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实施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刑释解教人员是指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人员。
这些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往往面临着重新融入社会、重建家庭、就业创业等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为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促进他们的社会适应和心理健康,制定和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帮教目标。
1. 促进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生活。
2. 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价值。
3. 关注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减少再犯率。
三、帮教内容。
1. 就业培训,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各类就业培训课程,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规划等,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2. 创业扶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创业资金支持等帮助,鼓励他们通过创业实现自我价值。
3. 社会适应,开展社会适应能力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适应社会生活,提高社会交往能力。
4. 心理辅导,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机制,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
四、帮教方式。
1. 个性化帮教,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2. 社会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服务网络,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3. 家庭关怀,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关系,加强对其家庭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家庭和睦稳定。
五、帮教效果评估。
1. 建立健全的帮教效果评估机制,对帮教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帮教工作。
2. 通过跟踪调查、问卷调查、社会反馈等方式,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效果,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六、帮教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加强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帮教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刑释解教人员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制度中国的刑释解教人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矫正手段,旨在通过刑释解教人员的指导、帮助和监督,促使刑释人员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并在社会中融入。
这一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
一、制度背景和意义刑释解教人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和矫正政策的重要一环。
刑释解教人员作为一支专职队伍,专门负责刑释人员的帮教和矫正工作,具有以下意义:1. 社会稳定维护:通过刑释解教,可以减少刑释人员再次犯罪的机会,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 人道关怀体现:刑释解教人员倾听刑释人员的心声,给予他们情感支持和积极引导,体现了对刑释人员的人道关怀。
3. 个人成长机会:刑释解教人员通过个体化的指导和辅导,为刑释人员提供了重返社会的机会,帮助他们实现个人发展和成长。
二、制度职责和权限刑释解教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个体化帮教方案:根据刑释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帮教方案,包括就业、学习、社交等方面的指导和安排。
2. 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要倾听刑释人员的心声,提供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帮助他们稳定情绪,摆脱过去的阴影。
3. 社会融入指导:刑释人员在刑释后面临着回归社会的挑战,刑释解教人员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社会融入指导,帮助他们适应社会环境。
4. 日常行为监督:刑释解教人员要对刑释人员进行日常行为监督,及时纠正不良行为,防止他们再次堕入犯罪的圈子。
三、制度运行与措施刑释解教人员制度的运行离不开相关的措施和机制的支持:1. 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其业务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2. 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相关社会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刑释人员的真正融入社会。
3. 效果评估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通过对刑释解教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四、成功案例和启示刑释解教人员制度在中国取得了一系列成功案例,为今后的改进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1. 强化个体化服务:针对不同刑释人员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个体化的服务和帮助,增加融入社会的成功率。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衔接工作制度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开释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中心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五日内,应详细把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形,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刻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中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形,同时填写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
档案要紧内容有:a通知书b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c回访、谈话记录d跟踪考察表e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形,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开释后的情形,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四、政治法律学习制度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
村安置帮教小组每月许多于半天,认真组织两劳开释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安置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规章,持续提升他们的政治素养,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刑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刑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1、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要做到热情、耐心、及时、准确;2、凭刑释解教人员的释放证明书和通知,及时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建卡,做好安置帮教工作;3、对两劳回归人员坚持做到:随到、随办,不推诿、不拖拉;2、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人员督促安置单位要派专人到监所接回;4、创造条件办经济实体,建立安置基地;5、协调公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三、帮教责任制度1、建立和完善以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核心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实处;2、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突出,心中有数;3、努力协调理顺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疏通安置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经常督促责任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考察,常抓不懈,并根据其思想状况与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帮教;5、同村司法所签订责任状,保证各项帮教措施到位到人。
