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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变电站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一、变电站土建专业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桩基工程质量通病(1):灌注桩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原因分析:1).清孔不彻底,泥浆中含杂质较多,拔管过快;2).砼拌和物发生离析;3).灌注中发生导管卡挂钢筋笼或埋导管现象;4).灌注时间过长,或导管进水,未及时作好处理。

5).清渣不彻底;6).持力层判断错误。

防治措施:1).控制泥浆比重,确保泥浆能保持孔壁平衡;2).成孔施工时应重视清孔;3).成孔后立即验孔,安放钢筋笼,浇筑桩身混凝土;4).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5).边灌混凝土边拔套管,做到连续作业。

6).钢筋笼安装好后进行二次清渣;7).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质量通病(2):预应力管桩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原因分析:1).连接处的表面没有清理干净;2).连接铁件不平,焊接不牢;3).焊接质量不好,冷却时间不足;4).接桩存在轴线偏差;5).挤土效应影响。

防治措施:1).连接处的表面清理干净;2).严格控制焊接质量、冷却时间;3).接桩时控制好垂直度;4).注意施打工作面布置,合理确定打桩顺序。

质量通病(3):桩基检测龄期不足存在风险:1).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概率大,使检测无效;2).检测桩代表性不足。

防治措施:在进度计划中考虑桩基检测时间。

2、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通病(1):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原因分析:1).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未达最佳含水率;2).每层铺土厚度过厚、压(夯)实遍数不够。

防治措施:1).选择符合填土要求的填料,控制最佳含水率;2).每层铺土厚度、压(夯)实遍数通过实验确定并在施工中严格控制。

质量通病(2):强夯处理的场地承载力偏低原因分析:1).边界处夯实不到位,未做削坡处理;2).强夯后形成软弱下卧层;3).地下水影响。

防治措施:1).严格控制强夯的边界处强夯质量;2).强夯处理前将地表面的软弱土层清除干净;3).加强监测,增加降水措施。

质量通病(3):软基处理后沉降过大原因分析:1).搅拌桩施工参数不是最优参数;2).预压处理的地基沉降时间不够。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DOC)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DOC)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房屋、道路等的建设更加关注,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本手册旨在常见的工程质量通病,并提出防治措施,帮助各位工程师和建筑师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

一、土地开挖不规范通病描述土地开挖不规范,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的土地开挖工作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例如挖坑过深、深度不均匀、坑内积水等问题。

防治措施•在开工前,必须明确开挖范围、深度和坡度等相关参数,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展工作;•在开挖前,检查危险源,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每天开挖前,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再进行工作。

二、基础施工不规范通病描述基础施工不规范,是指在地基处理、基础浇筑等工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施工行为,例如强度不达标、基础尺寸错误等问题。

防治措施•在施工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勘察和探测;•在进行地基处理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地基符合标准要求;•在进行浇筑时,采用科学的施工技术,控制好水灰比、浇筑时间和灌注方法等参数。

三、建筑安全隐患通病描述建筑安全隐患,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例如高空坠落、墙体病害、火灾等问题。

防治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工程师和建筑师的安全意识,确保现场安全;•安装安全设备,例如安全网、脚手架、防护栏等。

四、材料质量不过关通病描述材料质量不过关,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低质量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例如强度不达标、尺寸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材料采购,确保质量过关;•在材料运输、储存和使用中,严格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操作,例如分类储存、定期检查等。

五、施工图纸出错通病描述施工图纸出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存在错误,如位置不准确、缩放不一致等问题。

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图纸审查;•在施工前,对图纸进行审核,避免施工时出现问题;•对图纸打印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准确无误。

