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类——620104K中医骨伤专业教学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中医骨伤专业教学标准(征求意见稿)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中医骨伤(620104K)二、入学要求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三、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四、职业面向所属专业大类(代码)所属专业类(代码)对应行业(代码)主要职业类别(代码)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举例医药卫生大类62临床医学类6201卫生(84)社会工作(85)中医骨伤科医师(2-05-02-07)中医推拿医师(2-05-02-11)保健按摩师(4-10-04-02)康复技师(2-05-07-13)中医科医师中医骨伤科医师推拿按摩科医师康复技师医师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五、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中医骨伤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卫生、社会工作等行业的中医骨伤师、中医推拿师、保健按摩师、康复技师等职业群,能够从事中医骨伤、推拿按摩、康复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培养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一)素质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2.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3.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4.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一两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6.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二)知识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3.掌握中医基础、中医诊断、中药、方剂等基本知识,掌握中医临床各科等基本知识;4.掌握现代医学解剖、生理、病理、药理等基础知识,掌握西医诊断学及临床各科等基本知识;5.掌握中医伤科基本理论、疾病分类、辩证诊断、骨关节检查、辅助检查、复位手法、固定方法、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功能锻炼和预防调护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6.掌握中医康复、中医养生等基本知识;7.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了解相近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8.了解现代康复医学、预防医学、急症医学等方面的知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 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教育部 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 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 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 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 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 称《标准》)。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 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中医学本科专业发展的历史

中国中医学本科专业发展的历史一、民国时期(一)民元教育系统漏列中医事件1912年8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将医科类分为医学与药学两门,都没有列入中医药学科,这就是“民元教育系统漏列中医事件”,引发了各地中医药界的首次抗争请愿活动。
1913年12月29日,时任教育部长的汪大燮发表“废医”的言行,引起了中医药界的愤慨,各地中医药界纷纷举行抗议活动。
1914年1月16日,国务院回复称并无“废弃中医之意……除制定中医学校课程一节,暂从缓议外,其余各节,准予分别筹办。
”中医界的首次请愿活动取得了胜利,由此建立了一批中医学校,但中医仍被拒之于国家教育系统之外。
1925年8月,中医界向中华教育改进社提出中医学校加入学校系统的建议,杨如侯、赵意空在《致北京中华教育改进社提议书》中,对中医教育规范化提出初步构想。
(二)废止中医案1929年2月23—26日,南京政府卫生部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
会上讨论有关废止中医药的提案,其中余云岫提出的《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提出彻底消灭中医的措施,在会上获得通过。
此即近代中医史上的“废止中医案”,引发了全国性的中医抗议风潮。
1929年,在全国中医药界的一致反对下,南京国民政府不得不以文官处的名义发出《中央卫生委员会并无废止中医药等决议案》的答复,以息事宁人。
4月,中央教育部通令中医学校改为“中医传习所”,不列入学校系统之内,这进一步激起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的抗议和公愤,最终迫使教育部将中医学校改称为“中医学社”。
7月,中医药界在上海中国医学院举行第二次全国中医教材编辑委员会会议。
1931年,中医界把中医学分为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两大类,并确立这两大学科下属的各门科目标准。
(三)中医办学教育形式民国时期的中医办学教育形式主要有中医专门学校(传习所)、中医函授(遥从)办学、业余教育(夜校)讲习所、短训班等。
据徐江雁编《中国医学史》统计,民国时期全国各地的中医办学机构约219所,其中上海地区最多,约42所。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

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相关知识一、医学教育认证的概念和要素(一)认证的概念认证是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和途径,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一套程序和标准对医学院校(院校)或教育项目(专业)进行审核与评价,判断其是否达到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并协助院校和专业进一步改进教育质量的过程。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由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两部分构成,两者的区别在于认证的对象和认证的主体。
院校认证由地区性或全国性认证协会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来认证,是为了评判整所院校的教育质量;而专业认证是由专业协会对培养专业人才的教育计划进行认证,评估高等院校所开设的某种专业是否符合预先制定的基本标准,为进入专门职业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
医学专业认证特指医学行业的专门协会和医学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对医学领域的相关专业进行的质量评价,以保证从业人员进入医学行业所达到的最基本要求,并能根据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逐步改进。
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已经开展了专业认证工作。
(二)认证的基本要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和认证机构是认证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
认证标准是医学教育质量要求的基本规定,也是医学教育认证、评价的参照体系和行为准则。
由于医学教育认证的地域范围、理念以及传统等因素的不同,世界各国的医学教育认证标准也不尽相同,但大体都涵盖了医学教育全过程,包括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资源、学生、师资队伍、教育管理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
应该说明的是,标准的确立并非意味着教育计划和内容的严格划一,而是以承认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差别、尊重每个医学院校的特点和不同发展状况、尊重其合理的自主权为宗旨,因此各医学院校在遵守医学教育的基本规律的总体原则下有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度来展现自身特色。
同时,为鼓励医学院校进行持续改进,国际标准不仅设定最基本的要求,还为超越基本标准的质量发展设立了参照。
目前世界各国各地区广泛认可的医学教育标准当属WFME于2012年修订发布的《本科医学教育质量改进全球标准(2012版)》,这一标准已成为区域或国家标准的模板,被翻译成多种文字,许多国家以此为蓝本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医学教育标准。
《中医诊断学》课程标准

《中医诊断学》课程标准一、课程定位和设计思路(一)课程定位1.课程简介:《中医诊断学》是依据中医基础理论,研究诊察病情、判断病种、辨别证候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一门学科。
《中医诊断学》是中医学专业的基础课,是沟通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临床各学科之间的桥梁,是中医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主干基础核心课程,以研究疾病中各种症状、病名、证名的概念、临床表现、诊断方法及其相互关系为主要内容。
