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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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井下井巷工程的施工、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施工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施工1、按每月巷道掘进计划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巷道施工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尺寸和安全措施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巷道施工安全与质量。

3、矿技术科应及时给出巷道中腰线,施工人员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4、遇到破碎地段带,严格按相关巷道支护加固质量和安全要求进行支护。

(二)巷道验收1、井巷验收在每月26日进行;2、参加验收人员:公司、矿、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3、巷道规格验收标准:⑴巷道中心偏差:偏移±100mm为合格,偏移±50mm为优良。

⑵巷道高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1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⑶巷道高度偏差:①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100mm 为合格,0-+100mm为优良。

②无腰线则全高-50-+200mm为合格,0-+200mm为优良。

⑷坡度偏差:±0.1%为合格、±0.05%为优良。

⑸水沟: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中心位置-50-+100mm、宽度-30-+150mm、深度-30-+150mm。

4、支护巷道质量验收标准:⑴锚杆安装质量:①锚杆预应力标准:帮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顶部锚杆预应力不小于60N.m。

②验收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记录。

③合格: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不松动。

④优良: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面壁,未接触部位楔紧。

⑵锚杆质量与抗拔力强度、锚杆锚固剂和钢筋锚网等材料由公司采购时确保质量,不验收。

⑶锚杆安装规格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⑷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 mm,网必须紧贴巷壁,严禁空顶或空帮。

5、每月的15日前,项目部对施工巷道进行自查验收合格,书面材料报告矿部后,矿部方可组织验收。

井巷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井巷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是为规范井巷工程建设过程,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井巷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必须严格执行。

二、组织机构1.公司设立井巷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2.井巷工程建设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安全员、技术员等,各自职责明确。

3.项目经理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负全面管理责任,领导项目组成员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三、工程前期准备1.进行勘察和设计: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勘察工作,确定设计方案,并编制施工图纸。

2.制定施工计划和安全计划: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计划和安全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

3.确定施工人员及设备:根据施工计划确定所需施工人员及设备,并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施工人员和设备。

四、施工管理1.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切实保证施工进度。

2.加强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和警示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时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五、工程竣工阶段1.完成验收: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整理资料:编制施工总结报告和档案整理,保留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资料。

3.进行交接:将整理好的施工资料交接给相关部门,并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总结评估。

六、质量和安全保障1.建立质量和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数据和问题处理情况。

2.定期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七、违规处罚对于未按照井巷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管理的行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追究责任等。

八、附则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必须以保证井巷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为核心原则。

以上便是井巷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2024年)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井巷工程施工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井巷工程施工,包括井筒、巷道、硐室等工程。

1.3 井巷工程施工应遵循科学管理、先进技术、环保节能、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内容。

2.2 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施工单位应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设计要求。

2.3 施工设备及材料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准备施工所需设备、材料,并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备、材料合格、完好。

2.4 施工现场准备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平整、排水、通风、照明等工作,确保施工场地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三、施工过程管理3.1 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2 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3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4 施工投资控制施工单位应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加强成本核算,提高投资效益。

四、施工技术要求4.1 井巷工程测量井巷工程测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测量规范进行,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4.2 井巷工程掘进井巷工程掘进应根据地质条件、施工设备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掘进方法,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4.3 井巷工程支护井巷工程支护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等因素,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确保工程安全。

4.4 井巷工程排水井巷工程排水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特点等因素,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工程正常进行。

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井巷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定》,做好工程设计与审批、技术指导与服务、施工组织与管理、安全检查与监督等各方面工作,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杜绝工程验收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井巷工程设计的分工与审批第2条设计的分工(1)采矿井巷工程包括开拓工程及辅助工程、矿块采切工程、安措工程等,由生产发展部负责设计,地测中心应及时准确提供设计所需的测量及地质成果。

(2)地质探矿井巷工程由地测中心负责设计,生产发展部积极配合。

(3)重大采矿和探矿工程则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3条设计的审批井巷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签字后方能生效。

(1)重要采矿和地质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2)较大采矿和地质工程设计,由主管安全生产副部经理主持,召集生产发展部、地测中心、安全环保部、工区负责人,主要地质、测量、采矿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体审查,审查签字后进行施工。

(3)小型探采、采切、硐室设计,局部修改和补充设计等,由负责设计部门审查,相关地质、测量、采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区负责人签字,报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核后,即可施工。

(4)所有设计审查人员应对设计认真审查。

审查签字人员应对所审查专业负责,坚持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5)由国家专项投资的工程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执行。

