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问题与对策浅析论文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问题与对策浅析论文社会保险基金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资金。
它是保障民众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渠道之一。
然而,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问题一直存在,如基金管理不规范、滥用和挪用基金资金等。
本文将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问题的原因、对策与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浅析。
首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问题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监管机构的工作不力。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执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
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包括缺乏资金、人员和技术支持等,导致基金的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展开。
第二,监管制度不完善。
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存在缺陷,部分基金监管制度不明确,导致监管工作难以有力推进。
第三,违规操作和滥用基金现象普遍存在。
一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存在违规操作、滥用基金等行为。
社会保险基金被挪用、侵占,严重损害了基金的安全合理性。
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加强监管机构建设。
要加大对监管机构的投入,完善监管机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同时,提高监管机构的业务水平,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基金监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其次,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更加严格的基金使用规定,加大对滥用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审计制度,确保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再次,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监管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对滥用和挪用基金等行为的警惕性。
同时,加强监督机制,建立举报和惩戒制度,对基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挑战,各国应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借鉴先进的监管经验和技术手段。
通过国际交流和合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国际化水平,推动国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浅谈社保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社保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社保基金是指国家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基金,其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解决。
本文将结合现实情况,就社保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1.投资风险社保基金在使用过程中有着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投资失误或者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社保基金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跌,从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权益。
2.运营成本高昂社保基金的管理费用往往较高,而且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地区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投资收益不理想。
3.监管不到位社保基金的监管工作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对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容易造成财务风险。
4.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传统的社保基金运作模式比较僵化,资金使用效率较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二、对策建议针对投资风险,可以采取多种对策。
可以加强投资组合的多样化,通过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可以确保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经验,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可以加强市场监测,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降低投资风险。
针对高昂的运营成本,可以采取一些有效对策。
可以引入市场化的管理机制,通过竞争机制降低管理费用。
可以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针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可以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保基金的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可以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包括对社保基金使用的审批、监督和评估等环节,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衔接。
针对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可以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
可以优化社保基金的投资组合,注重长期稳健的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可以推动社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结语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提高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效率,实现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作,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当前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思考当前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思考社保基金是指由国家和社会共同筹集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资金。
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管直接关系到亿万职工和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然而,当前社保基金监管存在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还会损害参保人的权益。
因此,对当前社保基金监管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改进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信息不透明。
社保基金的资金规模巨大,运行方式复杂,其中蕴含着大量的信息。
然而,目前社保基金监管机构的信息公开程度较低,缺乏透明度。
一方面,社保基金的投资项目、回报率等信息不对外公开,使得参保人和相关机构难以了解社保基金的运营情况;另一方面,社保基金的监管数据和监管过程也不够透明,导致监管机构的工作难以被有效监督。
因此,提高社保基金监管的信息公开程度,加强相关数据的公示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次,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监管体制不健全。
目前,社保基金监管涉及的多个部门,涉及的法规文件众多,监管职责分散,部门之间协调不畅。
这样的监管体制使得监管工作难以统一,监管难度大,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同时,监管体制不健全也容易出现监管责任不清、监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完善社保基金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监管的合力。
再次,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监管监察力度不足。
社保基金的风险和利益涉及广泛,在金融市场中易受到各种风险的影响。
但是,目前的社保基金监管监察力度不足,缺乏对风险因素的及时分析和预警,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也较弱。
因此,应当增加社保基金监管的投入,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加强对社保基金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最后,社保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之四是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社保基金监管使用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法律体系和监管规则不够完善。