2.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中医诊断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而具备正确对病人的健康状态和病情的本质进行辨识,并对所患病、证作出概括性判断的能力。
课程在第二学期开设,共72学时。
3.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是中医学专业主干基础课程之一,为后续学习临床各科奠定基础。
4.课程作用:《中医诊断学》是中医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以《中医基础理论》等课程为基础,为后续毕业实习及岗位工作奠定基础。
本课程涉及的理论和技能是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各职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二)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1.课程设计理念《中医诊断学》课程根据中医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基层中医医生工作岗位的能力需求,基于岗位工作任务所需职业能力而设置。
通过教与学,使学生掌握必需的诊察病情、判断病种、辨别证候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自主学习的方法能力;具备团结协作、沟通交流的社会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使学生真正成为能适应基层医疗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课程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学精神、协作精神的培养,主张以研究性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等方法开展自主学习,使学生不仅学到必备的专业知识,更要学会学习的方法,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课程设计思路教学内容的选取以满足基层中医医生岗位工作需求为目标,根据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在理论为实践服务、重点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理念指导下,结合中医行业现状、我校现有条件以及高职中医专业学生学习特点,制定该课程标准。
2020开学第一课张伯礼个人观后感5篇精选【精品】

2020开学第一课张伯礼个人观后感1自抗疫人民战争打响,这位中医大家挺身最前线,老当益壮、当仁不让,以“中药漫灌”的理念,科学救治新冠肺炎患者,诠释了阻击疫情关键时刻一个中医药科学家和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仁心大爱,不愧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年逾古稀的张伯礼院士,从天津来到湖北,以科学报国的精神,充分发扬中医药特长,在疫情阻击战中指导建起一家以中医药综合治疗为主的方舱医院,率领由来自天津等地中医医疗团队组成的“中医国家队”,书写了挑战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故事,为新冠病毒患者解除病痛,为阻击疫情蔓延争取了主动和时间,充分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魅力,印证了中西医结合在抗击疫情中的功力和成效。
张伯礼院士身患胆石症,在抗疫斗争前线微创切除胆囊,成为“无胆英雄”,他不曾从抗疫火线退下,而是毅然坚守,而且他的儿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执行院长张磊带领天津第十二批支援湖北医疗队也来到武汉,父子在一线红区共同抗击疫魔,如此情节,多么感人!张伯礼院士是一位英勇无畏、敢于担当、忘我工作的抗疫英雄,一位白衣天使的代表,一位老共产党员的代表,一位天津人的代表。
他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必将激励我们把抗疫斗争进行到底,夺取最后的胜利。
张伯礼院士离汉前写诗告别4月16日,江夏方舱医院总顾问、中央指导组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凯旋,离开了他苦战82天的武汉。
1月26日,大年初二晚上,正在天津指导防疫的张伯礼院士接到国家疫情防控指导组电话,要求当晚到武汉。
72岁的张伯礼不惧危险,来到武汉。
1月27日开始,张伯礼院士深入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社区,给病人会诊,调查疫情,制定中医治疗方案、研究中药治疗新冠肺炎的处方。
创建武汉首个中医方舱医院推动中医治疗新冠肺炎2月12日,张伯礼院士率领209名中医“国家队”进驻江夏中医方舱医院。
该“中医国家队”由天津、江苏、河南、湖南、陕西五省市三甲医院专家组成。
随队进驻的还有中央指导组中医药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含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等)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医学发展的需求,吸取国际医学教育先进经验,结合国内教育实际,确保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本文将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主题,探讨其内容、意义和实施路径。
一、医学教育标准的内容1. 临床医学教育标准:包括临床医学基本知识、临床技能培训、临床实习规范等内容。
具体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口腔医学等学科的教育标准。
2. 药学教育标准: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理毒理学、药物分析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制剂学、药物管理学等专业课程。
3. 中医学教育标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药学等内容。
二、医学教育标准的意义1. 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医学教育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学生接受到全面、系统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从而培养出更加优秀的医学人才。
2. 促进医学教育国际化:依据国际医学教育标准制定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可以提高我国医学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学生来华学习医学知识。
3. 促进医学教育科研创新: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促进医学教育的科研创新,提高医学教育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手段,推动医学教育与时俱进。
三、医学教育标准的实施路径1. 加强标准制定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医学教育标准制定机构,由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实践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依据国家医学发展需求制定医学教育标准。
2. 完善设施和条件:投入大量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设施和条件,保障医学教育的顺利实施。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医学教育师资队伍,提升医学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4. 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对学生的临床实习和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
总结: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
3. 培训考核
考核内容
• 日常考核
• 主要考核日常培训情况,包括出勤情况、医德医风、工作数量与质量、完成病证病种数、医疗文书书写、培训及学习态度等内容。应在出科考核前完成。
• 出科考核
• 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核以各专业培训标准为依据,主要考核中医思维与临床诊疗能力,中医内容比例不得低于70%;技能考核以本专业常见操作技 能为重点。应在出科前3天内完成。
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最低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个月,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低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12个月;学术学位研究生参加中医规培者,培训年限不减免。对一 些具有中医临床特色的经典桥梁学科如伤寒、金匮、温病、中医诊断、方剂 学等,培养目标为临床专业学位型者,可参照中医专硕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
• 模块考核
• 包括中医经典理论、中药方剂知识、接诊能力、中医特色技能、西医基本技能(含急救)等模块。中医经典理论模块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核,其他模块由培训基地组织 实施。应在第二阶段培训前完成。
• 师承考核
• 包括跟师考勤情况和跟师笔记、典型医案总结、师承带教老师临床经验总结完成情况。应在结业考核前完成。
• 结业考核
• 过程考核、师承考核合格并获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可参加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标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均合格。
