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证管理规定
维修站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本

维修站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维修站出门证管理旨在规范维修人员的出勤、出差和业务活动,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维修人员的考勤和行为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维修站全体维修人员的出勤、出差和业务活动,包括正式员工、派遣员工和临时工等。
三、发放与使用1. 出门证由维修站人事部门统一负责发放,每个维修人员一人一证;2. 出门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交付或出借给他人;3. 维修人员在离开维修站进行出差或业务活动时,须随身携带出门证,并在需要时主动出示;4. 出门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重新申请。
四、出差与业务活动1. 维修人员出差事由应事先向所在部门申报,并经由上级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2. 出差期间的行程计划、交通工具及住宿等安排应提前妥善规划,并拟定出差计划;3. 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销;4. 出差期间的安全措施应加强,注意维修工作的安全防护。
五、考勤与记录1. 维修人员出门前应在人事部门进行出勤登记,并填写出门证使用记录;2. 维修人员在办理出差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出门证,所在部门应核对信息并录入出差记录;3. 出差期间的出勤与行程安排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备,以备档案备查。
六、违规处理1. 维修人员不按规定使用、擅自乱用他人的出门证,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违规处理,包括通报批评、扣除奖金、记过甚至辞退等;2. 维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违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停职等;3. 若发现伪造、变造、盗用出门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刑事责任。
七、附则1. 维修人员在执行出差任务时应保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侵犯客户隐私;2. 维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遵守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3. 对于因个人原因无法与维修站保持联系的情况,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做出说明并请假。
以上是本公司维修站出门证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加以执行。
园区出门证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出入管理,保障园区安全稳定,维护园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园区所有出入人员及车辆,包括员工、访客、临时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园区出门证是园区出入人员的通行凭证,持证人员方可进出园区。
第四条园区出门证的管理工作由园区安保部门负责,安保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出门证的种类及发放第五条出门证分为以下几种:1. 员工出门证:适用于园区正式员工;2. 访客出门证:适用于园区外来访客;3. 临时工作人员出门证:适用于园区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4. 车辆出门证:适用于园区内部车辆及外来车辆。
第六条出门证的发放:1. 员工出门证: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入职手续办理;2. 访客出门证:由接待部门根据访客预约情况办理;3. 临时工作人员出门证: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办理;4. 车辆出门证:由安保部门根据车辆登记信息办理。
第七条出门证的发放程序:1. 办理部门填写出门证申请表;2. 办理部门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安保部门审核;3. 安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出门证。
第三章出门证的使用及回收第八条出门证的使用:1. 持证人员应凭出门证出入园区;2. 出门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3. 持证人员出入园区时,应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查验。
第九条出门证的回收:1. 持证人员离开园区时,应将出门证交回安保部门;2. 安保部门对回收的出门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回收;3. 如持证人员未按期回收出门证,安保部门有权进行追回。
第四章出门证的挂失及补办第十条出门证遗失或损坏,持证人员应及时向办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出门证挂失及补办程序:1. 持证人员向办理部门提供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 办理部门核实情况后,为持证人员办理挂失手续;3. 持证人员凭挂失证明及有效证件到安保部门办理补办手续;4. 安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为持证人员补办出门证。
公司员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出门证是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的通行凭证,任何员工外出必须持有有效出门证。
第二章出门证种类及使用第四条出门证分为以下几种:1. 工作外出证: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业务、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事项时使用。
2. 请假外出证:员工因私事请假外出时使用。
3. 特殊外出证:员工因特殊情况,如紧急就医、探亲等,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使用。
第五条出门证使用规定:1. 员工外出前,需填写出门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出门证。
2. 员工外出时,必须随身携带出门证,并主动出示给相关部门或安保人员查验。
3. 出门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效。
4. 出门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
第三章出门证管理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出门证的编制、发放、回收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门证的管理包括:1. 严格执行出门证发放、回收制度,确保出门证使用规范。
2. 定期检查出门证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出门证的员工进行通报批评。
3. 对出门证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出门证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相符。
4. 对出门证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四章奖惩第八条对严格遵守出门证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出门证管理制度的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擅自外出或未持有出门证外出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2. 遗失出门证的,按规定补办,并给予警告。
3. 故意伪造、涂改出门证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其他制度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文

