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法
医院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预防和及时处理医院内部治安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及人员,适用于各类治安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2. 设立医院治安保卫办公室,负责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部门成立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治安保卫意识。
2. 完善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巡逻制度等。
3.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5.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掌握治安动态,共同维护医院治安秩序。
五、应急处理措施1.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2. 应急处理小组迅速了解事件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 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4. 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5. 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和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报警:发现治安突发事件,立即向医院治安保卫办公室报警。
2. 启动应急预案:接到报警后,医院治安保卫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处理小组。
3. 应急处理:应急处理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 报告上级:应急处理小组将事件情况及时报告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
5. 整理善后:事件处理后,应急处理小组负责整理善后工作,包括调查取证、恢复秩序等。
七、培训与演练1. 定期开展治安保卫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治安保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指为确保医院内部环境安全、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的体系。
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出入管理:制定医院内部人员和车辆出入的规定,如身份验证、车辆登记、通行证办理等。
2. 安全防范设施:建立摄像监控系统、警报器、门禁系统等设施,确保医院内的各个区域都受到有效的监控和保护。
3. 安全巡逻:确定医院内巡逻的路线和时间,保证医院各个区域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地震、暴力伤医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流程,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5. 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培养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6. 抢救器材和药品管理:确保抢救器材和药品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避免盗窃和滥用。
7. 安全检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记录和反馈制度。
8. 员工安全保护:建立员工身体安全保护制度,包括防止工伤、保障工作期间安全等。
以上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是指医院为保障医院内部和外部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中的内容:1. 出入口管理:规定医院出入口的管理措施,包括检查来访人员身份、物品携带查验、限制非医疗人员进入敏感区域等。
2. 物品管理:规定医院内物品的管理,包括医疗器械、药品、贵重设备等的采购、登记、存放和使用。
3. 医院设备和设施的安全使用和保养:规定医院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要求,以及保养和维护等措施。
4. 应急预案:规定医院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暴力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报警流程、急救等。
5. 医疗行为规范:规定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患者权益保护、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置、隐私保护等。
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点及措施要求

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特点及措施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院作为医疗服务和治疗的地方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特点与一般场所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开放性:医院作为公共场所,为了便于病人就诊和治疗,常常需要保持开放性,容易受到来往人员的影响。
同时,医院内部存在许多区域,例如门诊部、病房、手术室等,这些区域的保卫工作需要分别实施。
2.人员复杂性:医院内部涉及大量的病人、医护人员、家属等,人员构成复杂,每个人的身份特点和安全需求都不同,这就要求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要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不能简单地套用一套标准流程。
3.冲突多发性:医院治疗行为涉及患者病情、医疗费用、家属关系等敏感问题,容易引发各种冲突,例如病人与病人之间的矛盾、病人和医护人员之间的矛盾等。
因此,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要能够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升级。
针对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特点,我们需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医院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出入证件管理、设备材料防盗措施、现金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培训和教育,确保所有人都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
2.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医院应加强安全防范设备的投入和维护,例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以及灭火器材、防护装备等,提高医院内部的安全水平。
3.完善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对医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加强门诊和病房的巡逻和监管:门诊和病房是医院内人员流动最多的地方,容易发生各种问题。
应加强门诊和病房的巡逻和监管工作,保证医院内部治安的稳定。
5.建立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医院应建立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通过集中统一的管理和分析,对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总结,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加强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属的沟通与矛盾化解: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属之间的矛盾有时会引发安全事件,医院管理人员应加强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医院的治安秩序。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职责一、负责医院内外的安全防范工作:1.制定医院保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医院内外的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防设备、消防设备、通行系统等的运行维护。
3.加强对医院内外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4.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医院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维护医院治安秩序:1.组织并加强对医院内外的治安秩序管理,维护医院内部的安全环境,预防和制止盗窃、打架、扰乱治安、非法上访等违法犯罪行为。
2.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医院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减少外来人员的滞留和扰乱治安行为,确保医院的安全稳定。
3.加强对重要部门、科室以及特殊病区的安全保卫,防止患者逃跑、医疗纠纷、医疗器械被盗等问题的发生。
三、协助应急和突发事件的处理:1.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保护医院内部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协助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演练和灾害事故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协助医院应对突发事件,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配合,共同处理。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1.组织开展治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院保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加强对医院内部的安全宣传,组织编写宣传材料,设立安全宣传展板,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五、协助医院相关部门维护医疗秩序:1.协助医院职工进行医疗秩序的维护,防止医患纠纷的发生。
