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11.13•【字号】湘自资规〔2023〕5号•【施行日期】2023.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自资规〔2023〕5号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规范和完善我省矿产资源审批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矿业权审批登记权限(一)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除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的14种重要战略性矿产(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钨、稀土、锡、锑、钼、钴、锂、钾盐、晶质石墨,下同)以外的其他能源矿产、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及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及以上非金属矿产等采矿权出让登记。
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的非金属(除磷、硼、萤石仍由省级出让登记外)矿产采矿权出让登记。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以及储量规模划分按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二)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除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的14种重要战略性矿产以外的其他矿产探矿权出让登记。
二、关于矿业权出让方式(三)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矿业权时,须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四)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以下简称砂石土类矿产)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抵押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抵押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矿业权抵押备案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抵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2号令)和《矿业权出让转让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矿业权抵押是指矿业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矿业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第二条探矿权原则上不予抵押备案登记;第三条采矿权人持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和相关材料,按照发证权限,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抵押备案手续;第四条采矿权人不得为第三人提供贷款抵押;第五条抵押采矿权,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二)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三)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五)采矿权不存在已出租的情形。
国有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在申请抵押采矿权前,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六条采矿权人在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时,应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抵押备案申请;(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采矿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四)抵押人对采矿权未出租、权属无争议的承诺;(五)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六)由资源税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有关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七)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抵押权人审核确认的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八)采矿权抵押合同;(九)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第七条采矿权人申请抵押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采矿权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采矿权价款的评估结果和确认文件。
第八条采矿权抵押合同到期后20日内,矿业权人持商业银行出具的归还贷款的证明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第九条采矿权价值可由采矿权人或承担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委托进行评估。
采矿权申请书

采矿权申请书一、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现住地址:[现住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名称(如有):[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如有):[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申请矿种及区域申请矿种:[填写具体的矿种名称]申请区域:[填写具体的区域名称]申请区域面积:[填写申请区域的面积,如平方千米、亩等]三、申请事由请简要说明申请采矿权的事由及意义。
四、申请依据请详细列举并说明申请采矿权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五、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 个人或单位经济状况证明材料3. 申请区域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4. 具备的矿产资源勘查资质证明(如有)5. 申请矿种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如有)6. 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六、申请流程请说明相关的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
七、其他事项1. 若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变动,请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 申请采矿权需支付相关费用,请确认您已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
3. 申请人对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八、申请人声明我郑重声明,以上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如果因提供虚假、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而导致申请被拒绝或撤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以上是本人对采矿权申请书的详细说明,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查与批准。
如有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我将随时配合并按要求提交。
谢谢合作。
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书模板

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书尊敬的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您好!我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将已取得的采矿权进行抵押备案。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成立于____年__月__日,注册地位于____(省/市/县),企业类型为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
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加工和销售等业务。
申请人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矿区位于____(省/市/县),矿种为____,开采规模为____。
二、抵押权人基本情况抵押权人为____,成立于____年__月__日,注册地位于____(省/市/县),企业类型为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____。
主要从事____业务。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本次抵押的采矿权位于____(省/市/县),矿种为____,开采规模为____。
采矿许可证号为____,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
矿区面积为____平方公里,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为____万吨。
四、抵押担保债务情况申请人因____(借款用途),向抵押权人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元整),借款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为确保债务的履行,申请人将采矿权抵押给抵押权人,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五、抵押备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法》的规定,申请人拟向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备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六、抵押权人同意情况抵押权人已同意申请人将采矿权进行抵押备案,并承诺在债务履行期限内依法行使抵押权。
七、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承诺在债务履行期限内依法合规使用采矿权,确保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和保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发生违约情况,申请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确保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申请人特此向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
自然资源部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指南

