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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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站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本

维修站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本

维修站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维修站出门证管理旨在规范维修人员的出勤、出差和业务活动,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维修人员的考勤和行为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维修站全体维修人员的出勤、出差和业务活动,包括正式员工、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三、发放与使用1. 出门证由维修站人事部门统一负责发放,每个维修人员一人一证;2. 出门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交付或出借给他人;3. 维修人员在离开维修站进行出差或业务活动时,须随身携带出门证,并在需要时主动出示;4. 出门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重新申请。

四、出差与业务活动1. 维修人员出差事由应事先向所在部门申报,并经由上级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2. 出差期间的行程计划、交通工具及住宿等安排应提前妥善规划,并拟定出差计划;3. 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销;4. 出差期间的安全措施应加强,注意维修工作的安全防护。

五、考勤与记录1. 维修人员出门前应在人事部门进行出勤登记,并填写出门证使用记录;2. 维修人员在办理出差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出门证,所在部门应核对信息并录入出差记录;3. 出差期间的出勤与行程安排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备,以备档案备查。

六、违规处理1. 维修人员不按规定使用、擅自乱用他人的出门证,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违规处理,包括通报批评、扣除奖金、记过甚至辞退等;2. 维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违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停职等;3. 若发现伪造、变造、盗用出门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刑事责任。

七、附则1. 维修人员在执行出差任务时应保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侵犯客户隐私;2. 维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遵守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3. 对于因个人原因无法与维修站保持联系的情况,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做出说明并请假。

以上是本公司维修站出门证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加以执行。

园区出门证的管理规定(3篇)

园区出门证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出入管理,保障园区安全稳定,维护园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园区所有出入人员及车辆,包括员工、访客、临时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园区出门证是园区出入人员的通行凭证,持证人员方可进出园区。

第四条园区出门证的管理工作由园区安保部门负责,安保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出门证的种类及发放第五条出门证分为以下几种:1. 员工出门证:适用于园区正式员工;2. 访客出门证:适用于园区外来访客;3. 临时工作人员出门证:适用于园区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4. 车辆出门证:适用于园区内部车辆及外来车辆。

第六条出门证的发放:1. 员工出门证: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入职手续办理;2. 访客出门证:由接待部门根据访客预约情况办理;3. 临时工作人员出门证: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办理;4. 车辆出门证:由安保部门根据车辆登记信息办理。

第七条出门证的发放程序:1. 办理部门填写出门证申请表;2. 办理部门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安保部门审核;3. 安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出门证。

第三章出门证的使用及回收第八条出门证的使用:1. 持证人员应凭出门证出入园区;2. 出门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3. 持证人员出入园区时,应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查验。

第九条出门证的回收:1. 持证人员离开园区时,应将出门证交回安保部门;2. 安保部门对回收的出门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回收;3. 如持证人员未按期回收出门证,安保部门有权进行追回。

第四章出门证的挂失及补办第十条出门证遗失或损坏,持证人员应及时向办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出门证挂失及补办程序:1. 持证人员向办理部门提供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 办理部门核实情况后,为持证人员办理挂失手续;3. 持证人员凭挂失证明及有效证件到安保部门办理补办手续;4. 安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为持证人员补办出门证。

公司员出门证管理制度

公司员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出门证是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的通行凭证,任何员工外出必须持有有效出门证。

第二章出门证种类及使用第四条出门证分为以下几种:1. 工作外出证: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业务、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事项时使用。

2. 请假外出证:员工因私事请假外出时使用。

3. 特殊外出证:员工因特殊情况,如紧急就医、探亲等,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使用。

第五条出门证使用规定:1. 员工外出前,需填写出门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出门证。

2. 员工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出门证,并主动出示给相关部门或安保人员查验。

3. 出门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4. 出门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三章出门证管理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出门证的编制、发放、回收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门证的管理包括:1. 严格执行出门证发放、回收制度,确保出门证使用规范。

2. 定期检查出门证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出门证的员工进行通报批评。

3. 对出门证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出门证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相符。

4. 对出门证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四章奖惩第八条对严格遵守出门证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出门证管理制度的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擅自外出或未持有出门证外出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2. 遗失出门证的,按规定补办,并给予警告。

3. 故意伪造、涂改出门证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其他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文

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文

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出门证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权益,特制定本出门证管理规定。

二、出门证的定义出门证是指用于验证员工身份和控制出入工作场所的证件,由公司统一发放、管理和使用。

三、出门证的申领条件1. 公司全职员工可以申请出门证,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员工等。

