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特大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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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起重机械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案例一手拉葫芦链条断,吊载翻转致人死事故经过某机械修配厂修机床时,该厂厂房简易,没有什么电动起重设备,只有作为起吊用(de)手拉葫芦.发生事故(de)是一台起重量为2t、起升高度为、两钩间最小距离为410mm、满载时手链拉力为330N、起重链行数为2(de)手拉葫芦.机床已经修好,甲乙二人用三脚架支撑并悬挂手拉葫芦,将吊钩挂入机床床身(de)吊装钢丝绳后,甲拉动葫芦,使机床缓缓离开地面,乙将平板拖车推入到床身下面.当乙正弯腰力求将拖车对准车床(de)中部而在调整拖车位置时,甲开始拉动手拉葫芦将吊载缓缓下降,突然起升链条断裂造成吊载失落,在接触拖车(de)瞬间发生了翻转,将毫无防备(de)乙撞倒并压在乙(de)身上,甲慌忙呼喊众人帮忙,用撬杠撬起床身将乙拖出,但因车床太重造成乙内脏受重伤流血过多而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检查手拉葫芦(de)链条断裂处,发现有肉眼可见(de)微小旧裂痕,可见起升链条内在质量有缺陷,这是这起事故早已存在(de)断裂危险隐患.②事后查明车床床身重,葫芦(de)起重能力仅2t,属于超载起吊,这与造成起升链条薄弱环节先破断有直接关系.③经检测发现未断裂(de)其余起升环链有多处拉伸疲劳变形,其变形量已超过原始尺寸5%以上(de)报废标准.另外,还有多处链环(de)磨损量也超过原始尺寸10%以上(de)报废标准.经查该葫芦使用较为频繁,使用期有7年之久,尚未更换一次起升链条,由此可见起升链条已达到报废标准仍继续使用,也是发生这起事故(de)一个重要原因.④手拉葫芦由于结构形式所限,操作人员距离吊载较近,应格外注意站位与自我保护.⑤认为手拉葫芦是简单(de)起重设备,忽略了对操作人员(de)安全技术培训.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起重设备不得随意超载起吊.②起重设备应经常检查维护,发现缺陷应及时维修,达到报废(de)部件应及时更换.③起重机械作业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注意站位.④管理部门不能放松对参与起重机械作业人员(de)安全培训.案例二违章操作卷扬机,卷入卷筒把命丧事故经过某钢厂原料工段2号250m3白灰竖窑丙班炉长甲到2号炉仪表操作室向开车工乙布置2号炉卷扬机(de)清扫工作.甲接着便同乙一起到2号炉二楼卷扬机处打扫卫生.甲、乙先将卷扬机东侧安全护栏搬开,然后,甲用铁锹清理卷扬机下面(de)积灰,乙则用扫帚先清扫东侧,然后清扫北侧.清扫完后,乙完全没有顾及尚有一人在机台清扫卫生,也未打任何招呼便回到操作室开车加料,当加第五斗料时,发现电流偏离经查发现,甲(de)脚被卷入卷扬机卷筒(de)钢丝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乙违章操作,开机前完全没有想到还有人仍在清扫卫生,未与甲打招呼,擅自开机,这是造成这次事故(de)直接原因.②甲没能及时制止乙(de)违章行为,甲身为领导,平时对下属职工安全教育不够,没有注意安全生产,结果自食恶果.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这是一起违章开动卷扬机造成(de)严重伤害事故.领导者和操作者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意识.②事故责任人乙严重违章作业,毫无责任心和负责(de)工作态度,工作不专心,马马虎虎,造成严重后果.③卷扬机属高速旋转(de)设备,应采取严格(de)防范措施,当有人在卷扬机附近时,不允许随便开机,卷扬机回转部位应有防护栏杆,应制定岗位责任制,以落实安全生产.④卷扬机操作工属特殊工作岗位,必须受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⑤卷扬机在检修及清扫卫生时,应设立明显(de)不准开机(de)标志,正常工作时,闲杂人员不得靠近卷筒,以防止被卷绕发生危险.案例三歪拉斜吊不应该,吊物游摆人撞翻事故经过某建筑工地,春光号起重机正在吊混凝土吊斗,由于不垂直,重心偏离起吊垂直线约2m,起吊后吊斗便缓慢向前移动.前方,起重指挥邵某正背朝吊机,两手搭在江某肩上讲话,险工小马(代替指挥)见状大叫闪开,吊车司机也立即呜号并迅速推操纵杆下降吊点,没想到电源突然跳闸,下降吊点(de)措施失效,吊斗向邵、江两人撞去.江某因听到叫声立即退一步闪开,邵某则因躲闪不及,被吊斗撞击倒在地上,终因内脏多处严重损伤而不治身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违章作业,歪拉斜吊,是导致这起事故(de)直接原因.②现场指挥混乱,指挥邵某玩忽职守,险工小马无证违章指挥是这起事故(de)主要原因.③所用起重机平常维修保养不好,关键时刻突然跳闸也是这起事故(de)原因之一.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指挥和起重机司机(de)职责,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十不吊"(de)规定:歪拉斜挂不吊.②吊车起重作业时,必须配有一名有经验持有操作证(de)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不能让无证人员进行指挥,担任指挥(de)起重工必须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③吊车司机对吊车必须认真做好例保,即做好清洁、补充润滑、紧固、调整工作,关键部位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④加强岗位责任制、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de)落实.案例四重物棱角未防护,受力绳断人抽死事故经过某施工队在北京开关厂用卷扬机挪运一台10t(de)磨床时,把挂滑轮(de)钢丝绳围在一个石槽上.钢丝绳受力后,被石槽棱角处硌断,钢丝绳猛力蹦起,抽在现场指挥者刘某(de)右脚上,使其摔倒,头部受重伤,于次日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有关人员(de)安全意识淡薄,按规定不允许钢丝绳与有棱角(de)坚硬物直接接触违章操作是导致事故(de)直接原因.②对于特殊工种(de)作业现场,应加强管理.把钢丝绳围在石槽上,反映出工作中(de)麻痹思想和急于求成(de)心理状态.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应对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意识(de)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de)思想.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出现(de)问题及现场每个细微(de)变化都应注意到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de)发生.案例五重物吊挂不牢靠,途中脱销把人伤事故经过某市烟厂发酵室使用桥式起重机吊叶包进行发酵,未挂牢,在吊高至2m时脱钩,将技术员路某砸伤后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司索工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工作态度不够端正,重物未挂牢脱钩,是这次事故(de)直接原因.技术员路某自我保护意识差,躲避不及是这次事故(de)直接受害者.②这次事故发生(de)时间正值盛夏,气温高,大脑条件反射(de)潜伏期延长,注意力不易集中,再加上发酵(de)气味,一般人很难接受,生理心理状态都会受到影响,这些显然是不利因素.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司索工(de)安全教育,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严格遵守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规程.②管理部门应切实掌握工人(de)心理、生理状况,以便合理地安排工作,最重要(de)一点是加强管理工作,如吊运区域内,禁止无关人员工作和逗留等.