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2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解析

• 3.1.5 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 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 置。 • 3.1.6 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 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 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 3.4.4 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 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 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 距不应大于20m。 •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 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 增设标记。
1、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通过电源 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 2、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通过光源 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 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技术规范》
• 3.1 一般规定 • 3.1.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 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 素选用。 • 3.1.2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 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 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六、疏散指示标志的分类
• 疏散标示指示: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 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 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 疏散导流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 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 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 警示标志:警告和提示疏散 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 的标志。
• 3.4.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 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 1.1m~1.5m 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 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 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 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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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疏散指示标志的功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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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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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疏散指示标志的测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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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STEP2
STEP3
STEP4
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
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测试亮度。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疏散指示标志灯,一般设在距地面不超过1m的墙上。
应急照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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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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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
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系统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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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疏散指示标志清洁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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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固定牢靠、无遮挡,状态正常。
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 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低于5.0 lx。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疏散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要求。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相关亮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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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疏散指示标志清洁维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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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观进行检查和维护,破损的进行修复或更换; 清洁疏散指示标志时,采用柔软布料沾肥皂水拧干后擦拭,再用干布擦净。注意不得采用稀料、汽油等易挥发物擦拭疏散指示标志表面。不要对疏散指示标志喷洒杀虫剂。否则会导致表面变色或损坏。不得使用强碱性溶剂擦拭,容易造成损坏。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维保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维保
日常查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每周完成对全部设备的查看,并填写《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表》
(一)每季度手动切断市电,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启动,并填写记录检查情况。
维护要求:维护人员每季度分楼层切断市电,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启动是否正常,并填写记录检测情况。
(二)每年通过报警联动对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检查,并填写记录检测情况。
维护要求:维护人员每年通过测试消防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通过消防报警主机及联动断电模块对市电进行断电,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启动是否正常,并填写记录检测情况。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整改要求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整改要求:
1.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其正常工作。
2. 确保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亮度和可见度符合相关标准。
3. 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定期测试,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4. 确保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位置和数量符合相关标准。
5. 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能够清晰可见,以便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6. 如果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7. 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和使用进行培训,以确保人员了解其使用方法。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以便人员能够快速疏散,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以下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
其中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下面还有《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从这两项规范都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安装在距地面30公分的墙上,用词为“宜”。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8.2.2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下简称标志灯)的安装。
1 标志灯在顶部安装时,不宜吸顶安装,宜安装在顶棚下20cm的位置,底边距地面距离应在2.2m至2.5m之间。
所以不要超过2. 5m,在顶棚下大于20cm就可以了。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下面是《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8.2 安装8.2.1一般规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VS
某大型商场
商场内部按照规定设置了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楼梯间等关键区域的标识。
效果分析方法
实地考察
对比分析
对应用案例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检 查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 置情况,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将收集到的数据与相关标准和规范进 行对比分析,评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标志的实际效果和达标情况。
该系统通常由消防控制中心、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探测器等部分 组成,通过集中控制、分散执行的方式实现快速响应和高效疏散。
联动系统的实现方式
集中控制方式
通过消防控制中心对所有应急照明灯 具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集中控制,一 旦发生火灾,控制中心根据火灾探测 器的信号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数据收集
收集相关数据,包括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数量、亮度等 参数,以及实际使用中的效果和反馈。
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对应用案例的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可以得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实际 使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指引人员疏散,提高应急疏散的安全性和效率。
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包括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更新老旧设 备、增加标识的醒目性和易读性等,以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实际效果和
推动作用。
企业如何应对市场变化
加强研发创新
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 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市场和 消费者的需求,同时提高自身的 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拓展应用领域
企业可以积极拓展消防应急照明 与疏散指示标志产品的应用领域, 如商业场所、公共设施、工业园 区等,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 能力。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识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设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要求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要求: ①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③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④ 人防工程中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 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火灾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 值不应低于5.0 lx ⑤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 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 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 应低于规定。 (3)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 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 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 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 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应 急 照 明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光源选择 应选用能快速点燃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荧 光灯等。 (2)消防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 间应满足: ① 疏散照明≤5s; ② 备用照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 (3)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5s;高危险区 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0.25s。 (4)疏散照明平时处于点亮状态。 (5)可调光型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用于影剧院的观众厅。 在正常情况下减光使用,火灾事故时应自动接通至全 亮状态。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ppt课件

(12)疏散指示标志灯,一般设在距地面不超过1m的墙
上。在该范围内符合人们行走的习惯,容易发现目标,
利于疏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疏散指示标志灯,千万
不可设在顶棚吊顶上,因为火灾时烟雾流极易积聚,遮
挡光线,使地面照度达不到设. 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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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与功能指标
2.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人员密集场所,如 展览厅、多功能厅、 餐厅、营业厅和危 险场所、避难层等
不少于正常照明的 最低照度
配电室、消防控制 室、消防泵房、发 电机室、蓄电池室; 火灾广播室、电话 站、楼宇自动化系 统中控室以及其他 重要房间
.
