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销售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销售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9.11.19•【字号】鲁价格发[2009]218号•【施行日期】2009.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销售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9〕218号)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
2008年8月,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二、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4分钱。
三、根据国家规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一户一表”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四、适当提高电网销售电价。
1、山东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3.28分钱。
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
2、继续推进全省用电同价工作。
按照国家关于电价高的地区适当少提,电价低的地区适当多提,逐步实现全省用电分类同价的要求,将我省价区由六个合并为四个,具体详见附表。
3、进一步优化电价结构。
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收取标准提高到28元/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收取标准提高到38元/千瓦.月;将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各电压等级间的差价,调整为千瓦时1.5分钱。
各类用户电价具体调整标准见附件。
山东电网与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结算电价另行下达。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
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六、各市物价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摘要:一、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简介1.阶梯电价制度2.各阶梯电量及价格3.实施范围二、山东阶梯电费规则具体内容1.居民生活用电a.阶梯1: 0-170 千瓦时b.阶梯2: 171-260 千瓦时c.阶梯3: 261-400 千瓦时d.阶梯4: 401 千瓦时及以上2.工商业及其他用电a.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b.农业生产用电三、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实施意义1.引导合理用电2.促进节能减排3.降低居民用电成本正文:【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简介】山东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重要省份,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十分注重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
阶梯电费规则作为一项有效的电力管理措施,在山东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对山东阶梯电费规则进行简要介绍。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是指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梯,以实现用电量的分段计价。
这样的制度旨在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降低不必要的电力消耗,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具体内容】山东阶梯电费规则主要针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进行设定。
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分为四个阶梯,具体如下:1.阶梯1:0-170 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4 元;2.阶梯2:171-260 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6 元;3.阶梯3:261-400 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8 元;4.阶梯4:401 千瓦时及以上,电价为每千瓦时1 元。
对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则根据用电性质的不同,分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两个类别。
其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阶梯电价制度与居民生活用电类似,分为四个阶梯;农业生产用电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实施意义】山东阶梯电费规则的实施,对于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居民用电成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设置阶梯电价,可以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避免不必要的电力浪费,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其次,阶梯电费规则可以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尤其是对于用电量较少的用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经济负担。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第一类分类电价一、大工业电价(一)非优待大工业电价1、适用范围:直供客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依据《75年电、热价格》):(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工业生产用电;(2)电气化铁路的牵引用电;(3)自来水、工业实验、污水处理等生产用电;(4)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从事生产及加工修理业务的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1)各类矿藏资源的开采用电: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开采;(2)各类加工制造用电: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体用品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用电,包括自来水、电厂的取水、送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特殊情况的界定: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下列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1)大工业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全部用电(包括各种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 (2)公用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的电力,但不收取基本电费。
(依据:《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3)自来水、电力生产的水源地用电。
(二)优待电价1、电解烧碱电价适用范围: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生产企业,使用电解法生产烧碱的用电,不包括液氯、压缩氢、盐酸、漂白粉、氯磺酸、聚氯乙烯树脂等用电。
山东、山西电费测算依据

不满1千伏0.54690.59690.84691千伏及以上青岛菏泽其他市不满1千伏0.85580.76620.79881-10千伏0.84080.75120.7838时段时间电价浮动高压计量电价(元/千瓦时)用电时间尖峰时段10:30—11:30、 19:00—21:00上浮70% 1.35803高峰时段8: 30-10: 30 、 16: 00-19: 00上浮50% 1.19825低谷时段23:00—7:00下浮50%0.39948平时段7.00-8.30、11.30-16.00、21.00-23.00基础电价0.79888合计24平均电价一、居民生活用电尖峰、峰、谷、平分时电价二、一般工商业用电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015年4月执行电价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元/千瓦时一户一表第一档一户一表第二档一户一表第三档时段时间电价浮动低压计量电价(元/千瓦时)用电时间尖峰时段10:30—11:30、 19:00—21:00上浮70% 1.332461高峰时段8: 30-10: 30 、 16: 00-19: 00上浮50% 1.17575低谷时段23:00—7:00下浮50%0.39190平时段7.00-8.30、11.30-16.00、21.00-23.00基础电价0.78384.5合计10.5平均电价按物价局文件加0.07元写字楼部分尖峰、峰、谷、平分时电价加10%损耗电费单价商业部分尖峰、峰、谷、平分时电价高峰时段8: 30-10: 30 、 16: 00-19: 00上浮50% 1.17575低谷时段23:00—7:00下浮50%0.39190平时段7.00-8.30、11.30-16.00、21.00-23.00基础电价0.78384.5合计12.5平均电价按物价局文件加0.07元时段时间电价浮动低压计量电价(元/千瓦时)用电时间尖峰时段10:30—11:30、 19:00—21:00上浮70% 1.357960高峰时段8: 30-10: 30 、 16: 00-19: 00上浮50% 1.19826低谷时段23:00—7:00下浮50%0.39940平时段7.00-8.30、11.30-16.00、21.00-23.00基础电价0.79884.5合计10.5平均电价时段时间电价浮动低压计量电价(元/千瓦时)用电时间尖峰时段10:30—11:30、 19:00—21:00上浮70% 1.357960高峰时段8: 30-10: 30 、 16: 00-19: 00上浮50%1.19828写字楼部分尖峰、峰、谷、平分时电价加10%损耗电费单价商业部分尖峰、峰、谷、平分时电价加10%损耗电费电价低谷时段23:00—7:00下浮50%0.39940平时段7.00-8.30、11.30-16.00、21.00-23.00基础电价0.7988 4.5合计12.5平均电价加10%损耗电费电价2015年4月执行电价千瓦时)合表0.55500.5010用电价格4.0745.9913.1956.39019.6500.819用电价格1.332 5.879 0.000 3.527 10.738 1.023 1.093 1.202用电价格3.9975.879 0.000 3.527 13.403 1.072 1.142 1.256用电价格0.000 7.189 0.000 3.595 10.784 1.027 1.130用电价格0.000 9.5860.000 3.595 13.180 1.054 1.160。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备注:
1.上表所列价格,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9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高峰时段:8:30-11:30,16:00-21:00;低谷时段: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尖峰电价在6-8月实施(为便于操作,按7-9月抄见电量执行)。
尖峰时段:10:30-11:30,19:00-21:00。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
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9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钱。
2.农业生产用电,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9分钱。
3.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2019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备注:
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
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7年-2019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综合线损率按5.3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5.34%带来的风险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承担,低于5.34%的收益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
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大省,工业和居民用电需求量大。
为了合理引导用电,促进能源节约和消费结构调整,山东省电力公司制定了阶梯电价标准,以满足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同时也鼓励节约用电。
首先,山东省的阶梯电价分为工业和居民两大类。
对于工业用户,电价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根据用电量不同,分为多个阶梯,用电量越大,电价越高。
这种分级电价的设计,可以有效激励工业企业节约用电,避免浪费。
其次,对于居民用户,山东省也制定了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
按照用电量的不同,分为多个档次,用电量在每个档次的价格也不同。
这种设计可以鼓励居民用户合理使用电力,避免浪费,同时也可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用电负担。
在实际操作中,山东省电力公司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阶梯电价的实施效果。
首先,加强用电监测,建立用电档案,对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发现用电异常情况。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向用户普及电能知识,提高用电意识,引导用户节约用
电。
最后,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节约用电的用户给予奖励,
对于浪费用电的用户进行相应处罚。
总的来说,山东省的阶梯电价标准是一种合理的电价政策,可
以有效引导用户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相信山东省的阶梯电价政策将会取得更好的
效果,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能源保障做出积极贡献。
2024山东居民电费收费标准

2024山东居民电费收费标准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居民用电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山东省确定了2024年的居民电费收费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收费标准,以帮助居民更好地了解和使用电力资源。
1. 电费计费方式山东省的居民电费计费方式分为两种情况,即居民家庭和非居民家庭。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情况下的电费计费方式。
1.1 居民家庭居民家庭的电费计费方式采用单一费率计费,即按照居民家庭用电总量进行计费。
1.2 非居民家庭非居民家庭的电费计费方式采用阶梯电价计费,即按照用电量的不同阶梯进行计费。
具体的阶梯电价将在下一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2. 阶梯电价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山东省采取了阶梯电价的计费方式。
根据居民家庭的用电量不同,电费将被分为三个阶梯。
以下是2024年山东省居民家庭电费的阶梯电价:用电量范围(度)电费单价(元/度)0-100 0.55101-200 0.60201及以上0.65需要注意的是,上表中的电费单价是按照每度电的价格计算。
换算成具体的电费金额时,需要用居民家庭的用电量乘以相应的电费单价。
3. 电费优惠政策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山东省还制定了一些电费优惠政策,以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以下是2024年山东省的居民电费优惠政策:3.1 低保户电费补贴对于符合山东省低保户标准的居民家庭,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电费补贴。
具体的补贴金额将根据低保户家庭的用电量和用电情况进行评估,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定。
3.2 生活困难家庭电费减免对于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政府将给予一定的电费减免。
具体的减免金额将根据家庭的用电量和用电情况进行评估,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定。
3.3 其他优惠政策除了以上两种电费优惠政策外,山东省还将根据就业情况、季节性用电等因素制定其他具体的电费优惠政策,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用电需求。
结论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2024年山东省的居民电费收费标准。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电网第三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电网第三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鲁发改价格〔2023〕393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电网第三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393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为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电网企业(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标准详见附件1。
(二)原包含在输配电价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在输配电价外单列。
现阶段,暂继续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量(纳入保障性电量,上网环节综合线损率为3.31%),代理采购损益逐月清算,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全体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以下简称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探索研究线损电量由用户直接采购的市场化机制。
二、发电企业(一)自备电厂企业自备电厂企业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缴纳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437元(含税,下同)。
(二)抽水蓄能电站1.容量电价(1)电价标准。
泰安抽水蓄能电站(100万千瓦)、沂蒙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文登抽水蓄能电站(180万千瓦)容量电价核定标准分别为347.99元/千瓦?年、608.00元/千瓦?年、471.18元/千瓦?年。
(2)电费金额。
上述抽水蓄能电站在山东电网第三监管周期各年度容量电费合计,分别为21.33 亿元、23.10 亿元和23.10 亿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60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鲁价一发〔2014〕87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价一发〔2015〕29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39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44号)、《山东省物价局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76号)规定,现行销售电价如下: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备注: 1.上表所列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
除农业生产用电,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2.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3.按照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客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尖峰电价仅在电力供需紧张的6-8月实施,按7-9月抄见电量执行)。
高峰时段:8:30-
11:30,16:00-21:00(10:30-11:30,19:00-21:00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4.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要求,“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可以自愿选择峰谷电价。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17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每千瓦时0.5769元、谷段电价每千瓦时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0.30元。
峰时段:08:00-22:00 谷时段:22:00-次日08:00。
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每千瓦时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0元,峰时段调整为:08:00-20:00 谷时段调整为:20:00-次日08:00。
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采暖期,按照电网企业12月至次年4月抄表电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