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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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线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信号报警装置的联锁管理,即将各个装置之间形成一种联锁关系,以实现生产线各项设备之间的有效协同工作,确保生产线在运行中安全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线中的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的目的是要确保生产线运行中的安全,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2.领导负责制。

每个部门的主管必须对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工作负责,并且每个员工也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

3.协同配合。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形成联锁关系,以确保生产线安全运行。

三、管理职责1.负责人(1)每个部门的主管负责本部门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并且定期对联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

(2)负责人要确保信号报警装置的选择、安装、维护、保养等工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要求。

2.员工(1)员工要接受联锁管理培训,并且熟悉信号报警装置的操作与维护知识。

(2)员工在操作生产线时,如果发现信号报警装置联锁异常,要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负责人报告。

四、联锁管理的具体要求1.信号报警装置选择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信号报警装置,确保其功能完备、可靠稳定。

2.装置联锁设计(1)信号报警装置之间要形成联锁关系,即一个装置的报警状态会影响到其他装置的工作状态。

(2)不同装置之间的联锁关系要清晰明确,确保操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并操作。

3.联锁关系的测试与调整在系统投入使用前,要进行联锁关系的测试与调整,确保装置之间的联锁状态正常。

4.联锁关系维护每个部门的负责人需定期检查信号报警装置的联锁状态,清理灰尘,保持清洁。

如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5.记录与报告(1)对于联锁关系的设计、测试、维护等工作,要进行记录,以供日后查阅。

(2)负责人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的情况,包括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根据《公安机关设区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是指通过软硬件技术实现信号处理、信息传输、数据存储和应急处理等功能的一种智能化系统,用于监控、管理和响应各类报警信息。

第三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由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包括系统配置、操作规范、故障排除、数据备份等。

第四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用户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安全规定使用系统,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或进行其他不当操作。

第五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系统配置及维护第六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应有专门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配置、升级、维护和保障系统的安全性。

第七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的运行状态,及时更新系统升级补丁。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妥善保管备份资料,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应建立系统故障排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测,及时修复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操作规范及权限管理第十一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用户应接受系统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了解系统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用户应严格遵守系统的操作规范,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删除重要数据或进行其他非法操作。

第十三条用户在使用系统时应根据其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或泄露系统信息。

第十四条系统管理员应根据用户的需要设定不同的权限等级,确保用户只能进行其所需的操作,防止发生不必要的错误或事故。

第十五条用户在发现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配合系统管理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修复。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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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一、背景概述1.1 本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内各类报警装置的联锁设置与使用,确保报警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设备、设施的报警装置。

二、定义和缩写解释2.1 报警联锁:指不同报警装置之间通过特定配置和逻辑关系形成的一种互相触发和相互制约的状态。

2.2 报警装置:指公司使用的各类报警设备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泄露报警、入侵报警等。

2.3 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报警联锁管理的相关人员。

2.4 使用人员:指公司内部需要使用报警装置的各类人员。

三、报警联锁管理原则3.1 安全性原则:确保报警联锁设置与使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3.2 可行性原则:报警联锁设置应合理可行,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出报警信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3.3 可靠性原则:报警联锁的触发条件和逻辑关系应经过严格测试和验证,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3.4 灵活性原则:报警联锁设置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报警联锁管理责任4.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审批报警联锁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2 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报警联锁管理制度,包括联锁设置、监控和维护等工作。

4.3 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正确使用报警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报警联锁设置与管理5.1 报警装置的设置与配置应符合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

5.2 报警装置的联锁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并进行相应的调试和测试。

5.3 报警装置的触发条件和联锁关系应明确、清晰,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达和解读。

5.4 报警联锁设置的修改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记录,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5.5 报警装置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性能。

六、报警联锁使用规范6.1 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报警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技巧。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明确报警和联锁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报警和联锁管理适用于企业、单位、机构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报警和联锁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熟悉本单位报警和联锁设备及系统的操作;3. 理解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4. 严守保密职责,不得泄露安全信息。

第四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组织并实施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3. 及时处理报警信息,确保及时响应;4. 维护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全性,防止被恶意干扰或篡改;5. 负责进行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备份与恢复;6. 协助制定和实施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报警和联锁设备的管理:1. 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合理布局和有效运行;2. 定期检查报警和联锁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灵敏度和准确性;3. 对报警和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部件;4. 建立报警和联锁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持设备的完整和准确;5. 加密报警和联锁设备的访问权限,避免非授权人员的擅自操作;6. 定期进行设备备份与恢复,确保数据安全性。

