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认识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马路后才骑行,避免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学生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要及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学生出校门过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可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眺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安全,根据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淄川区教体系统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川区教体系统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恶劣天气,是指影响人们生产和活动的天气<>状况,例如暴风、雨雪、冰雹、大雾等。
这种天气常带来路面湿滑、结冰、塌陷、洪水、山体滑坡、能见度低等现象,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一)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三)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四)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
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七)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八)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九)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十)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
(十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
另外,在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在厂区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标语,以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路查路检,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等。
这些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交通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在厂区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自觉维护和保持好自己使用的车辆,按时参加年检,使自己的车辆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保证客货车的运输安全。
三、在施工现场服从施工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四、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受伤者紧急救护,不得肇事逃逸。
五、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定点存放。
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停放他处。
六、现场所有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七、所有施工车辆必须保持完好的车况,严禁施工机械带病运行。
八、施工机械必须做好每天的施工机械记录(含施工机械保养记录)。
九、施工机械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冲洗。
十、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他车辆钥匙一律上交分公司领导统一管理。
十一、对外运土方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台/次),将进行____元的经济处罚。
十二、驾驶人员除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十不准,五不开。
十不准:1、不准将车交给非司机人员驾驶。
2、不准酒后驾车。
3、驾驶车辆时不准接打手机。
4、驾车时不准饮食、吸烟、闲谈或嬉戏打闹。
5、不准开英雄车、斗气车。
6、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7、不准冒险抢道超车。
8、不准私自拉运货物。
9、不准私自访亲探友。
10、不准将车私自交给外人使用。
五不开:1、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无防护措施不开。
2、货物捆扎不牢,人坐不稳不开。
3、超高、超长、超宽,没办理通行手续,无安全标志不开。
4、车厢挂勾不牢,车门关闭不好不开。
5、道路、桥梁、隧道存在隐患,情况不明不开。
以上规定如违反其中一条者,视情节轻重,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按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8篇)交通平安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平安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平安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平安,杜绝交通事故发生,依据学校实际状况制定以下制度:一、平安目标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肯定的平安隐患。
为此学校高度重视交通平安工作,仔细搞好宣扬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平安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常常性的平安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平安,切实把学校交通平安工作提到重要议事议程。
二、平安职责〔一〕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平安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详细负责。
学校将常常讨论交通平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平安学问讲座、交通平安学问竞赛、交通平安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平安管理与教育1、教育同学自觉遵守交通规章,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同学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教育同学步行要走人行道,听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嬉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
要特殊重视同学回家、返校交通平安。
4、教育师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需制定周密打算,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老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讨论,报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需符合平安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输同学。
7、严禁组织同学外出参与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同学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同学进行交通平安教育。
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时必需强调交通平安。
严禁同学乘坐“三无车辆”来回学校。
10、值周老师每周必需做好同学来回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同学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平安事故。
交通平安管理制度2学校生的交通平安是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平安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篇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篇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的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3、参加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加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参与或组织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6、组织或参加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评聘有权提出建议。
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
8、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9、表彰奖励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10、及时总结、发现、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出行安全,维护单位形象,提高单位整体运营效率,制定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员工的出行行为。
一、交通安全责任1.单位将设立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2.领导层应负主要责任,监督和推动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
各级领导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3.员工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积极配合处理,并及时报告单位管理部门。
二、出行要求1.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禁止无证驾驶。
2.禁止酒后驾车或其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3.员工驾驶单位车辆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件。
禁止非授权人员驾驶单位车辆。