• 门诊培训
• 依据培训计划在临床科室门诊参加培训,重点提升培训对象中医思维、门诊接诊和临证能力。
培训方式
• 未能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加门诊活动。 • 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经培训基地认证合格后,可独立接诊患者。 • 培训基地应按照每50名培训对象设置1间教学门诊的标准,开设一定数量的教学门诊,规范组织培训。未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参加教学门诊
中医学历要求
中医学历要求通常涉及到医学教育和专业培训。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中医学历的要求:
1. 本科学历:
-通常要求具备本科学历,专业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
-有些学校或雇主可能对学科背景有一定的要求,例如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
2. 医学院校毕业:
-中医学历的要求通常要求来自医学院校,例如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专科学校等。
-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有特定的中医学历认证标准,需要在认可的医学院校完成学业。
3. 专业资格证书:
-考取并取得相应的中医药专业资格证书,如中医师资格证书。
-中医师资格证书通常是在相关医学专业学历基础上,通过国家或地区的考试获得的。
4. 进修和研究生学历:
-一些从事临床医疗或科研工作的中医专业人士可能需要进一步深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研究生学历通常对于从事医学研究、教学或管理等领域的中医专业人士更为重要。
5. 继续教育:
-中医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发展,因此,继续教育对于中医专业人士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参与相关的学术研讨会、培训课程等,保持对新技术和研究的了解。
请注意,中医学历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而异。
在一些地方,中医学历可能需要通过国家或地区的医学考试和认证来获取,同时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如果你有意在中医领域工作,建议查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的要求,以确保你的学历符合相关的标准。
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办学标准指标和操作指南
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办学标准指标和操作指南
说明5:=折合在校生数/教师总数
其中: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聘请校外教师数*0.5+附属医院全部临床医师及以上人员数*0.1
说明8:对学校的考察有如下方式:①现场实地考察;②问卷调查;③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④查阅档案文件;⑤请学校自我报告或提供有关证据;⑥走访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教指委委员第二次修订第四稿)前言现代中医学高等教育始于20 世纪50 年代中期。
半个世纪以来,中医高等教育不断发展。
目前,独立法人建制的中医药院校有23 所,开设中医学(含民族医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有73 所,中医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中医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抢抓发展机遇,注重办学特色,使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医学人才培养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医高等教育50 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医高等教育规律,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医学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适应21 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医高等教育的要求,为了促进中医学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医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科教育标准。
因此,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中国本科中医学教育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在遵循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尤其是中医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学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医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提供依据,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开办中医学本科教育提供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国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中医学专业(本科)中医药理论知识与技能基本标准》等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学本科教育的评价与认证,包括学校自评、专家组考察、对学校认证和结论发布等。
中医学类专业中针灸推拿学和民族医学(含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的本科教育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或制定相应标准。
本标准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34 项)和办学标准(11 个领域47 项) 两个部分,是对中医学本科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全国所有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都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中医学教育为适用对象,对于长学制中医学教育,应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在适用于全国所有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院校的同时,尊重各个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和办学特色,为各个学校的个性发展留有创新与发展的空间。
本《标准》应在认证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我国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第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一、总体目标(一). 中医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培养从事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事业的初步合格的中医师,并为他们在中医学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以及中医药事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二)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具备较为扎实的中医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具有一定的中医传承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交流、适应能力和职业道德。
(三)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安全、有效、有道德地进行医疗活动的能力。
(四)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一)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诚实守信的品德,忠于人民,愿为中医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健康奋斗。
(二)热爱中医事业,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责任,将关心病人与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三)尊重患者及家属,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交流、沟通的意识与能力。
. (四)在职业实践中重视医学伦理问题,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五)具有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具有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六)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七)尊重个人信仰,理解其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八)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能够用法律保护患者和自身的权益。