2.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加强医院内部的安全监管,防止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总之,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职责是维护医院内外的安全秩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只有加强治安保卫工作,促进医院内部和周边的和谐稳定,才能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一、总则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是保障医院安全与秩序的重要保障工作,旨在维护医院内外的治安秩序,确保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工作环境。
同时,为了提高医院整体安全防范能力,保证医疗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此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二、安全防范体系1.建立医院治安保卫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建立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设施、门禁系统、报警设备等,全天候监控医院内外情况。
3.设置治安保卫巡逻岗位,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
4.建设医院安保队伍,保证安全力量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三、进出管理1.医院设置门禁系统,对外部人员进出医院进行控制,需要有效证件并经过登记方可进入。
2.医院员工凭工牌或有效证件进出,非医院人员需办理临时通行证方可入内。
3.对进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行李、背包等物品的安全检查。
4.对特定人群进行特殊管理,如心理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等。
四、财产保护1.医院内设立保管处,负责医院贵重物品的保管工作。
2.员工进入医院时需经过检查,离开时要检查个人物品。
3.加强对医疗设备的保护,安全人员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设备安全、完好。
4.建立医院财产保险制度,对医院内各种财物进行保险投保,以保障财物安全。
五、突发事件处置1.医院设立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医院突发事件的组织和协调。
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组织、任务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
3.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医院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的合作,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应对。
六、员工管理1.医院制定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员工的行为规范和职责。
2.建立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对员工的背景调查和考核,确保员工的廉洁和品行。
4.对违反治安保卫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如扣发工资、行政处分等。
七、沟通与反馈1.医院治安保卫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共同维护医院安全治安工作。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措施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措施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患者、家属、医护人员、行政人员等复杂多样,安全保卫工作尤为重要。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医院正常运行,保障患者、家属、医护人员和行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保卫科、后勤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
保卫科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保卫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 各科室设立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向保卫科汇报本科室的安全状况。
二、加强安全保卫制度建设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任务。
2.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 制定访客管理制度,对访客进行登记、核实身份,确保医院安全。
4. 制定医院内部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医院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1.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消防、电气、燃气、医疗废弃物等方面。
2. 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职责。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4. 加强对消防通道、出口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1.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责任人和职责。
2. 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
3. 加强对患者和医护人员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
4.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患者隐私的信息,实行严格保密管理。
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维护医务人员、患者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医院保卫科,负责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制定和实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2)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活动;(3)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负责医院内部巡逻、监控和值班工作;(6)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三、治安保卫措施1. 加强医院内部巡逻,确保医院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 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检查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医院。
3. 对医院内部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治安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 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 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奖惩制度1. 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不履行治安保卫职责,造成医院安全稳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具体实施要求1. 医院各部门、科室要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2. 医院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治安保卫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
3. 医院保卫科要定期对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治安保卫工作水平。
4. 医院要定期对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医院治安保卫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内部秩序,维护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治安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斗殴、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治安保卫工作。
2. 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预案。
3.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科室的治安保卫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医院内部巡逻,确保医院各个区域安全。
2. 定期对医院安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 建立健全门禁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医院。
5. 加强对医院周边环境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可疑情况。
五、应急处置1. 发生治安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2. 保卫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3. 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采取以下措施:(1)维持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2)保护现场,避免破坏证据;(3)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救治;(4)对嫌疑人进行控制,防止其逃离现场。
4. 事发后,医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协助侦破案件。
六、后期处置1. 事件结束后,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找漏洞,完善应急预案。
2. 对参与应急处置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对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4.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医院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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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治安保卫保障和工作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我院的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病员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 依照“预防为主, 确保重点, 打击犯罪, 保障安全” 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奖惩兑现”的原则。
