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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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救援收费标准

交通救援收费标准

交通救援收费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和繁忙的城市道路上。

当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交通救援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交通救援行业,保障车主的权益,制定了交通救援收费标准。

本文将就交通救援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交通部门的规定,交通救援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两大类,城市道路救援和高速公路救援。

在城市道路上,救援车辆的起步价为100元,包含救援车辆的前3公里行驶费用,超出3公里的部分,每公里收取10元的费用。

而在高速公路上,救援车辆的起步价为200元,包含救援车辆的前5公里行驶费用,超出5公里的部分,每公里收取15元的费用。

其次,根据救援服务的具体内容,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简单的轮胎更换、加油加水等基本救援服务,收费较低;而对于复杂的事故处理、车辆拖离等高难度救援服务,收费相对较高。

此外,对于夜间救援服务,也会有一定的夜间附加费用。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救援车辆的不同类型和救援地点的远近。

一般来说,大型救援车辆的收费会高于小型救援车辆,而偏远地区的救援服务也会收取一定的附加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救援收费标准是由相关部门依法制定的,救援服务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车主在接受救援服务时,应当主动要求救援服务机构出具明细收费清单,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综上所述,交通救援收费标准是为了规范交通救援行业,保障车主的权益而制定的。

在接受救援服务时,车主应当了解相关收费标准,避免因为不了解而被不法分子恶意索取高额费用。

同时,交通救援服务机构也应当严格遵守收费标准,提供优质高效的救援服务,为车主解决交通困境,确保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希望本文对交通救援收费标准有所帮助,让大家在遇到交通故障时能够更加理性和合理地选择救援服务,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也希望交通救援行业能够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与收费标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需要请清障服务车来帮忙拖车,“起步价”至少300元。

市物价局、市交委发布了新标准,并对新编制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作了解答。

高速公路清障服务,是指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在对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实施救援服务时,向被服务方所收取的费用。

按照最新编制,并于即日起实施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和管理通知”,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都将遵照这一标准,分清障救援、吊车作业两个标准,对照不同车型,救援服务时间、地点以及出动车辆标准计算收费。

1.清障服务起步价最低300元在新编制实施的这一标准中,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设置了一个起步价,即每次服务计费的基准价,清障救援服务的起步价里程为10公里以内。

按照一类汽车(2吨及以下或7座及以下客、货车)收费标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是,起步价以内,收费为300元,以后每增加1公里,加收15元,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算。

比如,小轿车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要找拖车,拖行距离是12公里,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你需要支付的费用=10公里起步价300元+超出起步里程每公里单价15元×2公里,总额为330元。

2.隧道里或夜间加收费收费标准还列出五种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清障服务单位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加收服务费。

遇特殊情况下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如,夜间作业(18时至次日6时)加收10%,危险货物车辆加收20%,隧道内作业加收20%,拖拽交通事故车辆加收30%,每次因特殊情况累计加收比例不超过50%。

3.拖车来了不拖付一半如果你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你已请求救援,清障车到达现场,却因你自己的一些原因取消清障服务,服务单位可按相应车型基价标准50%收取空驶费。

如,一辆私家小轿车,若车主取消清障服务,就需要支付150元的空驶费。

由于车主故意隐瞒实际装载吨位,造成二次出动清障车,车主应承担空驶车辆相应车型基价标准50%的空驶费。

道路救援收费标准

道路救援收费标准

道路救援收费标准道路救援是指在车辆遇到故障或事故时,由专业的救援人员对车辆进行紧急维修或拖车运输的服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而道路救援就成为了我们的“及时雨”。

然而,道路救援服务也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道路救援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道路救援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救援项目和服务内容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道路救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故障维修、紧急加油、拖车运输等项目。

针对不同的项目,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车辆故障维修,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故障类型和维修难度来确定;而对于拖车运输,收费标准可能会根据车辆型号和运输距离来确定。

这样的划分能够更加合理地满足不同救援需求,确保救援服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道路救援收费标准也会受到地区和市场竞争的影响。

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道路救援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一线城市的道路救援收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高,而三四线城市的收费标准可能会相对较低。

同时,市场竞争也会对道路救援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些道路救援服务商可能会通过降低收费标准来吸引客户,从而促进市场份额的增长。

最后,道路救援收费标准还会受到行业监管和政策法规的制约。

国家对道路救援行业有一定的监管和规范,其中就包括收费标准的规定。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不良竞争和价格欺诈,国家会对道路救援收费标准进行监管和限制。

一些地方政府也会出台相关政策,对道路救援收费标准进行规范和调整,以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总的来说,道路救援收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问题,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道路救援服务,并了解相关收费标准,以确保自身权益。

同时,道路救援服务商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未来道路救援行业能够更加规范化,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和可靠的服务。

湖南长益高速救援管理细则

湖南长益高速救援管理细则

湖南长益高速救援管理细则第一篇:湖南长益高速救援管理细则湖南长益高速公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益高速公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管理规定》,结合长益高速公路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车辆清障救援服务秉承“快速及时、保障畅通、文明安全“的方针,遵循“规范管理,统一高效”的原则,不断提升长益高速公路的优质服务水平。