12
(一)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与功能指标
1.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 (7)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 min,且 不小于灯具本身的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8)消防应急照明灯规格型式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①Ⅰ型标志灯内所装光源的数量不宜少于两个;
②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地面上时,长宽比可取区1:1或2:1,
长边最小尺寸不宜少于40cm。
.
13
表3-13 应急照明灯规格标准
类别
Ⅰ型 Ⅱ型 Ⅲ型 Ⅳ型
标志灯规格
长边/短边
采用荧光灯时的光 长边的长度(cm) 源功率(w)
色或损坏。不得使用强碱性溶剂擦拭灯具,容易造成灯
具部件强度降低和损坏。
.
24
(一)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要求与功能指标
3.应急照明灯具清洁维护方法
(2)按下列方法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 急状态的持续时间:
①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切断其主供电源;
②集中电源型切断其控制器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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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一、应急照明灯具
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是指为人员疏散、 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 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消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消防应急标志灯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六、疏散指示标志的分类
• 疏散标示指示: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
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 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 疏散导流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 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 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 警示标志:警告和提示疏散 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 的标志。
2、应急照明灯具设置要求
消防疏散标志照明,设置在自动扶梯安全出口、疏 散走廊、室内通道、公共出口等 1、光源选择:白炽灯和荧光灯(快速点燃光源); 2、电源转换时间:≤15s; 3、照度要求:0.5Lx; 4、供电时间:>20min。
三、应急照明灯具的自检测试
1、查看外观;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测试应急工作状态的 持续时间。
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 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 3.1.2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 内容应清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 表达的内容相一致,不应相互矛盾或 重复。
• 3.1.3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
置,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 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疏散指示标志 不应设置在可开启的门、窗扇上或其 它可移动的物体上。 • 3.1.4 当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 5s 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且标 志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仍应符合日常情况下的要求。
八、疏散指示标志的自检测试与清洁维护
1、自检要点: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 向;关闭正常照明,查看标志自发光情况;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测试灯光疏散指示标 志的照度和应急工作时间;系统复位。 2、清洁维护方法:对外观进行检查和维护; 采用软布料沾肥皂水拧干后擦拭,再用干 布擦净;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测试灯光疏 散指示标志的照度和应急工作时间。
四、应急照明灯具的清洁与维护
1、外观检查与清洁;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测试应急工作状态的 持续时间; 3、不得让水进入灯体,及时清除(断电); 4、定期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5、蓄电池使用期过后及时更换电池。
五、疏散指示标志
•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
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 疏散标示指示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 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 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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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4 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
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 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 距不应大于20m。 •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 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 增设标记。
• 3.4.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
1、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通过电 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标志。 2、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通过光 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 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技术规范》
• 3.1 一般规定 • 3.1.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
• 3.1.5 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
道和通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 的设计路线设置。 • 3.1.6 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 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 散标志系统中,蓄光型等其他 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宜用 作辅助标志。
• 疏散走道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不含设置
在地面上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疏散导流带)宜设 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 面或地面上,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设置在墙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10m; b) 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5m; c) 当与疏散导流标志联合设置时,其底边应高于 疏散导流标志上边缘5cm; d) 当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标志时,灯光型 标志的间距应符合本规定第3.3.1 条的规定,蓄光 型标志的间距应符合视觉连续的要求
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 1.1m~1.5m 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 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 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 标志。
• 3.4.6 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
置“禁止锁闭”标志,并宜设“推开”标 志。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 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 3.4.7 在电梯及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 明显的电光源型或蓄光型指示警告标志, 标示火灾时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