四、回访制度1、对待“两劳”回归人员的来信来访,认真登记,并分类做好自办、转办、交办工作;2、建立回访登记薄,每回访一次,应做到有情况登记,有笔录,有结果;3、在回访中,坚持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随时掌握思想动态,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反馈情况;4、在回访中,对两劳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及要求,要认真加以分析,帮助或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5、密切掌握两劳回归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动去向,努力做到不脱管、不失控。
五、统计制度1、确定专人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收集情况,负责统报工作;2、认真做好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统计工作;3、按时、按质、按规定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和报表;4、按统报要求,做到认真负责,准确无误;5、坚持各种统报数据,领导审查,个人负责的原则。
六、情况反馈制度1、提高对情况反馈工作的思想认识,自觉做好反馈工作;2、坚持每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向上级安置帮教部门用书面报告一次;3、经常调查、收集、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地综合、分析、总结;4、做到反馈情况有记录,实事求是,并准确无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整理)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一)衔接1、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与有关监狱、看守所和劳教所加强联系,掌握本地籍服刑、劳教人员基本情况,为安置帮教作好预测。
2、市、区安帮办(司法局)接到监狱、看守所、劳教所释放、解教人员通知后,以书面形式逐级通知镇、街道安帮站、刑释解教人员原工作单位、居(村)委会及其家庭。
3、镇、街道安帮站(司法所)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认真做好接收接待工作,如实登记造册。
(二)安置1、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安置。
2、原工作单位有限制条件(如政法机关、行政机关、执纪执政党政机关)和原无工作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由安置帮教组织引导和扶持就业。
3、有一技之长的鼓励其自谋职业。
4、既无工作单位,又无技术特长或无家可归的,积极创办过渡性经济实体进行临时安置。
5、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确定赡养、抚养人和无基本生活来源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或给予临时救助。
(三)帮教镇、街道办事处与村(居)委会要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责任人。
对外出务工和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帮教联系和形式,定期帮教。
(四)管理1、市安帮办(司法局)掌握全市四个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人数、安置、帮教人数、重新犯罪人数、脱管人数,以及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政策的情况,实行统计报表的数字管理。
2、区安帮办(司法局)既要掌握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安置、帮教、重犯、脱管人数,以及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各项政策的情况,登记造册,还要将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寄送的释放和解教通知书,分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人头档案,进行档案管理,实现电脑管理规范化。
3、区安帮办、镇(街道)安帮站要建立健全报到登记、档案管理、例会、检查考核奖励、协调配合等相关制度。
4、镇、街道安帮站(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报到登记工作,建立回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簿和外出务工等流动人员造册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个人档案,实行建簿建档的管理。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解决犯罪问题,中国司法系统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之一是刑释解教。
刑释解教是指对被刑释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和引导,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
2.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目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帮助被刑释人员尽快恢复社会角色,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具体目标包括:•提供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被刑释人员的就业能力;•提供心理辅导和社会融入指导,帮助被刑释人员适应社会环境;•促进被刑释人员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增强他们的社会支持网络;•培养被刑释人员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防止再次陷入犯罪行为。
3.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方案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3.1 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应该接受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的学习和实践。
他们可以参加各种职业培训课程,比如技工培训、电脑操作培训等,提高其就业能力。
此外,还应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帮助,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并给予就业机会。
3.2 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刑释解教人员常常面临心理困扰和社会适应问题。
因此,需要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内心问题,调整心态,重新树立自信。
此外,还需组织社会支持小组,为他们提供社会支持和互助平台,帮助他们适应社会环境。
3.3 家庭和社区联系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和社区联系非常重要。
因此,帮教方案应注重加强家庭和社区的联系。
可以组织家庭活动和社区活动,帮助他们与家人和社区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
此外,还应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家庭问题,增加家庭凝聚力。
3.4 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培养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还应注重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
可以通过开展道德教育课程、组织行为规范培训等方式,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再次犯罪的危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样本)

荣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与各乡镇签订如下工作目标责任:一、健全安帮网络。
乡镇设立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挂帅,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文化、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安置帮教工作站,做到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有一名专职人员,社区、村(居)委会设立安置帮教工作小组。
二、完善安帮机制。
一是登记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办理有关安置帮教手续;二是谈心制度。
帮教责任人与刑释解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谈话,掌握其思想情况、家庭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帮助教育,巩固改造成果;三是排查制度。