第4条一切总体、单体设计一经审批,不得擅自修改,必须按设计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现图纸有误或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执行原设计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知设计单位共同研究,修改设计并履行审批手续后再行施工。

第三章井巷工程开工条件第5条井巷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经过公司审查批准的技术设计和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

(2)有公司下达的月作业计划。

(3)经过地测中心定点测设。

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巷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井巷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井巷工程施工,包括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

第三条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三)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施工、优质高效;(四)强化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井巷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井巷工程施工管理机构,负责井巷工程施工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井巷工程施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井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二)负责组织井巷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现场协调;(四)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五)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流和培训;(六)负责井巷工程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井巷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井巷工程施工项目部,负责井巷工程施工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井巷工程施工项目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井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二)负责组织井巷工程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现场协调;(四)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五)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流和培训;(六)负责井巷工程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八条井巷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编制井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二)组织井巷工程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三)办理井巷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落实井巷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五)做好井巷工程施工现场的布置和围护;(六)做好井巷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井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经井巷工程施工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井巷工程施工规

井巷工程施工规

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

1.2 井巷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3 井巷工程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施工效率。

1.4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承担相应工程的施工。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等情况。

2.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施工工艺等。

2.3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2.4 施工前应准备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工具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3.1 施工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3.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和有序。

3.4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程变更的记录和申报工作。

四、施工安全4.1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

4.2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3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4.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4.5 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五、施工质量5.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5.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把控原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5.3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质量。

六、竣工验收6.1 工程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6.2 竣工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6.3 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工程验收责任制,加大工程施工考核力度,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管理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井下所有施工队,包括采煤队、开拓掘进队、辅助队、打钻队。

二、工程施工本办法中的工程是指井下巷道掘进工程以及各类零星工程,包括采面替棚压架、巷道修护等。

一)工程分工:1、开拓掘进队:负责井下所有巷道的掘进,以及作业区域内的零星工程。

2、采煤队:负责采面的替棚压架以及安装、回撤。

3、修护队:负责井下所有零星工程的施工。

4、辅助区队:负责管辖(或作业)区域内零星工程的施工。

确实因工程量大、工期长、施工困难时,可申请安排专业队伍进行处理,但必须在月度计划会上由分管科室提出,提供初步的施工方案、标准,并经统一论证、相关矿领导同意,否则不予安排。

二)工程安排1、生产科是井下采掘工程施工的主管单位,所有工程必须经生产科安排,下发施工通知单,组织工程的开工及验收,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安排(系统科室可安排分管辅助区队)。

2、各系统科室必须超前考虑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需要施工的巷道或零星工程必须在月度计划会上提出,论证通过后列入当月生产经营计划;否则当月一律不予安排。

3、必须保持计划的严肃性,无特殊情况,杜绝施工计划外工程;确有生产急需工程,必须召开会议,相关矿领导及科室参加进行论证,调整计划后方可实施。

4、所有工程必须有设计及开工(施工)通知单,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三、工程验收一)验收组织工程验收由生产科牵头,组织人力科、企管部、质标办、地测科、机电科、防突科、通风科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联合对工程进行验收。

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工作予以验收。

二)验收依据根据《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煤矿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三)验收时间:1、日常验收:生产科负责每天安排验收员对井下所有工程进行现场查验;每周日上午对井下所有工程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验收,每次周检查结果记录备查,并于每周日下午调度会进行通报。

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单位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要求,全面负责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制定详细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测、监督和验收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技术方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6. 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做好记录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质量管理措施1.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2.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对不合格部分要进行整改处理。

3. 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档案,留存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4. 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处理工程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5. 工程施工单位要做好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保护环境。

6. 工程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7. 工程施工单位要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合格。

四、质量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2.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工艺和设备的合理性,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员工技术过硬。

5. 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检测。

6. 施工单位要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7. 施工单位要加强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好的协作机制。

五、质量管理监督1. 工程施工单位要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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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井巷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定》,做好工程设计与审批、技术指导与服务、施工组织与管理、安全检查与监督等各方面工作,提高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杜绝工程验收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井巷工程设计的分工与审批第2条设计的分工⑴采矿井巷工程包括开拓工程及辅助工程、矿块采切工程、安措工程等,由生产发展部负责设计,地测中心应及时准确提供设计所需的测量及地质成果。

⑵地质探矿井巷工程由地测中心负责设计,生产发展部积极配合。

⑶重大采矿和探矿工程则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3条设计的审批井巷工程设计,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签字后方能生效。

