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定额说明(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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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0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安徽200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安徽200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shi 安徽省建设厅⽂件建定[1999]436号关于颁发《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定额的通知各市、地建委(建管局)、省有关委、办、厅、局:为了⽅便招标投标快速报价,简化计量规则,提⾼编制⼯效,进⼀步完善我省建筑⼯程计价依据,根据1998年《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我们组织编制了《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定额(以下简称综合估价表),其定额⽔平与1998年《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基本保持⼀致,现予颁发,请遵照执⾏。

本综合估价表⾃发布之⽇起在全省范围内执⾏,具体实施由省定额总站负责。

本综合估价表是确定建筑⼯程造价的基础,是编制⼯程概预算、办理竣⼯结算、编制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依据。

⼀九九⼋年《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作为本综合估价表项⽬分析的基础,是建设单位、施⼯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和总分包单位之间编制⼯程结算的依据。

本综合估价表授权安徽省⼯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九九九年⼗⽉⼀⽇抄报:建设部、省⼈民政府抄送:各设计、施⼯、监理单位,有关建设单位建定字[2000]021号关于贯彻执⾏《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定额的实施意见各市、地定额(造价)站、省直专业定额站:根据省建设厅建定[1999]436号“关于颁发《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定额的通知”精神,结合⽬前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以下简称综合估价表)及其费⽤定额适⽤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般⼯业与民⽤建筑⼯程。

⼆、综合估价表⾃⼆OOO年七⽉⼀⽇起在全省贯彻实施,各市地定额(造价)站在贯彻执⾏中应做好新⽼估价表的衔接⼯作,并根据估价表中的材料品种、规格,认真做好材料价格的信息发布⼯作。

三、凡今年七⽉⼀⽇以前已开⼯的⼯程或已签订合同的⼯程,仍按原规定执⾏。

5749_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1)

5749_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1)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总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常用施工方法、合理劳动组织及平均施工技术装备程度和管理水平,并结合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内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理确定工期、调解处理工期纠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办理工期索赔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共分四部分。

五、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

本定额工期,是指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完成各章、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至竣工之日的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的确定原则:(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发包人擅自使用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发承包双方按合同完整履约。

七、本定额工期不包括施工准备(如三通一平、地面地下障碍物处理)和竣工文件编制所需的时间。

本定额工期,不包括打试验桩和基础施工前的降水时间。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不包括室外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市政工程和室外工程、庭院、园林绿化工程执行相应定额。

八、本定额工期综合考虑了冬季施工、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常规土质和节假日等因素,并结合常规设计、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程等综合因素确定的。

经现场监理确认,冬季和雨季引起的停工超过定额工期1%以上的,工期应相应增加。

九、本定额工期已综合考虑预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的施工因素,使用时不得调整。

十、复合保温钢筋焊接网架混凝土剪力墙(CL建筑体系)按照剪力墙结构工期乘以系数0.98。

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

工程的定额工期2010-08-30 22:03:41| 分类:工程管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计算依据:建设部2000年2月16日颁布施行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一、本工程工期计算及依据根据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条款,总工期为±0.000以下工期与±0.000以上之和,再根据有关条款另行增加附加工期。

1、±0.000以上工期定额第一章单项工程说明第八条的第7条中规定:“单项工程±0.000以上层数不同,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层数各自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本工程±0.000以上按变形缝共分为A、B、C、D四个区。

A区连裙房共29层,40389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 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

根据定额总说明第十条的第3条规定:“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A区为29层,比24层高出5层。

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

编号1-761,20层以下,30000 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20天。

22层与20层建筑面积相同,相差2层,工期天数相差40天,则主体高出5层的工期天数为:40/2×5=100天,故A区工期应为840+100=940天。

B区连裙房共29层,37864m2,工期同A区,亦为940天。

C区连裙房共5层,7000m2,套用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25,6层以下,7000m2以内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275天。

D区连裙房共25层,39745m2,先套用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71,24层以下,35000m2以外,Ⅰ类地区,工期为840天。

定额综合楼工程的现浇框架结构,编号1-766,22层以下,30000m2以外的Ⅰ类地区的工期为760天。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版)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版)

第一部分 民用建筑工程第一章 单项工程说 明 一、本章包括±0.00以下工程、±0.00以上工程、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

 二、±0.00以下工程按土质分类,划分无地下室和有地下室两部分。

无地下室按基础类型及首层建筑面积划分,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层数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0.00以下全部工程内容。

三、±0.00以上工程按工程用途、结构类型、层数及建筑面积划分。

其工期包括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全部工程内容。

四、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按结构类型、檐高及建筑面积划分,其工期不分±0.00以上、以下,均包括基础、结构、装修全部工程内容。