自然资源部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指南一、提交材料(一)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清单(二)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清单二、服务办理流程(一)接收申请材料需要办理采矿权抵押服务的采矿权人可到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提交申请服务材料,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解除)服务材料,并核对抵押人名称、抵押权人名称及采矿许可证号信息无误后,当场出具接收回执单。
不符合接收条件的,不予接收并当面告知理由。
(二)信息网上公开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自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开,可供查询。
附件:1.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模板(一个金融机构抵押)2.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模板(多个金融机构抵押)3.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网上公开模板4.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网上公开模板×××矿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抵押双方基本情况抵押人(采矿权人)采矿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受委托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名称通讯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受委托人联系电话办理事项采矿权抵押备案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在×××采矿权抵押备案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不予办理该采矿权转让手续。
抵押双方同意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事项。
采矿权基本情况矿山名称采矿许可证号开采矿种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开采方式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共同自愿申请以上采矿权抵押备案(抵押备案解除)服务,双方承诺该采矿权无权属争议、不存在司法纠纷和其他抵押行为,并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其他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探矿权抵押

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和1998年2月12日公布施行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4条的规定,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的行政审批权限为:(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发证的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二)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
(三)县(县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县(县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的行政审批条件为:(一)探矿权设定抵押备案的行政审批条件为:1、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储量;2、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3、探矿权属无争议;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5、承租人资质条件符合探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6、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矿权人依照有关法律作为债务人以其拥有的采矿权在不转移占有的前提下,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六、申请材料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申请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探矿权设定抵押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1、探矿权出租或抵押申请书(原件1份);2、勘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3、探矿权出租或抵押合同书(原件1份);4、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探矿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5、矿产资源勘查情况报告,附勘查成果有关图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6、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缴纳收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7、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定的《抵押合同》或与承租人签订的《出租合同》(原件1份);8、抵押权(承租)人与抵押(出租)人签定的《不动产抵押(出租)清单》(原件1份);9、国家出资勘查形成探矿权的,需提供探矿权评估报告及其备案证明(原件1份);10、抵押权(承租)人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申请采矿权设定抵押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1、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2、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3、由矿山所在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和纠纷的证明(原件1份);4、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定的《抵押合同》(原件1份);5、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定的《不动产抵押清单》(原件1份);6、借款人与贷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1份);7、有资质评估单位出具的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书和确认文件(原件1份);8、已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各种规费的证明(复印件1份);9、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相符的并在上年度经年审的采矿权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6份)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10、上年度经年审的银行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山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309号)及《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晋政发〔2015〕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现将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采矿权抵押备案条件(一)采矿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采矿权权属无争议,与各类保护区未全部重叠。
(三)采矿权未被法定机关查封、扣押。
(四)采矿权未被列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五)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按规定已全部缴纳;属分期缴纳的,应按合同缴清到期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资金占用费或滞纳金。
二、采矿权抵押备案范围(一)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均可以办理抵押备案。
(二)抵押权人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三)采矿权人办理抵押备案时,评估矿业权范围不得超过已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剩余资源储量部分。
(四)采矿权抵押备案后,其评估价值大于所备案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备案,备案担保债权之和不得大于最小有效评估值;属不同抵押权人的,需提供已备案抵押权人同意备案的意见;再次抵押备案应在已办理抵押备案有效期内,否则应先解除后再备案。
三、采矿权抵押备案及解除申报资料(一)抵押备案申报资料1、抵押备案申请书原件。
2、主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情况及相关凭证。
4、县、市局对采矿权抵押备案的审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事宜的通
知
【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内国土资字[2012]820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2.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国土资字[2012]820号)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
为完善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工作,推动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矿业经济发展实际,现就采矿权抵押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矿业权价款已全部缴清,涉及原矿业权价款评估结果仅评估30年动用资源的,
应补缴剩余价款;
(二)采矿权权属无争议;
(三)采矿权未被法定机关扣押、查封;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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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抵押人、抵押权人债务人三方均需提供,抵押人与债务人为同一法人的提供双方。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抵押人、抵押权人债务人三方均需提供,抵押人与债务人为同一法人的提供双方。
9其Biblioteka 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注: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复印件为多页的,除在第一页盖章外,还应在每一页上加盖骑缝章。
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原件)
2
抵押备案申请书(原件)
须抵押人、抵押权人及债务人三方分别签字盖章,抵押人与债务人为同一法人的须双方分别签字盖章。
3
抵押合同(原件)
需明确抵押期限的起止日期。
4
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原件)
5
采矿权有偿取得(处置)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