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星创天地工作指引
国家、省星创天地补助资金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7
国家、省星创天地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指南编制依据
《大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大科社农发〔2018〕128号)
二、申请补助范围
新认定“星创天地”是指对新认定的“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
新认定的“星创天地”指2020年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正式批准的国家或省级“星创天地”。
三、补助标准
对新认定的“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资金。
补助经费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科技服务工作。
具体包括:原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培训费、人员工作经费等。
四、申请补助方式
符合补助范围的新认定“星创天地”依托单位,请登陆“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模板格式在线填写“关于申请2020年国家、省“星创天地”补助资金的函”,上传“星创天地”认定文件等附件的扫描件,并报
送“星创天地”补助资金申请函(加盖公章)、认定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五、申报时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0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
逾期不予受理。
六、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社农处:李晓峰********
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5室
附:1.大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申请2020年国家、省“星创天地”补助资金的函。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构建良好双创生态加快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构建良好双创生态加快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15•【字号】洛政〔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构建良好双创生态加快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202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洛阳市构建良好双创生态加快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15日洛阳市构建良好双创生态加快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0〕3号),厚植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加快构建现代创新体系,巩固提升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成果,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区,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形成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破茧而出、茁壮成长的生态环境,培育壮大推动产业创新的优势企业群体,助力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创新主体包括:“玉洛汇”计划团队(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备案企业(以下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创新创业载体包括: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专业化众创空间(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大赛等。
第四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瞪羚企业培育库、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库、独角兽(种子)企业培育库等创新主体培育库,实施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玉洛汇”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春笋计划”(以下简称“春笋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计划(以下简称“科升高”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分类培育成长为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计划(以下简称“高企提升”计划),以及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增效计划(以下简称“载体提质”计划)等五大计划,构建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到独角兽企业的成长培育机制,打造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专业化众创空间(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等创新创业分层孵化体系,对创新型企业实行梯度培育,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和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
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运营思路DOC

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运营思路DOC 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运营思路一、背景介绍大众创业星创天地是一个致力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孵化器。
其目标是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支持和资源,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运营思路,以确保大众创业星创天地能够持续发展并为创业者提供最佳的服务。
二、运营目标1. 吸引优质创业项目:通过宣传推广、社交媒体、网络营销等方式,吸引更多优质的创业项目入驻大众创业星创天地。
2. 提供全方位创业支持: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导师指导、资金支持等全方位的创业支持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 打造创业生态圈:与相关企业、投资机构、政府部门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创业生态圈,为创业者提供更广阔的资源和机会。
4. 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大众创业星创天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运营策略1. 市场推广策略a. 建立品牌形象:通过精心设计的品牌标识、宣传资料和网站建设,打造专业、可信赖的品牌形象。
b. 多渠道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如线上广告、社交媒体、行业展会等,广泛宣传大众创业星创天地的优势和服务。
c. 口碑营销:通过创业者的口碑传播,提高大众创业星创天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创业项目筛选与评估a. 设立评估标准:制定明确的创业项目评估标准,包括市场潜力、团队实力、商业模式等方面的考量。
b. 专业评估团队:组建专业的评估团队,对入驻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只有具备潜力和可行性的项目能够入驻。
c. 项目培育计划:为入驻项目提供个性化的培育计划,帮助他们进一步完善商业计划、产品设计等,提高成功率。
3. 创业支持服务a. 创业培训:组织专业的创业培训课程,涵盖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提升创业者的综合能力。
b. 导师指导:为入驻创业者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难题。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
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8.12.16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
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2018年12月16日。
星创天地管理制度范文

星创天地管理制度范文星创天地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星创天地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临时员工。
第3条企业管理应该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打造品牌为目标,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4条公司的管理层应当充分发挥其领导和示范作用,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2章企业文化第5条公司应当树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构建和谐、和睦、和睦、共赢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
第6条公司鼓励员工主动提出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鼓励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并展示个人才华。
第7条公司建立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于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和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第8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对于存在歧视行为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3章岗位第9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定各职位的职责和要求,明确员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第10条公司鼓励员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
第11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安排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12条如果员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应当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4章薪酬第13条公司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14条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员工的薪酬水平,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个人绩效。
第15条公司按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工资,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16条公司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5章假期第17条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类假期权益。
第18条员工请假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拟定假期计划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19条公司鼓励员工休假,保证员工的休息和身心健康。
第6章培训第20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等各类培训机会。
洛阳星创天地工作指引

