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汇编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准确、全面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执行宣传纪律,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同时不断提高节目质量,杜绝重大宣传责任事故,根据广播电视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广播电视台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现代化的多功能的大众传播媒介,是有力的新闻舆论工具。
市广播电视台的各项工作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始终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办广播电视节目,为地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第三条市广播电视台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功能是:教育、鼓舞全市人民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鼓与呼。
第四条广播电视工作是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播电视工作者是广播电视事业的生力军,所有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当地党委的领导。
第二章宣传工作纪律第五条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必须遵守以下宣传纪律:(一)要符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方针政策。
(二)不得有损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
(三)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有损党和国家形象。
(四)不得泄露党和国家关于政治、经济、国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机密。
(五)不得传播精神污染。
(六)不得播报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认为不宜播出的内容。
第六条新闻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宣传纪律:(一)牢固树立“政治家办台”的思想,正确理解、处理新闻报道中党性原则和人民性的关系,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准确、及时、广泛地同群众见面。
(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为地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打造富裕创新生态文化幸福的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规范广播电视台的运作,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广播电视台设总台、分台、分支机构等组织形式,总台设总编辑室、节目制作部、技术部、宣传部、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
2. 总台负责全台广播电视节目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分台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工作。
3. 广播电视台设编辑、记者、播音、导播、制片、技术、宣传、财务、人事等专业部门。
第三章节目制作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应遵循公正、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捏造事实。
2. 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出现有害淫秽内容,不得歪曲历史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3. 广播电视节目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宣扬封建迷信、超stitious beliefs、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
4. 广播电视节目应注重文化教育,推广先进文化,提高民众文化素质。
第四章节目播出1. 广播电视节目应按时播出,不得中途换台,不得随意插播广告。
2. 广播电视节目应遵守播出时段,不得在黄金时段播放低俗节目。
3. 广播电视节目应保证信号质量,不得出现信号干扰、画面模糊、声音杂音等问题。
4. 广播电视节目应遵守广告播放规定,不得超时播放广告,不得违规插播广告。
第五章人员管理1.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偷懒。
2.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遵守道德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出言不逊、打架斗殴。
3.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积极进取,不得怠慢工作,不得懈怠敷衍。
4. 广播电视台员工应热爱公益事业,不得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纪。
第六章纪律处分1. 广播电视台员工如违反规章制度,应按照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记过、降级、开除等处理。
2. 广播电视台员工如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广播电视台的利益,应追究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广播电视台员工如有异议,可向上级部门申诉,但在申诉期间应继续执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电视台规章制度

电视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电视台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岗位责任1. 电视台所有员工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严守岗位责任。
2. 各岗位的职责和权益应得到公平对待,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和侵犯他人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开始,下午6点结束。
中午12点到1点为午休时间。
2. 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3. 加班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得到批准。
第四章考勤管理1. 电视台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必须按要求使用考勤卡打卡签到。
2. 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将会影响考勤记录和薪资计算。
3. 请假需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得到批准。
临时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汇报。
第五章工作纪律1. 员工应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活动、娱乐或者上网。
2. 严禁员工擅自使用公司设备和资源进行私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拍照、录音、录像等。
3. 员工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六章安全管理1. 电视台设有安全管理岗位,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 员工应学习并遵守电视台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第七章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电视台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会根据违纪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者停职等处罚措施。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电视台所有员工。
2.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电视台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将提前通知员工。
3. 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结束语以上是电视台规章制度的内容。
希望所有员工能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好电视台的工作秩序和正常运转,为广大观众提供优质的节目。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

校园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广播电视台是学校重要的宣传媒体,其宗旨是服务师生,传播正能量,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条: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原则有民主、公正、公开、高效,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学校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
第三条: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职责属于学校相关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校园广播电视台的管理机构负责人由学校相关单位选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任期一般为两年。
第七条:校园广播电视台建立学生代表会议,以便于学生对校园广播电视台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监督广播电视台的运行情况。
第三章运行流程第八条:校园广播电视台按照学期制进行编排,利用校园广播设备和电视机进行播放。
第九条:校园广播电视台每天设定固定的时间,进行广播和电视节目的播放,以提供给师生媒体信息的传递。
第十条:校园广播电视台必须确保每天的播放节目的时长和内容的质量,避免播放不健康的内容。
第十一条:校园广播电视台必须定期进行校园新闻的采访和报道,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四章资金问题第十二条:校园广播电视台运行的经费由学校相关单位提供,用于购买设备、节目制作和员工的薪酬等。
第十三条:广播电视台必须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并做到科学合理使用,确保经费的透明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台必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修理设备的故障,确保正常的播放和播音质量。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五条:广播电视台必须严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播放、制作和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台必须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和文化品位的培养,自觉遵守操守和规章制度,不利用台务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广播电视台必须确保播音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严谨的报道和失实的信息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违规处罚第十八条:对于校园广播电视台违反相关规定和职责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取消职务、停止播放等。
电视台新闻规章制度