⑴重要采矿和地质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⑵较大采矿和地质工程设计,由主管安全生产副部经理主持,召集生产发展部、地测中心、安全环保部、工区负责人,主要地质、测量、采矿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集体审查,审查签字后进行施工。

⑶小型探采、采切、硐室设计,局部修改和补充设计等,由负责设计部门审查,相关地质、测量、采矿、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区负责人签字,报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核后,即可施工。

⑷所有设计审查人员应对设计认真审查。

审查签字人员应对所审查专业负责,坚持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⑸由国家专项投资的工程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执行。

第4条一切总体、单体设计一经审批,不得擅自修改,必须按设计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现图纸有误或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执行原设计时,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知设计单位共同研究,修改设计并履行审批手续后再行施工。

第三章井巷工程开工条件第5条井巷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⑴有经过公司审查批准的技术设计和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

⑵有公司下达的月作业计划。

⑶经过地测中心定点测设。

⑷单项工程结束,必须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阶段施工。

⑸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⑹复杂的工程在开工前,有经过审批的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第四章技术交底与技术服务第6条井巷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要向施工单位、生产工区和工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交待设计意图、巷道规格、作业顺序、工艺过程、技术要求、安全措施及其它注意事项。

第7条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和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应经常进行现场施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地测人员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地质素描、采样和井巷工程测设,按设计要求指导施工。

第8条建立工程施工通知单制度,遇有如下情况,公司技术职能部门应通知施工单位。

⑴地质情况发生变化,需停止作业,修改设计。

⑵设计有误,停止作业,更正设计。

⑶未按设计施工。

⑷井巷工程已到位,需停止作业。

第9条在下列情况下,地测中心要依据安全规程及时提出危及生产安全的预告,以便施工单位事先采取预防措施。

⑴井巷工程按近上部中段和地表。

⑵井巷工程接近旧采区和老硐。

⑶井巷工程接近贯通点。

⑷井巷工程按近己知的大断裂、含水层、河床等。

第五章井巷内主要设施的布置第10条井巷内各种设施布置的规定⑴井巷内的排水管、供水管、电缆等的布置,要考虑到检查和维修的方便。

⑵井巷动力电缆,原则上不应与风,水管布置在同侧,如在同侧敷设,应分别悬挂,并保持0.3m距离。

⑶斜井人行道倾角在10度至20度时,应设置扶手栏杆;倾角在20度至30度时,除设置扶手栏杆外,还应装置踏板;倾角在30至45度时,应设有阶梯及扶手的梯子;45度以上时,梯子间布置与竖井相同。

⑷人行道必须设置在巷道一侧;两条线路之间及溜口(或卸矿口)侧,禁止设置人行道。

⑸平巷水沟应设在人行道一侧,其坡度与平巷坡度相同。

⑹梯子间的各项参数,人行道有效宽度和高度,运输及提升容器与井巷内各种设施的安全间隙等,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六章井巷掘进与支护⑴井巷内的排水管、供水管、电缆等的布置,要考虑到检查和维修的方便。

⑵井巷动力电缆,原则上不应与风,水管布置在同侧,如在同侧敷设,应分别悬挂,并保持0.3m距离。

⑶斜井人行道倾角在10度至20度时,应设置扶手栏杆;倾角在20度至30度时,除设置扶手栏杆外,还应装置踏板;倾角在30至45度时,应设有阶梯及扶手的梯子;45度以上时,梯子间布置与竖井相同。

⑷人行道必须设置在巷道一侧;两条线路之间及溜口(或卸矿口)侧,禁止设置人行道。

⑸平巷水沟应设在人行道一侧,其坡度与平巷坡度相同。

⑹梯子间的各项参数,人行道有效宽度和高度,运输及提升容器与井巷内各种设施的安全间隙等,应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五章井巷掘进与支护第11条井巷工程要严格按设计施工,重点井巷,如竖井、斜井、斜坡道、平硐、主要运输巷道等工程要组织专业化的掘进队伍,按作业循环图表组织施工。

第12条井巷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流砂、淤泥、砂砾等不稳固的含水表土层中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

第13条井巷施工要根据岩石的稳固程度、井巷断面和技术装备情况,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各种井巷的施工方法宜采用以下方法。

⑴平巷施工一般应一次成巷;大断面通过松软破碎地带时,一般采用导硐超前掘进的施工方法。

⑵斜井、斜坡道通过表土层或松软地带,一般可采用导硐法、先拱后墙法和板桩法。

⑶井筒施工一般采用单行作业,井筒断面和深度较大时可采用平行作业。

⑷井筒延深一般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下部中段有巷道可以利用,且岩石较稳固时,应尽量采用自下而上的延深方式。

