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案例解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侵犯姓名权纠纷案

案例:侵犯姓名权纠纷案事实经过:甲公司发布了一篇关于乙公司创始人某某的报道,报道中对某某的个人经历、家庭背景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他进行了贬低、诋毁的言论。
乙公司认为该报道严重侵犯了某某的姓名权,对其名誉造成了损害,因此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的规定,个人享有姓名权,个人姓名的使用需要得到个人的同意。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创始人某某的同意,便将其个人信息进行披露并发表了贬低、诋毁的言论,属于侵犯了某某的姓名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9条的规定,受姓名权侵害的个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建议:乙公司可以首先向甲公司发出书面的侵权警示信,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并公开道歉。
如果甲公司不予理睬或拒绝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甲公司侵权行为进行制止、赔礼道歉和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案例:消费合同纠纷案事实经过:甲先生在乙商城上购买了一台电视,并支付了全部款项。
然而,乙商城未按约定的时间将商品送达,并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先生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商城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乙商城未按照约定时间将商品送达,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甲先生有权要求乙商城履行合同,并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建议:甲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乙商城履行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同时,甲先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乙商城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案例:工伤赔偿案事实经过:甲是乙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伤,经医院诊断为4级伤残。
乙公司未向甲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金,并拒绝为甲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从“北雁云依”案,看公民姓名权

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从“北雁云依”案,看公民姓名权日前,最高法发布最新一批指导性案例,“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入选。
记者了解到,此前该案系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此案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也就意味着,以后姓名权行政诉讼案将按照此指导性案例审判。
(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工人日报斯涵涵:如今,不少家长都希望给孩子取一个别具一格,有意义的名字,一些名字因此成为舆论焦点。
然而,“姓氏者,标示家族血缘之符号也”——自古以来,华夏子孙都是以姓氏为家族延续的标志。
通过姓氏,人们可以追溯宗族的起源和代际的传承。
现代人报出自己的名号,旁人就会知晓其父亲或母亲的姓氏,同姓之间就有了一些共同话题,而一些罕见姓氏还可能牵系着历史的变迁,引得人们探究。
跟父姓或跟母姓是中国乃至很多国家通行的姓名文化,也是约定俗成的规则。
而从法理上说,知道“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还须知道“权利不可滥用”,二者是辩证统一关系。
“权利不可滥用”意味着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其行为应符合善良风俗,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一般的公共秩序。
上述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旨在明确公众选取或创设姓氏应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
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者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民法通则、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换句话说,如果大家都突发奇想地给孩子取名,特殊性是有了,但其背后可能附加的家庭层面、历史文化层面的意义则消失殆尽了。
实际上,给孩子起名字考验着家长的文化底蕴,其中包括法律常识和传统伦理,在自由、开放的现代社会,喜欢“北雁云依”这个名字,完全可以用作别名、笔名、艺名或网名,但不能心血来潮随意而为。
有关姓名权的纠偏应该引起重视。
@法制日报叶泉:我们看到,北雁云依案被最高法收入第17批指导性案例,这也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举动。
从姓名权案的历史上看,我国曾有过着名的赵c案。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侵犯隐私案

案例:侵犯隐私案事实经过:某某是中国某城市的一家大型企业的高级经理,他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给了公司高层领导。
这些个人信息包括他的家庭背景、社交账号信息以及身份证照片。
随后,公司高层利用这些个人信息对某某进行了威胁和恐吓,迫使某某辞职。
某某认为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的隐私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3条的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声音、名誉、荣誉、隐私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司泄露了某某的个人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了恶意威胁和恐吓,构成了侵犯某某隐私权的行为。
公司高层非法获取某某的个人信息严重侵犯了某某的隐私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建议:某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因隐私侵犯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名誉损害以及经济损失等。
在此过程中,某某应尽可能搜集有关公司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证据,包括邮件、聊天记录等。
同时,某某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公司高层进行刑事追究,以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序良俗。
案例:家庭暴力造成隐私泄露案事实经过:某某是一位受害者,她的前夫因为家庭暴力被法庭判决离婚。
然而,离婚后,前夫并没有放过某某,他通过发布某某的隐私照片和聊天记录等方式,对某某进行跟踪、拍摄并进行传播。
某某感到极度恐惧和困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条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不得进行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3条的规定,个人的隐私受到法律的保护。
前夫通过发布某某的隐私照片和聊天记录等方式,侵犯了某某的隐私权,构成了家庭暴力和侵犯隐私的行为。
前夫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建议:某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前夫赔偿其因隐私侵犯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名誉损害以及经济损失等。
同时,某某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前夫进行刑事追究,以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序良俗。
案例:网络犯罪导致隐私泄露案事实经过:某某通过一家国际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智能家居产品,并将该产品与自己家中的摄像头连接。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保护隐私权

