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兼并重组后改扩建批办手续的程序
关于办理《矿井改扩建(包括技术改造、增大生产能力)》审批的规定(试行)

关于办理《矿井改扩建(包括技术改造、增大生产能力)》审批的规定(试行)来源:责任编辑:发布日期:2009年07月01日点击数:3831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办理《矿井改扩建(包括技术改造、增大生产能力)》审批的规定(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2〕49号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矿井改扩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矿井改扩建的条件1、符合全省煤炭产业政策;2、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开采方案;3、有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证照;4、地方煤矿进行改扩建必须在市(县)范围内关闭淘汰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水平落后的小煤矿;5、矿井改扩建后的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上,必须采用先进的正规壁式机械化开采,资源回收率达到规范要求;6、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矿井改扩建需提交的资料1、煤矿增大能力申请审批登记表(一式六份);2、县(市、区)、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或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逐级审核签署意见的文件;3、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4、依法划定的开采范围、煤层、储量的有关资料;5、经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或储量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地质报告;6、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监测报告;7、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8、关小建大、能力置换方案;9、煤炭加工转化方案;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审批程序1、省煤炭工业局收到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或市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上报的矿井改扩建申请文件后,由分管局领导阅批;2、行业管理处根据局领导批示,对改扩建矿井有关资料进行初审;3、行业管理处将资料齐全并符合改扩建条件的煤矿初审意见呈报分管领导修订,修订后的初审意见呈报局主要领导;4、由局主要领导召开局务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扩大生产能力的申请;5、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的改扩建矿井,由省煤炭工业局行文批复,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核准、设计审查等报批手续。
煤矿新建项目 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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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改扩建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指南

煤矿改扩建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指南为认真推进我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新一轮煤矿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办理进度,现将主要办理流程梳理如下。
一、项目核准根据我省兼并重组政策,批复的所在市(地、州)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规划》及所在主体企业《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为项目核准文件。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规模不低于45万吨/年,其余矿井设计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
办理部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能源局),协助办理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二、兼并重组煤矿采矿权的办理在批准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中需扩大矿区范围或纳入与其他煤矿整合的,以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中批准的矿区范围,结合有关规定,申请预留拟调整矿区范围(25个工作日)。
(资料清单: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调整矿区范围申请书、承诺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光盘内应有所有文件的扫描件及调整后坐标excel电子表格)预留范围确定后,按规定开展资源核实或勘探地质工作,编制《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内的地质工作勘查程度要达到勘探程度)或《煤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并评审(7个月)、备案后(8个工作日),按规定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25个工作日)。
在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开展完成矿山所需的其他工作(主要是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备案(10个工作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备案、土地复垦方案备案、矿业权价款(10个工作日)、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2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25个工作日)。
(详见《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办事指南》)办理部门:省国土厅,协助办理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三、环评办理对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煤矿,在兼并重组扩能改造后,矿界范围和井口位置不发生改变,且单井规模增加不超过两个设计等级井型的,只需编制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否则,按环保部门要求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办理部门:省环保厅,协助办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煤矿改扩建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指南

