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银行信息科技配置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遵循“风险管理、合规要求、业务需求、技术标准”的原则,制定出详细的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管理办法,以规范系统配置管理流程,提高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管理的所有工作,涉及人员包括银行信息技术部门的技术人员、外部技术服务提供商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是指银行使用的各种硬件、软件、网络设备、应用程序、数据库及相关组件等技术配置方式。
配置项:是指银行信息科技系统配置中一个可定义的、单独控制的元素。
配置管理:是指通过控制、关联、审查、审核变更过程中系统配置项的所有内容,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在管理的系统可控范围内满足其需求的系统工程实践。
第二章配置项管理第四条配置项识别为了保证银行信息系统各配置项的集中化管理,银行信息技术部门在系统设计和上线之前必须对系统配置项进行识别和定义。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定需求文档:通过需求文档确定系统配置项。
2.级联式分析:通过对各需求进行分析,得出配置项的定义。
3.记录配置项信息:对配置项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名字、描述、类型、接口、传输、安全性、完整性等信息。
4.审查配置项信息:在记录配置项信息后,进行评审,确认配置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配置项控制银行信息科技系统的所有配置项必须通过授权的人员进行控制,切勿随意修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定配置项变更的原因;2.制定配置项变更方案;3.提交变更方案进行审批;4.通过审核后实施变更方案;5.测试和验证变更的有效性;6.更新和记录的配置项的变更历史。
第六条配置项关联在配置项管理中,银行信息科技系统中的各配置项存在有规律的关联。
为了更好的管理各配置项之间的关系,必须对这些关联进行有效的关联管理。
银行信息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银行信息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和安全管理,规范中心机房的各项操作,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中心机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信息安全人员职责第二条信息安全人员要奉公守法,严格遵守银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认真履行各岗位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善离职守,认真填写各系统要求的有关巡检记录。
第四条保证我行数据的机密性,严禁将业务软件、数据报表及技术资料提供或泄露给外部无关人员;保护客户资料的机密数据,严禁向外部无关人员泄露任何存款人或单位的资料。
第五条离岗前须做好各项工作及相关资料文档的顺利交接,未进行交接,不得离岗。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六条由科技开发部经理、业务部门经理、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组成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的安全与管理。
第七条与业务系统有关的计算机软件、数据、技术文档、口令等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未经信息科技部门经理与主管经理批准不得被无关人员使用或查看,更不能外借,保证我行机密的安全。
第八条系统密钥应分开由双人保管,并登记详细的记录,说明系统名称及使用方法,保证所掌握密钥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业务主机的超级用户口令由主管经理掌握;主机各操作用户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分配并控制权限,确实因工作需要增加权限时,应做好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条开发机、综合业务主机、数据库、营业网点前置机及网络系统等各级密钥口令必须进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层层负责,人人保密。
第十一条各系统口令必须定期进行一次更换,并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生产机、开发机及各业务系统前置机由各负责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关机,不得擅自删除和修改他人文件,不得装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软件和设备,不得使用任何与业务无关的存储介质和数据,严禁交给无关人员进行操作。
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科技人员的管理,提高科技人员素质,保障银行科技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所有从事科技工作的员工,包括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保障科技人员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激发科技人员工作积极性;3. 科学合理,提高科技工作效率;4. 持续改进,适应银行科技发展需求。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银行科技部门负责科技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科技人员管理制度;2. 负责科技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3. 管理科技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4. 监督指导科技人员的日常工作;5. 协调科技人员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第五条科技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科技项目的研发、实施和维护;3. 保障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4. 接受银行科技部门的培训和考核;5.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科技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银行内部招聘或外部招聘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七条银行应建立科技人员培训体系,定期组织新技术、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科技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满足银行科技发展的需要。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银行应建立科技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科技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质量;2. 工作效率;3. 团队协作;4. 个人素质;5. 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进行晋升,对表现不佳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科技人员薪酬体系,根据科技人员的岗位、绩效、资历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银行应按规定为科技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相关管理制度
一、信息科技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岗位职责,确保信息科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信息科技政策、战略和重大决策,并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和协调。
二、信息科技招投标管理
1.制定招投标管理程序,明确招投标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2.开展供应商的定期考核,并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三、信息系统的规划与运维管理
1.制定信息系统规划,明确信息系统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确保信息系统与业务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2.建立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包括系统备份、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1.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和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的目标和要求,并落实到每个部门和个人。
2.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应对信息安全事件,减少信息安全风险。
五、数据管理
1.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定期开展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六、信息技术人员管理
1.设立信息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提升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2.促进信息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创新,激励他们提出改进和创
新的方案。
七、信息科技管理监督与评估
1.建立信息科技管理考核和评估体系,定期对信息科技工作进行评估
和反馈,推动信息科技工作的持续改进。
2.加强对信息科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纠正
和改进。
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

xx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基本制度xx总发〔xx〕6号附件6,xx年1月1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促进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科技管理,包括:信息科技治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科技运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外包管理、内外部审计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信息科技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信息科技管理工作应接受当地银行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健全和完善信息科技管理架构,成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设立首席信息官。
明确董事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首席信息官以及科技部、风险管理部、稽核监察部等部门的职责,全面协调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能:(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和银监会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二)审查和批准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评估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效果;(三)了解信息风险,明确信息风险等级,落实信息风险识别和评价机制;(四)建立职责明确、报告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五)监督信息科技战略规划、预算执行和整体状况,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六)落实信息科技外部审计工作,按要求向银监部门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七)及时向银监部门上报重大信息科技事故和突发事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八)确保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九)履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XXX银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X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参照有关信息科技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信息化建设基本规则(一)统一发展规划。