案例:保护隐私权案例一:张某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被曝光事实经过张某是一名普通大学生,他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了一些与学习和生活有关的内容。
某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被一位陌生网友转发到了一个公开的论坛上,并加上了一些恶意评论。
这一举动引起了一些网友的关注,并导致张某的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受法律保护。
对于未经本人同意公开或者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在该案中,张某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应当被视为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他没有主动将这些信息公开给其他人。
因此,那位转发并评论张某个人信息的网友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建议对于张某这样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1. 首先,进行相应的证据保全。
保存转发和评论的截图,以及与侵权行为相关的其他证据,以便后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2. 其次,与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联系,要求删除或屏蔽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41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他们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泄露或者被非法获取。
3. 最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3编第1章第2节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法律保护。
案例二:李某被监控摄像头拍摄事实经过李某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高级经理,他的办公室里安装了一套监控摄像头系统。
有一天,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私人谈话内容被员工通过监控摄像头拍摄并传播出去,这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盗用、拍摄、录音、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的,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该案中,李某的办公室里的监控摄像头原本是为了保护办公室的安全而设置的,但员工通过摄像头拍摄并传播了李某的私人谈话内容,这明显是对李某个人隐私的侵犯。
建议对于李某这样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1. 首先,进行证据保全。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黄某的个人信息遭泄露

案例一:黄某的个人信息遭泄露案例:黄某的个人信息遭泄露事实经过:黄某是一位普通大学生,他在一家知名社交媒体平台注册了账号并上传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址等。
然而,他最近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并在网络上公开出售。
这一泄露行为严重侵犯了黄某的隐私权。
律师解读: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从事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和传输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的操作。
在这个案例中,社交媒体平台未能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黄某的个人信息,导致其遭受了信息泄露事件。
建议: 1. 黄某应立即向社交媒体平台报告该事件,要求平台采取措施追查泄露者并保护黄某的权益。
2. 黄某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并协助警方调查。
3. 若泄露给黄某带来了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黄某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案例二:李某因举报公司违法行为被辞退案例:李某因举报公司违法行为被辞退事实经过:李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在工作期间发现公司存在财务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然而,不久后,他收到公司解雇的通知,并被告知与举报行为有关。
李某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不得因雇员行使法定权利而进行歧视或打压报复。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作为员工对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他的合法权益。
公司以此为由解雇李某是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和对员工行使合法权益的打压。
建议: 1. 李某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请求解释并要求恢复其职位。
2. 若公司仍然拒绝恢复李某的职位,李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若李某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名誉侵害或其他经济损失,他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案例三:张某的隐私照片在网络上被散布案例:张某的隐私照片在网络上被散布事实经过:张某是一位年轻的职场女性,她最近发现自己的一些私密照片被人上传至网络,并且被一些网站和社交媒体广泛传播。
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例解析(一)2024