4.员工在驾驶单位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管理1.单位将配备专职司机,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出行。
2.对单位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3.单位车辆应装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防爆锤、灭火器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四、交通安全培训1.单位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驾驶技能、应急处理、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内容。
2.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并合格通过考核。
3.新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专门的交通安全培训,了解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
五、事故处理1.如发生交通事故,员工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然后立即报警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单位管理部门。
2.单位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处理事故,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并保护现场,以便进行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认定。
3.单位将依法办理交通事故的赔偿和相关手续,并对事故进行彻底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记录与评估1.单位将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员工的驾驶证、培训记录、事故记录等。
2.定期评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3.对员工的交通安全行为进行奖惩,鼓励遵守交通法规和责任意识强的员工。
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范文(4篇)

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范文第一条:为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有序,保证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道路交通参与主体包括行人、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
第三条:行人应当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灯指挥,不得擅自穿越道路。
行人在过马路时应保持警惕,尽量使用人行横道等设施。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以下交通规则:1. 按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驶。
2. 保持车速适中,注意行车安全距离,不得超速行驶。
3. 按规定使用灯光,遵守交通信号灯指挥。
4. 不得随意变更车道,不得违反交通规则强行超车。
5. 不得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五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以下交通规则:1. 骑行时应保持右侧行驶,并且遵守交通规则。
2. 骑行时应佩戴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3. 不得随意变道,超车时应提前打手势示意。
4. 不得载人,不得携带过多物品。
第六条:禁止拼车、超员行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超载。
第七条:禁止乱停车、乱摆摊行为,造成交通堵塞的,相关部门有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严禁乱扔垃圾、烟蒂等物品,保持道路整洁干净。
第九条:禁止非法营运车辆行驶,对非法营运车辆一经发现将依法拘留,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对交通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加强道路巡逻、交通执法力度,确保道路安全。
第十一条:交通参与主体应当自觉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体验,推动交通规则的普及和贯彻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以上为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对于确保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交通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步行安全1、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闹。
3、行走时不勾肩搭背。
4、三人及以上应成列行走。
5、进出教室不推挤。
二、骑车安全1、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
2、靠右骑车,且骑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车。
3、不逆向骑车、不带人骑车。
4、不骑飞车,不骑单放、双放把手骑车。
5、骑车应集中注意力,不谈天、不追逐,密切注意周围车辆及行人。
6、雨天不打伞骑车,要用雨披。
7、自行车要经常保养、检修,确保刹车灵验。
三、乘车安全1、不乘坐超载、无牌证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
2、乘车时,不把头、手伸车窗外。
3、不与驾驶员谈天,不做影响行车安全的事。
4、排队上车、下车,先下后上。
四、其他安全1、拐弯骑车要减速,穿行马路请下车。
2、晚上骑车须小心,看清路面很重要。
3、骑车不带重东西,扣动响铃要及时。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2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内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3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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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局及所属单位的机动车(含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含厂内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下简称交通安全),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厂内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国有资产的安全以及企业其他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全局生产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谁主管谁负责、谁用车谁管理,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
第三条各单位应认真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包括与每位驾驶员订立交通安全行车协议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应依法加强本单位人员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遵纪守法、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
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制止和控告的权利。
第五条凡局属各单位(含外包队)、全体职工(包括临时工),均应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六条局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保卫部负责。
第七条各单位各级主要行政负责人是同级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应明确负责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交通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驾驶人员(含操作员)、机动车(含厂内机动车)及内部汽车维修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局领导职责:1.局长是全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委托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设立主管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干部和安全员,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2.接受市安委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十条主管领导职责:1.具体负责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领导交通安全委员会;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2.负责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安委会和交通管理部门的会议、文件精神。
3.听取保卫部工作汇报,协调重大活动的安排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4.督促、指导保卫部、安全干部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和保证措施。
5.负责有关方面的协调、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半年、年终的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保卫部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2.认真完成局领导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3.根据市安委会和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工作档案。
4.对全局系统内各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及奖惩。
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好考核、评比、检查验收工作。
5.督促、检查二级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配合二级单位处理重大交通事故。