【细则】质量通病防治细则

【细则】质量通病防治细则

【关键字】细则中卫市金河三期B区1#地块棚户区改造工Ⅰ标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编制:审核:宁夏鸿建建设监理公司金河三期监理部二0一六年九月目录一、工程概况 (3)二、编制依据 (3)三、监理机构组成 (3)四、监理工作流程 (3)五、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检查方法内容及验收 (4)六、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4)1、地基基础工程 (4)2、砌体工程 (4)3、混凝土结构工程 (7)4、楼地面工程 (9)5、装饰装修工程 (11)6、屋面防水渗漏 (14)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中卫市金河三期B区1#地块棚户区改造Ⅰ标段工程工程,位于中卫市十里长街以北,总建筑面积27730.3m2,建筑高度18.5m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为六层,用于安置用房。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宁夏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龙安华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灵武市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宁夏鸿建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监督:中卫市质量监督站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颁布的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国家、建设部、省、地市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规范。

4、施工图纸及相关的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图纸审查意见和会审记要。

5、本工程的《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6、本工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

7、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规程8、《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方案》9、中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文件10、建设单位下发的《防治质量通病任务书》三、项目监理机构组成四、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

质量通病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质量通病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质量通病治理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1)第二章编制依据 (5)第三章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6)第一节工程特点 (6)第二节监理工作流程 (6)第三节工程施工各阶段质量通病防治监理措施 (7)第四节分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8)第五节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6)一、监理工作的方法 (26)二、监理工作的措施 (28)三、检测工具 (29)第六节安全监控 (29)第一章工程概况工程概况:1、建筑设计概况(1)本项目位于上海宝山杨行板块,本地块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月晖路,北至规划盘古路。

项目的东、北面规划为绿化带及绿龙公园,南面为规划商住用地,西面为规划商办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646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326.24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31003.2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0287.14平方米。

该地块为商住用地,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131003.26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8.74%,共37650.52平方米,以商业楼和沿街小型商业网点的形式设计,住宅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37.46%,共47767.65平方米,276户。

8#、10#、11#、12#、13#、17#、18#号楼为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9818.42平方米,占建筑总面积的28.18%,其余为办公和商业房。

建设用地包含以下内容:本工程共19个单体,由5栋高层住宅(其中8#楼底部1层及东、西侧1层裙房为小型商业网点,2层及以上为经适房,9#、25#楼为酒店,其余为办公楼及配套服务设施,4个门卫以及2个地下车库组成。

地库内规划2个低压配电室和地面上的P型配电站,待供电部门提资后做补充设计。

(2)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3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防火等级:高程及其裙房为一级,多层为二级,地下室为一级。

2、结构设计概况(1)本工程设计定位为大型城市综合体,集住宅、精品酒店、精品商业、院线影视、甲型办公等设施于一体。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住宅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关注焦点,如何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成为了相关行业的共同难题。

为了保障住宅工程质量,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监理的效果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是在住宅工程质量监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结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防治措施,并对住宅工程质量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

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原则1.预防为主:注重工程设计、施工和材料的选择,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前预防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设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门机构,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形成科学、协同的工作机制。

3.坚持科学引导:依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实际情况,编制科学规范,引导住宅工程质量监理的实施,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的稳定提升。

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分类1.结构问题:包括墙体坍塌、地基沉降、裂缝和变形等。

2.消防问题:包括防火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缺失等。

3.室内环境问题:包括噪音、污染和通风问题等。

4.水电问题:包括给水、排水和电气设施问题。

5.植被问题:包括绿化设计和植物选择问题。

6.安全问题:包括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结构问题防治:(1)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包括对结构施工技术的审核和验收。

(2)定期开展结构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参与相关问题的处理。

2.消防问题防治:(1)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的安装质量,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2)参与消防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

3.室内环境问题防治:(1)参与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对噪音、污染和通风等问题进行评估。

(2)对住宅工程室内环境治理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4.水电问题防治:(1)监理工程师要把握水电工程的施工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对给水、排水和电气设施进行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在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一些质量问题。

为了确保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非常关键。

本文档旨在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理实施细则,以保证住宅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监理范围2.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住宅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

2.2. 监理工作包括住宅工程的各个阶段,从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

3. 监理人员要求3.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合法的监理从业资格证书。

3.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住宅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设计审查、现场勘察、质量检查和施工过程的监督等。