五、综合楼适用于购物中心、贸易中心、商场(店)、科研楼、业务楼、写字楼、培训楼、幼儿园、食堂等公共建筑。

 六、高级住宅是指装修做法为: 1.内墙面贴墙纸、软包、高级涂料、木墙裙; 2.木地板、块料面层、铺地毯; 3.高级装修抹灰、吊顶; 4.硬木门窗、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 5.厨房、卫生间墙面贴面砖、地面块料面层。

七、高级住宅、别墅、公寓工程的工期按相应住宅总工期乘以1.2系数计算。

八、有关规定: 1.±0.00以下工期:无地下室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有地下室按地下室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2.±0.OO以上工期:按±0.0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计算。

3.总工期为:±0.00以下工期与±0.00以上工期之和(不包括影剧院和体育馆工程)。

4.单项工程±0.00以下由2种或2种以上类型组成时,按不同类型部分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相加计算。

5.单项工程±0.00以上结构相同,使用功能不同。

无变形缝时,按使用功能占建筑面积比重大的计算工期;有变形缝时,先按不同使用功能的面积查出相应工期,再以其中一个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部分工期的25%计算。

 6.单项工程±0.00以上由2种或2种以上结构组成。

苏建定(2000)283号江苏省工期定额执行标准143348630

苏建定(2000)283号江苏省工期定额执行标准143348630

工期定额执行标准工期定额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工期定额的基础上,对定额工期作了调整,现按我省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l、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

±O.OO以上工程中,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按定额工期调减15%。

2、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O.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OO 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3、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10%。

4、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程均按定额工期调减5%。

5、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均调减5%。

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打桩、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工程按定额执行不调。

6、合同工期上限为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的工期,下限分别为:住宅工程: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工期的80%;高层建筑工程: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工期的75%;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它工程: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工期的80%。

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是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如建设单位要求的工期小于按苏建定(2000)283号文规定调整后的工期,其赶工措施费列在报价的措施项目费中。

安徽2000综合定额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

安徽2000综合定额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

安徽2000综合定额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第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第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第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第5条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6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7条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8条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9条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第10条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第11条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12条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13条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工期定额(2000)

工期定额(2000)

序号类别定额编号层数或名称建筑面积或规格1+-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1带形基础500以内2+-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2带形基础1000以内3+-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3带形基础1000以外4+-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4满堂红基础500以内5+-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5满堂红基础1000以内6+-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6满堂红基础1000以外7+-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7框架基础(独立柱基)500以内8+-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8框架基础(独立柱基)1000以内9+-0.00以下工程无地下室1-9框架基础(独立柱基)1000以外为首层建筑面积工期定额执行标;工期定额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结合江苏1、民用建筑工程中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按2000年国家定额工期调减5%。

±00.00以上工程,住宅、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医疗、门诊楼、图书馆工程均按2000年国家工期定额执行,不作调整2、民用建筑工程中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按定额工期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3、工业建筑工程:单层厂房、多层厂房、降压站、冷冻机房,冷库,冷藏间、空压机房、变电室、开闭所、锅炉房工程均4、其他建筑工程: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仓库、独立地下工程、服务用房、停车场、园林庭院、构筑物工程均按定额工期5、专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电梯安装工程的工期不变;其余调减5%。

机械施工工程中构件吊装、网架吊装、机械土方、6、调整后的工期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工期的依据,是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1、2类土3、4类土303545506570404555607580253035405560首层建筑面积期定额>的通知》,结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工期定额的基础上,对定额工期作了调整,现行工期定额按我省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安徽200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安徽200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shi 安徽省建设厅文件建定[1999]436号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地建委(建管局)、省有关委、办、厅、局:为了方便招标投标快速报价,简化计量规则,提高编制工效,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根据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我们组织编制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综合估价表),其定额水平与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基本保持一致,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本综合估价表自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具体实施由省定额总站负责。

本综合估价表是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基础,是编制工程概预算、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依据。

一九九八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作为本综合估价表项目分析的基础,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和总分包单位之间编制工程结算的依据。

本综合估价表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负责解释、管理。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抄报:建设部、省人民政府抄送: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建设单位建定字[2000]021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实施意见各市、地定额(造价)站、省直专业定额站:根据省建设厅建定[1999]436号“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精神,结合目前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以下简称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综合估价表自二OOO年七月一日起在全省贯彻实施,各市地定额(造价)站在贯彻执行中应做好新老估价表的衔接工作,并根据估价表中的材料品种、规格,认真做好材料价格的信息发布工作。