2. 员工必须已经通过正式录用程序,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3. 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

4.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四、出门证的申领程序1. 员工在入职后的第一周内,由所在部门办理出门证申领手续。

2. 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入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等。

3. 申请人需要填写《出门证申请表》,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4. 出门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5. 人力资源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出门证。

五、出门证的使用与管理1. 出门证只能用于员工自己的身份验证和控制出入工作场所,不能代他人使用。

2. 出门证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重新办理补发手续。

3. 出门证不得私自转借、出售或用于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4. 出门证只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使用,离职员工须立即归还出门证。

5. 员工如因私自擅离工作岗位或参与不正当活动,将被取消出门证使用权,并进行相应处理。

6. 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检查和审查出门证的使用情况,弄虚作假者将受到处罚。

六、出门证的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出门证管理规定的员工,首次将口头警告一次。

2. 第二次违规行为将暂停出门证使用资格,停用一周。

3. 第三次违规行为将撤销出门证使用资格,员工将无法进入工作场所。

4.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附则本出门证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八、结束语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出门证管理规定,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企业员工出门证的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出门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员工出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出门证的定义出门证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经批准后,由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发放的证明文件。

四、出门证的申请与发放1. 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需填写《员工出门申请表》,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由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出门证。

3. 出门证有效期为一天,如需延长,需重新办理出门证。

五、出门证的使用1. 员工携带出门证离开公司,需在门口接受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的检查。

2. 员工离开公司后,应按照出门证上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

3. 员工返回公司后,需将出门证交还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

六、出门证的回收与销毁1. 员工返回公司后,将出门证交还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

2. 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对回收的出门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销毁。

七、出门证的违规处理1. 员工未携带出门证离开公司,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公司,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员工使用伪造、变造的出门证,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 员工将出门证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门证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九、注意事项1. 员工需遵守出门证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部门主管需严格审核员工出门申请,确保出门申请的真实性和必要性。

3. 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需加强对出门证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管理,确保出门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 公司对违反出门证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出门证管理规定(8篇)

出门证管理规定(8篇)

出门证管理规定一、责任分工1、营销部负责出具各种产成品、副产品的出门证。

2、供气车间负责出具造气渣、锅炉渣、白煤末的出门证。

3、企划部(企管办)负责出具以下物资的出门证。

(1)设备、工具外修、外借的出门。

(2)南生活区领用取暖锅炉、水泵等所用的备品备件的出门。

(3)施工单位自己所带物资的出门。

(4)仓库物资的退货出门。

(5)南生活区清洁工具的出门。

4、企划部(大地磅)负责出具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出门证。

二、空白出门证的发放1、产成品、副产品、造气渣、锅炉渣、白煤末空白出门证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2、其他物资的空白出门证由企划部负责发放。

空白出门证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发放部门应建立出门证发放登记台账,对发放、收回(存根)的出门证进行序时登记。

财务发放的空白出门证一式五联,第1联存根联、第2联保管联、第3联记账联、第4联出门证联、第5联运费结算联;企划部发放的空白出门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出门证联。

三、开具出门证的依据及程序1、两钠(内销)产品开具出门证的依据销售计划员根据客户付款情况及业务员提供的客户需求信息,每天编制《两钠计划审批表》,分别经营销部副部长、部长、分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五人签字后,作为销售统计员开据出门证的基本依据。

2、两钠(外销含自营和买断)产品开具出门证的依据营销部外销计划员根据总经理批准的销售合同,每天编制《出口两钠发货计划表(自营)》、《出口两钠发货计划表(买断)》,经外销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作为销售统计员开据出门证的基本依据。

两钠从开票到出门的具体程序为:销售统计员根据《两钠计划审批表或发货计划表》,填写《产品销售通知单》,将____至5联交客户,客户凭《产品销售通知单》到地磅称皮重后,地磅员记录下皮重,客户将《产品销售通知单》(____至5联)交成品库负责人,成品库负责人留下第三联(记账联)后,将2、4、5联交保管员,保管员据此发货,并在保管联上签名以示负责,发货完毕后车辆到地磅称重,客户将地磅单交保管员,保管员检查重量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如相符),司机在地磅单上签名,保管员将第四、第五联交客户,客户凭出门证出门。

公司员工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出门证是员工出门的凭证,必须严格遵守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门证申领与使用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出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行政人事部申领出门证。