出门证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出门证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权益,特制定本出门证管理规定。
二、出门证的定义出门证是指用于验证员工身份和控制出入工作场所的证件,由公司统一发放、管理和使用。
三、出门证的申领条件1. 公司全职员工可以申请出门证,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员工等。
2. 员工必须已经通过正式录用程序,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3. 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
4.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四、出门证的申领程序1. 员工在入职后的第一周内,由所在部门办理出门证申领手续。
2. 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入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照片等。
3. 申请人需要填写《出门证申请表》,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4. 出门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由申请人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5. 人力资源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出门证。
五、出门证的使用与管理1. 出门证只能用于员工自己的身份验证和控制出入工作场所,不能代他人使用。
2. 出门证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重新办理补发手续。
3. 出门证不得私自转借、出售或用于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4. 出门证只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使用,离职员工须立即归还出门证。
5. 员工如因私自擅离工作岗位或参与不正当活动,将被取消出门证使用权,并进行相应处理。
6. 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检查和审查出门证的使用情况,弄虚作假者将受到处罚。
六、出门证的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出门证管理规定的员工,首次将口头警告一次。
2. 第二次违规行为将暂停出门证使用资格,停用一周。
3. 第三次违规行为将撤销出门证使用资格,员工将无法进入工作场所。
4.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公司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等。
七、附则本出门证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八、结束语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出门证管理规定,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企业员工出门证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员工出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出门证的定义出门证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经批准后,由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发放的证明文件。
四、出门证的申请与发放1. 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需填写《员工出门申请表》,由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通过后,由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发放出门证。
3. 出门证有效期为一天,如需延长,需重新办理出门证。
五、出门证的使用1. 员工携带出门证离开公司,需在门口接受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的检查。
2. 员工离开公司后,应按照出门证上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
3. 员工返回公司后,需将出门证交还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
六、出门证的回收与销毁1. 员工返回公司后,将出门证交还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
2. 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对回收的出门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予以销毁。
七、出门证的违规处理1. 员工未携带出门证离开公司,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公司,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员工使用伪造、变造的出门证,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 员工将出门证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出门证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九、注意事项1. 员工需遵守出门证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安全和财产安全。
2. 部门主管需严格审核员工出门申请,确保出门申请的真实性和必要性。
3. 保卫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需加强对出门证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管理,确保出门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4. 公司对违反出门证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出门证管理规定(8篇)

出门证管理规定一、责任分工1、营销部负责出具各种产成品、副产品的出门证。
2、供气车间负责出具造气渣、锅炉渣、白煤末的出门证。
3、企划部(企管办)负责出具以下物资的出门证。
(1)设备、工具外修、外借的出门。
(2)南生活区领用取暖锅炉、水泵等所用的备品备件的出门。
(3)施工单位自己所带物资的出门。
(4)仓库物资的退货出门。
(5)南生活区清洁工具的出门。
4、企划部(大地磅)负责出具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出门证。
二、空白出门证的发放1、产成品、副产品、造气渣、锅炉渣、白煤末空白出门证由财务部负责发放。
2、其他物资的空白出门证由企划部负责发放。
空白出门证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发放部门应建立出门证发放登记台账,对发放、收回(存根)的出门证进行序时登记。
财务发放的空白出门证一式五联,第1联存根联、第2联保管联、第3联记账联、第4联出门证联、第5联运费结算联;企划部发放的空白出门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出门证联。
三、开具出门证的依据及程序1、两钠(内销)产品开具出门证的依据销售计划员根据客户付款情况及业务员提供的客户需求信息,每天编制《两钠计划审批表》,分别经营销部副部长、部长、分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五人签字后,作为销售统计员开据出门证的基本依据。
2、两钠(外销含自营和买断)产品开具出门证的依据营销部外销计划员根据总经理批准的销售合同,每天编制《出口两钠发货计划表(自营)》、《出口两钠发货计划表(买断)》,经外销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作为销售统计员开据出门证的基本依据。
两钠从开票到出门的具体程序为:销售统计员根据《两钠计划审批表或发货计划表》,填写《产品销售通知单》,将____至5联交客户,客户凭《产品销售通知单》到地磅称皮重后,地磅员记录下皮重,客户将《产品销售通知单》(____至5联)交成品库负责人,成品库负责人留下第三联(记账联)后,将2、4、5联交保管员,保管员据此发货,并在保管联上签名以示负责,发货完毕后车辆到地磅称重,客户将地磅单交保管员,保管员检查重量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如相符),司机在地磅单上签名,保管员将第四、第五联交客户,客户凭出门证出门。