第六条处理报警信息的程序:1. 接到报警信息后,报警管理人员应立即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2. 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及时处置;3. 如报警信息属于误报,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和说明,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4. 对于恶意报警行为,应与公安机关配合,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对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升其管理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2. 定期开展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 不定期组织实际演练和模拟演练,增强报警和联锁管理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单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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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报警和联锁的设备和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和灾害发生,将潜在风险降到最低,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决策,全员参与,责任明确,经验总结。

第二章报警管理第五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报警管理系统,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第六条报警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以避免事故发生或扩大。

第七条报警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1. 可以监测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状态,包括温度、压力、电流、电压等参数;2. 可以根据设定的阈值进行报警,包括声音报警、灯光报警、短信报警等方式;3. 可以及时记录和存储报警信息,包括报警时间、报警原因等;4. 可以将报警信息及时传输给相关人员,包括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5. 可以远程监控和控制报警系统,通过网络实现远程操作。

第八条报警管理的责任划分如下:1.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2. 报警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报警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 维修人员负责对报警系统进行维修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4. 相关领导负责对报警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第三章联锁管理第九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联锁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和系统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第十条联锁管理的目标是避免设备和系统在不安全状态下运行,避免事故发生或扩大。

第十一条联锁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确定联锁点,即设备和系统中需要联锁的关键点;2. 设定联锁条件,即设备和系统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联锁;3. 确定联锁程序,即设备和系统在联锁时应按照哪个顺序进行操作;4. 制定联锁记录表,记录联锁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结果;5. 指定联锁操作人员,负责对设备和系统进行联锁操作。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是一种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该制度通常由一系列规定和程序组成,包括报警装置的设施和使用、联锁设备的安装和操作、报警和联锁事件的处理流程等。

报警制度是指通过报警装置向相关人员或机构发送警报信号,以通知并寻求帮助。

常见的报警装置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求助按钮等。

报警制度通常要求安装和定期维护报警装置,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通知相关人员、疏散人员、采取紧急措施等。

联锁管理制度是指通过联锁设备控制相关运行或操作的程序,以确保安全和避免事故。

在不同场景下,联锁管理制度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机械联锁、电气联锁等。

联锁设备通常通过相互连接和相互作用,限制或控制某些操作或运行的进行。

联锁管理制度要求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不会发生不安全的行为或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联锁设备也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教育,使其熟悉制度要求和操作流程,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

此外,还可以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安防巡检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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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装置生产连续稳定高质量地运行,针对过程控制仪表及dcs、plc、itcc、sis系统的运行特点,加强仪表维护人员管理水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报警联锁系统动作灵敏,操作站、工程师站、机柜间的设备稳定运行,特制定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

三、职责制造部仪表负责自控仪表联锁报警系统管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1、新安装的仪表自控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确认各工序控制点及联锁、报警装置接线端子编号与图纸必须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若有变更,保存好变更单和更改记录,变更单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

2、现场安装的各类仪表控制检测点及开关接点输出端子接线要牢固,其端子号码、仪表设备位号必须保证齐全、准确,不得丢失或调换。

3、仪表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现场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作全面的校验及检查工作,不允许继电器接点有超前或滞后现象。

4、透平压缩机电液执行机构和调速器电液执行机构在每次启车前,通知仪表技术人员、自控系统维护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共同作模拟试验。

5、每月应由系统工程师负责组织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一次对全厂联锁投入、切除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联锁保护系统正常投运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监控操作画面运行情况并注意观察阀门的调整开度,报警值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联锁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7、各工序联锁报警保护系统的极限值是依据整个工艺流程原理来运行,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数据组态的,因此工艺操作人员不允许随便改变设定参数,严禁操作人员或与dcs系统操作无关的人员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如被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如果遇到特殊原因,某工序的设备需改变运行方式或某种物料操作指标有变化,需改变报警参数时,严禁工艺操作人员私自变更报警值,必须明确原因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或生产运行部经理认可后,由工程师操作站方可进入系统修改数据或下装程序。

信号报警、联锁装置维护管理规定【最新版】

信号报警、联锁装置维护管理规定【最新版】

信号报警、联锁装置维护管理规定1. 总则1.1本篇规定了化工企业中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检修规定。

1.2本篇适用于化工企业中,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的联锁保护系统。

1.3编写依据:①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SHJ18-90)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Z 06-1999)③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CD50A17-84)1.4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符合: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SH 3082-1997《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1.5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2000《仪表供气设计规定》2. 联锁保护系统的要求与功能概述2.1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的工艺过程要求和设备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2.1.1联锁保护系统既能保护装置和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又能在工艺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按规定的程序保证安全生产,实现紧急操作(切断或排放)、安全停车、紧急停车或自动投入备用系统。