第十二条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1.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并在其下属项目部等分支机构内应设置专、兼职车管人员。
在单位交管部门及所在单位领导下,负责所在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安全控制指标。
做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定期组织考核、检查、评比、验收,并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3.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局和所在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制。
4.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减少交通违法违章、预防交通事故。
5.承担局下达的交通安全控制指标,履行责任,接受检查、监督、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干部或安全员,指导、督促安全干部和安全员落实交通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6.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和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
7.对交通事故和违法违章按规定做出处理,并报保卫部。
第十三条二级单位专(兼)职安全干部工作职责:1.负责车辆年检和司机年审工作。
2.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司机档案、台帐登记备案、办理车务手续及相关业务工作。
3.负责宣传贯彻交通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4.负责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督促驾驶员消除隐患,填写检查记录单,不合格车辆及时安排送修。
5.协助分局办公室坚持派车单制度,非专职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动用本局车辆。
6.认真执行局关于机动车、机动车驾驶员和非机动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7.按局和属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考核、评比验收工作。
8.纠正违反交通法规、规章行为,对交通事故和违法违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立即报告保卫部。
9.做到“三知”一提出,即:一知本单位车辆情况,二知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三知司机思想、技术、身体状况,适时提出安全措施。
并督促落实。
10.负责组织年度责任书的签定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副职主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2.加强对职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配合分局组织落实车辆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对安全技术不符合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应停驶并及时修理。
3.协助分局管好内部车辆,禁止非专职司机动用本局公车。
4.发生交通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章及时向分局和局保卫部报告,协助分局处理一般事故和违法违章。
5.完成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驾驶员职责和交通行为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有关机动车、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和局交通安全有关规定,服从局、分局和项目部的检查、监督。
对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无故刁难者,有权暂扣其驾驶证,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2.积极参加本单位和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准时参加单位组织的每周1次的安全学习,每次学习必须签到,不得无故缺席。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
3.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认真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4.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安全设备保证齐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保持车容整洁。
做到隐患不出门,上路不违章。
5.出车前,要随身携带驾驶证、牡丹交通卡和有关证件。
不无证驾驶,行驶中要精神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夜间不违章使用灯光。
不闯红灯,不超载,不违章停车。
6.遇有大型活动时,进出停车场要听从交通民警指挥,要安全礼让礼宾车队。
7.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驾驶年度审验和安全学习教育活动,要按期年审、换证。
8.车辆应停放在整洁、畅通、安全的场地,做到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不将车辆放在无人看管的场地过夜。
9.要妥善保管车辆一切证件、牌号.不准转借、涂改和损坏。
10.行驶过程中,要接受交通民警的检查,发生不能自行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值勤民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按规定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
11.对少数驾驶作风恶劣、多次违章不改的司机,坚决调离驾驶员岗位。
因违章或交通肇事等被扣证期间(包括待处理期间),应服从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1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严禁驾驶与驾驶证规定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严禁学习驾驶员单独驾车。
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
第十六条行人、骑车人职责和行为规范1.积极参加单位和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2.认真遵守行人、骑车人的交通行为规范。
3.遵守交通法规和局有关各项规定,听从交警指挥,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4.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5.骑车不带人,停车不越线,不逆行,不攀扶其它车辆;不在便道上行驶,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6.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抢行猛拐,载货不违章,车铃、闸、锁齐全有效。
7.凡发生甲方责任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
8.将自行车、三轮车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不乱停乱放。
第三章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机动车的管理1.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
如遇遗失,必须及时补办。
号牌和行车执照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机动车应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检验,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临时检验。
3.机动车除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标准。
4.机动车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排放合格。
5.局属各项目经理部,未经分局审批,不允许擅自租用私人或外单位车辆使用,必要时需经分局领导批准,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6.在上级有削减出行车辆要求和天气特别恶劣、道路泥泞、冰雪路滑时,要严格控制车辆出行。
7.旅游用车原则上要求租用专业旅游客车,确须使用本单位车辆的,须经单位(局、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有领导带队,要选派驾驶作风好,有安全行车经验的专职司机,并提前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要有教育纪录。
任何单位不得租用没有资质的旅游车辆出游,严把旅游安全关,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8.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驾驶本单位公车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局机关副处以上人员由局长审批,二级单位处级以下,副科以上由二级单位一把手审批。
9.全局公车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由分局或局主管领导批准,各单位所有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和车辆安全责任。
10.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11.车辆在倒车作业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情况,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自卸车严禁在行驶中起顶泵或边倒边起。
12.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
第十八条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驾驶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必要时,应使用防护用品。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车厢内不得违章载人。
3.严禁酒后驾车。
不得在驾驶、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进行其它有碍安全的活动。
4.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等有碍车辆安全操作时,不得驾驶。
5.厂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如不从事本职工作(车管人员除外)超过6个月,未满1年的,需继续担任驾驶工作,应按规定重新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