公司员工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出门证是员工出门的凭证,必须严格遵守出门证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门证申领与使用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出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行政人事部申领出门证。
第五条出门证分为临时出门证和长期出门证两种。
第六条临时出门证适用于因临时性工作需要外出,预计在外时间不超过一天的员工。
第七条长期出门证适用于因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外出的员工,如销售、采购、市场调研等。
第八条员工出门证必须由本人携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章出门证管理第九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出门证的申领、发放、回收和保管工作。
第十条出门证应注明员工姓名、部门、出门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出门事由等信息。
第十一条员工出门时,必须出示出门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第十二条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将出门证交还行政人事部。
第十三条员工因故未能按期返回,应及时与行政人事部联系,说明情况,并办理出门证延期手续。
第十四条出门证遗失或损坏,员工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并补办新证。
第四章罚则第十五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未按规定携带出门证,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或罚款。
第十六条员工在外出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出门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员工人身伤害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车辆出门证管理制度(4篇)

车辆出门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出门证的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出租车辆、货车辆等。
第三条车辆出门证是车辆行驶的凭证,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和使用车辆出门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车辆。
第四条车辆出门证的管理应当遵循便捷、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车辆出门证的申请、审批、发放和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本单位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向全体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章车辆出门证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出门证申请。
第八条出门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单位、车辆使用人员的名称、联系方式;2. 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车辆的型号、牌照号码、使用性质等;3. 行驶路线、时间和理由;4. 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出门证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批。
第十条出门证的审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出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 行驶路线和时间的合理性;3. 申请人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一条出门证的审批结果,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通知。
第三章车辆出门证的发放与使用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在审批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出门证。
第十三条出门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出门证的编号;2. 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型号、牌照号码等;3. 行驶路线和时间;4. 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5. 出门证的有效期。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在驾驶车辆出门前,必须携带有效的出门证,并且按照出门证上的行驶路线和时间进行行驶。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并保护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车辆出门证的管理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出门证的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出门证的安全和使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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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证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物资出入制度,现就出门证的填写、审批、检查、放行等环节作以下规定:
1、各部门原自行设计、开具的物资出门证一律作废,自即日起统一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先奇铝业出门证》。
2、化验用试样(包括电解车间、铸造车间铝液试样、成品样及阳极车间磷生铁试样等)、阳极车间周转所用导杆、钢爪等物料由生产技术部签发出门证。
劳保用品、原辅材料、氧气、乙炔、氩气等各种气体(含空瓶)、阳极车间组装的阳极、废效应棒、垃圾等物资由经营部签发出门证,工程施工单位物资和职工个人物资等由所属单位出具书面进厂物资原始证明,报经营部签发出门证。
3、外单位过磅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厂区,出门时凭出门证及缴费凭证准予放行,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进出。
4、出门证开具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出门证的开具,出门证所列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去向、用途等应如实填写,出门证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发,多开、漏开、错开等应由开具人和签发人承担相应责任。
5、出门证应有承办人签字,承办人应亲自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放行,特殊情况下,承办人未能亲自到门卫处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委托另一承办人办理,但委托承办人需在承办人栏签字,发生问题,由两人承担相应责任。
6、出门证应即时填写,不得开具空白出门证,否则,按协同盗窃处理。
7、保卫科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核查出门证所开具的物品数量、规格、型号、去向等情况,并在出门证上注明运输车辆车号、驾驶员姓名,确认无任何出入后方可放行。
8、使用各种车辆运输的物资出厂须一车一证,出门证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放行。
9、特殊情况下,如车间突发事故应急物资领用无法及时办理出门证的,应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到门卫办理登记手续,除此以外,杜绝补办出门证现象。
10、作废出门证不得销毁,开具错误的出门证由签发部门或保卫科盖作废印章,出门证由保卫科每天汇总校对一次,并负责原始单证的妥善存档,如有遗失,每页处罚50元。
11、出门证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12、在数量上、品名、规格校对无误后,出门证保存期限为十二个月。
13、本规定自2009年12月26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