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合同法1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

经济法中的合同法经济法中的合同法一、基本原则1.XXX2.XXX3.XXX4.XXX5.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二、合同中的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三、合同法特征1.合同法是私法合同法规范当事人之间因私人利益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强调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因此合同法为私法2.合同法是自治法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法律规范而不是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合同关系合同法通过任意性规范或引导当事人的行为或补充当事人意思的不完整合同法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即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被严格限制在合理与必要的范围之内3.合同法是财产交易法合同法与物权法均属财产法范畴其中物权法主要调整财产归属及利用的财产关系是从静态角度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而合同法则调整财产的流转关系即商品交换关系是从动态角度为财产关系提供法律保护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篇共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是一部较为详尽、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国曾经按照合同性质先后制定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为保障《合同法》的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解释》)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合同问题也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
经济法合同法详解

经济法合同法详解经济法合同法是指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保护市场秩序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的专门规范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关系的法律。
本文将对经济法合同法进行详细解析,包括其基本概念、法律适用原则、要素、成立、履行和违约等方面内容。
一、基本概念经济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经济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是指其针对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
二、法律适用原则经济法合同法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要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2. 公平原则:合同各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剥夺对方的合法权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交易,不得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4. 协商一致原则:合同各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平等互利。
三、合同要素经济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要素,包括合同的订立要件、合同的内容要件和合同的形式要件。
1. 合同的订立要件:合同的订立要件包括主体、客体和目的。
主体是指合同各方,客体是指合同的标的物或者服务,目的是指合同的目标和目的。
2. 合同的内容要件:合同的内容要件包括条款、权利义务和费用。
条款是合同各方对于合同事项的约定,权利义务是各方在合同中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费用是指合同各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费用。
3. 合同的形式要件:合同的形式要件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满足的形式要求,包括书面形式合同和口头形式合同。
四、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当事人应当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共识。
其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特定合同的要求或者合同形式的规定。
最后,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成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按时履行义务。
经济法详解之合同法

经济法详解之合同法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广泛的一种经济行为形式,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件、合同的种类、合同的效力等方面对合同法进行详细解析。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自愿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由合同的当事人自由订立,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合同的要件1. 条件要件: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由的。
2. 客体要件:合同的客体必须是具有合法的价值,如货物、服务、财产权利等。
3. 形式要件:合同的形式要件是指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
三、合同的种类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功能,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购买合同:即买卖合同,合同的一方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而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2. 租赁合同:合同的一方将所拥有的财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暂时委托给另一方使用,而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3. 委托合同:合同的一方委托另一方代表自己进行一定的事务或者为一方的利益进行管理、处分。
4.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就业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条件等。
5. 借款合同: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入一定金额的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合同受法律保护,一旦当事人达成协议,就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1. 有效合同:合同的成立、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并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合同。
2. 无效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是无效的。
3. 可撤销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4. 解除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与合同法引言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而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和合同法的发展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经济法和合同法展开讨论,分析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影响。
经济法的概述经济法是以经济活动为其对象的法律体系,它规范着市场经济中各类主体的行为,并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促进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合同法的概述合同法是经济法中重要的一部分,它规范了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交易形式,它是经济活动的基石。
合同法对于规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合同法包括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了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平等和合法性。
经济法与合同法的关系经济法和合同法是密切相关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支撑。
经济法为合同提供了法律环境和制度保障,合同则是经济法的主要实施对象。
合同受到经济法的保护,而合同的履行也必须符合经济法的规定。
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是经济法的核心关注点之一。
经济法与合同法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经济法和合同法对于经济活动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经济法和合同法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框架和规则,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其次,经济法和合同法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促进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再次,经济法和合同法保护了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性。
经济法与合同法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经济法和合同法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际经济交往涉及跨国企业、跨境贸易等众多复杂因素,经济法和合同法为国际经济交往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则。
国际经济合作、投资和贸易活动都需要依赖于经济法和合同法的支持,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和合法性。
总结经济法和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体系,它们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了市场参与者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探讨经济法与合同法对合同关系的调整与分工

探讨经济法与合同法对合同关系的调整与分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同作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形式,其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
经济法和合同法作为调整和维护合同关系的两个重要法律领域,对于保障合同的有效实施和合同参与者的利益均有重要作用。
一、经济法和合同法的关系经济法和合同法二者紧密相关,但又各有不同。
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则,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等。
合同法则是规定合同的成立、履行、修改、转让、变更和终止等内容的法律规则。
二者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合同法是经济法的具体应用合同法是经济法的核心领域之一,是经济法的基础,是实现市场自由竞争的基石。
因此,无论是在制定经济法中还是在实践中,合同法都是经济法的具体应用之一,可以起到控制经济活动和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
2.经济法在合同法中具有指导和补充的作用合同法只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文,而经济法则是更为广泛的法律规则。
在实践中,合同的具体执行往往受到经济环境和经济规则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法可以在合同法中提供指导,为合同的具体制定和执行提供大量的指引。
同时,经济法也可以通过合同法来加强对合同各方的约束力。
3.合同法对经济法的约束和制约合同法对于规范和实现市场经济目标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合同法可以对经济法进行制约和规范,将市场竞争的行为加以限制,使经济法得以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
经济法和合同法在主要的区别在于,经济法是受到国家法律基础的范围更广泛的一类法律规则,而合同法通常是在经济法的基础上建立的。
此外,经济法更多地规范了宏观经济活动的运作,而合同法则是主要规范以合同为基础的商业运作。
在具体的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对于经济法和合同法的具体调整。
在实践中,经济法和合同法分工明确,但也有交叉部分。
在合同关系中,议定各条款的时候需要遵循经济法和合同法的原则,两者皆需照顾。
1.以经济法为导向的规范在实践中,经济法主要在市场竞争的规范和反垄断工作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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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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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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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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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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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合同法——经济法课件.