电视台新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视台新闻工作,提高新闻质量,保障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电视台的新闻制作、播出等工作,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闻采编、制作、播出等环节。
第三条电视台新闻工作贯彻“四个坚持”原则,即坚持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原则,坚持服务人民、传播文明、反映群众意愿的宗旨。
第四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新闻舆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配备专业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新闻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电视台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新闻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做到合法合规,言行得当。
第六条电视台要加强新闻宣传文化建设,推动新闻业务创新发展,提升新闻质量和影响力,努力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和文化引领者。
第二章新闻采编第七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新闻采编机制,确保新闻采编的合法合规,保证新闻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电视台要依法依规保护新闻采编人员的采访权利,严禁干扰和阻碍新闻工作,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九条电视台要建立新闻信息采编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新闻资讯,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第十条电视台要强化新闻编辑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决策程序和审核流程,确保报道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电视台要加强新闻素材的存档和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新闻信息的保存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新闻制作第十二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新闻制作体系,包括稿件编辑、图片视频处理等流程,确保新闻资讯的准确传播。
第十三条电视台要加强新闻制作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节目制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播出内容的清晰可信。
第十四条电视台要培养专业的新闻制作人才,加强技能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整体制作水平。
第十五条电视台要建立健全新闻制作质控制度,包括节目质量把关、审查制度等,确保播出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汇编范文

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汇编一、总则1.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的日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
2.本规章制度汇编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二、工作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台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获得批准。
3.工作期间保持手机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4.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在工作场所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
5.保护广播电视台的财产和设备,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或浪费。
三、岗位职责1.新闻采编人员:负责新闻采访、编辑、制作等工作,保证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可读性。
2.节目主持人:负责节目的主持工作,保证节目的质量、效果和观众的满意度。
3.技术人员:负责广播电视台的技术维护和设备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节目的顺利播出。
4.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广播电视台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物资管理等。
四、保密制度1.广播电视台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广播电视台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2.未经许可,不得将广播电视台内部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不得将内部文件、资料带出工作单位。
3.对于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等敏感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传播或泄露。
五、奖惩制度1.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广播电视台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员工,广播电视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
3.对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广播电视台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六、附则1.本规章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由广播电视台解释并补充完善。
2.本规章制度汇编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广播电视台领导层讨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电视台上班规章制度