(九)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谨慎考虑病人及家属的利益。
(十)具有科学态度,具有理性地分析、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知识目标(一)掌握与中医学相关的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二)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与基础知识。
(三)掌握《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中医各家学说》等中医学临床基础的经典理论与知识。
(四)掌握中医治疗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临床诊疗技能。
(五)熟悉中医“治未病”等预防医学知识及中医康复知识。
(六)熟悉西医基本的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知识;熟悉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知识;了解改善残障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七)熟悉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八)熟悉医学伦理学、循证医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
(九)熟悉预防医学知识,了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传播的基本规律及防治原则。
(十)了解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四、技能目标(一)具有运用中医理论和技能全面、系统、正确地进行病情诊察、采集病史和书写病历的能力;具有运用西医学知识和技能进行体格检查的能力。
(二)具有运用中医理法方药、针灸、推拿等对中医常见病、多发病进行初步辨证论治的能力。
(三)具有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运用中医理论进行语言表达的能力。
(四)具有对一般急症进行初步诊断、急救及处理的能力。
(五)具有根据情况合理选择临床技术和方法、手段进行诊断、治疗的能力。
(六)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交流的能力,具有与他人交流沟通与团结协作的能力。
(七)具有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的能力。
(八)具有利用图书馆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的能力。
(九)具有阅读中医古典医籍和运用一门外语初步阅读医学文献的能力。
(十)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部分:办学标准一、宗旨及目标(一)宗旨及目标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明确其办学宗旨和目标,包括院校定位、办学理念、培养目标、质量标准和发展规划等。
(二)宗旨及目标的确定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院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必须通过各利益方的认真讨论,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所属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的批准,并使全校师生周知。
(三)学术自治独立的中医学院校或在综合性大学以及医科大学中设置的中医学院(系),必须能够根据各自的规划要求,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自主制定课程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自主决定人员的任用和自主分配所拥有的教育资源。
(四)学科交叉独立的中医学院校或在综合性大学以及医科大学中设置的中医学院(系),必须得到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及其他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应该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对中医学发展的促进作用,努力加强各学科之间的融合。
(五)教育结果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根据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定合适的教育目标与教育计划。
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应颁发学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对长学制的本科学生,则必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相应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医学学位。
[注释]教育宗旨和目标可以包括本地区、本校的政策和特殊性问题。
利益方包括学校的领导、院(系)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学生、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的主办者、用人单位等。
二、学制中医学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5 年。
三、教育计划(一)课程计划1、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依据中医事业的需要、医学科学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计划。
2、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制定的课程计划,必须向学生明确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3、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积极开展课程计划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强化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
4 、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两者之间的比例可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5 、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具有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应在课程计划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二)教学方法1、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方法改革,鼓励应用案例式、讨论式、机遇问题的学习(PBL)等教学方法。
2 、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重视以培养中医临床思维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方法改革,鼓励早临床、多临床及运用“师带徒”等具有中医传统特色的教学方法。
(三)科学方法教育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在教学期间实施科学方法的教育,注重学生创新性思维的养成,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思想道德修养和素质教育课程。
(五)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与中医学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课程。
(六)中医学基础课程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中医学基础课程。
[ 注释]中医学基础课程包括:《中国医学史》、《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经》等。
(七)中医学临床基础课程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中医学临床基础课程。
[ 注释]中医学临床基础课程包括:《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中医各家学说》等。
(八)中医学临床课程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中医学临床课程。
[注释]中医学临床课程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医骨伤学》等。
(九)西医学课程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在课程计划中安排必要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课程。
(十)中医特色预防医学课程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应在课程计划中适当安排融合“养生、”“治未病”等中医特色内容的预防医学课程。
(十一)课程计划管理1、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这一职能机构必须在学校的领导下规划并实施课程计划,以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课程计划管理必须尊重教师、学生和其他利益方代表的意见。
(十二)与本科后教育的联系开设中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的教育计划必须考虑到与毕业后教育和继续职业发展的关系,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