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楼房70年产权到期的一般是可以进行续期,但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去办理相关手续,也可能房屋到期后该土地和房屋由国家进行收回,但是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一、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法律常识: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缴纳续期费用即可。
因为房屋的产权到期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且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会自动续期。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一、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以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时间届满时,可以自动续期。
2,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它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在《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相关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以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以外,其它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
所以,根据上面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当房屋的产权70年到期以后,会面临下面两种情况:1,延长土地的使用年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出让金的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04•【字号】渝府发[2002]82号•【施行日期】2002.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民法商法总类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2]82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同意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重庆市解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庆市仅主城区就有320万平方米已售房屋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涉及到几万户家庭50—60亿元的住房产权,房屋产权人的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因开发商涉诉被司法查封;二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倒闭,无人申报办理“两证”的有关手续;三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互相扯皮,影响竣工验收;四是房产开发商欠缴税费,无法完善建设项目验收手续。
认真解决办理“两证”历史遗留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社会稳定、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抓好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过问,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在今年底全部解决办理“两证”的遗留问题。
二、实行规费征缴与办证分离的原则对开发建设单位拖欠规费的,有关规费征收部门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限期缴清规费,逾期不缴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实行规费征缴与办证分离的原则,对目前确实无能力缴纳欠缴的规费和土地出让金的,可采取挂账的方式,在保留债权追缴权的同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完善相应建设手续,国土房管部门要为房屋买受人办理权属证书。
我们的房子到了70年之后怎么办呢?

规定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我们的房子到了70年之后怎么办呢,或许有三种情况——第一,房子还在,并且能住,那样只有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继续住了,不过70年的老楼房,有没有人愿意住还是个问题。
第二种情况,房子不在了,倒了,或者根本不能住人了,正好到了70年,那是不是就是说,土地出让金也不用交了,房子政府也不要收回了,也不用指望补偿了,因为房子已经不存在了,上面的土地本来就是到期了。
第三种情况,没有到70年,这里遇到规划,或者有的开发商看中这块地,要拆迁,补偿一大笔钱,然后你另外买一处还开始70年计时的房子。
第三种情况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关键是,如果别人都知道70年,到时候别人就等着你到期怎么办?这三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和当初规定的,自动有偿续期不矛盾。
可是房子如果没有70年限制,那不相当于我们可以以有限的钱,买无限使用的东西了,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无限使用呢,连煤都越挖越少呢,何况不能再生的土地,如果可以无限使用的话,那现在的房价简直低到地板上了,要一千万一平方也不过分。
而且我们完全可以为了霸占地皮,在凡是能盖上房子的地方都盖上房子,占为己有,反正只要霸占住,总有人为了要那块地,不惜一切代价的,那炒房永远不可能消除,说到底,不是为了地,就是为了一种东西,他可以无限的使用下去,可以继承,可以转让,可以买卖,是你的私有财产,可以子孙无限使用下去,这么一个东西,谁不去抢呢……其实这个是早晚都要遇到的问题,早提出来,反而比快到70年的时候提出来,伤害的人要少,因为提出的越晚,倾尽几代人积蓄抢购这个以为无限使用的东西的人越多,其实每个人都知道,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是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的,只是被开放商忽悠了,以为可以无限使用下去……说到底,大家都被开发商忽悠了,以为世界上真有可以付一次钱,永久使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让大家争着买,抢着买,政府没有欺骗大家,大家的房产证上都注明了,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即使有政策是有偿自动续期,那和70年后收回也没什么区别啊,你可以选择续70年的,你的房子能维持70年就续70年,那就是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也可以选择放弃,不续,那不是就是由政府无条件收回啊,和现在规定,没有两样。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Never underestimate your power to change yourself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进行重新续签,补缴土地出让金。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续期房屋产权登记更换版本,因文本问题引发热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为大家进行了解释,消除了业主们的顾虑,姜大明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住宅所有权没有期限,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众所周知,我国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土地中:住宅用地使用权最长为70年,工业及科教文卫等最长期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最长期限为40年;划拨用地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不设置使用期限的限制,那么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因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离的,是否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呢,或者申请重新划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为什么重庆的商品住宅都是50年产权