案例六强令工人乘吊笼 , 人仰笼翻钢绳断事故经过1985年元月,徐某被某建材厂聘用为该厂建筑安装队队长后,在承包某市解放西街十号楼建筑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施工之规定,不设斜道,违反起重机械(de)管理规定,命令工人爬架杆乘提升吊笼进行作业.事故前几天,徐某就发现提升吊笼(de)钢丝绳有点毛,徐某不及时采取措施,继续安排工人盲目蛮干.发生事故(de)当天,工人向副队长时某反映钢丝绳"毛得厉害",时某检查发现有一尺多长(de)毛头,便指派钟某更换钢丝绳.而钟某为了追求进度,轻信钢丝绳不可能马上断,决定先把7名工人送上楼干活,再换钢丝绳.当吊笼接近四楼时,钢丝绳突然中断,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de)发生,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1人轻伤(de)严重后果.事故原因分析①违章蛮干,强令冒险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程行事.徐某作为安装队队长,强令工人爬架杆乘吊笼进行作业,当发现钢丝绳有点毛(de)问题后,疏忽大意不积极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以致酿成事故.②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忽视安全.钟某不落实副队长让其更换钢丝绳(de)正确决定,为了追求进度,轻信钢丝绳不可能马上断,擅自决定送工人上楼干活.这种对事故(de)结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de)过于自信(de)过失心理状态,直接导致了悲剧(de)发生.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冒险作业,对违背者必须严肃处理.②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坚决克服轻率麻痹和侥幸心理.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确保安全施工.案例七起吊操作违了章,钢板脱钩把人伤事故经过2002年3月18日早上8时,某化机厂三车间主任谢某召开车间会议,安排当天工作,大约8时30分会议结束.此时,运来一车不锈钢板,汽车进入三车间后,因下货处距汽车20m,需用行车起吊.当时,行车操作工王某操作行车,贺某负责指挥,赵某在汽车东边挂钩伊某在西边挂钩.当时贺某站在汽车东边.邸某当时在闪蒸器南边打扫卫生.8时40分左右,第三次起吊钢板(每次起吊6块,前面已起吊过2次).当钢板吊起离开汽车后,距地面大约左右,横向西2m左右,起吊钢板快接近切割转台时,王某发现不锈钢板南北上下出现晃动,此时吊车未停,向南点打.大约9时左右,贺某发现有人在闪蒸器北边站立(危险区),立即向王某打手势,并大声呼喊.王某看见贺某用手挥动,并大声喊"唉——",按惯例,她意识到要紧急停车,于是王某立即紧急停车.此时钢板脱离吊钩,由南向下坠落,霎时,车间尘土飞扬.在场(de)贺某、赵某等人已意识到出事了.当他们赶到出事地点时,发现邸某仰躺在闪蒸器南边,脚在闪蒸器下面.贺某、赵某等人赶紧找车将邸某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因邸某脑部严重受损,抢救无效,于11时左右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行车操作工王某违章操作,在行车西行2m后,当她已发现钢板南北上下晃动时,应立即停车弄清原因,消除晃动因素后,再往南行.但王某违反操作规程,点打吊车往南运行,导致钢板脱离吊钩,造成邸某死亡.这是事故发生(de)一个直接原因.②贺某现场违章指挥.一是起吊前贺某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二是物体离地面高度较高,贺某未特别加强安全警戒;三是指挥失误,当行车西行发现晃动时,应立即出示停车手势,但贺某未做;四是贺某站(de)位置不符合指挥者要求,应站在吊车(de)西边,便于检查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但贺某却站在汽车东边一直未离开,因而对吊车西边邸某(de)出现不能及时发现.贺某违章指挥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de)主要原因.③邸某本应在闪蒸器南边清扫卫生,但邸某违反劳动纪律,站到闪蒸器(de)北边(危险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de)直接原因.④车间设备安全员卫某(de)错误,一是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 , 事故当班卫某已在车间 , 身为车间设备安全员即是车间安全直接管理者 , 但卫某没有在吊车区域进行监督检查 ; 二是平时对行车操作工王某是否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不清楚 , 也未要求和检查过持证上岗情况 ; 三是对本车间存在(de)隐患 , 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⑤设备存在缺陷:一是行车锈蚀严重,未能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吊钩不防滑,也未采取防滑措施;三是未采用防滑吊钩.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完善制度,健全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目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②强化有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特殊工种(de)教育、对干部就职前(de)教育、对在职人员(de)日常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不能走过场.③推行定置化管理,优化现场管理.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防滑吊钩.案例八设备缺陷入过失,吊钩冲顶砸人死事故经过某钢铁厂二炼钢车间起重机司机甲驾驶5号桥式起重机给7号电炉装完第四遍料并平完料后,炉前工乙指挥该起重机准备将掉在电炉西侧(de)一根废钢吊走,起重机司机甲在起升主钩(de)同时,降落副钩,结果主钩却超过上升极限位置后继续上升,将起升钢丝绳拉断,致使主钩坠落,将乙砸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①在起升主钩、下降副钩作业时,因主钩起升高度限位器(de)触头发生粘连,使限位器失效,导致主钩继续上升冲顶坠落.②在起升主钩、下降副钩作业时,当主钩起升到位后,司机将主钩控制手柄扳到零位,但因操作不慎,使控制器手柄从零位移动,造成主钩继续上升.③未按要求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未对主钩起升高度限位器触头进行定期更换而埋下事故隐患.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这是一起设备缺陷与人为过失共同造成(de)事故.除了操作者技术不熟练,手柄没有扳到零位外,起升机构(de)安全装置——起升高度限位器(de)设备缺陷也是造成事故(de)主要原因.②起重机司机应经常检查高度限位器是否良好,发现缺陷及时维修.③有条件(de)可采用两套起升高度限位器.④应加强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de)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案例九作业环境不注意,吊臂触电致人死事故经过某建筑工地用一台起重量为25t(de)汽车吊组装塔式起重机,在吊装一金属长梯(de)作业现场上方,距地面高处有一组66kV高压输电线路.现场作业人员有4名:现场负责人甲、现场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乙、司索丙和汽车吊司机丁.当指挥作业人员乙指挥吊装司索人员丙用吊装绳捆绑锁住金属长梯中间部分,乙指挥丁开始起吊,此时长梯有些摇晃摆动,丙用手扶住长梯一端来减缓长梯(de)摆动,然后乙又指挥丁操作汽车吊着长梯向左回转以便放置到架设长梯(de)位置上,正当长梯随起重机臂回转时,丙突然倒地.此时发现起重机右前方支腿放出电火花,起重机臂顶端与高压线相触及,高压电流通过起重机臂顶端滑轮及钢丝绳传到吊钩及吊装钢丝绳直到金属长梯与丙接触,造成丙触电身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触电隐患是作业环境中有一高压输电线,没有引起作业人员(de)足够重视.②作业前没有制定出在高压输电线下(de)作业方案,特别是没有严格规定出起重机作业时与高压线(de)安全距离,没有专门安排人员负责这方面(de)监督与保护.