洛阳市“星创天地”工作指引一、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及中小微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打造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业创新创业平台。
第三条“星创天地”实行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市、县科技部门应坚持正确导向、强化目标管理、推动体制创新,为“星创天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市级“星创天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在洛阳市注册经营,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主体。
2.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
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集中连片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较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3.具有基本的服务设施。
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创业培训基地、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
至少拥有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4. 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科学技术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号)要求,为加快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做好省级星创天地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省范围内创办,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
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申请河南省星创天地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成立并实际运营年以上,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类创业孵化器等。
(二)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三)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具有建筑面积平方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建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实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如为租赁场地,租期须在年以上。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至少有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星创天地数据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说明书

星创天地数据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说明书2018.08一、政府管理员用户(省、市、县区级账号)操作说明1、登录、退出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政府账号为xctd*****,即星创天地的首字母小写+六位中国行政代码。
初始密码为 123456。
选择政府入口,输入用户名(xctd******)、密码(默认为123456,登录后可修改)以及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进入系统。
如下图:进入系统后在右上角有退出按钮,点击可退出,退出后返回登录页。
2、审核与查看企业填报数据点击填报数据列表按钮,可审核与查看企业填报数据查看权限划分:县区级账号(只能查看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县区级的企业数据)市级账号(只能查看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市级或县区级的企业数据)省级账号(能查看自己辖区内全部的企业数据)2.1、数据状态筛选可分别筛选出处于不同状态的填报数据;2.2、刷新按钮可刷新页面信息;2.3、导出按钮可将当前列表数据导出为Excel文档;此处的导出而非将用户填报数据导出,国家级以下账户尚未开通用户填报数据导出功能。
2.4、查询可分不同的条件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查询。
2.5、表格操作查看按钮:可查看企业填报数据;打印预览按钮:可将企业填报数据打印出来;导出word按钮:可将企业填报数据导出成word文档;日志按钮:可查看某一条数据的所有操作记录;上级管理信息按钮:可查看该企业最近一级的管理账号信息;状态:表明该条数据目前正处于的审核状态,包括暂存、审核中、打回以及审核完成等。
2.6、审核企业填报数据当政府可进行审核时,如下图所示,操作选项一栏将会显示可操作按钮(打回、通过等),当审核完成或不在审核时间时,操作选项一栏不会有可操作按钮。
审核通过按钮:表示企业数据已通过审核;打回按钮:企业数据有错误,打回修改,打回时必须填写打回意见。
修改意见将会由系统自动发送到企业邮箱。
审核权限划分:县区级账号(只能审核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县区级的企业数据)市级账号(能审核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市级或县区级的企业数据)省级账号(对于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省级的企业数据可以直接审核;对于自己辖区内上报级别为市级或县区级的企业数据,需要等市级或县区级审核通过后才能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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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星创天地”工作指引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星创天地”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及中小微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打造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业创新创业平台。
第三条“星创天地”实行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市、县科技部门应坚持正确导向、强化目标管理、推动体制创新,为“星创天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市级“星创天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在洛阳市注册经营,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主体。
.具有相应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
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建有集中连片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有较明确的技术支撑单位,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具有基本的服务设施。
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创业培训基地、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
至少拥有建筑面积平方M以上的固定场所,提供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 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有一支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企业注册、融资支持、财务管理辅导、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服务。
.应建立较为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入驻制度、创业辅导制度、企业毕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
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第六条鼓励“星创天地”设立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吸引社会资本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第七条鼓励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与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孵化器或行业组织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紧密合作,为创业者提供实验示范、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
第八条“星创天地”要加强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品牌建设,拓展、完善创新创业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产业集聚区、农业科技园区和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探索建立多模式的“星创天地”。
三、服务功能
第九条市级“星创天地”应具备以下服务功能:
.集聚创业人才。
以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吸引和集聚创新创业群体。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科技人员及企业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农村开展创业服务;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退休技术人员等深入农村创新创业。
.技术集成示范。
引导和鼓励“星创天地”依托单位面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和要素,开展农业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形成一批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大良种良法、新型农资、现代农机等应用示范推广。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