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6月份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2012年1—6月份绩效奖励工资分配方案
单位(公章): 威县第二中学 序号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姓名 李英竹 潘贵欣 李伟 张晓丽 张来翠 牛明 刚会荣 李明玉 王书良 刘彦乐 王培学 潘丽 潘香芬 李海周 杨晓辉 王晓利 赵晓鸥 张洪州 丁磊 牛建文 王林雨 刘素芬 张翠 张杨 职称 中高 中高 中一 中二 中高 中二 中一 中一 中高 中高 中二 中高 中二 中一 中高 中一 员级 中二 中二 中一 中二 中二 中二 中二 职务 班补 班补 960 840 940 0 0 900 0 820 0 0 960 0 0 0 0 0 0 820 0 0 960 0 0 0 分配项目 根据本单位《分配办法》分项 值班 量化 0 3152 0 3008 0 3008 0 1668 0 2493 0 2892 0 2482 1140 2966 1133 2919 800 3443 800 2616 0 1957 0 1545 1140 3154 0 1339 867 1751 0 1565 1260 1957 0 1586 0 1339 1260 2369 0 1339 0 1236 0 0 时间:2012.10 教师签名 合计 4112 3848 3948 1668 2493 3792 2482 4926 4052 4243 4376 1957 1545 4294 1339 2618 1565 4037 1586 1339 4589 1339 1236 0 备注
2012年1—6月份绩效奖励工资分配方案
单位(公章): 威县第二中学 序号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姓名 李建新 宋玉英 李满 李华菊 张瑞花 宫永洁 郭凤娟 韩立群 李辉 刘婧慧 刘瑞 马桂刚 孟嘉 潘子岭 秦海英 司立妙 宋慧锋 宋燕丽 孙业国 王新霞 王艳东 王越晨 魏春青 张雪英 职称 中高 员级 员级 中一 中二 中一 中一 员级 中二 员级 中二 中一 中二 中一 中二 中二 中高 员级 中一 中二 中二 中一 中一 中二 职务 班补 班补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分配项目 根据本单位《分配办法》分项 值班 量化 0 896 0 267 0 422 0 113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时间:2012.10 教师签名 合计 896 267 422 113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备注
中心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根据中心校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实施办法做以下暂行规定。
一、范围和时间。
从2012 年9 月起,本校所有在岗教师实施绩效工资。
二、30%的奖励性部分的划分与发放。
1、遵照“多劳多得、高效优酬”的原则,根据学校的量化考核分值半年发放一次。
2、个人应领工资以平时月积分为基础,求平均值三、量化考核细则: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值为100 分工作失误或少工作,减罚赋分;工作突出或多工作,加奖赋分。
各人应领绩效工资以最后得分结算。
1、德(10 分)热爱本职工作,维护学校声誉,服从学校分配,执行学校决议,工作热情高,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能(20 分)扎实搞好学校工作,坚持把学校对备课、上课、辅导和批阅作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以每月检查为标准,结合平时抽查,满分为20 分。
(1)在学校各项活动中为本校争得乡级以上荣誉的加分为2 分。
(2)论文、展示教育成果等材料上报见刊者加分为1 分。
3、勤(30 分)(1)得分:a、出满勤者满分为20分;b坚持晚住宿且负责晚开灯、早关灯者分值10分;(2)加分:a、节假日或临时接受加班工作,加1分;b、加课,一节0.1分。
4、绩(40 分)学校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及格率达到85% 和优秀率达到30%为标准,若及格率或优秀率高于或低于以上标准,适当加分或扣分。
加分:在县、乡质量检测中所带科目平均成绩进入前二名者,第一名加5 分,第二名加3 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分或取消绩效工资。
1 、出勤方面:(1 )若连续请事假2-5 天,扣5 分,超过3 天由本人自行请代理教师;(2)全学期超过5 天,该项为零(婚假、产假、丧假、工伤、有医院证明的病假除外);(3)迟到、早退按月累计,三次按旷工按0.1 天论处,旷工2 天取消绩效工资;(4)随意不上课,每节扣1 分,课间操、升旗或自习不跟班、不按时参加例会,每次扣1 分;(5)晚值班不到者,每晚扣1 分。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

龙小字[2012]54 号龙塘镇小学(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发【2009】58号)和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铜署办发【2009】106号)以及(石府发【2009】21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片)实际、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片)绩效工资工作,经龙塘片教代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积极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努力推进我校(片)工作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龙塘镇小学(片)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陈习勇成员:吴文富刘祖华文德华艾大庆陶勇杨明利梁灵费西芳马庆常游兴权朱超莫清江陈元贵李树贤三、实施对象、时间1、龙塘镇小学(片)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2、本实施方案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没有岗位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过程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全片学校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的发放形式全片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发放。
六、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办法1、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每人每月匹配金额分别为:八级岗位650元、九级岗位630元、十级岗位600元;十一级岗位520元、十二级岗位490元;十三级岗位460元。
调整后按调整后的核算。
2、绩效工资奖励部分总额中以下几项每月可以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帐户:(1)校长津贴每月按上级匹配标准发放。
2012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2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内部考核制度制定具体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对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随个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对病事假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当月绩效考核情况、聘用合同或其他有关规定酌情减发岗位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和70%,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1.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场在绩效考核基础上按月发放。
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达到规定分数(80分)的,领取与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
个人当月绩效考核分在场规定分数(80分)以下的,按每降低1分扣除当月日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2.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场长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发放。
年度场长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总分90分(含- 1 -90分)以上的全额发放;80-89分的,发放75%;70-79分的,发放50%;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场长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总分在89分以下,追究相关股(室、工区)、责任人及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扣发相应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5%,相关责任人及领导扣发相应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1-3%(视情酌定)。