③被害者丙等作业人员在高压线下方作业,缺乏应有(de)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丙手扶金属梯直接受害,司机未受害只是侥幸.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尽量不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②有悬臂(de)起重机在高压电线下作业,要时刻注意起重机悬臂与电线(de)距离.③在高压电线下作业可在作业上方与高压电线下方设置一安全保护装置,如搭成木架以限制起重臂不要超过木栅工作.④在高压线下从事起重机械作业,为防止吊载摇摆和防止万一触电,可用尼龙绳或麻绳牵引吊载.⑤在高压线下作业,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⑥制定出高压线下作业(de)起吊方案,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案例十超载起吊塔倾翻,砸塌屋顶把人伤事故经过某厂一车间2~6t塔式起重机司机管某,负责吊卸由运输公司拉运来(de)约100t(de)九卡车钢材.在从卡车上卸货时,由运输公司司索工负责穿钢丝绳吊索挂钩工作.卸第一辆卡车时分三次吊卸,但从第二辆车开始,为加快进度,改为分两次吊卸,在场(de)收货员乔某曾提出警告:该塔式起重机每次只能吊3t,应少吊些.但运输公司司索工却以该车标牌2~6t为由而加以拒绝,继续以每车两次吊完方式穿挂又卸了两车,当吊到第四辆卡车(de)第二钩时,起吊后起重臂在由南经西面向北方向旋转时,又恰遇一阵大风吹至,致使塔式起重机倾覆.使自重几十吨(de)起重机倒在钢筋车间(de)屋顶上,并将其压塌.当时车间内有20多人正在工作,其中一名电焊工浦某被当场压死,多人受伤.事故原因分析①该车起重力矩限制器失灵未修复,在超载倾覆前不能及时发出示警信号,以致失去了保护功能.②司机室内既无起重特性表,也无起重性能指示牌,司机无法掌握起重机在不同幅度时其相应额定负载值,以致产生超载倾覆(de)可能性.③该起重机倾翻时(de)幅度为,其相应额定载荷为,而此时却起吊.这已经存在倾翻(de)危险,又值大风吹袭,使稳定力矩大为减弱,而倾翻力矩因超载又急剧加大,这就必然导致起重机(de)倾翻.④该起重机大修后未经安全检测确认验收,便盲目投产使用.⑤起重机械作业时无专人指挥,违章操作.⑥司机管某未经培训没有合格证,属于元证违规操作.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严禁元证违规操作,各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②臂架式起重机必须安装极限力矩限制器并具有起重性能指示牌,以便有操作依据.③严禁超载起吊.案例十一拆塔方案不合理,塔倒人亡要汲取事故经过某建筑公司在工地拆卸TQ60/80塔式起重机机身.塔身自重,高.他们用汽车起重机吊钩系吊塔身顶部,又以该起重机通过导向滑轮牵引塔帽以使其倾倒,当汽车起重机向前牵引使塔帽仅偏斜2m左右时,突然灭火而不能继续牵引时,塔身自重水平分力作用下塔身回摆将汽车起重机又拉回,随后又将汽车起重机发动起来向前牵引行走左右时,牵引塔身(de)钢丝绳吊索在绳夹固定连接处被拉开导致塔身在失去牵引力后发生来回摆动,将两个铰链底座撕裂,使塔身向反方向倾倒,将距塔机40m以外正在作业(de)水电安装处(de)贾某头部砸伤,经抢救无效而亡.事故原因分析①施工方案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汽车牵引力小,制动力矩小(附着力),有灭火(de)可能性等缺陷,以致当灭火后因制动力矩小而被拉回再次启动牵引而发生事故.②司索工失职,牵引绳绳夹连接处不合安全规定,通常绳夹不少于6个,而该连接处仅3个绳夹,夹持力大减,故其极限牵引力减小,当再次启动牵引塔身时,由于惯性作用而需加大牵引力超过绳夹极限牵引力而发生滑出现象,导致事故(de)发生.③周围作业人员未能离开危险区,缺乏警觉性,存在以为塔不会倾倒(de)麻痹思想,以致悲剧发生.④未设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察视周围,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应采用卷扬机作为牵引,即可保证不会出现这种失控现象.②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标准要求绳夹连接处不少于6个, 并在第5个与第6个绳夹间设置安全弯,以便随时观察钢丝绳滑动情况,以免发生滑脱危险.③对起重工具和器具必须予以科学选取和严格检查.④设现场安全监督员环视周围,消除隐患.案例十二规章制度不健全,臂架坠落砸死人事故经过铁道部大桥局某公司管桩车间,由代班长刘某等6人负责用塔式起重机往三节车厢内吊运管桩.司机杜某操纵起重机,刘某、黄某在车厢内负责摘钩,廖某、王某负责在养护池内挂钩. 在装完两节车厢管桩后,在往第三节车厢吊装管桩时,司索工廖某在4号养护池内挂好钩后,廖某即退到4号养护池东北角,爬上池墙顶时,起重司机即鸣铃起吊.在起升绳受力(de)一瞬间,只听"叭"(de)一声,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拉索钢丝绳破断,致使起重臂旋转坠落.在起重臂坠落过程中,其起升钢丝绳亦随之急速摆动并旋转坠落,将站在池墙顶上(de)廖某打落于4号养护池内,经抢救无效而亡.事故原因分析①该塔式起重机是从建筑工地拆除退回后放置两年之久,重新安装后未加严格检查和保养就技产使用(de),单位领导严重忽视设备维护保养与检查(de)重要性,为事故发生埋下了潜在(de)隐患.②破断(de)钢丝绳拉索当初安装时就已经是将近达到报废标准(de)旧绳,未加任何浸油润滑和必要(de)保养就继续安装使用,经四年使用后早已超过了报废标准,却继续使用,这种严重忽视安全、野蛮地使用设备(de)做法,实为罕见.③严重缺乏检查、保养和润滑.④司机在未接到指挥员指令情况下,擅自起吊,实属违规行为,若待周围人离开危险区后起吊,即使钢索断裂起重臂坠落,也不至于伤人致死.⑤周围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思想麻痹,未能远离危险区,以致酿成大祸.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①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建立健全(de)维修、保养和设备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②各级人员遵守各自安全操作规程.③加强对职工(de)安全教育工作,增强人们(de)自我保护和群体相互保护意识.④现场作业设专职安全监督员.案例十三承包吊装起重机,人亡机毁损失重事故经过某造船厂正在建造(de)600t×170m龙门起重机结构主梁分别利用由龙门起重机自身行走机构、刚性腿、主梁17分段(de)总成(高87m,重约900t,迎风面积1300m2,由4根缆风绳固定)和自制塔架作为2个液压提升装置(de)承重支架,并采用计算机控制液压千斤顶同步提升(de)工艺技术进行整体提升安装.2001年7月17日早7时,施工人员按张某(de)布置,通过陆侧(远离黄浦江一侧)和江侧(靠近黄浦江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de)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de)基准靶标志,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据陈述,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mm).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通过十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弛状态.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de)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弛状态,约7时充分,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de)塔架也随之倾倒.事故造成36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死亡人员中,电建公司4人,机器人中心9人(其中有副教授1人,博士后2人,在职博士1人), 造船厂23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约1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事故原因分析①刚性腿在缆风绳调整过程中受力失衡是事故(de)直接原因.在吊装主梁过程中,由于违规指挥、操作,在未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情况。