2.1.2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装置通常由电气、电子设备组成。

以下简称联锁保护装置。

2.1.3对于非仪表专业的执行器(机构),联锁保护系统则以改变接点状态提供电信号,或改变电磁阀状态提供气、液信号或改变电磁铁状态提供位移或机械力。

2.2联锁保护装置原则上独立设置,检测元件、执行机构、逻辑运算器原则上也独立设置。

2.3关键工艺参数的检测元件常按“三取二”联锁方案配置。

2.4联锁保护系统设置有手动复位开关,当联锁动作后,必须进行手动复位才能重新投运,有时复位开关还设置在现场或执行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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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试行)
(WHNYLM/ZD-089-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生产系统的仪表联锁装置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仪表联锁装置的计划、安装、变更、维修、检验与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所有仪表联锁装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供销部负责联锁材料的采购与审批,审核申报计划是否合理,负责协调材料的到货进度。

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联锁系统的专项检查、投运和使用情况,负责联锁系统的摘除、投运审批工作。

第六条电气车间为全厂仪表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仪表联锁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检定、变更等具体工作实施。

第七条生产车间为联锁装置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使用、检查。

第八条调度室负责生产系统各联锁装置的监督、检查管理。

第三章分类
第九条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将报警和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两个级别。

第十条一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二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第四章采购
第十一条仪表联锁装置和附件采购,由电气车间按照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报公司供销部采购。

第五章安装
第十二条联锁装置和附件安装主要由机、电车间或设备厂家负责。

第六章联锁装置的变更
第十三条联锁装置变更包括增设、取消、设定、逻辑关系的修改。

第十四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取消时,应事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办理联锁变更审批手续,需经厂长审核,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五条临时(一个月内)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第十六条长期(一个月以上)解除联锁保护,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办理联锁解锁审批单,经厂长、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审核,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焦化厂调度室备案,限期恢复。

第十七条一级报警联锁的增加、取消及设定值、逻辑关系的修改由电气车间负责,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审核、备案,并由电气车间修改台账及逻辑关系图,一级联锁的切除、恢复由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分管生产或设备的副总审批。

第十八条二级报警联锁的增加、取消由电气车间负责,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审核,并由电气车间修改台账及逻辑关系图,二级联锁的切除、恢复及设定值、逻辑关系的修改由焦化厂、机电动力部、安健环部审批。

第十九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解除、恢复后,实施前必须到焦化厂办理联锁操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二十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

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操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

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设备联锁、解锁申请表。

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二十二条联锁恢复由使用单位提出,焦化厂、安健环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章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由电气车间将联锁装置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系统台账,做到数据、图纸齐全准确。

第二十四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相关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锁试验。

第二十五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电仪人员负责操作。

电仪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每月对各种报警、联锁系统按钮、开关、电缆、指示灯等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由车间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签字认可,确保其均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系统联校,联校时一定要有工艺、仪表及电气车间主任共同参加检查、确认、签字。

第二十八条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前生产单位必须进行工艺交粗,负责向检修单位告知联锁系统出现的故障、解锁操作。

第二十九条生产车间开车前应检查仪表运行情况并做模拟试验,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仪表工处理联锁保护系统问题时,必须将联锁解除方案填写在检修工作任务票内,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第三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中的仪表、设备及附件等,要有明显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开关设有护罩,生产车间每班对重要联锁回路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十二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每月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联锁保护设备定期检查和试验,易燃易爆场所和风机联锁设备,每星期手动联锁装置检查1次,自动联锁装置每个月检查1次。

四大车联锁装置检查每星期1次。

鼓风机油压、油温、皮带、及系统工艺联锁装置每个月1次检查。

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生产实际需求贮备。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焦化厂调度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二O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
ZD-089-JL01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点台账
ZD-089-JL02联锁控制系统检查记录
ZD-089-JL03联锁校验记录
ZD-089-JL04联锁变更作业单
ZD-089-JL05联锁变更审批单
ZD-089-JL06设备联锁、解锁申报表
ZD-089-JL07地下室风机手动实验记录
ZD-089-JL08装置联锁试验记录
ZD-089-JL09装置联锁/解锁操作票
ZD-089-JL10焦化厂联锁装置逻辑关系图
信号报警装置联锁点台账
编号:WHNYLM/ZD-089-JL01
联锁控制系统检查记录
编号:WHNYLM/ZD-089-JL02联锁系统名称:检查日期:检查人:
联锁设备校验记录
编号:WHNYLM/ZD-089-JL03
联锁变更作业单
联锁变更作业单
编号:WHNYLM/ZD-089-JL04
编号:WHNYLM/ZD-089-JL04
联锁变更审批单
编号:WHNYLM/ZD-089-JL05
设备联锁、解锁申报表
编号:WHNYLM/ZD-089-JL06
地下室风机手动试验记录
装置联锁试验记录
编号:WHNYLM/ZD-089-JL08
装置联锁/解锁操作票
编号:WHNYLM/ZD-089-JL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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