第二章工作准备第一条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应实行市场化运作,车辆救援企业必须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满足车辆救援工作需要的车辆、设备、人员及场。

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应具备高速公路车辆救援工作经验,从业人员经过专项业务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技能。

第二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服务区等处设置车辆救援服务公示牌,标明所辖区域的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名称、服务求助和监督投诉电话。

第三条车辆救援单位应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并明确职责和分工。

车辆救援人员都应签有劳动合同(1年以上),办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20万元)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车辆救援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以及基本的车辆救援服务技能,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无传染性、心脏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救援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与监督管理等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救援服务技能。

高速交警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

第六条车辆救援服务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应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救援作业规程、业务技能、交通指挥手势及其他相关知识、技能等内容。

第七条车辆救援单位应当配备适应救援作业需要的大型牵引车、平板拖车、吊车、货车等专业车辆。

同时还应配置切割机、液压冲凝顶、破拆器等救援设备,以及能够适应工作需要的警示牌、管制牌、导向牌、锥形筒和其它必要的安全设备。

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标准高速出行遇事故施救,我们到底该如何是好?今天,我们就请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安全处路政管理科副科长潘斌为大家详细解析高速公路应急施救相关常识,把公众最关心的九个问题一一解答出来。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及各路政部门在车辆救援服务工作中承担的具体职责是什么?潘:2010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明确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的主体单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通俗的说,谁收取通行费、谁负责车辆救援服务。

按照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自行组建车辆救援服务队伍,也可以依法引入社会车辆救援服务队伍。

考虑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是风险高、难度大的系统性工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往往选择向有实力、有经验的社会企业购买服务。

引入的车辆救援服务队伍就是我们常说的施救队。

2013年之后,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发文明确,由路政部门负责车辆救援服务行业监督,监督内容包括站点建设、服务标准、操作规程等。

路政只是众多监督部门之一,按照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实施行业监督。

其他监督部门还有价格、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

高速上行车,发生事故或者车辆出现状况,喊来救援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首先,保护自身和随车人员的人身安全,对后车进行必要的警示。

其次尽快报警,可以拨打12122,96528。

第三,注意核对车辆救援服务人员的工作证件,签订服务合同时注意查看约定内容。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会主动出示工作证件,要认真查看并记住救援人员的姓名上岗编号;听取救援队伍的救援方案,提出服务要求(一般情况下救援队伍都会随车携带了收费项目和标准文件,因为有强制要求);需要签订协议时,请您仔细阅读后再签字认可,不能在空白纸张或表格上签字;并索取足额、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如发现违规行为,要注意取证,及时拨打监督电话96528,为路政部门提供线索。

高速公路上车辆的救援操作规程是怎样的?潘:1.设置安全防护区域;2.向当事人出示有效工作证件;3.询问原因,制定救援服务作业方案;4.告知最近的高速出口和服务区位置,出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告知所需费用等。

清障车收费标准

清障车收费标准

清障车收费标准清障车是指专门用于清理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的专用车辆。

清障车的收费标准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是交通管理部门和清障车公司之间经常发生争议的问题。

为了规范清障车收费,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和合理,制定了清障车收费标准。

一、基本收费标准。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清障车的基本收费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另一种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在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清障车收费标准为每次收费300元,如果需要特殊设备或人力,费用另行收取;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清障车收费标准为每次收费500元,同样需要特殊设备或人力时,费用另行收取。

二、超时收费标准。

除了基本收费标准外,对于清障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超时情况也有相应的收费标准。

在城市道路上,如果清障车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任务,每超时1小时将收取额外费用100元;在高速公路上,每超时1小时将收取额外费用150元。

三、特殊情况收费标准。

在特殊情况下,清障车可能需要进行特殊的作业,此时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如果交通事故现场需要进行化学品泄漏清理、油污清理等特殊作业时,清障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和清障车公司协商确定。

四、收费标准的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管理制度的完善,清障车收费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清障车作业成本、市场行情、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对清障车收费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

同时,清障车公司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五、结语。

清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和清障车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收费标准的执行不偏不倚,服务质量得到保障。

同时,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也应当了解清障车收费标准,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理解和支持清障车公司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试行湖南省道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2000]湘价费字第93号

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试行湖南省道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试行湖南省道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2000]湘价费字第93号2000年4月5日)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你局《关于请求核定全省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及时清障施救,保证道路畅通、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就道路清障施救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湖南省道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二、清障施救的范围:1、城市道路:(1)在标有禁止停放车辆、禁止通行的时间和路段强行停靠且驾驶员又离车的车辆;(2)车辆发生故障,车主不能自行移开,且造成交通堵塞的车辆;(3)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完毕后,不能正常驾驶的车辆。

2、城市道路范围以外的国道、省道:(1)因机械故障不能自行移开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车辆;(2)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察后,不能正常驾驶的车辆。

3、高速公路上的事故车辆及故障车辆。

三、道路清障施救收费中,有下列行为的,按乱收费处理:1、机械故障车停在普通公路右侧路肩上,驾驶员能自行修复而被强行施救收费的;2、单位和个人以施救名义在施救过程中胁迫被施救车主强行指定食宿和指定修理的;3、对交通事故车辆能确保安全自行开走而对其强行施救的;4、超出第二款清障施救范围而强制施救收费的。