上海沪东造船厂600吨龙门起重机吊装过程倒塌事故案例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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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现场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安全措施不落实是 事故伤亡扩大的原因
(2)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落实。6月28日由工程各方参加的 “确保主梁、柔性腿吊装安全”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在制定有 关安全措施时没有针对吊装施工的具体情况由各方进行充分研 究并提出全面、系统的安全措施,有关安全要求中既没有对各 单位在现场必要人员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关于现场人员如何 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条款。施工各方均未制定相应程序及指定 具体人员对会上提出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落实。例如,为吊装 工程制定的工作牌制度就基本没有落实。
3.吊装工程方案不完善、审批把关不严是事故的 重要原因
由电建公司第三分公司编制、电建公司批复的吊装工程方 案中提供的施工阶段结构倾覆稳定验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 对沪东厂600t龙门起重机刚性腿的设计特点,特别是刚性 腿顶部外倾710mm后的结构稳定性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 对主梁提升到47.6m时,主梁上小车碰刚性腿内侧缆风绳 这一可以预见的问题未予考虑,对此情况下如何保持刚性腿 稳定的这一关键施工过程更无定量的控制要求和操作要领; 吊装工程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后,虽经规定程序进行了 审核和批准,但有关人员及单位均未发现存在的上述问题, 使得吊装工程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重要环节上失去了指导作 用。
2.施工合同单位有关情况
2000年9月,沪东造船厂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 与作为承接方的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上海建设机器人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上海东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600t×170m 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合同书。合同中规定,甲方负责提供设计 图纸及参数、现场地形资料、当地气象资料。乙方负责吊装、 安全、技术、质量等工作;配备和安装起重吊装所需的设备、 工具(液压提升设备除外);指挥、操作、实施起重机吊装全 过程中的起重、装配、焊接等工作。

