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合集下载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书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书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书篇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的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和《国家林业局XX年工作要点》关于“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改革思路,积极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要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

《决定》提出“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管力量,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素质”。

当前,我国林业正处在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时期,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多年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行政案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林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体制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以业务管理范围划分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多机构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执法权相对分散,如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等机构,以及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种苗站、濒管办、林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都承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职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违反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责任制不够落实;有些行政执法机构的编制、经费等没有完全落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完全分开,尚未形成规范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林业局管理者的角色与职责

林业局管理者的角色与职责

林业局管理者的角色与职责林业局作为负责林业管理的部门,在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林业局的管理者,他们有着一系列的角色与职责,旨在促进可持续的森林经营和保护生物多样性。

以下是林业局管理者的几个主要角色和职责。

一、政策制定者作为林业局的管理者,他们需要积极参与政策制定的过程。

他们应该通过倾听利益相关者的声音、收集专家的意见和研究成果等方式,制定出符合国家和地方实际情况的科学合理的森林政策。

这些政策应该考虑到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等多重因素,以确保可持续的发展。

二、规划者和评估者管理者需要负责制定森林资源管理的规划和目标,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他们应该基于科学数据和研究结果,制定出具体可行的经营计划,以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他们还需要对现有的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环境变化和不断发展的需求。

三、监管者和执法者林业局管理者需要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确保森林资源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他们应该加强对森林破坏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有效的执法手段,促进森林的合法经营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同时,他们还需要加强对林权的确权登记工作,提高森林所有权的明确性和稳定性。

四、推动可持续发展林业局管理者应该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鼓励森林经营者采用可持续的经营方式。

他们应该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森林经营者实施森林认证、生态修复、碳汇管理等措施,以推动森林经营的可持续性和生态效益的提升。

五、促进合作与沟通林业局管理者应该与其他相关部门、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他们应该定期组织会议、专题研讨和经验交流,推动各方共同参与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工作。

同时,他们还需要积极开展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林业的认知和参与度。

六、灾害应对和风险管理林业局管理者需要具备应对各种自然和人为灾害的能力。

他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灾害的损失。

同时,他们还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14•【文号】林策发[2006]42号•【施行日期】2006.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林策发[2006]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有关直属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进林业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林业实际情况,现将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均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

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林业部门的整体形象,影响林业改革的深化和事业的发展。

大力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肃执法,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行政责任的缺失,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林政执法岗位职责

林政执法岗位职责

林政执法岗位职责林政执法岗位是负责监督和执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责,并维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林政执法岗位的职责十分重要,因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林政执法岗位的职责。

1. 法律法规监督林政执法岗位的首要职责是监督和执行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类林业管理规定、森林资源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以及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监督的方式主要是对林业活动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对森林资源的采伐、砍伐、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以确保这些活动符合规定并不会对森林资源造成损害。

同时,还需要对森林火灾、非法狩猎、乱捕滥捕等行为进行监督,维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法权益。

2. 执法行动除了监督外,林政执法岗位还需要积极执法行动,对违法违规的林业行为进行处理。

一旦发现有林木砍伐、野外焚烧、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林政执法部门将及时介入并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相关物品和设备、处罚违法人员等。

在进行执法行动时,林政执法人员需要依法办事,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他们需要具备执法知识和技能,以及一定的调查取证能力,以便将违法行为查实并做出处罚决定。

3. 信息宣传林政执法岗位还需要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于森林资源保护的意识。

通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的知识,教育人们正确认识和利用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信息宣传工作包括组织林业知识讲座、制作宣传材料、在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等。

通过这些途径,可以提高公众对于森林保护的重要性的认知水平,促使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督促配合除了执法行动和信息宣传外,林政执法岗位还需要与其他部门或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推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他们需要与林业部门、环保部门、地方政府等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研究和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中的问题。

同时,林政执法人员还需要与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教育和督促大家共同参与到森林资源保护中来。

林业执法人员工作制度范本

林业执法人员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林业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林业执法人员及其辅助人员。

第三条执法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林业权益。

2. 负责对林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 负责林业资源的保护、调查、监测、统计等工作。

4. 参与林业执法宣传、培训、教育等活动。

5. 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林业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执法程序1. 接到林业违法行为举报后,应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2. 对涉嫌违法的林业行为,应当依法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3. 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 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执法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2.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吃请、旅游等不正当利益。

4. 不得擅自使用执法车辆、装备和执法证件。

第六条执法培训与考核1. 林业执法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 新进执法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第七条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1.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下级林业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执法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受到违法侵害的当事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

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

落实经费保障
经费预算与安排
将执法责任制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各项开支,确保工作顺利 开展。
经费使用监管
建立经费使用监管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性,防止浪费和违 规使用。
05
实施计划
分阶段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
制定方案和计划(1-2个月)
第二阶段
组织培训和宣传(3-4个月)
第三阶段
制定执法标准和程序
制定林业局执法标准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林业局执法的具体标准和工作规范 ,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
优化执法流程
对现有的执法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建立执法公示制度
及时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和公信力。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04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由林业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科 室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推 进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 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科室 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 推进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
制定宣传计划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媒体报道、 宣传册、海报等,广泛宣传执法责任加强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有利于规范林业行 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公信力。
有利于保护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 文明建设。
有利于推动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增加林农收入,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02
林业局执法现状分析
当前执法情况概述
林业局执法队伍规模
目前林业局拥有一支规模适中的执法队伍,负责森林资源保护、 野生动植物管理等执法工作。
生态安全。