煤矿改扩建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指南煤矿改扩建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指南为认真推进我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后新一轮煤矿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办理进度,现将主要办理流程梳理如下。
一、项目核准根据我省兼并重组政策,批复的所在市(地、州)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规划》及所在主体企业《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为项目核准文件。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规模不低于45万吨/年,其余矿井设计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万吨/年。
办理部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能源局),协助办理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二、兼并重组煤矿采矿权的办理在批准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中需扩大矿区范围或纳入与其他煤矿整合的,以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中批准的矿区范围,结合有关规定,申请预留拟调整矿区范围(25个工作日)。
(资料清单:实施方案批复文件、调整矿区范围申请书、承诺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光盘内应有所有文件的扫描件及调整后坐标excel电子表格)预留范围确定后,按规定开展资源核实或勘探地质工作,编制《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范围内的地质工作勘查程度要达到勘探程度)或《煤矿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并评审(7个月)、备案后(8个工作日),按规定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25个工作日)。
在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开展完成矿山所需的其他工作(主要是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备案(10个工作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备案、土地复垦方案备案、矿业权价款(10个工作日)、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2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25个工作日)。
(详见《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办事指南》)办理部门:省国土厅,协助办理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三、环评办理对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煤矿,在兼并重组扩能改造后,矿界范围和井口位置不发生改变,且单井规模增加不超过两个设计等级井型的,只需编制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否则,按环保部门要求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目前,我省多数市县已完成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确保主体企业尽快到位,现就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煤矿证照变更和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成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组办公室)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实行集中受理、即时送达、倒排进度、限时办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随时掌握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度。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兼并重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加快审批进度。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密切配合,协调推进。
二、及时组织上报各种资料市、县兼并重组整合方案批复后,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组织兼并重组双方企业进一步完善协议,按照明确的内容准备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附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3)、煤炭生产许可证(附件4)、生产能力核定(附件5)、营业执照(附件6)等证照变更及项目审批的有关资料,并在2009年8月20日前将有关资料(一式6份)统一上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三、加快审批工作进度省领导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上报的资料,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并在1日内将资料分送到省有关部门。
省有关部门接到资料后,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审查,开展相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工作流程图》(附件1)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种证照变更及批复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出意见,督促市、县完善资料,并限定办理时间。
在办理过程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每办结完一个手续,就要及时送达省领导组办公室,并由其负责分送或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市县及省属国有煤炭企业。
煤矿整合主要工作程序

中煤科工秦皇岛能源煤矿整合重组主要工作程序一、采矿证办理程序(一)编制矿权设置立项书省国土厅指定设计部门编制矿权设置立项书,省国土厅接到立项书后组织部门会签,会签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会签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国土厅。
(二)编制矿权设置方案设计部门根据矿权设置立项书编制矿权设置方案,评审后报国土部备案、配号后,审批。
(三)编制储量核实报告资质单位根据矿权设置方案编制矿井储量核实报告,并经国土厅评审、备案。
(四)编制矿井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部门根据矿权设置方案和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矿井开发利用方案,并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后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权评估,确定采矿权价款。
(五)办理采矿证其它附属材料编制根据矿权设置方案、储量核实报告和矿井开发利用方案委托资质部门编制下列材料。
1、编制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评审、备案。
2、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经评审、备案。
3、编制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方案,并经评审、备案。
(六)交采矿权价款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七)组织材料申请办理采矿证申请办理采矿证所需材料:1、省政府煤矿重组及资源整合方案批复文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矿区范围图纸、申请登记书、核查表、审批通知书4、采矿权申请登记书5、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6、开发利用方案及评审意见、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中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批意见。
7、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采矿权价款计算说明书)及报告备案证明。
8、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9、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评审意见、备案证明等10、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备案证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证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
11、原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12、市国土部门审核意见(八)发放采矿证二、整合改造设计(九)编制整合改造设计设计单位编制整合改造设计,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报省局备案后进行审批。
改扩建矿井建设程序(1)