(三)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林场主要领导(场长、书记)的绩效工资,按照《泉州市国有林场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有关规定1.新聘用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绩效工资。
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林场之间借用人员绩效工资,由借用林场发放;借用到市林业局人员绩效工资,按市林业局的相应标准发放。
黄岗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黄岗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12年9月修订试行)根据潢川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从2012年9月起实施。
一、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主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有关部门核定。
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实施考核,重点向一线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落实班主任的岗位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差距,按学期发放。
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绩效考核项目及标准1、班主任工作考核:按照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细则》考核,总量每人每月150元,拉开分配幅度。
班主任工作(含班会)不再另计工作量。
2.教学岗位人员考核教学岗位考核采取按奖金总额分块量化考核的办法,其中考勤占20%(满分20分),工作量占30%,教育教学过程占10%(满分20分),教育教学业绩占40%。
师德考核是绩效考核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教师要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要做到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违反规定的酌情扣1-2分。
有侮辱、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进行有偿补课的,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其他商品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本学期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教师在本学期内受到治安处罚一次扣5分: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分的20%、30%、50%、60%、70%、80%、100%;教师见义勇为、扶弱、济困、帮助学生等事迹突出,影响较大或受到上级相应表彰,为学校增得荣誉的酌情加1-5分。
考勤(20%)考勤满分为20分,教师签到每周8次,缺签一次扣1分;全体教师会缺签一次扣3分,病假2天扣1分,旷课l节扣5分。
皖政办〔2012〕7号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精神,按照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决定在我省除已经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五)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要在清理规范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发放。其中,离休人员的补贴水平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执行;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参照当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确定。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补贴标准,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70%确定。
单位主管部门按上述原则,在核定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在“本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范围内适当调控。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其他事业单位,应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主管部门核定的所属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下达前须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订)

太乙镇第一中心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2012年3月修订)根据县教体局对各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的有关要求,我校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过去方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过去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把修订方案下发到全体教师,要求教师进行研读、讨论,提出自己合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2周时间的讨论、研读,55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2%)同意此修订方案,同时,我们对5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提出的9条建议中的5条合理意见给予了采纳,形成了以下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方案。
现予以公布,并于公布当期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标及办法㈠、学月考核:每月人平200元作为学月考核奖1、师德师风考核:(5分)以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分数计入。
实行每天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每月病假1天内不扣分、扣钱;超过1天,病假每天扣1.5分,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天扣3分,旷工每天扣5分;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0.5分、1分,缺席1次扣1分;安全监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2.5分,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得分为止,可记负分。
在扣分的同时,病假每月超过1天每天扣10.00元;事假每天扣20.00元;旷工扣日平均工资的2倍;迟到、早退1次扣2.00元;开会、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1次扣5.00元,事假1次扣10.00元,缺席1次扣20.00元。
安庆十六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年修订稿)

安庆十六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年修订稿)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校情,充分听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现形成2012年修订稿,经安庆十六中四届三次教工大会表决通过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师德为首,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凡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按安庆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师德奖。
三、考核对象全校在编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具体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如下:Ⅰ、工作量的认定1、月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4+教辅管理等认定课时。
2、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 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系数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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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
