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电子用品管理制度

公司公共电子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共电子用品的管理,规范电子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维护公司财产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电子用品的采购、使用和保管。
第三条公司公共电子用品统一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共电子用品时,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护公司财产和信息安全。
第五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二章电子用品的采购第六条公司对电子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由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并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备案。
第七条电子用品的采购需求由各部门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八条电子用品采购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和品牌产品,确保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电子用品的采购经费由各部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遵守财务制度。
第十条电子用品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应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电子用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共电子用品时应遇到合法、必要的情形。
不得将公共电子用品用于私人目的,或者擅自调整设置。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电子用品,不得私自转移、损坏或丢失公共电子用品。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共电子用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不得违规使用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所使用的公共电子用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规定,保护公司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第四章电子用品的保管第十六条公共电子用品应由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十七条公共电子用品的保管地点应定期进行清点,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公共电子用品的报废和处置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九条公共电子用品的调拨和借出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公共电子用品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信息化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网络安全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的网络安全,规范网络安全供应商的管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与网络安全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软件产品、技术支持、安全服务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网络安全供应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供应商选择与评审第四条选择网络安全供应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3. 具有丰富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经验;4. 产品和服务质量稳定可靠;5. 技术支持和服务响应及时高效。
第五条供应商选择流程:1. 需求分析:明确网络安全需求,制定采购方案;2. 供应商征集: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征集供应商;3. 评审: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产品和服务质量评估、报价比较等;4. 评审结果公示: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5. 签订合同: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六条供应商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2. 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及时解决网络安全问题;3. 不得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用户信息等敏感数据;4. 配合本单位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5. 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产品和服务质量;2. 技术支持和服务响应;3. 合同履行情况;4. 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第八条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本单位有权解除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达标;3. 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用户信息等敏感数据;4.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第四章信息安全与保密第九条供应商应遵守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条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1. 不得泄露本单位商业秘密、用户信息等敏感数据;2. 不得将获取的信息用于非法用途;3. 保密期限届满前,未经本单位同意,不得公开或使用相关信息。
信息安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推动XX信息通信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信息安全产品的管理,规范安全设备购置、管理、应用、维护、维修及报废等方面的工作,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信息安全软硬件设备的管理须严格遵循已颁布的《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管理制度》。
本制度作为《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管理制度》的补充,适用于公司的信息安全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进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不包括勘误、通知单),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估框架》(GB/T 20274.1-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本标准未涉及的管理内容,参照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3设备采购3.1网络安全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规定选择经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测评或认证的产品。
3.2所有安全设备后均需进行严格检测,凡购回的设备均应在测试环境下经过连续72小时以上的单机运行测试和联机48小时的应用系统兼容性运行测试。
严禁将未经测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交付使用。
3.3通过上述测试后,设备才能进入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时间的长短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通过试运行的设备,才能投入生产系统,正式运行。
4设备管理4.1每台(套)安全设备的使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均应设定严格的管理员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严禁盗用帐号和密码,超越管理权限,非法操作安全设备。
4.2安全设备的口令不得少于10位,须使用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等在内的不易猜测的强口令,并遵循省电网公司统一的帐号口令管理办法。
关于信息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桂财采〔2010〕20号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各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局)、经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各试点财政局,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关于信息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就贯彻落实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的规定通知如下: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众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应当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三、对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主题词:转发信息安全政府采购通知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抄送: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本厅厅长、副厅长、纪检组长、总会计师、副巡视员,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2010年5月21日印发。
2024年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防护管理,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1.采购流程:(1)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需求由各部门汇总统一提交给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根据合同约定或实际生产需要确定采购数量、规格、品种、质量标准等具体要求。
(3)采购部门在明确了具体采购要求后,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等方式获取报价,并从中选择优质价廉的供应商。
(4)采购部门拟定采购合同并进行签订,签订完成后,提供合同副本给各部门备案。
2 .质量管理:(1)收到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后,各部门需认真核对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商品应及时退还或更换。
(2)对于采购回来的物品,负责人必须立即安排仓库管理员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入库管理,保障物品完好无损并做好耗材管控工作。
3 .盘点管理:(1)各部门需定期对本部门所拥有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正确;如发现库存异常,即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2)各部门之间借用、归还安全防护用品需予以登记,核实清楚,并向库管员及时报告。
4安全培训:在安全用品采购的引导下,各部门需加强安全培训的开展工作。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及安全管理常规操作的学习和规范化。
同时加强对安全用品的培训,让员工正确地使用物品,做到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能让员工更好的保护自身安全。
四、制度执行(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单位需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制定并加以完善。
(3)若员工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行处理,请及时向主管联系,以保证员工和设备安全。
