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材料、设备样板封样及进场验收管理指引
材料样品及进场验收管理参考指引

目的适用范围职责1.总部QHSE 部1.1 负责本指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1.2 检查区域公司的材料样品封样、材料进场管理行为。
2.区域/城市公司设计管理部2.1 根据各自区域具体情况确定审核定标样板管理权责。
2.2 检查所辖各项目公司设计系统材料样品管理情况。
3.区域/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3.1 负责执行本制度,并监督检查项目落实情况。
3.2 参加发包人直接分包材料、指定分包材料及承包人供应材料的考察和确定工作。
3.3 负责进场材料、设备质量抽查。
4.区域/城市公司(项目公司)招采部4.1 负责提供战略品牌选型范围,负责组织招标阶段的投标样品收集,并组织技术评委进行评审,负责组织中标样品的移交工作。
5.区域/城市公司(项目公司)成本部5.1 负责材料样品的成本分析与提供合理的优化建议,负责提供材料样品的设计限额。
6.区域/城市公司(项目公司)营销部材料样品及进场验收管理参考指引为规范各经营单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材料样品封样、进场验收的管理,保证设计效果的充分体现,保证工程质量、产品品质满足公司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境内外全资机构的开发项目建设;控股的投资企业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等贯彻本指引。
xx xx xx6.1 负责影响产品外观效果的材料样品的确认。
7.区域/城市公司(项目公司)设计管理部7.1 负责建立材料样品展示库房,并对材料样品进行分类管理。
7.2 负责影响产品外观效果的材料样品的选择与确认。
8.项目公司工程及HSE 部8.1 负责建立本项目的施工材料样品库房,并对材料样品进行分类管理。
8.2 负责材料样品的工艺、性能确认。
8.3 参加发包人直接分包材料、指定分包材料及承包人供应材料的考察和确定工作。
8.4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材料样板对材料进场验收,对首次进场材料、设备进行验收;对非首次进场材料、设备抽查。
8.5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对验收不合格材料,督促责任单位退场。
装修材料的进场验收和样品管理

装修材料的进场验收和样品管理一、装修材料的进场验收管理1、装修材料进场后应按照“北京地铁工程管理程序7-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进场验收控制程序”、国家、地方、行业有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2、装修材料供应商在材料进场时,需向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商检证(仅限于进口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备案资料、材料性能说明、保管注意事项、技术交底、发料单等相关文件。
对进场装修材料的数量、质量由装修材料供应商、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3、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装修材料供应商联合体对进场材料按验收规定进行复试,复试结果报监理单位。
同时监理单位做见证试验。
4、装修材料进场后,由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填写《装修材料领料单》;验收合格后,由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填写《装修材料领料单》,经装修材料供应商、监理单位共同确认签章,上报甲方审核。
经审核后的《装修材料计量验收单》作为甲方和装修材料供应商结算的依据。
不合格的装修材料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5、装修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商检证(仅限于进口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备案资料、材料性能说明、保管注意事项、进场报验单由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甲方、装修材料供应商、装修材料供应商联合体按规定留存。
二、装修材料的样品管理工作1、在装修材料供应前,装修材料供应商、装修材料供应联合体须按设计施工图进行装修材料样品生产。
2、完成材料样品生产后,通知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由装修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设计、甲方验收。
装修材料质量标准以投标封样为最基本标准。
3、验收合格后,样品由监理封存,装修材料供应商、装修材料应商联合体按材料样品组织生产,其产品的质量符合投标封样标准。
4、未通过验收的装修材料样品,由装修材料供应商、装修材料应商联合体重做,直到验收合格。
由于重做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装修材料供应商、装修材料供应商联合体承担。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及进场验收管理指引

材料设备样板封样及进场验收管理指引一、引言材料、设备样板的封样及进场验收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封样及进场验收,可以确保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定要求,从而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本指引旨在规范材料、设备样板封样及进场验收的管理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封样管理1.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的目的是确保样板在进场前未被篡改,并能够准确反映出样品的实际性能和质量。
2.材料、设备样板封样的责任人应由监理单位指定,负责封样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3.封样前,需向施工单位下发封样函,说明封样的目的、方法和责任等,确保施工单位清楚封样的要求。
4.材料、设备样板的封样过程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封样人员应记录封样的时间、地点和封样人员的姓名等相关信息。
5.封样时应使用封条、封签等标志,同时在封条上注明封样的时间和地点,并请封样人员在封条上签字确认。
6.完成封样后,应将封样情况及记录报告给监理单位,并将封样的原件和副本分别留存。
三、进场验收管理1.材料、设备样板在进场前应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包括外观、尺寸、性能等。
验收过程应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进场验收前,需向供货方下发进场验收通知书,确保供货方清楚验收的要求和标准。
3.进场验收应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验收人员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验收报告中。