根据本行的的总体信息规划,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
(二)统一规范标准。
认真做好信息科技工作的组织建设、岗位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不断加强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三)统一设备选型。
购置同一型号电子设备、安全配套设施。
(四)统一应用软件。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应用安全,本行使用统一开发和推广的应用软件。
第二条机构设置。
本行信息科技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信息科技工作职责(一)研究制定信息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信息科技需求,指导和协调全行信息科技工作的稳步发展;(二)负责配合做好各类应用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并负责日常的管理维护、技术服务等工作,保障各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负责电子设备及耗材的采购与管理;(四)负责自助设备的安装、管理与维护;(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拓展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六)负责信息科技安全检查、监督,定期对信息科技风险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七)负责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八)负责信息科技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奖惩;(九)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科技相关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十)完成信息科技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一节组织管理第三条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一)本行设立以董事长为组长、行长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科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科技安全管理工作。
各支行也要相应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信息科技安全领导小组。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的管理,规避信息系统操作风险,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以及我行相关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人员是指在科技部门工作的下列岗位人员:1、掌握账务数据、客户数据、交易数据、报表数据等重要信息的岗位人员;2、掌握信息系统安全框架设计或各类参数配置的岗位人员;3、掌握程序代码、有权修改程序或数据的岗位人员;4、掌握信息系统重要技术文档资料的岗位人员;5、负责数据中心机房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银行科技开发部信息科技人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负责制定、修订科技部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定期组织对科技开发部岗位及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第六条负责科技开发部岗位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配置。
第三章人员管理措施第七条科技要害岗位实行‚权限分散、不得交叉覆盖‛的原则,科技开发部岗位人员负有交叉监督的责任,不允许兼任其它科技要害岗位。
第八条实行人员备份管理,必须保证每个岗位至少有两个合适的人员。
第九条应对被选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资格以及业务能力进行审查。
不得任用曾违反过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的人员。
第十条应明确要害岗位责任,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法律部门审核,至少包括不得泄露某银行商业秘密以及其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应定期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定期举办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以及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科技开发部人员离岗离职要求:1、必须进行离岗离职审查;2、严格办理调离手续。
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交回所有钥匙及证件,退还全部涉密文件、技术资料、软件、介质、安全保密设备及其它重要信息资料;3、应立即更换系统口令,撤销其用过的所有账号;应立即收回其出入安全区域和接触敏感信息的授权;4、调离某银行实行脱密管理。
银行科技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科技人员的管理,提高银行科技水平,确保银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科技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等岗位。
第三条科技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三)科学合理,提高工作效率;(四)安全可靠,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科技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科技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对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科技部门应明确科技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信息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和维护;(二)负责网络安全防护,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三)负责数据库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完整、准确;(四)负责技术支持,为业务部门提供技术保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科技人员应具备以下权限:(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技术资料;(二)参与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升级等工作;(三)提出技术改进建议;(四)参与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科技部门应制定科技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训等。
第八条科技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科技部门应建立科技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科技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工作态度;(二)业务能力;(三)团队协作;(四)创新能力;(五)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第四章奖惩与晋升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晋升职务;(二)提高薪酬;(三)评选先进工作者。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科技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五章信息系统安全第十二条科技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科技人员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防范网络攻击、病毒、恶意代码等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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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银行信息科技人员的管理,规避信息系统操作风险,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以及我行相关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人员是指在科技部门工作的下列岗位人员:
1、掌握账务数据、客户数据、交易数据、报表数据等重要信息的岗位人员;
2、掌握信息系统安全框架设计或各类参数配置的岗位人员;
3、掌握程序代码、有权修改程序或数据的岗位人员;
4、掌握信息系统重要技术文档资料的岗位人员;
5、负责数据中心机房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银行科技开发部信息科技人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负责制定、修订科技部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五条定期组织对科技开发部岗位及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第六条负责科技开发部岗位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配置。
第三章人员管理措施第七条科技要害岗位实行‚权限分散、不得交叉覆盖‛的原则,科技开发部岗位人员负有交叉监督的责任,不允许兼任其它科技要害岗位。
第八条实行人员备份管理,必须保证每个岗位至少有两个合适的人员。
第九条应对被选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资格以及业务能力进行审查。
不得任用曾违反过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的人员。
第十条应明确要害岗位责任,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法律部门审核,至少包括不得泄露某银行商业秘密以及其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第十一条应定期组织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定期举办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以及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科技开发部人员离岗离职要求:1、必须进行离岗离职审查;
2、严格办理调离手续。
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交回所有钥匙及证件,退还全部涉密文件、技术资料、软件、介质、
安全保密设备及其它重要信息资料;
3、应立即更换系统口令,撤销其用过的所有账号;应立即收回其出入安全区域和接触敏感信息的授权;
4、调离某银行实行脱密管理。
根据科技开发部人员的涉密程度设定脱密期,至少3个月,离职人员经过脱密期后方可离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岗位人员,按某银行人员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某银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