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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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大修管理办法

8.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机械大修理管理办法第一章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计划确立过程第一条每年11月份由机械租赁中心向司属各部门下发次年机械设备购置、大修理的申请通知,各部门根据施工生产需求填报申请,申请一式三份.机械租赁中心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专业小组(以下简称专业小组)对填报申请进行搜集汇总,并进行初步分析。
第二条专业小组根据公司现有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进行平衡调度.第三条原有设备不能满足目前施工需要,需购置新的设备时,应先确立型号、价格、生产厂家等,然后按采购程序进行分承包方评定或对外进行考察、调研报机械租赁中心固定资产购置专业小组评审后确认采购。
第四条进行大修理设备的修前鉴定,对多个有能力进行大修理的厂家予以分承包评定。
第五条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及固定资产大修理的费用,一切为施工生产服务。
把固定资产购置及固定资产大修理分成A(急)、B(缓)、C(一般)三类,在执行过程中,按照A(急)、B(缓)、C(一般)类顺序,主要是A(急)类,不能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由专业小组根据以上分析拟出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设备的初步计划,上报公司计划经营部审核,计划经营部召开专题会议,最终确定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机械、仪器仪表大修理计划.公司计划经营部下文执行.第二章采购过程第六条公司计划经营部下达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大修理的计划后,各项目分公司根据计划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和“固定资产大修理申请单”各一式三份,并上报专业小组交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专业小组根据项目分公司的需求时间,按季度安排设备的购置或大修理。
第八条设备的购置和大修理费用在5万元以上者;仪器仪表、办公设施在2万元以上者,应严格执行《甘肃火电工程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第九条低于5万元的购置和大修理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施在2万元以下的,专业小组应按质优价廉的原则,在确立的有经营能力的合格分承包方中进行筛选,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计划经营部核定,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机械租赁中心领导组织采购或大修理。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植物、图书资料、文物及陈列品等,不包括房屋及构筑物等。
第三条各占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定期开展盘点清查,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
第四条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赔偿处理事宜,应根据损坏程度或丢失的具体原因确定赔偿或免于赔偿。
第二章赔偿界限第五条由以下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应予以赔偿:(一)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固定资产至损坏的;(三)工作失职,指导错误,纠正不及时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四)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带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五)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和采取相应措施而继续使用造成损坏的;(六)未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造成损坏的;(七)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
第六条是属于以下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在确定赔偿额度时,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一)按照技术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不够熟练,初次造成损坏的;(二)发生事故后,能够积极采取措施设法挽救损失,并主动如实报告,认识态度较好的;(三)因工作需要进行维护、保洁、搬运移动造成轻微损坏的。
第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和丢失的,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一)正常操作具有容易出现故障的固定资产引起损坏的;(二)由于固定资产本身的缺陷问题或因长期使用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三)经过批准,试用稀缺的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固定资产,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四)因不可抗力造成固定资产意外损坏、损失的;(五)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公安部门或学校保卫处确认属外盗的。
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1. 总则1.1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司自购、自制之固定资产管理(不含借入资产),全司各部门、各事业所、各办事处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事项,必须执行本制度。
2. 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2.1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2 分类: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九大类第一类:计量设备第二类:动力设备第三类:房屋建筑物第四类:运输设备第五类:电脑及周边设备第六类:工具用具第七类:办公设备(电脑及周边设备除外)第八类:模具第九类:其它2.3 对于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模夹具,由于其实物状态的不稳定性,故无论其价值大小,一律不列入固定资产,而是作为一次性费用核算。
2.4 新购入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由一级机构负责,财务部审核。
3.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3.1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分级管理。
3.2 总经理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最高领导。
3.3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一级管理机构由企画部、人力资源部(总务部)、生产技术部、电脑部、采购开发部组成,按专业分工,各自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大类负责。
3.3.1 企画部负责全公司计量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3.3.2 人力资源部(总务部)负责运输设备类、办公设备类(电脑及周边设备除外)、房屋建筑物类及其它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3.3.3 生产技术部负责动力设备类、工具用具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3.3.4 电脑部负责电脑及周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
3.3.5 采购开发部对于存放在供应商处的模具类固定资产,需要与其签订模具委托保管书,并登记“模具管理台账”。
3.4 二级管理机构系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者,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模具类二级管理机构是相关供应商)。
3.4.1 在二级管理机构下,电脑、计量设备等的管理应落实到使用者个人。
固定资产巡检与维护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巡检与维护管理办法1. 背景在企业中,固定资产是非常重要的资产之一,其巡检与维护工作对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非常关键。
固定资产巡检与维护管理是指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 目的固定资产巡检与维护管理的目的是保障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的效率和价值,减少因固定资产故障带来的损失。
3. 巡检程序•制定巡检计划:根据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和重要程度,制定巡检计划,明确巡检的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开展巡检工作:按照巡检计划进行巡检,包括检查固定资产的状态、运行情况和安全性能等,记录问题和异常情况。
•整理巡检报告:根据巡检所得的数据和情况,整理巡检报告,包括固定资产的巡检结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进行维护的建议等信息。
•分析报告并采取措施:对巡检报告进行分析,结合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措施并实施,同时跟踪维护的效果。