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例解析(一)引言概述: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例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涉及对某个人的姓名、面貌、声音、隐私、荣誉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
这类案件在现代社会日益增多,对涉案当事人的生活和社会形象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将以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例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争议点和判决结果,旨在增进对人格权保护的理解和认识。
正文:一、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例的起因1. 侵权原因的表述不准确或误导性2. 未经允许使用个人形象或信息3. 侵权行为对受害人声誉造成损害4. 泄露个人隐私引发的侵权行为5. 他人冒用受害人身份进行不当行为二、法律与道德角度分析1. 人格权保护的法律依据和原则2. 人格权保护与言论自由的边界问题3. 侵权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违法性分析4. 个人隐私权的合理期待和社会利益的平衡5. 人格权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和法律适用问题三、案例解析及争议焦点1. 案例一:媒体不当报道引发的侵权诉讼2. 案例二: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案件的处理3. 案例三:匿名举报对被告人人格权的损害4. 案例四:著名人士隐私泄露引发的争议5. 案例五:误认案件中的人格权保护和修复四、司法判决与法律效应1. 法庭对侵权行为的定性和定罪处理2. 侵害人格权案件的赔偿方式和赔偿标准3. 法官对侵权当事人的教育和惩罚措施4. 判决对社会公众观念的影响与引导5. 判决案例对未来侵权行为的警示与规范总结:侵害人格权纠纷案例的解析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也使我们更加意识到人格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的必要性。
在未来的诉讼实践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格权保护机制,更好地平衡个人隐私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公正和法治的实现。
赵宝祥汉字姓名学-----姓名的奥秘_姓名学吧_贴吧

