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教学管理办法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教学管理办法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院工学结合教学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要求我院各系(部)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结合教学环节的管理,在我院已制订的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学结合教学是我院实践性教学和学生技能培养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教学环节,其教学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必须以不断提高我院总体的教学质量为目标。
第二条工学结合教学包括“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和“顶岗实习”等模式,各系(部)在教学活动中还可以探索其它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
第三条工学结合教学必须围绕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并最终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为目标,教学组织、课程改革与教学内容的整合应围绕岗位、技能、知识点和职业技能证书展开。
第四条在工学结合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又要加强与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相关的职业素养及诚信的教育,重视职业操守的培养。
第五条工学结合教学要纳入我院学分制管理,包含在总学分之中,实践教学的学分按照每周一学分进行计算,理论课学分按照每16-18学时一学分进行计算,总学分仍保持在123~130分之间。
第二章实践性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院教务处依据学院赋予的教学管理职能,负责全院实践性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审定和批准实践性教学计划、监控实践性教学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反馈实践性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各系(部)依据学院实践性教学的总体要求,负责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计划的编制、教学资源和教学人员的组织、实践性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及实施过程中的过程管理,切实注重教学效果的提高。
第八条在编制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计划时,应在计划中明确包含所培养的目标岗位、职业素养及专业技能、相对应的主要知识点、校内外实践(训)平台采用、教学时间及学时(或学分)的安排。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创办的广州土木水利工程学校,1953年5月更名为珠江水利学校, 1954年1月合并到武汉水利学校中专部,1956年4月迁回广州成立广州水利学校,1958年8月更名为广东水利学院,1965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厅干部学校。
1973年5月复办,正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技术学校,1979年4月更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学校。
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秉承“以人为本、尚德惟新、求真务实、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立足水利、服务社会”为办学定位,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办学之路,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dong Polytechnic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Engineering。
学校网址:。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邮政编码:510635。
学校实行多校区办学,学校从化校区地址:广州市从化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水利厅,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教育、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 2 —第五条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依法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现状及其质量保障研究——以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化管 理水 平不 高 ,信息 渠道 不 畅通 。
21管理 不规 范 ,职 责不 明确 .
教 学 管理 工作 通 常包 括教 学运 行 管理 和常 规管
和 “ 力本 位式 ”教 学管 理 体制 。从其 发展 历 程来 能 看 ,高 职教 学管 理体 制定 位 正逐 渐 地 明确 ,并 充分 体 现培 养高 素质 的应用 性 人才 的教 育本 质特 性 。
请 ,请 系 ( )负 责人 审批 ,再报 教务 处负 责人 审 部
批 ,再 由教学 管理 人员具 体安 排调 度 。这不 仅使 教
今高 职教 育 的 目标 不应 仅 仅是 知识 传 授 ,而应 以能
力提 高作 为最终 目标 ,因此教 学管 理 行 为也 必须 凸 显 “ 力本 位 ” 能 ,这 对 我 们 传统 的教 学 管 理 模 式 提
出 了挑 战
2 教 学 管 理 的现 状
目前 我 院在 教 学 管 理方 面 存 在 的 主要 问题 有 : 管理 方式 规范 性不 强 ,职 责 不清 ;教 学计 划制 定 有
学院人 才的培养质量 。对此 ,针 对 目 高职 院校教 学管理存在的 f ̄ ,提 出保障教 学管理质 前 s _ l