4.若材料、设备样板未能通过进场验收,应列出不合格项,并向供货方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5.通过进场验收的材料、设备样板应做好登记和标识,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追溯到具体的材料和设备。
6.进场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价,及时处理不合格项,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给工程负责人。
四、总结材料、设备样板封样及进场验收是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的关键环节。
通过规范的管理程序,可以确保材料、设备样板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项。
材料及设备进场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办法一、现场材料样板管理1、精装修承包商应在现场设置样板存放区域,保存通过审核的甲指乙供、甲限乙供及乙供材料样板,并设立样板台帐,方便相关单位验收使用。
2、精装修承包商如需查阅对比甲供材料样板及其品牌、型号、使用部位、颜色等信息,可以向业主方项目部申请到业主方样板间内登记查阅。
3、甲指乙供/甲限乙供材料设备样板,由精装修承包商提供,经业主方确认后一式三份封样,分别存放在业主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及精装修承包商处。
二、甲供材料1、精装修承包商进场后应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尺寸符合结果核算出所需甲供材料数量,并制定出材料到场计划报送业主方项目部审批。
2、精装修承包商提供的甲供材料数量应包含合理的损耗率,如在后期施工中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损耗率预估不准确,技术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造成返工等)导致甲供材料超供,超供数量将按照材料采购价格1.5倍金额由精装修承包商承担。
3、精装承包商应根据业主项目部提供的甲供材料到场计划提前一个月提交《甲供材料到场申请表》;4、材料到场后精装修承包商应参加每批次甲供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该项工作由业主方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精装修承包商、材料供应商共同参加。
5、对有观感效果的装饰饰面材料(如石材、木制品、油漆涂料、壁纸软包、洁具、五金、面砖、厨房电器)在首批验收时精装修承包商应通知业主项目部参与,必要时工厂验收也可要求业主项目部参与。
6、甲供材验收结束后应填写《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一式五份,各方签字并注明意见及日期,有不合格材料需退场时应注明。
7、如果甲供材料需现场见证送检的,由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材料供应商或精装修承包商按合同有关规定送检、取费,检验所需要时间应纳入进度计划。
8、材料进场合格后精装修承包商应负责接受甲供材并安排入库管理。
9、精装修承包商根据《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登机《甲供材料验收入库台帐》,每月统计一次报业主方项目部。
三、甲指乙供/甲限乙供材料管理1、精装修承包商负责填报《甲指乙供/甲限乙供材料送审表》,该表所列厂家应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如有需要应提前组织监理单位、业主方考察材料厂家,监理单位及业主方根据考察结果及合同约定审批《甲指乙供/甲限乙供材料送审表》。
精装修施工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精装修施工材料进场验收流程精装修是指对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经过一系列的施工工序和材料选择,使得建筑物的内部环境更加美观和实用。
在进行精装修施工时,材料的进场验收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下面将介绍精装修施工材料进场验收的流程。
1.定义验收标准首先,施工方和业主需要共同制定材料验收的标准。
这些标准应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以及验收合格的具体要求。
在制定标准时,可以参考国家相关的建筑装修标准,以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2.准备材料清单根据装修设计和施工计划,施工方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材料清单。
清单上应包含所有需要进场的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厂家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标注每种材料的进场时间和使用位置,以及必要的安装要求。
4.材料进场验收当材料到达施工现场时,施工方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事先制定的验收标准和材料清单,对每种材料进行逐一检查。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观检查:检查材料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划痕、裂纹、变形等缺陷。
-规格检查:检查材料的规格和型号是否与设计和清单相符,有无尺寸偏差。
-检测检查:若有需要,可以进行相关的检测,以验证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数量检查:按照清单上的要求,对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确保进场的数量与计划一致。
5.验收记录和报告验收人员需要对每种材料进行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情况等细节。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退换。
验收记录和报告应保存备查,以便后续使用和追溯。
材料的进场验收是精装修施工的重要一环,通过上述流程和步骤,可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并为后续的施工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安排,以保证施工进展的顺利进行。
(完整版)工地施工材料封样管理办法

进场材料、设备样品封样管理办法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本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同时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以利于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1、封样范围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程所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封样管理作业工作。
2、样品室样品室为经监理、业主认可并由总包方负责建立的场所。
2.1样品室门上应张贴与办公区相统一的标牌。
2.2样品室应防潮、通风确保样品不受到天气、环境的影响而破损、变质。
2.3样品室应配置简洁美观便于存放样品的货架和展示桌。