为什么重庆的商品住宅都是50年产权
对于上述问题,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回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并按用途确定: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我市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与国家规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并不矛盾,符合国家上位法的规定。
其理由有三:
一是我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出让年限,势必会出现一栋建筑中,商业、住宅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带来处置时的困难;
二是房屋的使用寿命一般都在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届满,房屋残值所剩也不多;加之《物权法》已原则性规定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
三是从考虑民生的角度,减少二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可相应减少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房价。
因此,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照五十年进行界定,也可有效降低购房者成本,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今后在明确项目建设销售时,按照现行有关法律规定项目公司应当告知消费者出让土地使用剩余年限。
政府部门责令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合同中必须明确土地使用期限,采取措施予以弥补损失,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住宅产权70年到期后会发生什么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选择自动续期或者是不续期1、选择自动续期自动续期可能会需要交纳续期费用,至于具体如何缴费,需要等国家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不选择续约这种情况下,国家可以把这块土地收回去另作他用,但因为房子本身的所有权还是房主的,意味着国家会对这块土地上的业主相应的补贴,相当于国家征收房屋,也就类似于被拆迁,而拆迁款的多少,通常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执行。
房屋产权易产生哪些问题1、无产权不要认为通过交易买到的房屋就是有产权的,事实上,在房地产市场上也有很多没有产权的房屋,比如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也被称为乡产权房)需要经过政府的审批,经过征地和开发,只有在土地的性质从集体变成国有之后,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地产的交易。
2、产权交易受限有些房子虽然有产权,但想要进行产权交易,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例如,存在抵押、涉诉、被拆迁的房屋,其产权可能并不完全属于卖方;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正常交易时,必须由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3、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很多,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最常见的应该就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了。
大家千万不要小瞧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同的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即,买家要买正出租的房屋,需要获得该承租人不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者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买。
不配合过户房屋产前被起诉了怎么办?1、如果不配合过户被告了,那么需要积极应诉。
房屋买卖合不存在过期之说,若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配合过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若买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依法答辩。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这⼀直是不少⼈担⼼的问题,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产权70年,到期⾃动续期,⽽其他性质⼟地如何续期⽆明确政策。
⼟地使⽤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般是谁使⽤谁交钱的原则,到期后,需向国⼟部门提交⼀份申请,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地价格进⾏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数额。
⽽如今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化,往往会追逐市场的热点,这就出现了⼀些楼盘在建设时实际上导致⼟地性质发⽣了变化,有的在⼯业⽤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地上建起了商业物业等等,这些做法都会牵扯到⼟地使⽤年限及⼟地出让⾦的问题,从现实情况分析,⼀般都是购买者的权益受不到保护。
⽽国家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由于开发商“晒地⽪”⽽损失的⼟地使⽤年限,往往会转嫁到购买者的头上。
总的来说,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地出让⾦,继续使⽤。
如果房屋使⽤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地使⽤权出让⾦;2.不可续期,⼟地使⽤权收回,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偿收回⼟地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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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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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子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还是50年?

重庆房子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还是50年?众所皆知在我国城镇地区公民使用土地是由年限限制的,就算是房屋也是如此,通常情况下置业者拥有70年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的置业者发现实际的使用年限为50年,而非规定的70年,为此产生了诸多疑问。
那么在重庆房子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为70年还是50年呢?下面就由小编为难您详细解答。
众所皆知在我国城镇地区公民使用土地是由年限限制的,就算是房屋也是如此,通常情况下置业者拥有70年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的置业者发现实际的使用年限为50年,而非规定的70年,为此产生了诸多疑问。
那么在重庆房子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为70年还是50年呢?下面就由小编为难您详细解答。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
按照上述规定,我市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与国家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并不矛盾。
其理由:一是房屋的使用寿命一般都在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届满,房屋残值所剩也不多;二是我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处置时因商业与住宅出现在一栋建筑中,若两种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差太大,会影响市场评估价值;三是从考虑民生的角度,减少二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可相应减少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者成本,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加之《物权法》已原则性规定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因此,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照五十年进行界定,符合国家上位法的规定。
从合法性的角度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并按用途确定: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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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全国范围内对城镇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的都一样,所以不管在重庆还是其他地方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有到期的那一天的。
可能有些业主在收拾使用证的时候会发现马上就到期了,但是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大家的就是,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也无需担心,基本上各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就是自动续期的。
全国范围内对城镇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的都一样,所以不管在重庆还是其他地方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有到期的那一天的。
可能有些业主在收拾使用证的时候会发现马上就到期了,但是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大家的就是,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也无需担心,基本上各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就是自动续期的。
一、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商品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由于房产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到期后房子仍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
根据物权法,土地
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需要交一定续期的费用,这个费用以及怎办理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约定。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
规定。
二、2017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我们在自己的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后也根本不需
要专门的去办理所谓的续期,就算是即将要拆迁了,政府也不能因为土地使用证到期了就少给一分的补偿。
因为这是在于国家并
没有对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作出明确的监管,因此,重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以后还是正常的使用即可,谁也没资格去强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