三、凡今年七月一日以前已开工的工程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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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部1985年制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基础上,依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劳动组织,以施工企业技术 装备和管理的平均水平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工期定额执行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修编而成。 二、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是签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合理工期及施工 索赔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
同一省、自治区内由于气候条件不同,也可按工期定额地区类别划分原则,由省、自 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区域内再划分类区,报建设部批准后执行。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不分地区类别,执行统一的工期定额。 四、本定额是按各类地区情况综合考虑的,由于各地施工条件不同,允许各地有15%以内 的定额水平调整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上述规定,制定实施 细则,报建设部备案。 五、单项工程工期是指单项工程从基础破土开工(或原桩位打基础桩)起至完成建筑安装工 程施工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全过程所需的日历天数。 六、本定额工期以日历天数为单位。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 认,可顺延工期。 七、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承包 方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八、施工技术规范或设计要求冬季不能施工而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承发包双方 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九、本定额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一般通用工业建筑。凡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制定补充工期定额,并报建设部备案。
6-78
12000以内
20
21
22
6-79
14000以内
22
23
24
6-80
16000以内
24
26
28
6-81
18000以内
28
30
32
6-82
20000以内
32
34
36
6-83
25000以内
42
44
46
6-84
每增1000增加工期
2
2
2
6-85
2000以内
4
6
8
6-86
3000以内
6
8
10
6-87
三、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故将全国划分为Ⅰ、Ⅱ、Ⅲ类地区,分 别制定工期定额。
Ⅰ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18
20
21
25
6-93
10000以内
20
2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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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10以内
1200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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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以内
26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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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以内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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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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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以内
34
38
41
43
6-100
120
125
4-209 25000以内
130
135
4-210 30000以内
140
145
通风空调安装
编号 安装项目
主要内容
5-56 一般通风空调 风管500㎡以内制作安装及消音等设备安装
5-57 一般通风空调 风管1000㎡以内制作安装及消音等设备安装
5-58 一般通风空调 风管2000㎡以内制作安装及消音等设备安装
6-68
1000以内
1
2
3
6-69
2000以内
3
4
5
6-70
3000以内
5
6
7
6-71
4000以内
7
8
9
6-72
5000以内
9
10
11
6-73
6000以内
10
11
12
6-74
7000以内
12
1
14
6-75
8000以内
14
15
16
6-76
5以内
9000以内
16
17
18
6-77
10000以内
18
19
20
十、有关规定:
1.单项(位)工程中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计算层数。 2.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3.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 (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 0.35系数;加2个乘0.2系数;加3个乘0.15系数;4个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30000以内
40
44
47
49
6-101
35000以内
46
50
54
56
6-102
40000以内
54
58
61
63
6-103
每增1000增加工期
2
2
2
2
6-104
4000以内
10
12
13
16
6-105
5000以内
12
14
15
18
6-106
6000以内
14
16
17
20
6-107
7000以内
16
18
19
22
编号
4-201
面积 (㎡)
1000以内
园林庭院工程
Ⅰ类
工期天数 Ⅱ类
60
65
4-202
2000以内
65
70
4-203
3000以内
70
75
4-204
5000以内
80
85
4-205
7000以内
90
95
4-206 10000以内
100
105
4-207 15000以内
110
115
4-208 20000以内
5-59 一般通风空调 风管3000㎡以内制作安装及消音等设备安装
5-60 一般通风空调 风管5000㎡以内制作安装及消音等设备安装
Ⅲ类
70 75 80 90 100 115 125 135 145 155
工期天数
65 80 120 150 190
编号 挖深(m)
机械土方工程
工程量
工期天数
(m³) Ⅰ类土 Ⅱ类土 Ⅲ类土
4000以内
8
10
12
6-88
5000以内
10
12
14
6-89
6000以内
12
14
15
Ⅳ类土
4 6 8 11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31 35 39 49 2 11 13 15 17 19
6-90
7000以内
14
16
17
21
6-91
8000以内
16
18
19
23
6-92
9000以内
20000以内
34
36
38
40
25000以内
36
40
42
44
30000以内
42
46
49
52
35000以内
48
52
57
60
40000以内
56
60
64
66
45000以内
60
65
71
74
50000以内
68
72
78
81
每增1000增加工期
2
2
2
2
5.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6.开挖一层土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 确定增加天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
7.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溶洞、暗滨、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 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8.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100m以上,增加工期10天;道路 及停车场的面积在500m²以上,在1000m²以下者增加工期10天;在5000m²以内者增加工 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6-108
8000以内
18
20
21
24
6-109
9000以内
20
22
23
26
6-110
10000以内
22
24
25
28
6-111
12000以内
24
26
27
30
6-112
14000以内
26
28
29
32
6-113
10以外
16000以内
28
30
31
34
6-114
18000以内
30
34
36
38
10以外
6-115 6-116 6-117 6-118 6-119 6-120 6-121 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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