社保基金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保基金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保基金管理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社保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承担着保障老年人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化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风险管理不足、投资收益不稳定、投资结构单一等。
为了完善社保基金管理体系,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基金安全,本文将从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方面展开讨论。
一、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1. 风险管理不足随着社保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基金的投资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多种资产。
然而,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风险管理机制还比较薄弱,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的波动和风险控制不够敏感,导致基金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等特殊时期,基金的风险管理不当容易受到冲击,进而影响基金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 投资收益不稳定社保基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福利。
然而,由于我国社保基金管理主要依靠投资收益,而投资存在风险,导致基金的投资收益不稳定。
尤其是在股市波动较大、经济形势不稳定等特殊时期,基金的收益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进而影响基金的资金安全与经济效益。
3. 投资结构单一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结构比较单一,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传统的金融资产,缺乏多元化的投资布局。
这种单一的投资结构容易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导致基金的投资收益不稳定,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
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等特殊时期,基金的投资结构单一容易受到波动冲击,进而影响基金的经济效益。
4. 投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基金的市场研究、风险管理、决策执行等方面。
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基金投资的方向和策略存在偏差,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效益。
此外,基金管理人在风险管理、资产配置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策略和手段,无法有效应对市场的变化和风险,进一步影响基金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是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和合法使用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深化发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在监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常见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下文将从监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监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1.基金管理方面问题。
有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可能导致基金资金的出现偏移或流失等。
2.虚拟投资问题。
一些企业或个人采取老赖、虚标、盗版、内鬼等手段,假冒投资业务来进行欺诈,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大规模流失。
3.法律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社保缴纳的责任或为了贪污社保基金,通过利用漏洞、不断创造折扣等方式进行非法的操作。
4.企业内部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保证公司的经济效益,会在内部进行违法操作,从而花费社保基金。
二、应对措施
1.建立监管机制。
建立专门机构来进行监管和审计。
一旦出现问题,应当立即进行整改,保证社保基金的正常运用。
2.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
国家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尤其是对于企业内部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惩罚。
3.加强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度。
让人民了解企业触犯法律的成本和风险,从而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
4.加强企业自身的培训。
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和管理层的社保扣缴规定培训,加强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了解。
以上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努力,确保社保基金的正常运作,提升社治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保险服务。
浅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应该是保障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在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究:一、监管缺乏全局性。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虽然是分层管理的,但在分散的监管结构中,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不太充分,各自独立执法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导致监管缺少全局性,监管数据不够精准,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对于这一问题,应当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监督工作,并且在数据监管上要求各级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监管数据的重复收集和重复管理。
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虽然初步形成,但是在具体实施中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监管部门的人员数量和质量不足、监管政策不够完善、监管手段和技术不够先进等。
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应当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健全监管政策制度,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三、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是保障保险制度持续运行的必要条件,但是现实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安全的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管理流程薄弱,容易被不法行径利用作为隐蔽的通道去洗钱,还有不少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管理的资金无从判断。
对于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流转的控制和安全监管,严密防范洗钱和贪污行为,同时对各级保险机构,特别是小微保险机构要加强资金监管,使得社会保险基金运转更加安全可靠。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的问题较为复杂和多样化。
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除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积极作为之外,还需要各保险公司自身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能力提升素质,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健发展。
社保基金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保基金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权益所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基金的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长期性和可持续性。
然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投资收益率不高、制度不健全等。
因此,对社保基金管理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改进,对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1.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职工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是公众的一部分财产,应当被合理利用以确保公民的基本权益。
然而,目前社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基金被闲置或浪费,导致社会保障水平不尽如人意。
2.投资收益率低。
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是保障基金能否维持稳定运转的关键。
然而,目前的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率不高,长期以来未能实现良好的增值效果,这使得社会保障基金的持续性受到了质疑。
3.管理机构不专业。