本实施办法适用本院所有的病区、门诊、科室等部门,适用正式职工及聘用合同工、家属和病员。
第三条院长是本院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定责任人,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治安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组织本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院保卫组织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执行并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二章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第五条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法制、敌情、形势、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等教育,动员和依靠职工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工作,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协助公检法部门,依法组织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四、维护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加强院内巡视检查力度,确保院内秩序良好。
五、负责医院内的各种治安纠纷调解,预防重大案件的发生。
六、协助办理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第三章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六条根据《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要求。
为保证各项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医院实际, 建立以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病区安全保卫制度。
二、门卫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三、现金票证、物资产品、重要设备、贵重仪器等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保管、使用等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内部资料、文件、书刊及保密, 外事警卫安全保卫制度。
七、医院公共场所, 集体宿舍, 进修实习生和临时工住宿的治安保卫制度。
八、各种仓库、总机室( 微波电话) 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九、奖惩制度。
第四章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院长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定责任人, 其职责:
一、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主管机关颁布的治安法规和政策, 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事业领导责任制、经济核算责任制。
二、确定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建立健全医院保卫组织。
三、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四、督促检查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及时研究处理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的治安灾害隐患。
第八条党委书记及其他院领导、工会、团委领导, 应重视并积极协助院长做好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开展综合治理。
第九条各部门行政领导人是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 其职责:
一、确定一名分管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 具体负责本实施办法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所属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积极开展帮教活动。
三、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四、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的现金、设备、剧毒药品和公共场所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密防范措施。
五、负责保护本部门发案现场、调解发生在本部门的一般治安纠纷。
第十条院保卫科是本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 其职责:
一、根据政府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法规及公安机关的规定,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并在院领导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二、负责治安、消防、门卫、秩序等保卫工作, 制订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落实具体防范措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在全院职工中开展遵纪守法“ 四防” 教育, 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
四、加强院内治安管理,加强重点部门的保卫工作监督,确保安全。
五、进修生、实习生、临时工、外包工等临时来院人员的治安管理。
六、其他日常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第五章院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第十一条为了使本实施办法落到实处,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消防组织。
二、建立健全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在重点防盗部位安装防盗报警器、监控设施,要害部门的专职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配备,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新改扩建基建项目,基建部门应当同步规划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技术预防措施,纳入投资项目,项目的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应当通知保卫人员参加。
四、部门评比先进,按治安保卫工作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因工作过失而发生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及个人,取消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资格。
五、保卫科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治安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应口头或书面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六、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期考核。
七、院长应当为治安保卫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
保证其必要的业务经费,并大力加强防范措施。
第六章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二条贯彻执行本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努力预防和制止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成绩显著的。
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犯罪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查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有功的。
四、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成绩显著的。
五、其它为治安保卫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第十三条奖励费用在职工奖励基金或工资增长基金中开支。
第十四条违反本实施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 损失大小, 追究部门主要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 责任者的责任。
除赔偿经济损失外, 给予200 元以下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失职或忽视治安保卫工作, 不整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及未经批准擅自招用聘用合同工或培训人员, 致使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的。
二、会计、出纳、保管员等财物经管人员因不负责任或违反现金、票证、物资、管理规定, 造成现金、票证、物资被盗的。
三、不按规定运输、储存、保管、收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麻醉药品等, 造成后果的。
四、要害、重点保卫部门工作人员, 巡逻值班人员, 锅炉房人员,集体宿舍、门卫传达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管理人员, 因不执行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 引起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性事故的。
五、违反院内各种治安保卫制度的和有轻微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凡临时性来院的建筑工、临时工、外包工、进修实习生及住院病人、陪客、探视人员,在院内为治安保卫工作作出成绩或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 参照职工进行奖惩, 职工家属需要承担经济责任的, 由职工承担。
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与《保卫工作条例》有抵触的, 以《保卫工作条例》为准。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