4. 维护管理•预防性维护: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维护需求,制定定期的维护计划,包括清洁、润滑、检修等工作,以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故障性维护:当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时,需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备件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备件的管理制度,包括备件的采购、库存管理和使用记录等,确保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护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护的时间、内容和维护人员等,方便日后的跟踪和分析。
5. 培训与考核•培训:对负责固定资产巡检与维护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巡检程序、维护技能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考核:建立巡检与维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对巡检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6. 监督与改进•监督:建立巡检与维护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巡检与维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改进:根据巡检与维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中的设备检修要求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中的设备检修要求1. 引言2. 检修目的设备检修的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维护,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及时发现和修复设备存在的故障、缺陷和隐患,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实现设备使用寿命的最大化。
通过检修,可以提高设备维护管理水平,减少设备运行故障和维修次数,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3. 检修范围设备检修的范围包括企业内所有固定资产设备,涵盖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根据设备类型和关键程度的不同,检修工作可以分为常规检修、定期检修和特别检修。
对于关键设备,还需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 检修内容4.1 设备外观检查对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设备表面的损伤、腐蚀、变形等情况,以及设备附件的完好程度和安装是否正确。
4.2 设备功能检测对设备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测,包括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等过程,并对设备的传动系统、操作系统、控制系统等进行测试和调整。
4.3 设备部件检修对设备的部件进行检修,包括设备的传动部件、轴承、密封件、电气元件等的清洁、润滑和更换。
4.4 设备安全检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设备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4.5 设备记录与整理对设备的检修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故障处理和修复情况等。
同时,对设备的工作和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5. 检修程序5.1 检修计划制定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检修周期,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并确定检修的时间、地点和人员。
5.2 检修准备工作准备检修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并对设备进行停机、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5.3 检修执行按照检修计划进行检修工作,依次进行设备外观检查、功能检测、部件检修和安全检查等。
5.4 检修记录与分析对检修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对设备的工作和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5.5 检修报告和审批编制检修报告,并进行内部审批,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固定资产维护费用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维护费用管理办法一、引言固定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及时有效地管理维护费用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固定资产维护费用管理的意义、原则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管理意义固定资产维护费用管理的意义在于:1. 提高资产利用率:通过合理、科学地管理维护费用,及时维修固定资产,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资产的利用寿命和效益。
2. 控制成本开支:合理控制维护费用,避免因不当操作或维护不及时造成的费用增加,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 提升生产效率: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合理安排,避免突发故障对生产造成的影响,提高生产效率和稳定性。
三、管理原则1. 预算原则:制定固定资产维护费用预算,明确经费来源和支出计划,合理配置资源。
2. 监督原则:建立监督体系,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维护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3. 经济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护方式和技术手段,以经济合理为原则,避免资源浪费。
4. 定期检修原则:制定定期检修计划,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修和保养,降低故障率和维修成本。
5. 安全性原则: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维护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实施步骤1. 确定管理层责任:明确固定资产维护费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执行团队。
2. 制定维护计划: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包括定期检修、预防性维护和应急维修等内容。
确保维护不仅仅是问题出现后再解决,而是预防和及时处理。
3. 预算编制:根据维护计划,编制固定资产维护费用预算,合理分配经费。
预算编制过程应充分考虑维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紧急情况的应对。
4. 资金调配和使用:根据预算,资金按规定渠道调配并用于维护费用。
资金使用应合规、透明,严禁挪用或滥用资金。
5. 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制度,确保维护工作按照计划进行,费用合理使用。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固定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
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规划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
(二)规范管理,责任明确。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保障安全,提高效益。
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保障其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四)勤俭节约,物尽其用。
倡导勤俭节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防止闲置浪费。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一)固定资产的分类财政部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等。
3、通用设备,指一般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文物和陈列品,如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包括各类图书、期刊、资料和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计价。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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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搞好固定资产修理工作,完善计划编制预决算审批等程序,使公司固定资产修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修理管理是指对计划申请、审核、批准、实施、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固定资产修理包括设备大中修理及项修和其它。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企业管理部是固定资产修理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年度固定资产维修计划的编制及下达,安排计划外临时维修计划,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第四条生产安全部是固定资产修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固定资产修理申请的初步审查,预算及决算的编制,施工组织、监理、检查、考核,并依据固定资产修理计划做好维修项目协调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工程结算及资金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固定资产修理计划申请提出,制定初步方案、实施方案和所需费用概算书面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对预算及决算进行监察审计。