量 的相 关建 议 。
关键词 :高职教育 ;教 学管理 ;质 量保 障 中图分类号 :G 1 文献标 识码 :A 77 文章编号 :1 7 — 8 1 (0 1 1 0 4 — 4 6 2 2 4 2 1 )0 - 0 9 0
随着 知 识 经 济 时代 的到 来 和 产业 结 构 的转 型 ,
能力 为 主线 ,以培养 学生 的可持 续发 展 能力 来 实施
国家对 技 术 、应 用 型人 才 的需 求越 来 越 旺 ,这 些 都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会议纪要第60 期二0一一年三月九日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会议纪要2011年3月9日下午,学院在从化校区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
教务处王树勇处长主持会议,江洧院长、王丽娟副院长及各系(部)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一、王丽娟副院长通报了教务处及各系的人事变动,介绍了原教务处苏景军处长的工作成绩,对苏处在教务处期间推进教研室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基础课程标准化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
并对教务处新的领导班子提出希望和期待。
二、教务处王树勇处长介绍本次教学例会的议程:主要包括专业和课程建设情况以及2011年的工作计划和安排;通报教学运行情况;实践教学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日常相关工作安排。
(一)专业和课程建设情况以及2011年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1、水利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和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原定3月2日前完成相关专业和课程标准的制定,并交至教务处,但截止到开会前,仍未收到。
该项工作时间已近非常紧迫,请各系积极配合,尽快把标准交教务处。
2、核心课程能力考核方案的审查和实施:根据省级示范校建设的要求,各重点建设专业的各门核心课程须制定一份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核心课程能力考核方案,并付诸实施。
这个工作在开学初已布置给各相关系,要求在3月16日前提交教务处。
请相关系主任督促各负责人,及时推进和完成上面提到的各项工作。
各系基本情况: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已经对核心能力考核方案都进行了反复讨论,且基本完成了初步方案的制定。
各系反映的存在问题:(1)在格式方面存在差距,希望有统一的格式或模板供参考;(2)在能力考核方案的可操作性方面等方面需进一步提高;(3)老师的积极性不高,工作目标不明确。
专业带头人的企业经验不足,工作能力有待提高;(4)实施较为困难,实训设备等基本的教学条件尚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3、2011年专业、课程建设工作计划。
高职高专工学结合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实践

19- 22
高职高专工学结合教学方法与 教学手段改革实践
林冰,程述,曾波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5 )
摘 要 � 在教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分析教学改革的方向是以行动为导向,以项目教学为主 导,并结合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对高职高专工学结合教学 方法与手段进行大胆改革和实践,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学生对知识的 掌握程度与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关键词 � 工学结合;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手段改革 中图分类号 � G 6 4 2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 6 72 -2 84 1 ( 2 009 ) 01 -001 9-04
收稿日期 � 2008- 12- 30 基金项目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 ( 0 5012 ) 作者简介 � 林冰,女,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工程实践,专业教学,教学改革工作.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兴趣,积极探索了以学生为中心 ,教师为主导的教学 方法. 采用学生角色扮演法进行体验性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安排学生到工程现场 .通 过让学生扮演监理员, 资料员及现场施工员等不同 角色进行体验性的教学活动 . 通过启发引导促进学生积极思考 在每个学习情景中,通过查找资料, 向指导老 师咨询相关信息及头脑风暴等方式,启发学生积极 思考,寻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有效途径 . 以实际工程案例引导教学 在学习情景中,我们选择了大量的工程实际案 例作为学习的载体,通过引入工程案例,达到引导 学生积极思考 ,拟 现实技术 ,建立虚 拟空间的 仿真 教学环境 我们的教师运用各类教学软件,建立了虚拟社 会, 虚拟企业 ,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学生通 过课堂的书本知识学习之后,可通过这种模拟的工 程环境, 工程企业或施工过程,深化对实际工作的 感性认识 .且这种虚拟的环境,一般剔除了实际情 况中的各类外界干扰,从而让学生接触到最本质 , 最主要, 最直观的部分,易于理解与掌握,为学生 到真实的工程项目上进 行实训打下一定的知识基 础.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虚拟空间也将不断 更新 ,完善. 建立 课程 教 学网 站, 充分 利用 网 络资 源, 保障自主学习 网络为学生提供学习的广阔空间,利用网络可 以将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 学生的自主性学习搭建一个信息化平台 .我们对教 学内容和素材进行了数 字化加工,建立了图文并 茂, 资源丰富的 � 建设工程监理 � 网络课程教学网 站,网站上有全部课程教学资源,包括教师的教学 课件 , 习题 , 参考案例 , 阅读材料 , 视频录像等, 并进行定期更新和充实 .同时我们利用与企业的良 好关系,在实际工程中收集了大量的现场资料放在 网上供学生参考. 目前我们在网上提供了监理文件 实务 (监理大纲 ,监理规划 ,监理细则), 监理案例 分析 ,监理技术问答及监理在线测试等网上资源供 学生学习参 考,为学生 提供了全面的自主学习资 料,也为教师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 网络教学平 台的建设,吸收了一批在校学生参与部分工作,一 方面有利于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同时也保证了所 开发的网络教学资源符合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使