第五条出门证分为临时出门证和长期出门证两种。

第六条临时出门证适用于因临时性工作需要外出,预计在外时间不超过一天的员工。

第七条长期出门证适用于因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外出的员工,如销售、采购、市场调研等。

第八条员工出门证必须由本人携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章出门证管理第九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出门证的申领、发放、回收和保管工作。

第十条出门证应注明员工姓名、部门、出门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出门事由等信息。

第十一条员工出门时,必须出示出门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第十二条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将出门证交还行政人事部。

第十三条员工因故未能按期返回,应及时与行政人事部联系,说明情况,并办理出门证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出门证遗失或损坏,员工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并补办新证。

第四章罚则第十五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未按规定携带出门证,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或罚款。

第十六条员工在外出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出门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员工人身伤害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车辆出门证管理制度(4篇)

车辆出门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出门证的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出租车辆、货车辆等。

第三条车辆出门证是车辆行驶的凭证,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和使用车辆出门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车辆。

第四条车辆出门证的管理应当遵循便捷、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车辆出门证的申请、审批、发放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本单位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向全体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章车辆出门证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出门证申请。

第八条出门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单位、车辆使用人员的名称、联系方式;2. 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车辆的型号、牌照号码、使用性质等;3. 行驶路线、时间和理由;4. 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出门证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

第十条出门证的审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出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 行驶路线和时间的合理性;3. 申请人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一条出门证的审批结果,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通知。

第三章车辆出门证的发放与使用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在审批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出门证。

第十三条出门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出门证的编号;2. 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型号、牌照号码等;3. 行驶路线和时间;4. 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5. 出门证的有效期。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在驾驶车辆出门前,必须携带有效的出门证,并且按照出门证上的行驶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并保护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车辆出门证的管理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出门证的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出门证的安全和使用的合理性。

学校出门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出入校园的行为。

三、出门证的种类及用途1. 学生出门证:适用于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校园时使用。

2. 教职工出门证:适用于教职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时使用。

四、出门证的办理程序1. 学生出门证的办理:(1)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需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填写《学生出门申请表》。

(2)班主任审核通过后,将《学生出门申请表》交至门卫处,由门卫处核发学生出门证。

(3)学生凭出门证出入校园,出门时需在门卫处登记,返回时亦需登记。

2. 教职工出门证的办理:(1)教职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校园,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教职工出门申请表》。

(2)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教职工出门申请表》交至门卫处,由门卫处核发教职工出门证。

(3)教职工凭出门证出入校园,出门时需在门卫处登记,返回时亦需登记。

五、出门证的管理1. 出门证由门卫处负责保管,不得随意转借、转让。

2. 学生和教职工需妥善保管出门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门卫处报告,并办理补办手续。

3. 门卫处对出门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出门证使用的规范性。

六、出门证的撤销1. 学生和教职工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触犯法律等行为,学校有权撤销其出门证。

2. 学生和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门卫处申请撤销出门证。

七、出门证的登记1. 门卫处对出门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出门时间、返回时间、使用人等信息。

2. 门卫处对出门证的登记情况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门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出门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师生员工的出入行为,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希望全校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内部出门证的管理工作,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出门证是本单位为员工办理的一种证件,用于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等事项。

第四条出门证的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出门证的办理和管理工作由本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操作由相关岗位人员负责。

第六条员工申请、办理和使用出门证,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

第七条本单位出门证的申请、审批、发放、使用、销毁等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徇私舞弊。

第二章出门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八条员工若需要办理出门证,必须向本单位的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出门证申请表》。

第九条出门证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籍贯等;2. 申请出门证的原因及时间;3. 申请出门证的地点;4. 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行政部门收到员工的出门证申请表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审批过程中,行政部门必须核实员工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并进行必要的审核。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应对审批结果进行书面通知,并将审批结果录入相关系统。

第十三条出门证的审批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三章出门证的发放与使用第十四条行政部门在审批通过后,应将出门证发放给员工。

第十五条行政部门应保管好发放的出门证,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十六条员工在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出门证,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使用。

严禁将出门证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七条若员工的出门证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行政部门报告,并重新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员工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出门证,不得弄丢或遗忘。

第十九条员工在外出时,应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定,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本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出门证的变更与销毁第二十条若员工的个人信息有变动,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必须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并申请变更出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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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资管理,维护公司的利益,确保企业的财产不流失,现出厂物资必须严格执行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中层单位。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三条出门证使用统一格式,内部转运物资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保卫处(出门)、三联保卫处(入门);其他物资一式
两联:一联存根、二联保卫处。