网络安全产品采购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产品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将业务和信息存储在云端,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产品成为必需品。
然而,市场上的网络安全产品种类繁多,选择适合企业需求的产品并管理采购过程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规范的网络安全产品采购管理办法,帮助企业高效、合规地选择和采购网络安全产品。
二、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网络安全产品采购前,企业需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1.制定采购策略:明确企业的网络安全需求和预算范围,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采购策略。
2.调研市场:通过调研市场,了解当前网络安全产品的发展趋势、主要厂商和产品特点,以便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制定采购计划:根据企业的需求和预算,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时间、数量、款项支付方式等。
4.确定合作伙伴: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评估其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5.签订合同:与供应商协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三、网络安全产品采购流程网络安全产品采购的流程应包括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合同谈判和供应商评估等环节。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网络安全产品采购流程:1.需求分析:仔细分析企业的网络安全需求,明确功能要求、规模需求、性能需求等。
2.供应商选择: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和需求分析,筛选出几家具备竞争力的供应商。
3.报价比较:向选定的供应商索取报价,并比较报价和产品性能。
4.合同谈判: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产品交付时间、价格、服务保障等细节,并最终达成一致。
5.供应商评估:采购过程结束后,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估,为下一次采购提供参考。
四、采购管理要点为了更好地管理网络安全产品采购过程,企业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内部配合:采购部门需与信息安全部门紧密配合,确保网络安全产品的选购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
2.风险管理:在采购过程中,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避免购买低质量或不符合需求的产品。
信息安全工具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工具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安全工具的管理,确保其合规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维护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安全水平。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信息安全工具的管理、使用和操作。
二、信息安全工具分类与定义2.1信息安全工具分类信息安全工具可根据其用途、功能和形式进行分类,如系统工具、网络工具、加密工具、审计工具等。
2.2信息安全工具定义信息安全工具是指用于保护、检测、监控、响应信息安全事件或隐患,以及进行安全审计、安全加固等的软件或硬件工具。
三、信息安全工具采购与使用3.1采购管理信息安全工具的采购应遵循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明确采购责任部门和采购流程。
在采购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产品测试,确保所选工具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3.2使用规定使用信息安全工具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设置使用权限,严格控制工具的使用范围,防止非授权使用;定期进行工具的升级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和安全性;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日志进行备份和审计。
四、信息安全工具维护与更新4.1维护要求应定期对信息安全工具进行维护,包括对其性能的检测、漏洞的修复、异常情况的排查等,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2更新管理应根据工具的版本更新情况和使用反馈,及时进行更新升级。
更新升级应遵循公司软件更新管理规定,确保升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信息安全工具培训与教育5.1培训计划应根据信息安全工具的类型和使用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使用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5.2教育宣传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安全工具的教育宣传,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工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其在工作中合理使用信息安全工具。
六、监督与考核6.1监督机制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工具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安全工具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考核办法应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处理,具体考核办法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要求目录1. 相关政策文件及通知 (2)1.1 福建省财政厅通知: (2)1.2 (财库〔2010〕48号)主要内容: (2)1.3 《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文件重点内容: (3)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法规: (3)3. 防火墙产品ISCCC认证级别与等级保护要求对比: (4)3.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要求: (4)3.2 防火墙ISCCC认证技术要求: (5)3.3 技术要求对比结论 (6)4. 经常接触产品的ISCCC认证情况: (7)5. 目前获得ISCCC认证的产品名录: (14)1. 相关政策文件及通知1.1 福建省财政厅通知: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质检总局、财政部、认监委《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要求,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安全产品行为,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1.2 (财库〔2010〕48号)主要内容: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一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应当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三、对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1.3 《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文件重点内容:根据《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法规定范围内实行强行认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进入政府采购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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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推动信息系统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信息安全产
品的管理,规范安全设备购置、管理、应用、维护、维修及报废等方面的工作,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
1.2信息安全软硬件设备的管理须严格遵循已颁布的《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管理制度》。
本制度作为《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管理制度》的补充,适用于扬州职业大学网络中心的信息安全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进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不包括勘误、通知单),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估框架》(GB/T 20274.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本标准未涉及的管理内容,参照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扬州职业大学网络中心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3设备采购
3.1网绪安全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规定选择经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测评或认证的产品。
3.2所有安全设备后均需进行严格检测,凡购回的设备均应在测试环境下经过连续72小
时以上的单机运行测试和联机48小时的应用系统兼容性运行测试。
严禁将未经测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交付使用。
3.3通过上述测试后,设备才能进入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时间的长短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通过试运行的设备,才能投入生产系统,正式运行。
4设备管理
4.1每台(套)安全设备的使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均应设定严格的管理员身份鉴别和
访问控制,严禁盗用帐号和密码,超越管理权限,非法操作安全设备。
4.2安全设备的口令不得少于10位,须使用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等在内的不易猜测的
强口令,并遵循省电网扬州职业大学网络中心统一的帐号口令管理办法。
4.3安全设备的网络配置应遵循统一的规划和分配,相关网络配置应向信息中心网络管
理部门备案。
4.4安全设备的安全策略应进行统一管理,安全策略固化后的变更应经过信息中心审核
批准,并及时更新策略配置库。
4.5关键的安全设备须有备机备件,由信息中心统一进行保管、分发和替换。
4.6加强安全设备外联控制,严禁擅自接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络。
4.7因工作需要,设备需携带出工作环境时,应递交申请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并留档。
4.8存储介质(含磁盘、磁带、光盘和优盘)的管理应遵循:
如因工作原因需使用外来介质,应首先进行病毒检查。
存储介质上粘贴统一标识,注明编号、部门、责任人。
存储介质如有损坏或其他原因更换下来的,需交回信息中心处理。
4.9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
安全设备每月详细检查一次,记录并分析相关日志,对可疑行力及时进行处理:
关键安全设备每天须进行日常巡检:
当设备的配置更改时,应做好配置的备份工作;
安全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系统集成商或有关单位进行故障排
除,处理过程要有文档记录;
安全设备操作,应填写操作记录和技术文档。
4.10设备相应责任人负责:
建立详细的运行日志记录、备份制度。
负责设备的使用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运行起止时间、累计运行时数及运行状况等。
负责进行设备的日常清洗及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证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一旦设备出现故障,责任人应立即如实填写故障报告,通知有关人员理。
设备责任人应保证设备在其出厂标称的使用环境(如温度、湿度、电压、电磁干扰、粉尘度等)下工作。
4.11及时关注下发的各类信息安全通告,关注最新的病毒防治信息和提示,根据要求调
节相应设备参数配置。
4.12安全管理员应界定重要设备,对重要设备的配置技术文档应考虑双份以上的备份,
并存放一份于异地。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