特大吊装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特大吊装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特大吊装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一、事故经过某年某月某日8:00左右,在某市造船厂船坞工地,由某工程公司、某中心等单位共同承担安装载重量600 t、跨度为170 m的巨型龙门起重机的工程,在吊装主梁过程中发生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事故。

1.起重机吊装过程事故前3个月,该工程公司施工人员进入造船厂开始进行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工程;2个月后,完成了刚性腿整体吊装竖立工作。

事故前12日,该中心进行主梁预提升,通过60%~100%负荷分步加载测试后,确认主梁质量良好,塔架应力小于允许应力。

事故前4日,该中心将主梁提升离开地面,然后分阶段逐步提升。

至事故前1日19:00,主梁被提升至47.6 m高度。

因此时主梁上小车与刚性腿内侧缆风绳相碰,阻碍了提升。

该公司施工现场指挥考虑天色已晚,决定停止作业,并给起重班长安排好工作,明确次日早晨放松刚性腿内侧缆风绳,为8:00正式提升主梁做好准备。

2.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当日7:00,公司施工人员按现场指挥的布置,通过陆侧(远离江河一侧)和江侧(靠近江河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的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的基准靶标志(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 mm),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

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

通过10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弛状态,被推出上小车机房顶棚。

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的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弛状态。

约7:55,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

不久,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的塔架也随之倾倒。

3.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36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析