社保基金的管理需要具备专业的投资和财务知识,而一些管理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导致对社保基金的管理不够精细和有效。
4.监管机制不完善。
社保基金管理面临着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相关法规和政策缺乏明确性和约束力,监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督不到位,容易导致管理混乱和腐败行为。
5.民生问题凸显。
社保基金的存在意义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社保基金的使用并未能真正惠及民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对策建议1.优化资金使用。
社保基金的使用应该更加精细和有效,避免资金的浪费和闲置。
可以对社保基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追踪,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提升投资收益率。
社保基金的投资应当综合考虑风险和收益,实施科学有效的投资策略,提升投资收益率。
可以加大对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领域的投入,引入专业的投资机构进行管理,提升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
3.加强管理机构建设。
社保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投资和财务管理能力,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提升管理机构的专业化程度。
浅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会保险基金是保障职工的福利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各类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相继浮出水面。
本文将就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的对策。
一、监管存在的问题1、基金安全隐患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安全隐患:第一,基金支付安全隐患;第二,基金投资安全隐患;第三,基金使用安全隐患。
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基金的安全和稳健运营。
2、监管手段不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主要由政府、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政策法规来实现,但现状下这些监管手段仍然不完善。
政府监管力度缺乏有效性,基金管理人自我监管意识不强,政策法规的完善还需要更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3、投资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基金管理人缺乏深刻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管理能力,导致投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一些基金管理人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这给基金的规范管理和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对策1、强化监管力度政府应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操作进行全程监管及规范管理,并对于基金使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定期审核。
2、培养自我监管意识基金管理人应当培育自我监管意识,加强自身管理机制建设。
通过内部管理,完善自我规范,把握投资风险可控的精髓,提升基金管理的能力,使基金在稳妥地做好职工福利保障的同时,保证基金的长期安全运营。
通过适当的投资风险管控和管理方式创新,提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理念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基金管理的效能。
同时,加强基金投资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避免出现品种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实现基金可持续发展。
4、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法律法规,保障基金的稳健增值运作,切实维护职工福利保障利益。
同时,加强基金使用规范化管理,落实基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证基金资金使用的安全与透明。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问题既涉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又需要基金管理人和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共同发挥各自的作用,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营,最终实现职工福利保障的长期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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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广大社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将逐步扩大。
由于有关法规政策不够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跑、冒、滴、漏”、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仍然存在。
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运作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是社会保险执行及监管部门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财税等部门都能够认真地贯彻实施这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对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目前在县级社保基金的扩面征缴、支出、投资、预算、决算等诸多环节中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社保扩面征缴上没有形成合力。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明确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审计及监察机关对社会保险费征管过程中的职责。
而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多数税务机关只是按照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征缴计划征收社会保险费,而依法对缴费单位的进行监督稽查和欠费追缴及依法作出强制征缴决定等工作基本没有实施;财政部门仅仅对已经征缴到帐的社保基金实施财政专户监督管理,而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实际支付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不到位,同时对一些享受上级养老保险资金补助县而言,财政部门为考虑能得到更多的上级补助资金,减少地方财政配套支出,在审核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时,往往不能从应收尽收的角度去思考,而只是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的角度去考量;审计部门虽然经常安排社保基金审计项目,但基本上只对社保经办机构在基金财务管理方面实施审计监督,对缴费单位参保缴费情况未能作跟踪审计。
虽然各地政府在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上出台许多地方性法规,要求各部门实行齐抓共管,但事实上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仍然是劳动保障部门一家唱戏,没有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在基金监管上财政、社保部门没有形成双向制约机制。
《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防范社保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是,这样做,将原来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只发生于社保经办机构环节,变成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两个环节,并产生了新的控制漏洞。
其一,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都集中在财政部门专户管理,加之地方财政资金相当紧张,为财政部门挪用基金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且一旦挪用,不易暴露。
日前国家审计署对全国各地社保基金审计中发现70多亿元的违规问题,大多数是地方政府的行为。
其二,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实行有效监管并不到位。
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督,力量都放在对存入财政专户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上,而对社保经办机构的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环节却疏于监管,也无力监管。
其三,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未能落到实处。
按照制度规定,财政部门应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意见,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将基金按规定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
而实际操作上,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推诿扯皮,影响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同时在利息分配上,往往根据各险种基金存款进行粗略估算分配,缺乏分配的科学性。
