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的保护制度
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有哪些

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军婚,制定了哪些有关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呢?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这⽅⾯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家的⼀些疑惑。
⼀、军婚的法律制度规定有哪些军婚的法律制度《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同意,但军⼈⼀⽅有重⼤过错的除外。
这⼀规定表达了这样⼀个含义:如军⼈⼀⽅⽆重⼤过错,⾮军⼈要求与军⼈离婚的,必须征得军⼈⼀⽅的同意。
这⼀条款在适⽤中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不适⽤“须得军⼈同意”条款的情形:(⼀)从军⼈⼀⽅在离婚诉讼中所处的原、被告⾓度来看,军⼈向⾮军⼈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和军⼈向军⼈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均不适⽤上述条款;(⼆)军⼈的配偶要求离婚,⽽军⼈⼀⽅有重⼤过错的,⽆须军⼈同意。
军婚民事特别保护条款的具体适⽤。
经⼈民法院调解,⾮军⼈⼀⽅撤诉的,⼈民法院应将调解笔录存卷,诉讼活动结束;⾮军⼈⼀⽅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调解,军⼈⼀⽅同意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的,⼈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送达后与判决书发⽣同等法律效⼒,诉讼双⽅的夫妻关系解除;⾮军⼈⼀⽅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调解,军⼈⼀⽅坚决不同意离婚,⾮军⼈⼀⽅坚持不放弃离婚要求的,⼈民法院应依据军⼈⼀⽅的意愿判决不准离婚。
军⼈在离婚诉讼中应如何正确⾏使离婚否决权。
军⼈在由⾮军⼈⼀⽅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拥有的离婚否决权,只有在⾃⾝⽆重⼤过错的情况下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如配偶与第三者同居、重婚或有其他重⼤过错,经教育毫⽆悔改之意,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军⼈⼀⽅同意离婚是解决⽭盾的较好选择;军⼈⼀⽅如选择⾏使离婚否决权,则应从配偶提出离婚的理由中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根据实际情况寻求重归于好之策,尽量消除隔阂。
这不仅有助于解决⽭盾,也有利于夫妻关系的改善。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这⽅⾯的知识,当然在现实⽣活中情况往往⽐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如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援助,都可以到店铺找律师寻求专业指导。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军婚是指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现役军人的婚姻。
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和工作性质,军婚涉及一系列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以确保军人及其家属的权益得到保障。
以下是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详细介绍。
一、军婚的法律依据军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障法》等。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和婚姻登记的程序,适用于所有婚姻,包括军婚。
《军人保障法》则明确了军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保障范围和具体措施,对军婚中的特殊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
二、军婚的特殊规定1. 军人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障法》的规定,军人在结婚时享有一定的婚假。
具体的婚假天数根据军人的级别和军龄而定,一般为3至15天不等。
婚假期间,军人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不计入休假天数。
2. 军人家属权益军人家属享有一系列权益,包括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
根据《军人保障法》的规定,军人家属可以享受与军人本人相同的医疗待遇,包括住院、门诊、药品等费用的报销。
此外,军人家属也有权享受军队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可以申请军队提供的住房或租赁补贴。
对于军人家属的子女教育,军队提供了相应的补助和优惠政策。
3. 军人离婚军人离婚的程序和要求与一般婚姻离婚相同,但在军婚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例如,军人在执行任务期间离婚,需要提前向上级军事机关报备,并经过批准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此外,军人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等问题也需要进行协商和解决。
三、军婚的司法解释军婚的司法解释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用于对军婚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和裁决。
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军人财产分割军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同时,对于军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分割。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一、引言军婚是指至少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关系。
由于军人在执行军事任务时具有特殊的身份和职责,他们的婚姻关系需要受到特殊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的保护和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包括法律依据、军婚的特殊性、军婚的权利和义务、军婚的解除和处理等方面。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当依法成立,享有与其他公民相同的婚姻权利和义务。
同时,军人在婚姻关系中享有一定的特殊权益和保护。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婚姻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婚姻管理规定是针对军人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制定的法规。
该规定明确了军人婚姻登记、婚假、家庭住房、家庭医疗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保障了军人婚姻的合法权益。
三、军婚的特殊性1.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需要在军队机关进行,而非普通的民政部门。
军队机关将核实军人的身份和资格,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
2.婚假军人婚假的安排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军队任务的需要进行调整。
一般情况下,军人的婚假期限较长,以保证其与配偶共度新婚之夜,并解决婚后事务。
3.家庭住房军人家庭住房的分配有一定的优先权。
根据军队的规定,军人的家庭可以享受到相对较好的住房条件,以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4.家庭医疗军人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到军队提供的医疗保障。
军队医疗系统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
四、军婚的权利和义务1.婚姻权利军人在婚姻关系中享有与其他公民相同的婚姻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婚姻平等、婚姻自主等。
军人可以自由选择配偶,并享有平等的婚姻地位。
2.婚姻义务军人在婚姻关系中有一定的特殊义务。
他们需要履行配偶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互相支持、忠诚、关心、照顾等。
军人需要在执行军事任务时,妥善处理好婚姻关系,确保家庭的幸福和稳定。
3.家庭保障军人的家庭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保障。
军队会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以确保军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军婚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中至少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军婚涉及到一系列特殊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的相关内容。