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析

⒉ 施工现场组织协调不力 在吊装工程中,施工现场甲、 在吊装工程中,施工现场甲、乙、丙三方立体 交叉作业,但没有及时形成统一、 交叉作业,但没有及时形成统一、有效的组织协调 机构对现场进行严格管理。 10日 机构对现场进行严格管理。7月10日,在主梁提升前 仓促建立了“600吨龙门起重机提升组织体系 吨龙门起重机提升组织体系” 仓促建立了“600吨龙门起重机提升组织体系”,职 责不明,分工不清,施工现场总体调度与协调不够, 责不明,分工不清,施工现场总体调度与协调不够, 致使施工各方不能相互有效沟通。 致使施工各方不能相互有效沟通。乙方在决定更改 施工方案,放松缆风绳后, 施工方案,放松缆风绳后,未正式告之现场施工各 方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甲方也未明确将7 17日的作 方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甲方也未明确将7月17日的作 业具体情况告之乙方,导致沪东厂23 23名在刚性腿内 业具体情况告之乙方,导致沪东厂23名在刚性腿内 作业的职工死亡。 作业的职工死亡。
续⒉ 合同中规定,甲方负责提供图纸及参数、现 合同中规定,甲方负责提供图纸及参数、 场地形资料、当地气象资料。乙方负责吊装、 场地形资料、当地气象资料。乙方负责吊装、安 技术、质量等工作; 全、技术、质量等工作;配备和安装起重吊装所 需设备、工具(液压提升设备除外);指挥、 );指挥 需设备、工具(液压提升设备除外);指挥、操 实施起重机吊装全过程的起重、装配、 作、实施起重机吊装全过程的起重、装配、焊接 等工作。丙方负责液压提升设备的配备、布置; 等工作。丙方负责液压提升设备的配备、布置; 实施液压提升工作( 实施液压提升工作(注:液压同步提升技术是丙 方的专利)。丁方负责与甲方协调,为乙、 )。丁方负责与甲方协调 方的专利)。丁方负责与甲方协调,为乙、丙方 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等。 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等。

典型吊装事故案例分析报告及防范要求措施

典型吊装事故案例分析报告及防范要求措施

典型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学习资料)宝冶建设机动分公司安环部2006-10-26一、脱钩事故案例一、未挂牢脱钩,硒人死亡1981年8月29日17时15分,某市烟厂发酵室使用桥式起重机吊叶包进行发酵,未挂牢,在吊高至2米时脱钩,将技术员路××砸伤后死亡。

直接原因:未挂牢脱钩。

这次事故发生的时间正值盛夏,气温高,大脑条件反射的潜伏期延长,注意力不易集中,再加上发酵的气味,一般人很难接受,生理心理状态都会受到影响,这些显然是不利因素。

主要原因:司索工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工作态度不够端正。

其次受害者自我保护意识差。

预防措施:今后有关部门加强对司索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端正工作态度。

管理部门应切实掌握工人的心理、生理状况,以便合理地安排工作,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强管理工作,如吊运区域内,禁止无关人员工作和逗留。

案例二、挂钩脱落1985年5月4日8时,某市运输公司起重大队司索工李××在装木料时,因挂钩脱掉,木材砸在李身上而死亡。

直接原因:吊挂不牢脱钩。

这次事故的时间是早上8时,一般来说人经过一夜的休息,此时应是精神状况最好的时期,但事故还是发生了。

其原因,还是安全意识不强。

吊装木料一次能吊多少,事先应心中有数。

木材形状是圆形还是方形,在吊装前,应考虑吊装方式的安全性、科学性。

司索工在操作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应站在什么地方安全起吊,挂钩吊物应确认挂牢方可起吊。

预防措施:今后加强现场管理,有经验的同志应对青年工人多进行工作方法的指导,加强对青年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使他们养成工作认真、仔细的工作作风,克服冒险蛮干、急于求成、不讲究方式方法的错误思想,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吊索断裂事故案例一、吊索断裂,摔坏机床事故1981年11月11日点30分,某市石油加工厂装卸队工人在装卸站台吊运4吨机床,当时用两条3分的钢丝绳吊索起吊,当试吊离地时,有一条吊索松一点,机床开始倾斜,工人用木垫格,垫上后又继续起吊,吊起后,机床还是倾斜,司索工用手将机床扶正,但将要放下时,两条钢丝绳吊索突然全部断开,机床掉下,机床底座和主轴摔坏,损失价值36万元。

吊装卸扣事故案例

吊装卸扣事故案例

吊装卸扣事故案例案例一1、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3月9日上午8时许,当满载钢捆的货车到达国泰公司院内后,按照平常惯例,李永实、赵发坤和王自平自行开始进行钢捆卸车、堆垛作业,其中,赵发坤和王自平负责摘钩,李永实负责用遥控器操作行车。

8点20分,李永实操作行车,用该行车的小钩,将吊运的两捆钢材(热轧H型钢,W8×18/13.Um,14pcs∕4882kg,两捆理论重量9.764吨)下降到距离地面钢捆垛(垛高2.4米,宽3.2米,长13.2米)上方1.5米处时,行车“小钩”下挂的横梁一端的卸扣发生断裂,吊运的钢捆随即坠落至下方钢垛的边缘,连同被砸落的型钢一同向地面坠落,将正在钢垛下部清理铁钥子的赵发坤砸中。