其四,部分县由于地方财力紧张等因素,财政预算中未能安排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造成了“吃”社会保险基金及利息,长期占用社保基金等现象。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业务和财务管理等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社会保险各项业务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不健全完备。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都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的各项具体业务来实现的,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必须从健全完善内部业务运行程序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入手。
在这方面,虽然上级政府和部门出台了若干规章制度,但部分社保经办机构未能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是编制紧缺,人少事多,个别业务、财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参保职工人数已成倍增加,由于受编制限制,有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十分缺乏。
同时,少数工作人员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个别财务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财务记帐发生差错,会计信息不能准确分析,影响了社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流于形式,未能落到实处。
4、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还有待加强。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虽然劳动保障部下发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但是由于受编制的限制,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基本上都没有专职的基金监督和内部审计机构,基金行政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大都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是社会监督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按照有关规定,各地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健全社会保障监督体系,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征缴、支付、调剂、投资运营、管理等情况实施监督。
但实际上各地的监委会大都没有正常开展活动。
三是应该向社会披露的社会保险基金相关信息,没有及时披露,无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针对存在的问题,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职能部门,要从保障当地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把老百姓的“救命钱、养命钱”收好、用好、管好,要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支付、调剂、投资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管理。
在国家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认真准确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
同时引入财政部门编制财政支出“零基预算法”,把本地区应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职工人数、年度内扩面任务指标、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清欠指标等基本数据摸清做实,按照可靠性、真实性、统一性的原则,编制社保基金收入预算,而不是简单的按照上年收入实绩递增一定的比例和幅度编制。
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规定的列支范围的标准,编制支出预算,既不能遗漏,也不能超出。
预算执行是整个预算工作程序的重要环节。
年度预算方案一经批准,财政、地税和劳动保障部门就必须依法足额的征收应征收的预算收入,同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的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的监督检查,要定期的对税务征缴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
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以此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决算管理,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社保基金决算的审核工作,完善财政、劳动保障两部门联合上报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数据准确、完整。
2、加大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的工作力度。
“无源之水”越管越死,社保基金连年出险,监督管理就失去意义了。
只有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壮大社会保险基金盘子,监督管理才更有意义,职工群众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会同财政、地税、工商部门,加大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的工作力度。
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主动向政府报告,建立健全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积极争取审计部门在审计社会保险时,向缴费单位延伸审计,督促单位参保缴费;同时要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3、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
劳动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强化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不得设立收入户或待解户等过渡性账户,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要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财政收入专户、基金支出专户都要按规定及时结转、解缴资金,严禁坐支。
基金利息要按照基金管理的要求纳入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二要严格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管理,不得擅自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三要将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吃”基金现象。
四要规范社保基金的支出管理,严谨挤占挪用,各险种基金之间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五要规范凭证管理。
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税务征缴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及时、准确传递凭证及有关资料,及时报帐、定期对帐,严禁人为调整收入、支出和结余,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规定,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基金管理监督队伍的建设,调整充实专职和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各监管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依照规定程序,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
向政府建议调整和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期组织监督活动,同时要认真听取监委会委员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高监督水平。
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获取社保基金信息的权利和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在内的社保基金年度报告,将社保经办机构基本情况、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政策、征收支付情况、欠费单位及金额、基金结余及保值增值情况等涉及参保职工切身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披露出来,增强基金运行的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监督,以透明运行促有效监督、保安全运行。
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要完善基金管理体系,“只有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基金管理体系,我们的社会保障才是完整的、全面的。
”社会保险首先要有制度,确定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筹集、待遇标准等,其次是经办,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经办、财政的专户、地税部门的征缴、银行收发等,“光有制度和经办,没有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光有制度和监督,没人做事,也不行;有监督、经办,没有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事情也没法做。
”一个环节也不能逃离监督扩大基金监督范围,也是于来山提出的基金监管招数之一。
“社保经办的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独立于监督之外、逃离监督。
”他说。
要完善基金内部控制机制。
于来山强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基金管理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根据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乃至关键岗位,明确相关职责、考核标准和监督检查标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