林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林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林政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及时发现和惩处各类违法案件,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使查处案件收到较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三、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和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做到外业调查记录真实、详细,并及时把处理情况反馈给上级部门,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待。

四、在林政案件查处过程中,够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公安森保部门,决不以罚代刑。

五、在林政案件查处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从严执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六、不断加强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范本(2篇)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范本(2篇)

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范本一、执行执法任务1. 根据上级下达的执法任务计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执法任务。

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公平。

3. 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行动,确保执法效果和质量。

二、监督和检查1. 监督和检查执法现场,确保执法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进行核实。

3. 防范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失误和不正当行为。

三、信息收集和调查1. 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执法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2. 深入调查和研究执法对象,掌握相关情况和证据。

3. 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开展执法取证工作。

四、协调和沟通1. 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执法任务和要求。

2. 解答社会公众对执法事项的疑问和要求,建立良好的公共沟通渠道。

3. 协调保障部门的支援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1. 总结执法实践,提出改进执法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2. 参与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完善,确保执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 根据执法工作的需要,提出执法装备和技术设施的配备要求。

六、培训和教育1. 不断学习和掌握执法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执法水平。

2. 协助上级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

3. 传授执法经验和技巧,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新人适应工作。

七、定期报告和汇总1. 定期报告执法工作的进展、问题和思考。

2. 汇总执法数据和情况,撰写执法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3. 参与上级组织的执法工作评估和考核,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支持。

八、维护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2. 坚持廉洁执法,杜绝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3. 坚守职业操守,保护执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

九、应急处置和危机管理1. 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力量,保障社会稳定。

2.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张掖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展开全文
张掖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一、行政处罚岗位职责
1.立案岗位职责:
(1)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填写《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2)决定立案的,将有关材料送交调查岗位人员;
(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2.调查岗位职责:
(1)调查或者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3)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需要检验、检测的应当送法定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4)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同时,还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6)依法应当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7)起草行政处罚意见书,并将行政处罚意见书及案件材料送审核把关岗位人员审核;
(8)经法制部门审核和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同时公布处罚结果;
(9)立卷归档要求、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立案材料、现场勘验、暂扣通知书、登记保存通知书、询问笔录、调查材料、证据材
料、告知书、告知笔录、听证笔录、听证报告、处罚意见书、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负责人批准意见等。

3.审核把关岗位职责:
(1)审核是否属本局管辖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2)提出意见并将审核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交送局法制科审核后呈报决定岗位人员批准;
(3)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行政许可证照、对公民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以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5000以上处罚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将意见及案件所有材料移送听证机构组织听证。

听证机构在听证纪要中提出不同处理意见的,应当针对听证纪要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说明。

4.决定岗位职责:
(1)批准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2)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决定;
(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集体讨论决定,由局主要负责人签发。

二、行政强制岗位职责
l.立案岗位职责:
(1)填写《行政强制案件立案审批表》,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局法制科审核,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2)决定立案的,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送交调查或审查岗位人员;
(3)送达行政强制决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2.审查岗位职责:
(1)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2)对案件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3)拟写初步审查意见,报审核把关岗位人员审核;
(4)起草行政强制决定书;
(5)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6)立卷归档、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决定书或送达回证、案件材料、事实审核意见和报告、听证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负责人批准意见等。

3.审核把关岗位职责
(1)审核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
(2)提出意见并将审核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交审查岗位执法人员送法制科审核后呈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
(3)需要听证的,按规定举行听证;
(4)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4.决定岗位职责
(1)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处理的意见;
(2)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局务会议或局法制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由局长审批签署意见;
(3)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岗位职责
1.检查岗位职责:
(1)现场检查的,填报检查文书,经审核把关人员审核后报决定岗位人员批准;
(2)检查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和检查文书,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检查时发现涉嫌违法生产经营的,应当制作调查笔录或现场勘验笔录;收集违法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可以依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先行登记保存;
(4)返回单位后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并在2日内将涉嫌违法材料移交承担行政处罚调查职能的人员;
(5)立卷归档要求、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检查时收集的证据或材料、检查报告等。

2.审核把关岗位职责:
(1)审核是否属本执法机关管辖范围、是否有法定依据、程序是否合法等;
(2)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呈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3)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3.决定岗位职责
(1)根据审核意见,决定是否开展检查活动的意见;
(2)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1.受理岗位职责:
(1)申请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中有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和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送交审查岗位人员;
(6)送达审查结果书和其他法律文书。

2.审查岗位职责: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受理岗位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3)拟写初步审查意见,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对于事前备案审查或属于其他行政行为前置条件的备案审查,如果不予备案或者审查不
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备案或者审查不予通过的理由;
(4)备案或审查结果需要通知申请人的,制作备案或者审查结果通知书,送申请人;
(5)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6)立卷归档要求、卷内内容和顺序为:目录、备案审查结果通知书或送达回证、申请材料、事实审核意见和报告、听证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负责人批准意见等。

3.审核把关岗位职责
(1)审核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程序是否合法等;
(2)提出意见并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交审查岗位执法人员送法制科审核后呈决定岗位批准人决定;
(3)需要听证的按照《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举行听证;
(4)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4.决定岗位职责
(1)不需要集体讨论的,根据审核意见和书面报告,直接签署准予或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
(2)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应当由局务会议或局法制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由局长签署意见;
(3)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岗位说明:“受理岗位”为执法科室的具体经办人员,“审查岗位"为科室的副科长(副主任)及科室其他执法人员,“审核把关岗位”为科长(主任)及其兼职的法制员,“决定岗位”为局领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