教职工绩效工资试行制度(2012年下学期)根据教育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责、权、利统一起来,遵循“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浮动分配制度,激发教师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创造力,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周满意副组长:杨湘萍
组员:赵岁元罗湘其周立章利琼肖志峰郭花朱雪梅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2、坚持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依据岗位职责一月一考核制度,按照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
3、坚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的原则,考核方案和结果必须通过职代会,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持定期发放的原则。
四、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发放方案
(一)按月发放方案
1、资金来源:小学高级教师每人抽调415.5元,小学一级教师每人抽调386元,小二教师每人抽调282元。
2、根据师德、出勤、常规进行考核,如有违反按规定扣发。
3、每人每月实际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基数+全校人数Х200元÷总工作量Х个人工作量-月扣发金额+扣发部分÷总人数
(二)期末发放方案
1、资金来源:
参加考核的小学高级教师每人抽调415.5元,小学一级教师每人抽调386元。
小二教
师每人抽调282元。
2、根据学校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4、教师校园生活行为各100元,教师学习100元,满勤100元。
期末由教导处、总
务室、教科室考核。
3、如果有剩余,则把剩余的奖励资金平均发放给每位教师。
如抽调奖励资金不够,
则平均从每位教师的下学期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抽调相应部分进行补充。
六、几类特殊人员待遇
1、提前离岗人员如果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返校上班,学校安排工作,和在职人员一样参与考核。
2、病休两个月以内的人员按出勤制度进行扣发,每月实际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原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扣发部分。
3、病休两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统一按标准发放。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下人员四年内按80%发放工作津贴。
5、支教老师和在职人员一样参与考核。
七、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学校制定的方案规范运作。
2、严禁徇私舞弊,拉帮结派,用人唯亲。
3、严禁私自上访。
八、寒暑假绩效考核与值班和临时加班挂钩,值班和临时加班到位拿全额,不到位按规定扣发。
2012年10月
附表1: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部门岗位设定及工作量量化参数(限于12—18个班)
行政岗位:
副校长:0.98
教导主任:0.77 教科室主任:0.77 总务主任:(工程时期特殊处理)少先队辅导员:0.56 德育主任:0.77 档案:0.7
教学辅助人员:
工会小组长(1人):0.105 工会主席:0.21 图书管理员:0.35
仪电:0.105 摄影、网管:0.21 体育:0.21
科技工作:0.105 卫生:0.35 心理咨询;0.7 计生:0.7
班主任(50人以下):0.42 班主任(50人以上):0.49
教研组长(3人):0.105 广播室:0.105
值日:0.14 副班主任:0.105
跨头:0.07
语文数学超过50人:0.7
2012年9月
附表2: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量化参数
2012年10月
附表4: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师德、出勤和常规检查等扣发规定:
1、师德
(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扣10元。
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
(2)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每次扣50元。
(3)不团结协作,拨弄是非,漫骂他人,造成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每次扣10元。
如影响工作或学校声誉的,视情节严重则扣50元——100元。
(4)私自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或学生收取费用的,每次扣50元
2、出勤
(1)旷工:旷工1天扣发30元。
(2)事假:事假一个月内不超过一天,每超一天扣发20元加相应课时费(即代课费)。
(3)病假:病假凭病历证明,在两个月以内工资照发。
超过两个月但不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发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的工作津贴
的5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的工作津贴的8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从第七个月起,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不享受工作津贴;工作年限满10
年的,发给本人的工作津贴的50%。
超过一天的病假要扣除相应课时费(即代课
费),并影响全勤奖。
(4)婚假: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婚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或节假日(不占用工作时间)。
(5)产假:产假期间不扣发工资。
(6)丧假:丧假和往返路程期间不扣发工资。
(7)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4元。
有特殊情况可以延迟30分钟。
3、教学常规
(1)课前准备不足,缺教案或其它必备材料,作业不批改或不认真批改,每次扣10元。
(2)缺计划、总结和学习笔记的,每份扣20元。
(3)教学常规所需资料迟交的,每份次扣10元。
(4)上课接听手机或随意出教室每次扣5元。
(5)旷课:上课10分钟未进堂按旷课处理,旷课一节扣10元。
4、履行职责
(1)行政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元。
(2)班主任课间操、班队活动、路队、卫生清扫等不到位,每次扣2元。
(3)值日教师不能按时到校,检查、记录马虎,每次扣4元。
(4)不接受或者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酌情处理。
(5)不能按职责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视情况处理:
(6)开会、升旗、大扫除不到位的每次扣2元。
(7)寒暑假值班不到位每人每天扣50元。
5、说明
(1)每月允许两个半天病假、事假,自行调课报教导处,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不扣当月工作津贴和奖励津贴,不影响全勤奖。
(2)原则上开会、外出学习自行调好课报教导处。
临时工作或者是突发事件需调课则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3)婚假、产假、丧假超过规定时间须请假,请假按事假处理,未请假按旷工处理。
(4)因故请小假每次不超过1.5小时,每月不超过两次,两次计半天事假。
2012年10月
1、利用寒、暑假结婚,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奖励200元。
未休完婚假提前上班每天奖励10元。
2、全勤奖:出满勤每人100元。
3、临时代课按每节10元进行奖励。
加班按每天50元进行奖励(指全校加班)。
4、教师行为符合学校制定的《校园生活准则》,每人100元,有违反相应每次扣除10元。
5、按教科室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每人100元,少一项相应扣除10元。
6、评优评先奖:期末按25%的比例评选优秀一线教师和中层干部,奖金为每人100元。
5、工作成果奖:
对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评优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奖励细则》。
6、辅导成果奖:
辅导学生团体或个人且在各级比赛中获奖,奖励辅导老师,奖励办法参照《奖励细则》
2012年10月
论文奖励
说明:1.先进工作者等同于同级一等奖。
2. 优秀奖等同于同级三等奖。
3. 论文、作品发
表等同于同级一等奖。
同一论文获奖或者发表按最高级别奖励。
4.赛课为同级别两倍。
5、
接待课为60元,同一内容,上课两次以上酌情奖励。
教学科研课题获奖
辅导个人
说明:1. 辅导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并对学生进行一定时间和内容的培训与指导。
2. 学生作
品发表等同于同级一等奖。
3. 该活动若有团体奖,则不记个人辅导奖。
辅导团体
说明:1. 辅导是指教师组织学生并对学生进行了一定时间和内容的培训与指导。
2. 带有盈利性质的竞赛活动不在本奖励范围内。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