粤水职院201064号

粤水职院﹝2010﹞64号关于印发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岗位酬金分配办法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学院党委批准,现印发《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岗位酬金分配办法》,并根据办学经费核算工作实际,自2010年2月起执行。
各系(部)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岗位酬金分配办法,报学院批准执行。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主题词:酬金分配办法通知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0年6月10日印发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岗位酬金分配办法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效率,在实施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酬金分配原则(一)按照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岗位管理,以岗定酬,岗变酬变;行政及教辅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酬金与专任教师的岗位酬金挂钩,按各管理岗位系数进行分配。
(二)系部岗位酬金总额由各系根据院系两级管理办学情况确定,岗位酬金支出应控制在系办学总经费的83%以内。
(三)行政、教辅部门岗位酬金总额:以全院承包的教学部门中专任教师当年的人均岗位酬金额为基数,按照岗位设置和所聘管理岗位总系数核定。
二、实施范围学院在职在岗(在编、人事代理、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实施办学经费包干的专业系(部)人员参照实行。
三、岗位工作要求(一)专任教师相应各岗位年教学和科研、教研工作量要求。
注:A:为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师,B:为公共课教(二)行政及实验室人员实行坐班工作制,其中实验技术人员须完成同等条件专任教师教科研工作量的50%。
四、岗位酬金分配(一)专任教师岗位酬金专任教师岗位酬金为全日制教学酬金、函授教学酬金及培训、鉴定工作酬金之和。
1、全日制教学教学酬金=教学工作量×岗位系数×课时单价。
(1)课时单价根据系部办学经费中岗位酬金总额核定,岗位系数按照教师任职资格设置如下:(2)经学院核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双师素质教师,增加0.1岗位系数:①高校教学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具备相关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并在近三年内有连续半年以上企业实践经历或取得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教师;②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校教学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并在近三年内有半年以上企业实践经历或取得10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教师;③承担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省示范性专业(或省特色专业)建设的负责人2、函授教学酬金,课时单价采用全日制教学的课时单价,岗位系数按以下办法核定(培训、鉴定等酬金参照执行)。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表;
行为表现,判断学生基本素质
状况。 ④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工作小结;
5
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责与 权力、教师的教学纪律、课 程的开课条件与教师的任 课资格、各个教学环节的基 本要求等方面满足要求。
专
家
组 依据材料
说明
评
分
兼职教师学 历、职称、讲 授课程、课时
兼职教师是指学院正式聘任的。 数和教学效 果等情况一 览表
“十五”师资 队伍建设规划 及其实施的总 结报告、教学 科研获奖情况 一览表(附原 始资料)等
Ⅲ-4 教学 档案 5 管理
教学档案齐全
教学档案齐全、规范
4
专
家
组
依据材料
评
分
说明
①系(部)教学管理制 度一览表及执行情况 报告;②教学采用现代 化管理技术状况及对 教案、进度、作业、学 风等检查的总结报告, 考试工作总结报告;③ 教学督导组成人员一 览表。教学评估原始资 料,各主要环节质量标 准及检查情况汇总,信 息反馈统计表。
评
权
价
评价 重
要
项目 系
素
数
C(合格)
考核标准
A(优秀)
自 专家 评 组评 分分
依据材料
说明
Ⅳ教学 效果 (20)
Ⅳ-1
①毕业学生高等学校英语应用 能力考试累积通过率达到 55%。
①毕业学生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 力考试累积通过率达到 75%;
知识能 20
力素质
②全院学生《大学生体育合格 标准》达标率达到 90%;大多数 学生身心健康。
运行 10 切合实际,新任教师及兼职教 好,新任教师及兼职教师管理规
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创新研究——基于“411”工学结合模式

学结合 实践教 学体 系的构 建思路 以及 实施策略 , 以期 为会计 实践数 学提供 参考。
关键词 : 实践教 学体 系 “ 1 ” 学结合模式 会计专业 41 工
程
l靴 i