⑸天井和溜井的施工方法,应根据其倾角和矿岩稳固程度确定,一般可采用普通法、吊罐法、爬罐法、深孔爆破法和钻进法。

第14条井巷掘进施工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⑴在凿岩前,要根据地测人员给定的中心线和巷道腰线,确定井巷中心,布置炮孔位置,然后进行作业。

⑵爆破前,作业人员应根据《安全作业规程》设置警戒红旗或人员。

⑶爆破后要有足够的通风时间,出碴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处理好浮石,处理好盲炮;竖井要清扫井框,洒水后方可进行出碴作业。

⑷在施工时,井巷作业面要有良好的照明;竖井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都要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装置。

⑸在含水表土层中下掘进竖井,要及时架设和加固井圈,并有降低水位的措施,以防止井壁砂土流失,导致空帮。

⑹井筒延深时,必须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岩柱将井筒的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挖掘岩柱或撤出保护盘时,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经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施工。

⑺竖、斜、天井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15条掘进凿岩爆破作业,要有专业设计,凿岩作业要根据岩石的物理机械性质和井巷断面,合理确定工作面炮眼数目、深度、掏槽方法和炮眼布置方式。

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爆破规程,要根据炮眼的作用,合理分配装药量,提高装药密度和炮眼堵塞质量,控制好起爆顺序,以提高爆破效率。

井巷掘进爆破效率要求达到80%以上。

第16条搞好井巷掘进的通风。

局扇和风筒的安装与敷设,要避免产生串联风和循环风,随着掘进面的推进要及时敷设风筒。

装碴前要进行喷雾洒水工作,使工作面的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17条井巷掘进的出碴作业要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选用合理的出碴方式和装运设备,促使出碴作业机械化。

第18条搞好井巷支护工作⑴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的井巷,必须及时进行支护。

⑵井巷支护型式,应根据岩石的稳固程度进行选择,不论那种支护方式,都必须进行设计。

⑶井巷支护材料的选择,必须贯彻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及节约坑木的原则。

⑷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和劈裂的坑木;永久支架应进行防腐处理;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现象时,应及时更换修复。

⑸砌碹时,必须保持碹壁平整,接口严密,岩帮与井碹之间的空隙,要用碎石填满,并用砂浆灌实,如碹处有水,必须将水引出,砌碹完毕,要进行封水或引水。

⑹采用锚杆,喷浆或喷射混凝土支护,要有专门设计,锚杆型式、角度、长度、行排距、喷射厚度、混凝土强度等,应在设计中具体规定。

⑺对各种支护的井巷,要进行定期检查,井下的安全出口,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地压较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每班要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19条积极推广应用国内外井巷掘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成井成巷速度。

第七章井巷施工监督与验收第20条公司地测中心和生产发展部是采掘工程的施工技术监督部门,井巷工程的数量和质量由地测中心组织进行验收。

第21条公司批准下达的作业计划和采掘工程设计,是施工技术监督的依据,技术监督部门要按计划要求和设计意图,监督、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正规施工,工区领导及施工人员、技术部门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要定期到现场检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22条工程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⑴公司井巷工程的数量,均以地测中心验收资料为准,作为统计上报数据,重点工程施工验收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进行验收。

⑵井巷工程每月末进行一次总验收,验收数字要准确无误,不估算、预报、瞒报。

隐弊工程则由工区提出申请验收,必须有地测中心、生产发展部、安全环保部、企管部其中两家参加验收为准。

⑶井巷工程属下列情况者,不予验收:无计划和无设计而施工的工程;未经地测人员测设标定而施工的工程;已正式通知停止施工而继续施工的工程;可修但尚未返修合格的工程。

第23条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和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井下工程验收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井巷工程质量技术总结第24条每月验收完成后,由地测中心开具工程验收报表,根据井巷工程性质,分别由所设计部门将所有井巷工程进行小结,如实标出有无计划、有无设计、有无开工通知单,并说明主要用途、工程质量情况。

第25条每项主要设计工程在施工完毕后,都要对设计进行一次全面性总结,总结工作由设计者负责完成;重大设计项目由主要设计人员负责组织有关设计者共同完成。

第26条完成总结材料,由企业部门进行审查,然后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第27条井巷工程出现工程质量时,由企业管部牵头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形成调查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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