2、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经调查认定,国泰经贸公司操作人员在进行钢捆卸车作业时,由于使用的吊具上的卸扣突然断裂,造成起吊的钢捆坠落,砸中吊物下方的操作人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1)国泰经贸公司对设备的管理混乱国泰经贸公司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行车及附属部件安全管理不到位:①国泰经贸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行车卸扣,未在扣体上标注制造商的识别标记或符号,无追溯标记,极限工作载荷标示不规范,不符合《一般起重用D型和弓形锻造卸扣》(国标/T25854)规定。

所使用的卸扣从一般经销商购买,未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合格证。

国泰经贸公司经营过程中所用到的行车,未装设运行声光报警器,不符合《通用门式起重机》(国标/T14406)规定,致使行车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无法向周边人员发出安全提醒信号。

②该行车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并进行登记,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未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③国泰经贸公司私自对使用的行车进行改造,聘请的个人不具备与特种设备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在改造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改造情况告知市场监管部门,改造完成后未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无法保证安全。

吊装作业事故案例

吊装作业事故案例

3. 吊装工程方案不完善、审批把关不严是事故 的重要原因。吊装工程方案中提供的施工阶段 结构倾覆稳定验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对沪 东厂600t龙门起重机刚性腿的设计特点,特别 是刚性腿顶部外倾710mm后的结构稳定性没 有予以充分的重视;对主粱提升到47. 6m时, 主粱上小车碰刚性腿内侧缆风绳这一可以预见 的问题未予考虑,在此情况下如何保持刚性腿 稳定的这一关键施工过程更无定量的控制要求 和操作要领。 吊装工程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后,虽经 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批准,但有关人员及单 位均未发现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得吊装工程方 案和作业指导在重要环节上失去了指导作用。
• 事故原因: • 1、直接原因 • 该吊车的卷扬液压 系统和副卷扬机机 械故障是造成事故 的直接原因。
• 2、主要原因 • 吊车司机对吊车的 性能不了解,没有及 时发现该吊车存在 的事故隐患,致使吊 车“带病作业”,是 造成该起事故的主 要原因。
事故吊车
• 3、次要原因 • 起重工孙某、王某在钢管 起吊后,没有按规定与吊 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不强, 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 • 4、管理原因 • 项目部对外租车辆管理不 到位,吊车租入和使用时 检验和检查不细,没有及 时发现吊车本身存在的缺 陷。
案例2、建设公司2000年“11.3” 起重吊装伤害事故
即将 吊装 到位 的炉 管
卡 环 与 钢 丝 绳
炉管坠落后现场
2000年11月3日,天津乙烯项 目裂解炉施工现场。原第七工程公 司某起重班指挥30吨塔吊,吊装F型 炉管。因吊点选择在管段中心线以 下,同时未采取防滑措施,造成起 吊后钢丝绳滑动,管段急速下沉900 毫米,在强大外力作用下,使钢丝 绳在卡环处断裂,钢管坠落。将刚 从裂解炉直爬梯下到地面准备换氩 气的电焊工付某挤压致伤。

起重吊装事故案例学习

起重吊装事故案例学习

起重吊装事故案例学习一、事故经过:某年 10 月 17 日,某地铁盾构区间实现盾构贯穿,随后,承包商着手进展施工机械撤除等收尾工作。

11 月 2 日承包商与河南某公司〔未在施工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下简称分包商〕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展龙门吊拆卸工程。

某年11 月 14 日上午 8:00 左右,分包商租用 110T〔为翻新车辆〕、50T 汽车吊各一台,准备撤除左线 45T 龙门吊机。

承包商在对分包商租用的汽车吊和作业人员上岗证进展检查时发现两台汽车吊均没有随车携带平安检验合格证,遂要求分包商停顿施工,分包商以证件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工期紧张、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等为由,不顾禁令仍进展撤除作业。

中午 11:30 左右,市平安监视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分包商的资质未在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分包商无员工平安教育记录,遂责令停顿施工。

承包商收到停工令后立即要求分包商停顿施工,但分包商以龙门吊大梁螺栓已经撤除,如不吊放到地上存在极大的平安隐患为由继续施工。

由于待撤除龙门吊大梁长达 21m,宽 4.5m,重约 21T,受场地制约 110T 吊机左前支腿有 14cm 左右打不开,吊装人员考虑110T 起重量大就没有移车,撤除时需要两台吊车抬吊大梁。

中午 12:00 左右,在分包商把用两台汽车吊把大梁吊起来平移的过程中,110T的汽车吊突然倾倒,致使大梁和 110T 汽车吊的臂杆一起砸向 50T 汽车吊。

事故造成 110T 汽车吊臂杆变形、驾驶室损坏,50T 汽车吊部分受损,汽车驾驶室被砸坏,龙门吊大梁变形,无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p :事故发生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1〕110T 吊车外表比拟新,其部件实际比拟陈旧,属于翻新车辆; 2〕吊车的左前支腿〔受力腿〕伸出量比左后支腿伸出量少 14cm; 3〕分包商对作业人员未进展平安教育和考核,无教育考核记录。