重理论 岗 i星j器 培养 目标 的明确和高职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 , 轻实践 的传统 教 校习实告 校习实告育观念 、 嚣 { 先理论后实践 的课程实施 策略 、 实践依附于理论 的教学模式 有 了很大的改变 , 但这一改变在受传统影响却不 够明显 , 教学计划 、 课
图1 会计 专业基于 “1 ” 4 工学结合 实践教 学体 系示意 图 1
作者简介 :
一
、
高职会计专业实践教学体 系的构建 思路
( ) 一 会计 实践教 学 目标 “ 1 ” 4 I 工学结合实践教学 体系是 以就业 为导 向, 打破 与主干课程 相对应设置实践教学体系的思路 ,
按照职业 岗位 需求 , 以核心能力为本位设置 岗位实践课程体 系 , 4个学期重点进行公共课 程和岗位 实践课程的学习 , 前 强化 学生技 能训 练 , 辅之 以阶段性的顶岗实习 ; 5学期依据企业需要 , 职业 岗位群或专业 的要求 , 第 按 对前 面 4 学期所学课程进行综合训练 , 个 重点实施 综合性实训项 目、 职业素质实训项 目等 ; 6学期 以安排学生就业为重点 , 第 主要开展校外顶 岗实训 , 进行项 目驱动制教学 , 及时安排老师跟进学生 的实 习情况 , 以提高 职业 岗位技能为主要培养 目标。
L“1 工学 台 践 学 系 / 4r 结 实 教 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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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工学结合教学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我院工学结合教学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要求我院各系(部)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结合教学环节的管理,在我院已制订的教学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学结合教学是我院实践性教学和学生技能培养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教学环节,其教学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必须以不断提高我院总体的教学质量为目标。
第二条工学结合教学包括“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和“顶岗实习”等模式,各系(部)在教学活动中还可以探索其它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
第三条工学结合教学必须围绕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并最终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为目标,教学组织、课程改革与教学内容的整合应围绕岗位、技能、知识点和职业技能证书展开。
第四条在工学结合教学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又要加强与学生未来就业岗位相关的职业素养及诚信的教育,重视职业操守的培养。
第五条工学结合教学要纳入我院学分制管理,包含在总学分之中,实践教学的学分按照每周一学分进行计算,理论课学分按照每16-18学时一学分进行计算,总学分仍保持在123~130分之间。
第二章实践性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学院教务处依据学院赋予的教学管理职能,负责全院实践性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审定和批准实践性教学计划、监控实践性教学计划的实施、协调与反馈实践性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各系(部)依据学院实践性教学的总体要求,负责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计划的编制、教学资源和教学人员的组织、实践性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及实施过程中的过程管理,切实注重教学效果的提高。
第八条在编制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计划时,应在计划中明确包含所培养的目标岗位、职业素养及专业技能、相对应的主要知识点、校内外实践(训)平台采用、教学时间及学时(或学分)的安排。
如涉及到课程整合,应在计划中给予说明。
第九条经过学院批准的实践性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的执行。
确有原因需变更教学计划时,各系(部)应提前到教务处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十条各系(部)在建设校外实践性教学基地和选择企业共同开展工学结合教学时,应根据其专业特点,选择企业规模适合、信誉良好、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的企业进行教学合作。
第十一条各系(部)在与企业协商工学结合教学合作过程中,要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
在双方确定的教学计划中应包含:技能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人员、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技能测评指标、技能测评方式、经费的使用、意外事件的处理办法、学生的食宿、合作期限等,如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或分享。
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给合作的企业;一份留系保存;一份留教务处保存。
第十二条在工学结合教学活动中,各系(部)要认真填写校外实践性教学指导教师登记表(见附件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校外实践性教学指导教师应是企业的技术骨干。
第十三条对采用顶岗实习教学模式的学生,学生须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任务书》(见附件二、三)。
在顶岗实习期间,每月至少向学院的实习负责教师提交一份阶段性实习报告;顶岗实习结束后,校外指导教师须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见附件四),学生须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和《顶岗实习鉴定表》均作为学生答辩和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十四条顶岗实习结束后,各系(部)应对学生的学习内容组织有企业参与的答辩会。
