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为切实做好XX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XX〕138号)、《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XX国土资发〔XX〕1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出发点,以破解城镇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为导向,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有效推动农村“空心房”和建设用地整治,助推脱贫攻坚,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六大攻坚战”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统筹安排、规范操作;自愿合法、维护权益;政府主导、乡镇主体;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单位协同;市场运作、循序推进。

二、立项条件与区域设置

(一)立项条件

全面查清农村“空心房”整治中符合要求的地块情况,与其他废弃建设用地一并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项目区地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利用现状或年度变更图上为建设用地。

2.复垦潜力大,复垦地块面积不小于2亩,坡度小于25度。

3.拟复垦地块应与周边农用地相连,选址合理,不得“开天窗”。

4.已充分征求农民意愿,取得群众支持。

(二)项目区设置

以符合条件的拆旧地块为基础,由县自然资源局按《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XX国土资发〔XX〕1号)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区及其实施规划,报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立项。

(三)建新区设置

在取得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立项批复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规划实施项目区相应地块按规划方案进行拆旧复垦,经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核验后再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编制建新方案,建新区用地指标原则上不返还乡镇。在保障满足本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后产生的节余指标可按规定在省域或跨省流转,由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单独编制建新方案,详细说明节余指标来源情况。建新地块涉及农用地改变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需征收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城投集团公司、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增减挂项目建设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情况汇总、请示汇报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做好项目建设所涉拆旧、补偿、复垦、耕地后续管理、落实耕作主体、验收资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内容

(一)动员部署及前期准备

1.完成XX年第一批次已立项的747.85亩规模地块的复垦工作;在XX年8月底完成总面积1000亩的XX年度第二批次地块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XX年度第二批次地块的勘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报XX州市自然资源局立项审批。

2.制定并印发《XX县XX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增减挂项目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启动增减挂项目建设工作。

3.各乡镇成立增减挂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拆旧区调查摸底,核实拆旧区内房屋面积、界址、土地权属、使用现状等内容,同时调查了解群众意愿、支持状况;对辖区内可实施增减挂项目的拆旧地块拍摄影像资料,建立档案;按要求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地块资料。

(二)方案编制及立项申报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乡镇提交的地块选定项目区、勘测定界、实施规划编制,提交成果至市级专家组评审、XX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立项。

(三)拆旧区复垦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XX州市自然资源局立项批复下达后,由县自然资源局对增减挂项目区进行详细的复垦施工规划设计、编制项目投资预算,组织专家组评审。

(四)拆旧复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