直接原因:1〕分包商在收到停工指令后屡次冒险左右; 2〕110T 汽车吊在吊抬大梁过程中,左前支腿油缸突然失压,支腿内锁造成吊车车身失稳,以致吊车向负重侧倾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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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特大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年×月×日上午8时许,在某市造船厂船坞工地,由某公司、某中心等单位承担安装600吨起重量、跨度为170米的巨型龙门起重机,在吊装主梁过程中发生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事故。

1.起重机吊装过程
事故前三个月,该工程公司施工人员进入造船厂开始进行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工程,2个月后,完成了刚性腿整体吊装竖立工作。

事故当月12日,该中心进行主梁预提升,通过60%~100%负荷分步加载测试后,确认主梁质量良好,塔架应力小于允许应力。

事故当月前4日,该中心将主梁提程式离开地面,然后分阶段逐步提升,至事故前一日19时,主梁被提升至47.6m高度。

因此时主梁上小车与刚性腿内侧缆风绳相碰,阻碍了提升。

该公司施工现场指挥考虑天色已晚,决定停止作业,并给起重班长留下局面工作安排,明确事故当日早晨放松刚性腿内侧缆风绳,为该中心8点正式提升主梁做好准备。

2.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当日早7时,公司施工人员按现场指挥的布置,通过陆侧(远离江河一侧)和江侧(靠近江河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的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的基准靶标志,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据陈述,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mm)。

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

通过10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弛状态并已被推出上小车机房顶棚。

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的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驰状态,约7时55分,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
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的塔架也随之倾倒。

3.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36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

死亡人员中,公司4人,中心9人(其中有副教授1人,博士后2人,在职博士1人),造船厂23人。

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约1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组成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刚性腿在缆风绳调整过程中受力失衡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在听取工程情况介绍、现场堪查、查阅有关各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收集有关物证和陈述笔录的基础上,对事故原因作了认真的排查和分析。

在逐一排除了自制塔架首先失稳、支承刚性腿的轨道基础沉陷移位、刚性腿结构本体失稳破坏、刚性腿缆风绳超载断裂或地锚拔起、荷载状态下的提升承重装置突然破坏断裂及不可抗力(地震、飓风等)的影响等可能引起事故的多种其它原因后,重点对刚性腿在缆风绳调整过程中受力失衡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经过有关专家对于吊装主梁过程中刚性腿处的力学机理分析及受力计算,提出了《市×.×特大事故技术原因调查报告》,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吊装主梁过程中,由于违规指挥、操作,在未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情况下,放松了内侧缆风绳,致使刚性腿向外侧倾倒,并依次拉动主梁、塔架向同一侧倾坠、垮塌。

2.施工作业中违规指挥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该公司施工现场指挥在发生主梁上小车碰到缆风绳需要更改施工方案时,违反吊装工程方案中关于“在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的作业要求。

如有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以保证整个施工过程安全”的规定。

未按程序编制修改局面作业指令和逐级报批,在未采取任何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下令放松刚性腿内侧的两根缆风绳,导致事故发生。

3.吊装工程方案不完善、审批把关不严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由该公司编制、其上级公司批复的吊装工程方案中提供的施工阶段结构倾覆稳定验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对造船厂600t龙门起重机刚性腿的设计特点,特别是刚性腿顶部外倾710mm 后的结构稳定性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对主梁提升到47.6m时,主梁上小车碰刚性腿内侧缆风绳这一可以预见的问题未予考虑,对此情况下如何保持刚性腿稳定的这一关键施工过程更无定量的控制要求和操作要领。

吊装工程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后,虽经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和批准,但有关人员及单位均未发现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得吊装工程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重要环节上失去了指导作用。

4.施工现场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安全措施不落实是事故伤亡扩大的原因
(1)施工现场组织协高不力。

在吊装工程中,施工现场甲、乙、丙三方立体交叉作业,但没有及时形成统一、有效的组织协调机构对现场进行严格管理。

在主梁提升前10日成立的“600t龙门起重机提升组织体系”,由于机构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并没有起到施工现场总体的调度及协调作用,致使施工各方不能相互有效沟通。

乙方在决定更改施工方案,决定放松缆风绳后,未正式告知现场施工各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甲方也未明确将事故当日的作业具体情况告知乙方。

导致造船厂23名在刚性腿内作业的职工死亡。

(2)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落实。

事故发生前1个多月,由工程各方参加的“确保主梁、柔性腿吊装安全”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在制定有关安全措施时没有针对吊装施工的具体情况由各方进行充分研究并提出全面、系统的安全措施,有关安全要求中既没有对各单位在现场必要人员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关于现场人员如何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条款。

施工各方均未制定相应程序及指定具体人员对会上提出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落实。

例如,为吊装工程制定的工作牌制度就基本没有落实。

综上所述,该市“×·×”特大事故是一起由于吊装施工方案不完善,吊装过程中违规指挥、操作,并缺乏统一严格的现场管理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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