第三章计划申报、审批管理
第八条凡需申请列入下年度固定资产修理计划的项目,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20日以前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各单位申报的年度修理计划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汇总审查,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于每年11月30前报企业管理部。
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后,应尽快组织研究落实,拿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有异议的项目应及时反馈项目申请单位。
对审查同意列入计划的项目,必须将项目预算费用、实施方案或设计图纸连同签署意见的报告报送企业管理部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实施,上述材料不齐的项目,企业管理部将不予受理和安排。
第十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进行统一汇总,结合公司下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金承受能力,综合平衡后编制下年度固定资产修理计划草案,经公司专题会研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编
制年度固定资产修理实施计划,经总经理签发后下达各单位。
第十一条纳入年度修理计划的项目,需要开工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上报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下达实施令号。
第十二条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企业管理部原则上不安排实施计划令号,各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否则,按计划外项目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确实有必要增加收入的临时修理项目,由使用单位提出临时申请计划,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或报总经理批准,企业管理部将批复意见下达相关单位并安排实施令号。
第十四条未纳入公司年度修理计划需临时追加计划的修理项目,修理费用在3万元以内由企业管理部审批后下达实施令号;修理费用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实施令号需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实施令号;修理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实施令号。
第十五条分公司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零星修理项目实行备案制,由分公司自行组织实施,同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维修费用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上的固定资产改良性支出和大修理支出由公司承担,其它由各分公司自行承担。
第四章项目的实施
第十七条已纳入实施计划安排实施令号的项目比照公司《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比价或招投标。
第十八条根据企业管理部下达的固定资产修理实施计划,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对修理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重点突出修理计划落实,修理进度,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以及对修理质量的管理,同时加强项目的监查和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承修单位负责编制工艺方案,接到图纸资料和审定的修理方案后,
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业务主管部门对固定资产修理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协调考核,承修单位对固定资产修理的质量和进度负责,确保修理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资金、材料、备品备件等的供应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修理计划,如果出现费用严重超概算(超出计划费用10沏上)或需新增内容,项目申请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书面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及企业管理部,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继续实施,否则对超概算或新增内容部分不予结算,由申请单位或实施单位自行承担,并追究相
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企业管理部及业务主管部门应不定时去施工
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项目保质保量按计划要求进度完成
第二十二条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维修的统计工作,项目实行月报制度。
业务主管部门每月28号前将当月维修完成情况按形象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报送企业管理部;财务部每月5号前必须将上月和本年累计已结算数据报送企业管理部。
月报必须准确、及时。
第五章验收与决算
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的依据:公司下达的固定资产修理计划及临时补充计
划,项目设计资料,工艺方案及有关的规定和文件。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的标准:原则上按下达的计划实施内容及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考核,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能正常进行生产,工艺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第二十五条项目完工后,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申请报告报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验收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方可组织进行具体验收。
验收申请书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及子项目工程名称;项目计划实施令号;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工作内容;项目开工及竣工时间;竣工说明书及工程量。
申请书中项目名称、令号、内容必须与项目计划通知单相一致。
否则,业务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或按计划外项目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的组织:经初步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计划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项目计划费用在5000元以上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企业管理部、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纪委办公室、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以上项目,经各相关部门参加并在验收报告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项目结算。
否则,项目结算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
第二十七条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核实后的工作量及施工协议等相关资料及时编制项目决算书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项目决算书必须同时注明企业管理部下达计划的项目名称和子项目工程名称,并注明项目计划实施令号,同时必须与企业管理部下达的计划一致,决算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总经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审计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由业务主管部门转财务部办理财务决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厂房、房产等建筑物的修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在办理财务结算
时,暂扣总造价的10%乍为质保金。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修理质量问题发生的
返修费用由承修单位承担。
质保期满,质量问题仍未解决,质保金概不退还。
第二十九条厂房、房产等建筑物的漏雨处理在施工完毕之日起一个雨季
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财务结算,验收不合格的返修费用由承修单位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中凡公司内部单位可以施工(或加工)的维修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公司内单位施工,不得安排外单位施工。
第三^一条本办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