2.4样品室应有相应的防盗设施并安装专门的监控装置。
2.5样品室由业主方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封样程序3.1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或工程设备且用于工程之前至少28天,向监理、业主提交样品并附上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业主、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
3.2得到批准后,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材料样品贴上有编号的封样标签作为封样件;签认《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附件一),并将封好样品存放到样品封样库房。
3.3业主对已经办理完封样手续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实行库房存放封样与资料备案,并建立封样管理台帐。
材料样品库房必须按专业分类封样存放、码放整齐,《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应与所标识的材料样品实物连接牢固,便于查找。
4、产品验收当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监理人员应依据已经封样备案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对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符合性验证验收。
进场建筑材料的符合性验证验收包括:4.1对进场材料与样品实物及配件的外观品质、规格型号、颜色、配件等进行验收。
4.2 对进场材料的报验资料与样品备案的技术标准进行符合性对比验收。
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及进场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及进场检查验收管理办法一、材料及设备管理:1、现场材料堆放及机械设备安置,需依据现场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相对规定管理定相关条款执行。
2、主要材料设备组织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计划实施;施工单位需对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做好台帐记录;主要材料(管材、电缆、屋面瓦、文化石、铝合金、木材等)应在进场前将样品(一般为4份)报至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协同经营部等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确定,并封样,施工单位、监理部、业主单位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各存一份。
无封样的(特殊大型设备、无法封样的苗木等除外),不许进场。
3、对于甲供材:施工单位进场后10天内完成甲供材整体需用计划,并以月或周为单位及时报送需求计划。
其中钢筋至少需提前10天报送(使用前须提前2天再次与厂家联系确认)、商品混凝土至少需提前2天报送(使用前须提前24小时再次与厂家联系确认)、其他材料设备至少需提前20天报送(使用前须提前5天再次与厂家联系确认)。
由于报送的数量、规格偏差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造成浪费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并由业主方项目部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二、进场检查验收:1、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
2、现场大批量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业主单位现场相关专业工程师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
3、现场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1)钢筋到场后必须在业主方项目部人员监督下进行交货验收工作,业主方项目部人员不到场不准卸货;(2)甲供一般材料及小型设备在业主项目经理同意下,由业主方现场专工安排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校验工作;(3)甲供大型设备及材料由业主项目经理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交接工作;由供货商提供现场验收交接表格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必须的验收资料;(4)需送检的(如钢筋)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及时送检;(5)其他规定详见相关附表备注内容。
材料封样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封样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强化过程质量管控、确保价品合一,规范所有建设工程主材封样流程,依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流程旨在规范区域(项目)公司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封样流程,明确各项目、各部门管控主体的职责,统一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体系和管理标准,提高工程产品品质,降低工程的质量投诉。
第二章原则范围第三条所有建设工程的材料设备封样,有设计院提供样版的,严格比照样版执行,统一颜色、规格型号、品牌、材质等重要因素。
让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关键部位的样式、节点细部构造和质量验收标准,使得项目各期、各楼栋工程在外部整体、细部要求、功能观感上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所有建设工程合同范围内约定的甲供品牌、甲控品牌、其他重要材料设备,涉及安全、使用功能及特殊要求的材料、构配件,材料设备采购前,也须进行封样管理。
施工单位应把样品及相关资料报监理和甲方审核。
经审核后进行封样,封样后方可组织采购,否则不予认可,已进场材料须全部退场,同时追责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项目(区域)设计管理部负责对接设计院,提供需封样材料设备实物及影像样版。
第六条项目运营部负责准备专门的材料设备封样(部品)室,建立封样台账,保存已经完成签字的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一般保存封样实物,大型设备或贵重材料,可留存影像资料进行封存。
已封存的材料设备,将作为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区域商务管理部负责提供甲供材料设备战采品牌。
同时,对各项目公司已封样的材料设备进场抽查和监督。
第三章流程第八条施工前对于所有甲供、甲控、甲限品牌材料设备,由项目公司运营部制定部品计划清单报送项目(区域)商务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项目公司运营部组织商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设计研发部、营销客服部、项目公司和监理、施工等单位对用于所有建筑材料部品的确认和封样过程。