四、道路清障施救收费为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

收费资金只能用于清障施救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和维修更新,以及清障施救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7.05.15
•【字号】湘发改价费〔2017〕564号
•【施行日期】2017.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7〕564号
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省直管县发改委(局)、财政局: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

现予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本次公布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
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2、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标准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5日。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是指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情况进行紧急救援和车辆清障的服务。

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辆行驶速度快、车流量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往往会对交通流畅和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和提高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质量,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的。

首先是根据施救车辆的类型和数量进行收费。

一般来说,对于小型车辆的清障施救费用会比较低,而对于大型车辆或需要多辆清障车参与的情况,费用则会相应增加。

其次是根据施救距离进行收费。

如果车辆故障发生在距离出口较近的地方,施救距离较短,收费会相对较低;而如果故障发生在距离出口较远的地方,需要较长的施救距离,收费则会相应增加。

此外,高速公路清障施救还会根据施救时间进行收费。

在夜间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由于施救人员需要加班加点进行施救工作,因此收费会相对较高。

同时,如果施救过程中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进行危险化学品清理等工作,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的收费标准需要遵循合理、公平、透明的原则。

各地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施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清障施救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其利用清障施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交通安全、维护道路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合理的收费标准才能保障施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

因此,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收费标准的研究和调整,确保其合理性和透明度,为广大驾驶人提供更加优质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

路政收费项目

一、路政收费项目
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文号
备 注
破损公路赔补偿费和占用费
1、不含城市道路和桥梁。
2、此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按2000年的修造成本确定的。如今后实际修造成本变动,须报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实后执行。
3、破损公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有能力按技术规定修复的,经验收合格后,路政部门不得收取赔偿费。
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50元
湘价费(2002)44号
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另行计费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补偿费
1、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直接损坏的,另行计费。
2、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车辆,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方能行驶。3、当车辆同
(一)超高、超长、超宽
里程碑

90元
湘价费(2002)44号
百米桩

50元
湘价费(2002)44号
示警桩

80元
湘价费(2002)44号
轮廓桩

90元
湘价费(2002)44号
反光标志牌
平方米
700元
湘价费(2002)44号
普通标志牌
平方米
350元
湘价费(2002)44号
立柱

230元
湘价费(2002)44号
公路标线

40元
4、因抗洪救灾,医疗救护等造成的公路设施破坏的,不得收费。
5、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的路政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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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说明
基价
每增加1公里
一、拖车费
1、基价计费公里数为10公里,基价公里数从实施拖车开始计算;2、存放在施救单位内或施救单位所属的停车场车辆保管费:小汽车15元/天.辆,大汽车20元/天.辆(拖车当天不收费);3、放空费:清障车应事故车车主或驾驶员要求到达现场,但因车主和驾驶员的原因无需拖吊的,按城市道路每次50元、普通道路每次100元、高速公路每次200元收取放空费;4、货物转运费和货物装卸费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车辆翻车造成货物散落地上,为尽快疏通路面,现场转运货物时,向车主(或货主)收取的费用。其它车辆不得收取货物转运费和货物装卸费。货物转运费:是指施救机构载重量为5吨的货车每转运一车(以5吨为基准)收取的费用。每转运一车收取300元。剩余货物未满半车(或未满2.5吨)按每车150元收费,满半车(或满2.5吨)按每车300元收费;货物装卸费:是指货物从事故车上卸下(包括散落在地上物品装车),装上施救单位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从施救单位车辆上卸下后发生的费用。每装卸一车货物(以5吨为基准)收费300元,每增加1吨货物加60元,5、货物保管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车主(货主)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的,按每天每吨10元收取货物保管费。6、尸体转运费:300元/具;7、施救后存放于公安交警部门自设停车场的车辆和货物,因管理原因造成遗失或被盗的,由清障施救单位负责赔偿;8、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施救工作应实行就地就近的原则,交通故障车辆应拖运至就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主另有要求的除外);9、普通公路清障施救费,按高速公路清障施救费标准的80%收取,普通公路上轿车、微型面包车按基价200元,每增加1公里加收5元收取拖车费;10、载货车辆,是空车只收取车辆保管费,载有货物的,收取货物保管费,不再收取车辆保管费。载货车辆在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12小时的,按半天标准收费,超过12小时的,按一天标准收费。
摩托车
50
小型车
260
15
中型车

20
大型车
380
25
二、吊车费
小型车
600/次
中型车
900/次
大型车
1300/次
30吨以上货车,按车货实际总重,在每台次1300元基础上,每增加5吨加收400元。
注:1、小型车: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5吨(含5吨)以下货车;
2、中型车:19座以上39座(含39座)以下客车,5吨以上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
3、大型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5吨以上30吨(含30吨)以下货车;
4、每类车型中的货车重量指车辆自身重量和货物重量之和。
5、对货车自身重量和货物重量超过30吨的车辆的拖车费:31吨—55吨之内的车辆,在基价基础上每吨加收20元,55吨以上的车辆每吨加收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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