每个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县安帮办;四是例会制度。
乡镇安帮站每季度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帮教责任人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五是档案管理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必须做到一人一档,且档案资料要齐全、规范。
六是信息汇报制度。
要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收集典型案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三、开展帮教活动。
深入开展以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妇联、老党员或老干部、刑释解人员亲属参加的“多帮一”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总结,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创新安帮方式,推介安帮经验。
四、落实经费保障。
乡镇要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得到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五、抓好基地建设。
以乡镇为单位逐步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实体),过渡性安置解决当年刑释解教人员。
六、控制重新犯罪。
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做到年度内无重新违法犯罪发生。
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追究制。
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本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安帮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学习研究会,主要是集中学习一些与帮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研究通报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
二、各帮教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二帮一”的帮教措施,通报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和近期主要表现.。
三、社区安帮办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集有关帮教工作人员和帮教对象召开座谈会,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信息反馈制度
一、各单位指定一名同志(可以兼任)为帮教信息联络员,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各帮教小组对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十五天内必须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送社区安帮办备案,及时把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就业出路、后续改造等情况反馈到村安帮小组。
三、社区安帮小组将针对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各单位反馈的帮教信息,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指导和帮助各单位开展帮教工作。
四、各单位帮教小组对帮教对象出现的入党、入团、提职、见义勇为等进步表现或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村安帮小组汇报,安帮小组也应将重要情况及时整成资料向镇安帮办汇报。
融侨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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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通过法制宣传做好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规劝及亲属的思想工作,和接茬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安置工作,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协同公检法三机关做好保外就医、假释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控工作。
四、积极协助上级司法部门和“释解”机关下发的通告和通缉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追捕人犯的工作。
五、坚持定期回访制度,做到每季度回访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登记造册,掌握情况,防止重新犯罪。
北京路司法所
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减少犯罪率,特制定安置帮教工作信息通报制度。
一、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和研究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形势,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人信息情况,研究对策,制定预案,预防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区帮教组织要建立健全信息员网络,收集掌握释解人员中不稳定信息,随时向帮教组织上报。
三、帮教组织定期开展排查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开辟信息渠道,定期到重点人、重点户走访,及时准确掌握不稳定信息。
四、对掌握的释解人员,特别是重点人中各种不稳定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帮教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反馈给上级部门。
北京路司法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胶管失控,全面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情况,做好接茬工作。
二、定期走访谈话,与“回归”人员及时签定帮教协议,安置帮教组织要做到“三有”即:有释解人员名册,有帮教计划,有帮教责任人。
减少胶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在做好邢释解教人员接茬工作的同时,根据回归人员的技术特长及时帮助安置就业,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回归人员,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北京路司法所
按照市、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全面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安置帮教工作全面上水平,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特制定办事处安置帮教工作培训制度。
一、社区帮教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二、社区帮教组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活动,安
置帮教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
三、安置帮教培训内容要围绕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四、社区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组织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北京路司法所
帮教措施
一、负责对本辖区帮教对象全面情况的调查、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主要社会关系和社会重点人的来往,注意其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
二、帮教人员应坚持掌握与帮教对象谈话,征求其意见,走访其家属亲友,取得协助和支持,做好帮教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其对新生活和努力工作的信心。
三、定期组织“两放”人员学习政策法律知识,解答政策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四、要及时掌握本辖区从业的“释解”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情况,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要积极同“释解”人员所在单位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五、在本辖区“释解”人员调出或调离时,帮教人员应协调接收单位做好“释解”人员的帮教措施落实工作。
六、各社区帮教小组定期召开帮教对象座谈会,随时总结帮教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并坚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成果。
北京路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