所有封样部品应由参加人共同签认,并将封样封存于样品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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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BJ-GC-ZY-09 材料样板封样及材料进场验收管理指引1.目的1.1.为规范中国金茂北京公司(以下简称“金茂北京”)材料样板封样及材料进场验收工作,保障开发项目工程进场建筑材料性能,保证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和标准统一,特制定本管理指引。
2.适用范围2.1.本指引适用于金茂北京及其隶属管控的下属城市/项目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3.定义3.1.本指引的“进场建筑材料样板”仅包括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主导封样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不包括设计阶段、招采阶段主导封样的材料。
4.职责4.1.金茂北京工程管理中心:a.负责指导各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落实本管理指引。
b.参与项目石材、木作等重点样板材料确定工作。
4.2.项目工程管理部门:a.组织甲指分包材料、甲供材料的考察工作。
b.参加甲方限定(品牌)、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考察和确定工作。
c.负责组织建筑材料样板封样,组织和参与样板材料确定和评价,签署意见。
d.对验收不合格的样板材料,监督相关方进行处理和重新制作、采购。
e.在大规模施工中,依据样板材料对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f.定期参与到场材料的验收,对不合格材料,督促责任单位退场。
4.3.项目设计管理部门:a.参与甲指分包材料、甲供材料、甲方限定(品牌)、甲指乙供材料、乙供材料的考察、确定工作。
b.负责确定材料的建筑效果,并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品质要求及样品封样c.参与样板封样验收,根据设计标准和要求,参与对样板进行确定和评价。
d.参与到场材料的验收工作。
4.4.项目成本管理部门:a.选择性参与样板材料验收,从成本、档次、品牌等角度对材料样板提出相关意见。
4.5.项目营销管理部门:a.选择性参与样板材料验收,对面层使用的材料样板,例如装修、装饰材料样板等,提出相关意见。
b.根据客户或其他来自于市场方面的反馈,总结意见和建议,向项目设计管理部门和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反馈。
5.管理规程5.1.样板封样5.1.1.材料样板范围5.1.1.1.材料样板是指工程最终产品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的结构、装修材料,以及机电、暖通、给排水设备等样板。
材料样板封样需参考设计管理部门的中标样品封样,封样目录详见《材料样品封样目录》(JMBJ-SJ-ZY-10-C01)5.1.1.2.需要封存和验收的材料样板清单,参考《材料样板汇总表》(附件:JMBJ-GC-ZY-09-B01),但不限于此范围。
5.1.2.技术标准及样板提交5.1.2.1.甲供材料采购30日前,由项目设计管理部门/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材料技术标准,项目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联系供货商提供材料样品及相应技术资料。
5.1.2.2.乙供材料采购30日前由项目设计管理部门提供设计要求,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材料技术标准,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承包商提供材料样品及相应技术资料。
5.1.2.3.建筑材料样板的质量、性能须满足本工程建设、管理以及相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
5.1.2.4.材料样板的标识应完整,包括名称、品牌、系列、规格、色别、使用部位、供应单位等,以及对应的施工图号和该材料在图中的代号或品名。
5.1.2.5.建筑材料样板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文件、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
对需要由专门检测机构检测产品质量的项目,要求连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一并封存。
5.1.2.6.如因条件所限制,可以不必一定是实物,可封存其他形式。
如:厂家签名盖章的图片、文字承诺等。
5.1.2.7.对于无样品,但需通过样品评定对其产品做更全面了解的项目,应要求厂家以展板形式提供,管材、电线类截取长度约20厘米。
其上必须显示有商标、型号等产品信息。
5.1.3.样板确认5.1.3.1.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要求供货商或施工单位参照《样品确认封样单》(附件:JMBJ-GC-ZY-09-B02)格式,做好标识。
5.1.3.2.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组织项目设计管理部门、监理单位、项目招标采购部门、总包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对选定的材料样品进行确认。
通过对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服务承诺书等进行审核。
5.1.3.3.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材料封样,履行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手续,签认《样品确认封样单》(附件:JMBJ-GC-ZY-09-B02),并将封好样品及相应技术文件存放到样品封样库房。
5.1.3.4.验收标准参照行业标准、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确定。
对最终产品的效果产生显著影响的面层材料样板,例如装修、装饰材料样板等,项目设计管理部门需参与评审;涉及影响客户敏感度效果的材料,必要时还需征询项目营销管理部门意见。
涉及档次、品牌等引起成本因素的,成本管理部需参与评审。
5.1.3.5.其他材料样板,如结构材料样板、防水材料样板、机电材料样板等,可只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评审。
5.1.3.6.未通过验收的样板,需由给予否定意见的单位明确未通过原因,并通知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重新报送验收。
5.1.3.7.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封样材料,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发起补充封样流程,各部门配合确认。
5.1.4.样板封样保存及封样室管理5.1.4.1.项目工程管理部门需根据现场条件设立材料封样室,并安排专人对封样室负责进行管理,对封样室的钥匙专职掌管。
5.1.4.2.招标完成后,招标样板退还至投标单位。
施工样板封存至材料封样室。
5.1.4.3.进入封样室的材料、设备必须分部门、分专业、分用途进行摆放,摆放要整齐,并做好标识。