第四条分厂物资出门证明统一格式:一联存根,二联业务室。

所有出厂物资必须根据分厂开据的第二联出门证明,并经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签字后到业务室换总厂统一出门证。

第五条各单位主管领导出差或有其它事宜时,可以以授权方式签定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代办签字,但主管领导必须及时补签。

夜晚遇紧急情况无相关领导签字时,以生产处通知为准开据出门证,
并要求一周内补足有关手续。

第六条保卫处必须依据总厂统一出门证,并核对物资与出门证明相符并签字后方可放行,对持其他证件或涂改过的出门证出
门的物资严格禁止通行。

第七条已开据的出门证不得有涂改现象发生,如确实
需要修改,应作废重开,出门证当日有效。

第八条对内部转运物资及出厂外修物资实行每日
核销制度。

1、对双方过磅物资如焦炭;运往炼铁车间的烧结矿、球团矿;运往废钢站的废钢;运往冷轧的带钢由供应处负责核对磅单进
行核销,如有误差须上报财务处。

2、凡外出加工、修理或返修的物资由供应处业务组登
记出厂、返回台帐,对未返回的由相应单位负责追回。

3、供应处库房到各生产厂(工程)物资,以金蝶K3打印的出门证为准,遇特殊情况以供应处手工领料单为准,由供应处负
责核销。

4、其他内部转运物资(含机修加工物资)由保卫处每日7:00将各分厂进门物资上交的出门证返回到财务出门证业务室,由出门证业务室进行核销;如有不符财务处应及时上报并追
第三章开据原则
第九条所有销售物资包括带钢、钢坯、水渣、液氧、液氩、超细粉、焦化副产品等,必须严格按销售处的物资分配单及过磅单开据出门证,并分类分户建立销售台帐,每日上报销售日报。

第十条工程用退货物资、土方等废料物资、外修物资、工程队施工完毕退厂物资,必须由设备处派专人盯办,并由各项目经理或设备处长签字,方能开据出门证。

第十一条分厂用备品、备件等物资出厂到机修加工时,由该分厂厂长签字;到外单位委托加工时,必须提供公司合同(盖公司
合同章)。

第十二条供应处物资返修、退货时,必须经供应处处长及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开据出门证。

第十三条由炼钢及轧钢厂拉往废钢站的切头等废钢必须由分厂厂长签字,其他拉往废钢站的倒料物资由供应处副处长签字后方可开据出门证,并由保卫处派专人盯办。

第十四条公司与原一烧、炼铁四车间、冷轧、钢管等外围分厂之间的倒料物资必须凭磅单开据出门证。

第十五条外销编织袋、废渣、渣铁等废旧物资时,必须凭销售处分配单开据出门证,同时销售处必须登记销售台帐,以备查客户的交款及销货情况,对拉货数量超额的应严格禁止通行。

已与公司签订合同中有回收条款的,必须提供公司合同并有部门领导签字,方
可开据出门证。

第十六条外拉无价值的废料物资时,如:垃圾、土石方、铸造废渣,由各分厂领导签字后,开据出门证。

第十七条外销废钢渣时,必须于每月底前上交财务货款,并凭财务收款收据,方可开据下月有效期一个月的通行证。

第十八条制氧、炼铁四车间外销货物时,必须凭物资
分配单、过磅单开据出门证。

第十九条机修分厂加工件出厂时,必须有车间工段长开据的清单及证明;到公司相关分厂加工使用工具时,必须有库房负责人提供清单及证明后开据出门证。

机修院内运往厂内的承德压球由保卫
处负责盯办。

第二十条一烧外销货物及拉往其他分厂备品备件时,
必须有经营助理审批方可开据出门证。

第二十一条配货物资出门时,工程用物资由相关项目部经理签字,供应物资由供应处长签字后开据出门证。

第二十二条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在开据出门证明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出门物资的名称填写必须准确,不得有名称填写错误及随便签字开据证明的现象,若因此而造成物资流失,将追
究出据证明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所有物资原则上不能外借,若外借需经营
助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开据出门
证。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下发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需另行制定细则或办法,各部门所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制度
都自行废止。

第二十五条与规定相关的制度有《车辆管理规定》
和《门禁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需贯彻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唐山xx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出门证
附件二:内部出门证
附件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计划及制度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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