一、军婚的法律基础军婚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婚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和禁止结婚的情形,适合于普通民事婚姻关系。
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婚姻条例》则是针对军人特殊身份和职责制定的专门法律,对军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军婚的司法解释1. 关于军人离婚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军人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为军人,离婚诉讼应由军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对于军人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军队福利待遇、军队房产等特殊财产的分割问题,应当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婚姻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关于军人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对于军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军人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军人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应当优先归属于非军人一方,但军人一方有权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并享有探望、交流等权利。
此外,如果军人一方的履行抚养义务存在难点,应当由军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决。
三、军婚的规章制度1. 军队婚姻登记制度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婚姻条例》,军人在军队内结婚应当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由军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军队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军队婚姻登记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军人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军队婚假制度为了保障军人婚姻的正常进行,军队实行了婚假制度。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婚姻条例》,军人在军队内结婚的,可以享受一定的婚假。
具体的婚假天数和相关福利待遇由军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军队指定的机关进行规定。
3. 军队离婚程序军队离婚程序相对于普通民事离婚程序有所不同。
军官配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军官配偶作为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了维护军官配偶的合法权益,保障军官家属的生活质量,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军官配偶法律规定,以期为军官配偶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军官配偶的定义军官配偶是指与现役军官依法结婚,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
军官配偶包括军官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三、军官配偶的法律地位1. 平等权利军官配偶在法律地位上与普通公民享有同等权利。
在婚姻、家庭、财产等方面,军官配偶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保护。
2. 特殊权益军官配偶享有以下特殊权益:(1)军官配偶证:军官配偶可申请领取军官配偶证,证明其配偶身份,便于享受相关待遇。
(2)住房保障:军官配偶在住房方面享有优先权,可优先申请安置住房。
(3)医疗保健:军官配偶可享受军队医院的医疗服务,享受优惠的收费标准。
(4)子女教育:军官配偶子女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
四、军官配偶的权益保障1. 婚姻权益(1)婚姻自由:军官配偶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不得干涉其婚姻自由。
(2)家庭和睦:军官配偶有权维护家庭和睦,反对家庭暴力。
2. 家庭权益(1)财产权益:军官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
(2)子女权益:军官配偶有权抚养、教育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3. 工作权益(1)就业优先:军官配偶在就业方面享有优先权,可优先安排工作。
(2)职业培训:军官配偶可参加军队组织的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4. 社会权益(1)社会保障:军官配偶可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2)荣誉奖励:军官配偶可参与评选荣誉奖励,分享荣誉。
五、军官配偶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 尊重军官职业,支持军官工作。
3. 依法履行夫妻义务,维护家庭和睦。
4. 教育子女,传承优良家风。
六、军官配偶法律责任的承担1. 违反婚姻法规定,损害军官配偶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军婚是指军人与军人或者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为了规范军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下面将详细介绍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一、法律司法解释1. 军婚的法律地位军婚在法律上享有与普通婚姻相同的法律地位。
无论是军人与军人之间的婚姻,还是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婚姻,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
2. 军婚的婚姻自由军人享有与普通公民相同的婚姻自由。
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对象,无论是军人还是非军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都可以合法结婚。
3. 军婚的离婚程序军婚的离婚程序与普通婚姻的离婚程序相同。
当军婚浮现矛盾和问题无法解决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程序包括提出离婚申请、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4. 军婚的财产分割军婚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参照普通婚姻的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公平分割。
二、规章制度1. 军队婚姻登记制度为了规范军婚的登记程序,各国军队普遍建立了军队婚姻登记制度。
军人在结婚前需要向所在部队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提交相关证件和申请表格。
2. 军队婚假制度为了保障军人享有结婚的权益,各国军队都设立了婚假制度。
军人在结婚后可以享受一定的婚假,用于处理婚姻相关事务和享受新婚生活。
3. 军队家庭福利制度为了照应军人和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各国军队普遍建立了家庭福利制度。
该制度包括医疗保障、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旨在提供全面的保障和支持。
4. 军队离婚保障制度为了保障军人在离婚时的合法权益,各国军队建立了离婚保障制度。
该制度包括离婚赡养费、住房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政策,以确保离婚后军人和其家庭成员的生活稳定。
总结: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旨在保护军人和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军婚的法律地位和程序。
各国军队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军人在结婚、离婚和家庭福利方面享有与普通公民相同的权益。
军婚的保护制度

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 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 规定,现役军人离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 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 离婚审批程序与结婚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 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还要求离婚 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军婚的保护制度
军婚的保护制度
需征得军人同意的例外情况
“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针对 “须得军人同意”而说。“须得军人同意”不是 绝对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由于军人一方的重 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一方也可以提出离婚, 但过错限定在“重大过错”而非一般的过错。哪 些属于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将由最高人民 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总之, 处理涉及军人的离婚问题,有关部门必须慎重对 待,从严掌握。