一、合同法概述
n 合同的概念 n 合同的法律特征 n 我国合同立法概况、概念和调整范围 n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概念
n 《合同法》规定: n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例题:
n 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 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例如:
n 向某经营着一家小型的物流公司,公司虽然小,但是业务却不少,向某从未不愁没有活干。有一天,向 某收到同城某商贸公司发来的要约书,要约书中表明现在公司向外地拓展业务,需要借助物流公司一对 一往客户单位发货,列明了运输价格,并标明近期内回复有效。向某忙得抽不开身,他觉得这份要约书 只说“近期内回复”,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承诺期限,什么时候回复都行。一个月后向某见业务量减小, 发出承诺书,却被商贸公司告知“承诺无效,不予合作”。
n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n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n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n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 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需经有权人承认才能生效。包括:
n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n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n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生效的时间
n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n 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n 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n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n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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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哈维诉福塞 原告哈维向被告福塞发出一项询电:“你方愿 意向我方出售巴布赫尔笔吗?——电告最低 价。”被告回电:“巴布赫尔笔现金最低价 900英镑。”原告立即发出一份加急电报: “我们同意按照你方要求的900英镑购买巴布 赫尔笔。”后来被告拒绝提供巴布赫尔笔而与 原告发生争议。 请问:被告回电构成要约了吗?理由 英国法院认为,被告法院的复电仅仅是提供一 项售价信息而不构成要受之约束的要约。
2、要约必须向受约人发出。一般不准许 向公众发出,除非例外情况(有相反地 明确表示) 3、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一般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 格、交货的时间、支付方式、地点等主 要交易条件。 美:暂付阙如条款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三)要约的法律效力 1、对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人不得 随意撤销、撤回要约。 (1)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A、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 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的通 知必须先于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最起码 要同时到达。
的经济,它要求统一的规则来消除各种导致市 场分割、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这种统一的 现象,使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够在统一的市场钟 进行公平竞争。同时市场经济又要求国内市场 与国际市场接轨,以促进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 展。 (二)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例如: 1、“你15日电我承诺,成交后二个月装船改 为立即装船。” 2、你15日电我承诺,装船单据的发票10份改 为16份。 3、你15日电我承诺,应在运输包装外,加刷 合同号码 4、你15日电我承诺,应将即期信用证付款改 为60天远期信用证付款。
经济法
合同法
第三章 第一节
合同法 概述
一、概念、特征 (一)合同法的概念、基本原则 合同法是指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具有平等性(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 之间的交易关系,商品交易的本质需要遵守平 等协商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任意性:只要合同当事人协商的条款不违法法 律禁止性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就承认 其效力; 国际性和创造性: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统一
2、承诺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 《合同法》第23条规定(1)要约中确定有期 限的,应当在该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要约中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视承诺的 方式而定。 A、要约如果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使承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B、如果要约不是以对话的方式作出的,承诺 应当在合理地期限内到达。 逾期承诺(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受约人造成的(迟延); 第三方造成的(迟到) 4、承诺的传达方式必须符合要约人的规定或 习惯。
二、合同法的功能 1、维护经济秩序——维护在商品交易过程中 应具有的稳定性和规则性; 2、保障合同自由并维护合同正义——市场经 济要求尽可能减少政府对交易活动的干预,尽 可能扩大市场主体所享有的合同自由;但是, 任何自由都不是无限制的,合同自由也是一样, 一旦违法将受到制裁; 3、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提高经济效益——鼓励交易 三、合同的概念、特征 (一)概念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 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特征
(四)要约的消灭 要约的消灭是指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原因而致 使要约丧失法律约束力。 1、因有效期已过而失效; 2、因受约人的拒绝而失效 3、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而失效 4、受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反 要约)
三、承诺 (一)定义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要 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二)条件 1、承诺必须无条件接受要约的各项内容。 (镜像原则) 《合同法》第30、31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 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 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 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1、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行为,是双方意 思表示的一致,不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2、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法律上的 效果。 3、合同是合法行为。 1)合同的标的必须合法;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3)合同的内容立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为设立、变更、解除 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而达成一致地意思表示的 法律现象。 合同的成立必须是由一方当事人发出的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另一方当事人作出 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只有这两个法律行 为的统一,合同才能有效地成立。简单的说就 是: 要约+承诺=合同成立 二、要约 (一)定义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 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价目表、拍卖广告、招商公告、招 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区别:1、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 同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 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 合同。 2、要约处于合同的订立阶段;而要约邀 请则处于订立合同的准备阶段。
B、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之 前,要约人将该要约取消,从而消灭该要约的 效力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 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下列情况,要约不得 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 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 同作了准备工作。 2、原则上对受约人不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