3.3. 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保持密切合作,确保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4. 规范与标准4.1. 监理人员应熟悉住宅建设相关的国家和行业规范,如《住宅工程设计标准》、《住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以便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

4.2. 监理人员应合理运用规范和标准,对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监理工作内容5.1. 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在住宅工程的设计阶段,监理人员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结构设计、建筑构造设计、给排水设计等。

5.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在住宅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5.3. 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包括验收前的全面检查、局部检查和抽样检查等,以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5.4. 安全监督工作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防止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伤害。

5.5. 现场勘察和记录工作监理人员应对住宅工程进行现场勘察,并及时记录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问题、工作人员配备等重要信息,以备后续分析和评估。

6. 监理报告和通知6.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住宅工程的质量情况、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并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进行通报。

质量通病防治细则

质量通病防治细则

监理细则(质量通病防治)工程名称: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编写人员:第一条: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砼构件与砌体间应设置抗裂钢丝网片,网片与各基体搭接宽度≥150mm。

门窗洞口等应力集中区也应在角部设钢丝网片。

钢丝网片的网孔尺寸不应大于20mm×20mm,其钢丝直径不应小于1.6mm,且宜采用热镀锌。

钢丝网应用钢钉或射钉每200mm—300mm加铁片固定,挂网应做到平整、牢固。

2、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砂,洁净过筛。

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酸盐水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3、各种砌块使用前应做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4、砌块地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堆放整齐。

对边角破损及尺寸不合格的砌块,应采用专用工具切割整齐。

5、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应砌块规格尺寸、水平灰缝厚度,从梁板留出斜砌封顶砖的空隙(240mm墙宜为126mm、120mm墙宜为234mm),斜砌砖砌筑应与水平方向成600夹角,待填充墙砌完7天后,使用皮锤补砌挤紧,且端部应有顶紧措施。

6、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抹灰不宜小于30天。

7、砌筑灰缝应横平竖直,全部灰缝均铺满砂浆,块水平灰10、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8、内墙面暗敷电线套管,应用机构切槽,不得随意剔凿,套管埋置深度以大于砌体表面1.5cm为宜。

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1997),主规格尺寸为390×190×190,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最小外壁厚应不小于30mm,最小肋厚应不小于25mm,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为错缝搭砌或赶砌体模数,小砌块应有辅助规格砌块(单孔195×190×190或290×190×190),其他规格尺寸类推。

第二条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部分《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皖建管【2001】191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一)建设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实施细则》。

(二)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第九条设计单位(一)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必须按本实施细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十条施工单位(一)施工单位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二)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将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四)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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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龙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沂龙湾小区内洋房、小高层、高层住宅工程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第八条建设单位(一)应当贯彻执行《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二)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经济控制性指标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充分依据;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

第九条设计单位(一)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当按《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三)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

桩基及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承载力的检验。

设计文件中应注明二次装修承载控制值。

第十条施工单位(一)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二)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对容易产生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的部位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必须将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三)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住宅结构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要求。

(四)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五)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记录、收集和整理质量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监理部门(一)应依据《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并列入《监理实施细则》中。

(二)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厕浴间蓄水、屋面淋水试验、结构裂缝控制及外墙保温隔热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

(四)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巡视和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工程完工后,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总结纳入竣工评估报告中。

第四章砌体裂缝防治技术措施第十二条设计措施(一)住宅结构不应产生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

温度变形缝应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要求进行设置,当采用有效措施后,可适当放宽。

(二)底层窗台下墙体灰缝内设置三道焊接工件网片或2Ø8mm钢筋伸入墙体不小于600mm;或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厚度不小于80mm,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Ø8mm,嵌入窗间墙内不小于600mm;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500mm的配筋砌体,或墙体内适当增设构造柱。

(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Omm与墙体同宽的钢筋砼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四)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五)钢筋砼阳台栏板、扶手钢筋必须与结构墙体有可靠拉结措施,拉结筋必须予埋;金属栏杆、扶手,必须与结构墙体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六)门垛或窗间墙小于360mm时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七)重质墙体应设置在梁体中部,不宜直接布置于板上,否则应在梁板设计时采取可靠的措施。