5.1.4.4.封样室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封样材料管理台帐》(附件:JMBJ-GC-ZY-09-B03)。
5.1.4.5.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经理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样品带出封样室。
5.1.4.6.进入封样室查看样品,必须有封样负责人陪同,并履行登记手续。
离开封样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5.1.4.7.封样室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和吸烟。
5.1.4.8.样板间管理专员负责对所封样品的管理与日常维护,确保所封样品不被更换和损坏,并保持封样室环境干净整洁,定期检查货架是否牢固,门窗是否严密、消防及用电设施是否有效。
5.1.5.样板材料大规模使用5.1.5.1.材料大规模进场后,监理单位需根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指引》(JMBJ-GC-ZY-10)对比样板材料与进场材料差异。
5.1.5.2.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已经封样备案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等文件,对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符合性验证验收。
进场建筑材料的符合性验证验收包括:a.对进场材料与样品实物及配件的外观品质、规格型号、颜色、配件等进行验收。
b.对进场材料的报验资料与样品备案的技术标准进行符合性对比验收。
5.1.5.3.对进场施工使用的建筑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一致的材料,视为验收合格材料,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建筑材料实物和报验资料核验后,办理建筑材料进场验收确认手续。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按照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现场材料复试和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履行验收职责。
5.1.5.4.对进场施工使用的建筑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不一致的材料或未封样就进场施工的材料,视为验收不合格材料,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使用该批材料,并及时将材料不合格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并保留已送达的凭证备查。
5.1.6.其他说明5.1.6.1.项目设计管理部门、项目招标采购部门组织封存的材料样板,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参照本管理标准,进行材料进场比对验收及现场使用等管理。
5.2.进场材料验收5.2.1.管理原则5.2.1.1.建筑材料、设备的验收工作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并以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文件中对材料和设备的要求为准则。
5.2.1.2.建筑材料或设备验收合格并经各方代表签字后方可使用。
禁止使用未经验收的材料;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清退出场。
5.2.1.3.对于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不仅限于进场后的检验,对于较为重要的结构材料或面层、装修材料,需对原厂进行细致考察,并在材料的加工、生产环节进行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甲供、甲指乙供或乙供材料,由相关施工单位共同负责,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5.2.1.4.重要设备于发货前要进行生产厂内初检。
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的出厂试验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同时确保产品来源的真实可靠性。
5.2.1.5.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内容包括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及商检证明,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
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封存并启动相关处理程序。
5.2.1.6.对某些需要抽样复试和按规定需要进行二次检测的材料或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测,所需费用按合同约定或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5.2.1.7.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除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外,单一种类材料必须按照合同采购总量的1%(不少于1组的试样)取样,对其产品全部性能指标按照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5.2.1.8.需制作材料样品或样板的材料、设备,应遵照样板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制作样板,并在样品室进行封存。
5.2.2.验收流程5.2.2.1.承包单位或供应单位按进场计划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后,应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记录》(附件:JMBJ-GC-ZY-09-B04),向监理单位申报。
当为A类材料设备的首批(首件)时,必须同时申报项目工程管理部门。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资料、现场检查并监督取样送检。
材料设备分类方法详见《材料设备分类清单》(附件:JMBJ-GC-ZY-09-B05)。
首批设备、材料进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应召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以确定未来管理过程中统一的标准。
5.2.2.2.项目工程管理部门须按照项目分期/地块,对进场的材料、设备,各专业每月均进行不少于2次的抽查或复验,并完善材料抽查/复验台帐.5.2.2.3.对于装修、幕墙等与设计和产品观感效果相关密切的材料或设备,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应通知项目公司项目设计管理部门及项目公司营销策划部相关人员参加。
5.2.2.4.进场材料根据检验、试验状态做好挂牌标识,标识分为“未验”、“已验待定”、“已验合格”、“已验不合格”四种状态,详见《标识状态图表》(附件:JMBJ-GC-ZY-09-B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