2.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不适用 本条的规定,应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
军婚的保护制度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的处理
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人民法院 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 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正确对待婚 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但是,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 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 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工作,经其同意后,方准 予离婚。
• 新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 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 重大过错的除外。
• 本条适用的主体 该条规定适用的主体是现役军人和现
役军人案件
1.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不是该条调整的 对象。本条的立法意图,是以一定方式限制军人 配偶的离婚请求实现权,从而对军人一方的意愿 予以特别支持。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不管由 谁首先提出离婚诉讼,若要适用本条的规定,则 必然会妨害另一方军人的利益。这与该条特殊保 护军人婚姻的立法意图不相符合。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一、引言军婚作为特殊婚姻形式,涉及到军人及其配偶的权益保障、家庭稳定等问题。
为了确保军婚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以规范和保护军婚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关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
二、法律司法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婚姻法律的基本法规,对军婚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军人在服役期间可以结婚,但需要遵守军队的有关规定。
同时,婚姻双方享有平等的婚姻权利和义务,有权自愿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人民警察婚姻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是针对军队人民警察的婚姻登记管理制定的,明确了军队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军队人民警察在结婚前,需要向所在部队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后方可登记结婚。
3.《军队人民警察婚姻家庭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保护军队人民警察婚姻家庭的权益,维护军婚的稳定和和谐。
办法规定了军队人民警察婚姻家庭的管理原则、禁止行为、离婚程序等内容,确保婚姻家庭的正常运行。
三、规章制度1.军队婚姻登记制度军队婚姻登记制度是军队对军人婚姻登记的管理制度,包括登记程序、登记条件等。
军人在结婚前需向所在部队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后方可登记结婚。
2.军队婚假制度军队婚假制度是为了保障军人在结婚后享受合理的休假权益而制定的。
根据规定,军人在结婚后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婚假,以便处理婚姻登记、家庭事务等。
3.军队婚姻家庭教育制度军队婚姻家庭教育制度是为了加强军人婚姻家庭教育,提高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幸福指数而制定的。
该制度包括婚前教育、婚姻指导、家庭教育等内容,旨在引导军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和家庭价值观。
四、军婚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军婚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章,以下是一些军婚案例的分析:1.案例一:军人婚姻登记被拒某军人在服役期间与女友决定结婚,但所在部队的婚姻登记机关以其未满足登记条件为由拒绝了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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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 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 重大过错的除外。
• 本条适用的主体 该条规定适用的主体是现役军人和现
役军人的配偶。
军婚的保护制度
不适用本条规定的两类军人离婚案件
1.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不是该条调整的 对象。本条的立法意图,是以一定方式限制军人 配偶的离婚请求实现权,从而对军人一方的意愿 予以特别支持。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不管由 谁首先提出离婚诉讼,若要适用本条的规定,则 必然会妨害另一方军人的利益。这与该条特殊保 护军人婚姻的立法意图不相符合。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军婚的保护制度
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 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 规定,现役军人离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 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 离婚审批程序与结婚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 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还要求离婚 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军婚的保护制度
需征得军人同意的例外情况
“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针对 “须得军人同意”而说。“须得军人同意”不是 绝对的,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由于军人一方的重 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一方也可以提出离婚, 但过错限定在“重大过错”而非一般的过错。哪 些属于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将由最高人民 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总之, 处理涉及军人的离婚问题,有关部门必须慎重对 待,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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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军婚的保护制度
学员旅19队 程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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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不适用 本条的规定,应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
军婚的保护制度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不同意的处理
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人民法院 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 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正确对待婚 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但是,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 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 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工作,经其同意后,方准 予离婚。
军婚的保护制度
对于破坏军人婚姻的违法犯罪行为应给予坚决打击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的规定, 只是保护军人婚姻的民事法律措施。如果此类纠纷 是由于第三者破坏军婚造成并且构成犯罪的,应依 法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明知 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 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 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