(八)在两种不同材料交接处,应采用宽度≥300mm、1mm厚钢板网(网眼尺寸不小于10mm×10mm)抹灰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九)设置砖砌女儿墙的平屋面工程、构造柱及其拉结筋应按规定设置;女儿墙根部应设高度≥250 mm 的钢筋混凝土防渗反梁。

女儿墙顶应设高度≥60 mm的钢筋混凝土压顶。

跃层退台部位应有预防开裂的构造措施。

(十)水电管线布线设计时,应避免对墙体的削弱,并应与结构专业密切配合。

第十三条施工措施(一)砖在砌筑前必须提前浇水湿润(除冬季施工有规定外),确保在砌筑时含水率达到10%-15%。

(二)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砂,严禁使用细砂和混合粉。

(三)砌体应灰缝饱满密实、组砌方法正确、接槎规范、拉接筋敷设符合要求(砌体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

(四)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严禁在砌筑现场加水二次拌制。

(五)填充墙应分二次砌筑(即在1.4m处、1.4m以上分二次砌筑,应留置不少于5~7天的间歇期)。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30~80mm的空隙,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塞实,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对双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预制混凝土块填塞、补砌应留置不少于7天的间歇期或在结构验收后进行。

(六)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七)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八)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九)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再抹灰,并不得少于20d。

(十)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十一)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20mm×20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取出木条浇水湿润,干燥后再用1:3膨胀水泥砂浆嵌实。

(十二)当门窗洞口上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

(十三)上料口、过人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

(十四)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

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管道埋设完毕后,回填应采用适当材料,填封密实牢固,抹灰层应设置金属网。

(十五)配电箱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打凿。

消防箱、配电箱、开关箱等背面的抹灰层应采用防止开裂的措施。

(十六)冬期施工的外墙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 砌筑工程的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外加剂法,且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围护外墙不宜冬期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应有相应保温措施。

2. 拌合砂浆应采用两步投料法,水温不得超过80℃(一般40℃为宜),砂浆出罐温度不得超过40℃,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

3. 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砌筑时不准随意往砂浆内加热水,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应积存,以免冻结降低砌体强度。

4. 砖在砌筑前,应清除冰霜,遇水浸泡后受冻的砖不能使用;砂浆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拌制砂浆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块。

5. 砌体工程施工时,砂浆稠度应适当加大,一般可控制在约10—12mm;视气温和日照情况,砌体用砖块可少量浇水湿润,浇水不宜过多,且随浇随用,砖表面不得有游离水。

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

砌筑时应注意砌体与砂浆的挤揉。

6. 冬期施工中,应调整作息时间,砌筑在日出后两小时进行,日落前两小时休工,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做好覆盖保温工作。

7. 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砂浆强度。

8. 外墙面施工操作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C。

第五章钢筋混凝土现浇梁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第十四条设计措施(一)住宅的建筑平面有凹口及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

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大小房间尺寸悬殊的小板、顶层端头板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即上部负筋在本跨拉通布置。

柱边角部板上部负筋长度应从柱边起算。

剪力墙部位板负筋宜适当加强。

(二)二层、屋面平面的负筋应有相当于1/2负筋面积的钢筋纵向贯通。

平面纵向较长的建筑物应每层均匀布置不少于三开间的双层筋,或通长布置相当于1/3负筋面积以上的贯通钢筋。

(三)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2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

楼板厚度≥160 mm时,跨中上部钢筋应将支座1/2负筋面积拉通,或另设Ø8@200mm钢筋网并与支座负筋搭接。

(四)平面横向尺寸变化大的开间、屋面及建筑物两端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

外墙阳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且不应少于7Ø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圈梁转角处应增加2Φ12转角筋。

同时,应加强屋面保温隔热措施。

(五)在现浇板断面急剧变化处、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温度收缩钢筋在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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