我说这回你相信我了吧,我一来时,从你的眼神中我感到你对我是有些看法的,没有没有,不过真没想到这么神奇,真开眼了。
赵叔叔,我还听刘叔叔说,您用数字一样能给人测事,我把我的手机号给您,看看好不好。13821926895这是我今年新买的号,还有这个是我上大学时用的小灵通81760942。我说我能从你这手机号中任意取出一位或二位,三位最多达六位,都能预测,咱先选六位数,926895,你听一听准确不。你和你父亲的关系很好,从小到大你父亲几乎没打骂过你,你能和父亲聊天聊到一块去,你和你母亲不行,你们母女说不到三句话,准会话不投机,你母亲管你还严老是说你,你有时还烦她。是的,我爸从小就不管我,我说什么他都听,我和我妈有代沟,无法沟通。还有不论你干什么事,你都很自信,咱在比较一下,你这个手机号和小灵通号那个对你更好。
十二, 从名字中断大运、流年、流月、流日。
十三, 名字与属相、出生年、岁数的巧妙运用,断成败、隐私、合作运气、应期。
十四, 从名字中断天气、1出生时的天气、2结婚时的天气。
二,
,从名字中断病,1从名字中断你一生中最严重的病,2从名钟断你那年容易生病,3从名字中断你得病的身体部位4从名字中断你身体那个系统弱,容易生病5到那个方向去求医,找姓什么叫什么的医生好。
三,
我从桌边坐下,单刀直入的问她,你想问一些什么事?、我想问一问工作,好你把你的名字写给我,她随手写了,王倩,我看了看她写的这个倩字,对她说,你小时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快,但从不往深里钻,不论干什么都缺乏恒心,见好就收。你小时非常调皮比男孩子还历害,(太极点为水)她说是的,我小时就是这样,我转过头对着她的母亲说,你女儿出生那天,刮着很大的风,生产还比较顺利,接生时有一个女大夫,三个护士,出去了一个,又进来圆脸长的白的女护士,(她写的倩字上边有个草字头,为木,木主风)她说,对太对了,我在说,你女儿出生后一直到她三岁时,你老公的工作很顺利,那几年又长工资又提职,从你女儿四岁一直到八岁,这几年你老公工作平平。坏的方面多好的少。(以自己的太极点看父母的运气)她想了一会说,很对,孩子三岁前是很好,她四岁后到今天一直不行。我说不对,应该说在孩子九到十二岁这几年,你和你老公工作都有好的进展,或是你又有了一种新的工作。是的在孩子十二岁那年我调到交通局上班一直干到现在。
冒充明星的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娱乐产业的繁荣,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形象和影响力日益扩大。
然而,近年来,冒充明星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不仅侵犯了明星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社会秩序。
本文将以一起冒充明星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法规,以期对类似问题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地发生了一起冒充明星的案件。
被告人刘某,冒充某知名女演员的身份,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信息,欺骗粉丝和网友。
经调查,刘某并未与该女演员有任何关联,其行为已构成冒充明星。
三、法律法规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出售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变造、出售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人员、外交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人、明星等身份,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本案中,刘某冒充明星的行为已构成冒充犯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故依法可处以行政拘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犯他人姓名、名称、肖像、荣誉、名誉等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刘某冒充明星的行为侵犯了该明星的姓名权和名誉权,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冒充明星的危害冒充明星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明星的合法权益,还可能给社会带来以下危害:(1)损害明星形象:冒充明星的行为可能误导粉丝和网友,损害明星的声誉和形象。
(2)扰乱社会秩序:冒充明星的行为可能导致公众对明星产生误解,引发社会恐慌。
(3)侵犯他人权益:冒充明星的行为可能侵犯明星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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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甘雨泽,生于一九四二年岁次壬午。
甘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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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格分析
有领导组织才干,刚强自律、积极进取、上进心强(官星为用及日主甲木所断)。
命合(不论隔)为人的人缘好,易与相处,平易近人,命局有冲(不论隔),为人喜动不喜静,财星为用能吃苦,能干而勤快。
二、疾病分析
壬水所临位置代表头部,为忌神且用神午火,眼睛之疾。
子水为忌神位置代表腰。
卯木为忌神位置代表腿。
以上之处均有病患。
三、兄弟分析
日主甲木为己,卯木及藏干为二,印星壬水及子水直接生木又为二,天格己土暗合甲木又为一,计兄弟姐妹六人,格局阴多则姐妹多而兄弟少,暗合之数为虚位当有少时夭折者。
四、父母分析
局中印为忌神母先亡之微兆,天格与总格干支相克必会为父母送终。
五、文凭分析
印星忌神而弱文凭必高,食伤为用神而旺必在语言学上有所成。
六、婚姻分析
二财星争合日主,婚上不吉,必多婚姻。
七、事业分析
坐下官星为用神必有官运,但力弱不受生官运不大处长一类级别。
八、流年点评
(一)秘传:“空亡遇合填实之年疾病破财” 命局中午火空亡,壬午年为填实,癸未年为遇合,此二年必为疾病或破财。
(二)“马星合哪留哪,冲哪去哪,填实到马星位”命局中巳、申为马星,辛巳年为合申且巳填实,该年多往东南方向,戊寅年冲申必多往东北方向,甲申年合巳且申填实,必常往西南方向。
(三)“刃头财年疾病破财”,该命局之刃头财为己卯年必有破财。
(四)辛巳年绊用神丙火,且巳绊用神官星申,工作必有变动。
(五)庚辰年用神官星有力,工作上卓有成绩。
此年卯丧门,远房亲友凶有凶丧。
(六)壬午年午冲忌神印星子水,文上有喜学术有成果。
丧门值运有远房亲友凶丧。
大耗值运必有破财,且至亲有亡。
案例二:李维娜,生于一九六三年岁次癸卯。
李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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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格分析
庚金日主为人刚强好胜,执着,略具文才,拜金主义者重物质。
女命身旺且庚日主女占男命能干,爱管事,打抱不平,直率,女强人之格,但固执。
二、疾病分析
金日主身旺,不利于骨及肺。
三、兄弟分析
日主庚金为己,天干二辛金为二,地支巳火藏金为一,巳火暗合申金一,兄弟姐妹七人.巳暗合之申金为虚数,代表有夭折之人,命局中辛金庚金兄弟多姐妹少。
四、父母预测
命局中印星不现,母先亡之兆机,天格之地支与总格之地支相克,送终母亲,天干比合难送父。
五、文凭分析
印星不现于命局,则文凭不会太高,但印为忌神而不现得后天文凭。
六、事业分析
官星巳火难为用神,但弱而不受生,工作不稳定,同时,婚姻亦不甚美满,必有破裂。
七、财运分析
财星木虽为用神,便弱不禁风,财运虽佳但花费破财颇大。
八、流年点评
(一)命局中未土空亡,壬午年空亡遇合而癸未年空亡填实,均为破财或疾病之年份。
(二)日主庚金,其刃头财之流年为乙酉,乙酉年破财。
(三)命局中巳寅均为马星,辛巳年巳火填实,乙亥年冲巳合寅,戊寅年寅木填实,甲申年冲寅合巳,此数年均主走动。
(四)秘传“四库相冲主换房”,丁丑年丑冲未远居。
(五)庚辰年日主旺而不吉,身体不佳,破财,克母。
命卯病符患病炎,吊客行运远房朋友必凶丧。
(六)戊寅、己卯年用神财旺必保利。
(七)甲申运旺身不安,大耗压运克父母朱雀行运犯口
新梅风水堂与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