电视台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视台的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视台内所有员工,包括从事制作、编导、播音、播音员等各个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电视台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恪尽职守,为公司的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电视台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听从上级安排和指挥。
第五条电视台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六条电视台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领导,保护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七条电视台员工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的业务情况,积极参与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第八条电视台员工应当服从公司排班安排,按时上班,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九条电视台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财物,不得贪污受贿,不得私自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条电视台员工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内部资料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一条电视台员工在与同事相处时,应当尊重他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进行暴力或侮辱行为。
第十二条电视台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技能。
第十三条电视台员工应当主动提出工作建议,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规划。
第十四条电视台员工在离职之前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如交接工作,清理工作区域等。
第十五条电视台员工在离职后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电视台员工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一条电视台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擅自缺勤或迟到。
第二条电视台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排班制度,根据公司安排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第三条电视台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上班,应当提前向领导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电视台员工不得擅自加班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如有需要应当向领导请示。
第五条电视台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调休制度进行休假安排,不得利用调休请假违规。
电视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电视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电视台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良好的生产秩序,确保节目制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1. 电视台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 电视台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定相关责任分工,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 所有员工有权和义务参与电视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参与解决。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1. 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 电视台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3. 电视台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生产设备安全管理1. 电视台生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2. 电视台应当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设备,严禁私自改装设备;3. 电视台应当对新接收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劳动保护管理1. 电视台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制度,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2. 电视台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症状;3. 电视台应当保证员工劳动条件的安全性,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
第六章应急管理1. 电视台应当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电视台应当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3. 电视台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第七章安全培训1. 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2. 电视台应当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和方案,确保培训内容全面贴近实际工作需求;3. 电视台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范培训,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八章处罚及奖励1. 电视台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2. 电视台应当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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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规章制度【篇一: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全部制度)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
(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
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
(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
(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
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
(八)台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台领导和部室主任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包括开会、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等),每次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的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年终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九)办公室内外要注意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讲文明、讲礼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十)上班时,台工作人员要注意着装整洁。
(十一)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二)工作时间严禁酗酒闹事或影响工作。
(十三)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政令畅通。
各部室人员需外出办理业务时,应事先告知部室主任,并要求部室内有人坚守岗位,不能人去关门,影响工作。
(十四)各部室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不推委扯皮,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隐瞒、不浮夸、不弄虚作假。
(十六)台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二、学习制度(十七)台工作人员,要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加强广播电视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科学水平。
(十八)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制。
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和广播电视等方面的知识,重点学习广播电视理论、法律法规、科技和业务知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各阶段的学习内容、计划等,由办公室会同党支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
(十九)学习方法。
理论学习采取集中统一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坚持每周二或周五学习。
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业的方式加强学习,走出去包括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学习,送各类院校培训学习,走访各地行业部门学习交流;请进来包括邀请各类专业老师到本地授课。
(二十)学习要求。
学习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集中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批准后方可,过后要主动补课。
积极倡导发表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交流思想,端正学风,提高效率。
三、会议制度(二十一)县广播电视台会议分为台务会议、支部会议(大会、支委会议)、台办公室会议和全体会议。
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办公务会议研究,提交台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贯彻执行。
一些政策性的重大原则问题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二)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坚持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两个月一次支委会议,党课可结合支部大会进行。
(二十三)台务会议由台长、副台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的议题由召集人审定。
会议主要任务:1、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讨论决定各部门、各乡镇广电站请示的重要事项;3、研究决定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4、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台务会议(或台办公室会议),根据需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
(二十四)全体会议由台工作人员组成,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
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台长决定临时召开。
全体会议可结合学习同时进行。
会议主要内容是:1、讨论通过台务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2、听取各部门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汇报;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4、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5、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6、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二十五)台务会议、全体会议议题由台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每次会议要作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制作会议记要。
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狠抓落实。
(二十六)其他会议。
其他会议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社区领导小组会议,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会议等。
上述各种会议,根据会议性质和任务,依据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可由各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情况需要,也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二十七)按照会议少、规模小、时间短、求实效,即“少、小、短、实”的原则,切实精减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会后要采取行之有【篇二: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管理制度xx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第一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第一条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绥江县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第五条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
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绥江县广播电视局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
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篇三:广播电台规章制度】安溪茶校校园广播电台规章制度一、工作制度根据校园广播电台的工作特点,播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种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校园广播电台定期于双周星期日晚8:00在广播室召开例会,总结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并安排近期工作重点,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2、校园广播电台是学校的宣传机构,要求每个成员都要有较高的素质。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面向学生和社会宣传进步思想,不发表不符合学生的言论,维护学校形象。
3、校园广播电台成员应该服从播音安排,认真、主动、及时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请假者需报台长批准。
4、全体成员应保持校园广播室的清洁,做好每日的卫生工作。
5、每天的播音时间为:(1)中午:11:35—12:00;下午:17:00—18:00(2)每星期一上午7:00应播放运动员进行曲,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6:40第七节下课前应该及时关闭初中部的广播,直到17:30方可开启(切记!关系到广播系统日常工作)。
6、当天播音的成员至少提前十分钟到广播室,如果有事不能播音要自行协商,要保证中午11:30、下午17:00准时播音。
(如遇夏时制则下午播音时间往后顺延20分钟)7、在工作中,如遇到各种问题(如技术、操作、设备等)时,要积极主动向有经验者请教,以免造成损失,且使工作得以高效顺利完成。
8、要爱护广播电台的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或擅自借与他人,亦不可随便将外人带入校园广播电台。
如因个人违规操作而造成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追究其个人责任。
9、广播电台的成员应着装得体、注意个人的言行,维护校园广播电台的形象。
不得在广播室内大声喧哗、吃零食等。
二、设备管理制度1、校园广播电台的所有设备为公共财务,任何人不得损坏、私自带离或借与他人,否则给予一定处罚。
2、工作过程中,所有设备使用人必须熟悉设备、严格按照规章操作使用各种设备,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工作前,设备使用者必须先检测一下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如发现异常,则要及时报告给老师或相应的负责人员。
工作后,也要检查一下设备是否完好,关闭相关的播音系统电源。
如发现异常,及时向老师或相应负责人员报告,否则追究个人责任。
4、器材若因失职或人为原因损坏或遗失,当事人需负主要责任,副台长、台长负连带管理责任。
三、奖惩制度1、开会3次无故缺席者,勒令退出校园广播电台,并给予一定处分。
如有特殊原因,可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每天播完音,应该将当天的播音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检查。
3、对广播电台有重大贡献者,期末评优优先考虑。
安溪茶校校园广播电台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