如果顶岗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或第六学期,答辩成绩可作为毕业设计的成绩,并认真填写答辩成绩报告单(见附件五)。
第三章职责、工作量和考核
第十五条在工学结合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应由企业一线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对确因教学工作需要,参与校外现场理论课程教学工作的校内教师要计算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
(1)学生人数大于10人时
N1=K1K2n1
其中:K1=1.5,教师在校外授课的学生数量系数;
K2=1.0~1.5,教师在校外授课的课型系数,由各教学系(部)确定。
主要反映教师是否参与企业合作编写教材的工作量的大小。
N1,代表教师工作量。
n1, 代表计划学时数,如果实际授课时数小于计划学时数,按实际学时数计算。
(2)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0
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公式相同,但K1=0.75。
第十六条由各系(部)联系的工学结合实习点,参与实习的学生人数大于等于20人时,系(部)应指派一名教师专门承担校外学生实践性教学的全过程管理工作,与学生一起生活和学习,其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遵章守纪的教育;
(2)了解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状况,并指导学生在校外的专业技能学习;
(3)落实系(部)与企业签订的合作教学协议的实施;
(4)批改学生阶段性实习报告,检查学生的实习日志;
(5)组织学生答辩并负责给出学生成绩;
(6)负责教学资料归档。
各系(部)须计入承担该教学任务教师的工作量,每名教师按每天3.2课时计算,旅途往返时间在内。
第十七条由各系(部)联系的工学结合实习点,参与实习的学生人数少于20人但大于5人时,系(部)必须指派一名教师承担校外学生实践性教学的多点巡查工作,并完成以下职责:
(1)每月至少对所管理的实习点巡查一次,并检查和审阅学生的实习日志;
(2)在巡查期间,批改学生阶段性实习报告。
(3)在非巡查期间,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通信工具与校外学生进行联系,及时向系(部)领导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4)落实系(部)与企业签订的合作教学协议的实施;
(5)组织学生答辩并负责给出学生的学习成绩;
(6)负责教学资料归档。
各系(部)须计入承担该教学任务教师的工作量,在巡查期间,工作量按每名教师每天3.2课时计算,旅途往返时间在内;在非巡查期间,按每生每天0.01课时计算。
第十八条对不宜采用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方式进行学生实习管理时,各系(部)必须安排教师远程负责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并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要求学生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和《顶岗实习任务书》;
(2)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即时通信工具与学生保持联系,每周至少一次;
(3)通过网络平台审阅学生日志,批改学生阶段性实习报告和释疑;
(4)学生实习结束后,组织由企业技术人员参与的实习答辩,负责给出成绩;
(5)负责教学资料归档。
各系(部)须计入承担该教学任务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每生每天0.01课时工作量计算。
第十九条因教学任务需要,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差旅费,按照学院财务制度予以报销,各系(部)须保留其相应的出差凭证,以便核准教学工作量。
第二十条参与校外实践性教学的教师酬金的发放,应由各系(部)首先检查其相关教学内容的完成情况并核定其工作量,经由人事处和教务处核准发放。
第二十一条参与工学结合教学的校外教师工作量及酬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系(部)工作考核
1、各系(部)主任负责工学结合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师生与合作单位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了解人才市场的变化;
2、建设理论和实践知识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提高教学团队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3、提高校内实践性教学平台的利用率,使之成为师生提高技术技能的有效场所;
4、做好学生技能达标情况的统计工作,填写统计表(见附件六),不断提高达标率,其中技能达标率=学生技能测试通过的人数/参加技能测试的学生总人数,并在每届学生毕业前一个月内将学生技能达标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5、在建立校外实践性教学的合作伙伴时,既要注重教学实效,也要关注教学成本,确保校外实践性教学可持续开展。
第四章奖励措施
第二十三条学院将在每学年对各系(部)的工学结合教学成果进行评比,对于在工学结合教学活动中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系(部)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四条学院对工学结合教学的评比内容包括:工作岗位设置的针对性、职业素养及技能培养计划、教学过程的组织、教学效果以及学生技术技能达标的比例等。
评价的指标体系将随实践性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完善。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各系(部)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激励机制。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试行,其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