改扩建矿井建设程序及相关资料一、开工建设所需资料1、采矿许可证——省国土厅办理2、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发政委(改扩建批文)3、矿井初步设计审查文件——资质部门设计,审查后相关煤炭部门发文4、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批文——资质部门设计,审查后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发文5、施工单位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6、中标文件及招投标领导小组所下的文件7、项目监理合同——(质检合同)资质8、安全技术措施9、开工备案——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县煤管局——市煤管局、市发改委、市煤监局——省发政委、煤监局、省煤管局。
送——县煤管局、乡国土资源局、人民政府、供电局10、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11、项目法人组建文件,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表12、资源储量检查检测报告——省国土局二、项目完工验收1、先进行水保、环保、消防验收(专项验收)2、以上验收合格后向省发改委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向煤炭局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请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向省煤监局办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3、职工劳动合同签定文件----------------------------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三、项目支持性文件:1、采矿许可证或国土厅批复文件2、煤炭行业准入文件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4、安全预评价批复文件5、地质完善批复文件(地质报告的请示及三级批示)6、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7、储量核实报告、地质勘探报告或补勘报告8、土地使用证四、其他文件:1、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2、投资计划文件或规划文件3、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手续4、用地预审及批文5、项目勘测设计报告及批文(包括设计变更及报批文件)6、概算调整批复文件及项目总投资情况表7、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8、监理规划、监理设施细则、监理日志;旁站、巡视、跟踪检查和平行检测记录,监理人员合格及备案证明,监理人员按要求设配情况表9、质量管理体系10、应急救援预案11、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12、风机性能鉴定报告13、“十一”类图纸14、职业健康安全评估15、重大危险源报告16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证明及批复文件(三级)17、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及批复(二级)18、消防专篇设计审查申请及批复(三级)19、村庄搬迁问题的承诺及实施方案——乡政府同意文件20、矿山企业年验证——土地局21、试运转的批复——省煤管局22、瓦斯等级鉴定报告23、救护协议----------------------------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并政发[2009]21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09〕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日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就加快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市成立太原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
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兼并重组方案及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与被兼并重组企业签定的重组协议进行初审、上报。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第一副组长:王建生(副市长)常务副组长:王宇魁(市长助理)副组长:任晓峰(市监察局局长)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孙傈(市发改委主任)赵利明(市国资委主任)王拴成(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市工商局局长)潘福官(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分局局长)梁丽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常青(小店区区长)韦和平(杏花岭区区长)张齐山(万柏林区区长)冯霞(晋源区区长)李文清(古交市市长)张强(清徐县县长)薛东晓(阳曲县县长)张秀武(娄烦县县长)成员:刘豹(市安监局副局长)王双斗(市煤炭局总工)孟和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杨桂梅(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海森(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局长)张东升(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成锁(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赵山成(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学荣(太原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董良(小店区副区长)高伟(杏花岭区副区长)王静恩(万柏林区副区长)高二虎(晋源区副区长)禇宇平(古交市副市长)张晋涛(清徐县副县长)王春龙(阳曲县副县长)张磊(娄烦县副县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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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煤矿兼并重组后改扩建批办手续的程序
1、煤矿主体批复立项(省政府)。
2、兼并后地质资料达不到勘探程度要求要进行补钻。
3、地质报告上级评审批复。
(省煤炭厅)
4、瓦斯预测报告上级评审批复。
(省煤炭厅)
5、初步设计上报,评审批复。
(省煤炭厅)
6、安全专篇上报,评审批复(山西煤矿监察局)
7、安全预评价报告。
8、开工报告批复(省煤炭厅)
9、联合试运转批复(省煤炭厅)(环保评价报告要批复才能批联合试运转)
10、工程质量认证(省煤炭厅基建局到现场认证批复)
11、质量标准化单独验收。
(省煤炭厅安监处)
12、瓦斯治理单独验收。
(省煤炭厅瓦斯处)
13、六大系统上报吕梁监察分局备案。
14、特殊工种单独验收。
(省煤炭厅培训处)
15、水土操持报告要有
16、消防专篇要有。
17、职业卫生要有。
(15、16、17项没有批复文件不影响主体验收)
18、矿建工程资质备案。
(省煤炭厅基建局)
19、土建工程资质备案。
(省煤炭厅基建局)
20、安装工程资质备案。
(省煤炭厅基建局)
21、环保专篇验收。
(省环保厅)
22、征地,08年前占地要有政府批复文,08年后要有村、乡与矿方的协议。
23、安全设施验收批复。
(山西煤矿监察局)
24、主体工程验收。
(县预验,市初验,省煤炭厅终验)批复。
25、换领采矿许可证。
(省国土厅)
26、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山西煤矿监察局)
27、换领生产许可证。
(省煤炭厅)
28、换领营业执照。
(省工商局)
29、换领矿长资格证。
(省煤炭厅)
30、换领矿长安全资质证。
(省煤炭厅)
31、瓦斯抽放验收。
(指高瓦斯矿井)
32、瓦斯突出签定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