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存储设备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一、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
二、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配发,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三、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用于存储工作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严禁将本单位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五、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及敏感信息的内容,应对文件实施口令保护设置。
六、使用人应当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信息进行整理。
七、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检查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注意远离水源、火源,避免接触强磁物体、避免阳光长时间照射。
八、如移动存储介质不慎遗失,当事人应立即报本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九、凡因丢失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泄密,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十、工作人员离岗、离职前, 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5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____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____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____,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2)是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如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示例:1. 购买限制:企业或组织应明确规定购买移动存储介质的权限和审批流程,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购买和使用。
2. 标识与登记:所有企业或组织配发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标识和登记,包括序列号、型号、用途等信息,以便管理和跟踪。
3. 使用限制:明确规定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禁止将其用于非法活动、违规操作和传播机密信息等行为。
4. 保密措施:限制将机密信息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必要时要加密存储,并明确规定处理遗失或泄露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5. 网络隔离:要求在接入企业或组织内部网络前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扫描和安全检查,以防止恶意软件的传播。
6. 使用监控:健全监控机制,通过日志记录和审计,监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7. 设备归还:规定凡是离开企业或组织办公区域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归还并经过检查,防止数据丢失、泄露或非法使用。
ZB-XXX 013-2016 移动存储设备及介质管理制度

五、附则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及解释权归总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6、严禁员工自有移动设备接入公司涉密电脑。
7、员工不得利用各类移动存储设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复制、传播反动及不健康信息,不得散播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
(二)设备外带
1、公司移动存储设备及介质严禁外借,严禁将装有重要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交与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者亲属使用。
2、禁止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将重要数据资料拷贝到家用电脑或其他外来电脑上。如确因工作所需要带离公司的,应取得部门领导同意,并确保设备中无公司有关重要资料信息。
3、因工作所需,并经领导同意拷取涉密电脑资料时,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病毒检查,且拷取过程中应通过加密手段保护涉密资料。
4、公司移动存储设备从外单位或外部电脑拷回的数据资料必须经过安全验证,确保并无病毒木马等方可拷入公司内部电脑使用。
3、人员离职离岗前,须将其保管的移动存储设备全部退回,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公司移动存储设备损坏经检测无法修复使用,员工及应向公司申请报废,填写《报废申请单》履行报废手续,并交回相应设备。
5、经登记将报废的设备,应先由公司人员采取技术手段确保其所存储信息不可恢复,再进行物理销毁。装有公司重要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须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监督销毁。
2、公司建立统一的移动存储设备资料库,记录设备规格型号,设备用途、管理部门、责任人等信息备查。
3、员工应妥善保管使用公司移动存储设备,禁止员工擅自拆卸。
4、未经公司领导允许,员工不得使用外来各类移动存储设备及介质。因特殊原因需使用个人移动存储设备拷取公司文件,需提前向公司领导请示。
公司移动硬盘管理制度

公司移动硬盘管理制度一、总则1. 公司所有移动硬盘的使用必须遵循本制度。
2. 移动硬盘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发放或员工个人携带至工作场所的各类存储设备。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使用移动硬盘进行数据存储、携带或转移的员工。
二、管理职责1. IT部门负责移动硬盘的统一管理,包括登记、发放、回收及安全检查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须对本部门的移动硬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 所有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移动硬盘,并按规定使用。
三、使用规范1. 移动硬盘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到IT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明确责任人及使用范围。
2. 移动硬盘应仅用于储存工作相关的文件和数据,禁止存储任何非工作相关的内容。
3. 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硬盘或对其进行格式化等操作,以防数据丢失。
4. 使用移动硬盘时,应确保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病毒防护软件,防止病毒感染。
5. 在外部网络环境下,严禁将移动硬盘连接到不安全的计算机上。
6. 对于含有重要数据的移动硬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IT部门统一保管。
7. 员工离职或移动硬盘损坏无法修复时,需将其交回IT部门进行数据备份和清除处理。
四、数据保护1. 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至公司服务器或云端,以防硬件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2. 对于涉密数据,应采取加密措施,并限制访问权限,确保数据安全。
3. 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授权,员工不得将公司内部数据擅自复制、转移或泄露给外部人员。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如因个人疏忽导致移动硬盘丢失或数据泄露,员工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若发现故意破坏、盗窃数据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移动存储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公司数据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领用第四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公司内部各部门需申请移动存储器设备时,应向信息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用途、数量及预算。
第六条信息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设备用途后,统一采购。
第七条采购到的移动存储器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
第八条部门领取移动存储器设备时,需填写《移动存储器设备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信息管理部门发放。
第三章设备使用与管理第九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使用前,应确保设备无病毒、无恶意软件。
(二)不得将公司内部敏感信息存储在个人移动存储器设备上。
(三)不得将移动存储器设备带出公司使用。
(四)不得使用非公司提供的移动存储器设备进行工作。
第十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设备,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一条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清理设备中的文件,确保设备空间充足。
第十二条移动存储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管理部门报修。
第十三条信息管理部门对移动存储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设备回收与处置第十四条移动存储器设备使用期满或因工作需要更换时,应向信息管理部门办理回收手续。
第十五条信息管理部门对回收的移动存储器设备进行登记、编号,并建立回收台账。
第十六条回收的移动存储器设备,需进行数据清除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七条数据清除处理完毕后,信息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分类处置,符合回收条件的设备可进行二次利用,不符合条件的设备按规定进行报废。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八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公司数据安全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保密文件及移动存储设备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文件及移动存储设备保密管理规定1. 保密文件及移动存储设备的定义1.1 保密文件是指包含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信息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报告、计划、策略、档案、电子邮件等。
1.2 移动存储设备是指可以存储、传输或复制电子文件的随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手机、平板电脑等。
2. 保密责任2.1 所有员工在处理保密文件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保密责任。
2.2 员工不得将保密文件外泄、泄露或出售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
2.3 员工在处理保密文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妥善保管移动存储设备,确保其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或使用。
3. 保密文件的存储和传输3.1 保密文件应储存在专用的安全存储区域,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
3.2 保密文件在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或被篡改。
3.3 员工在移动存储设备上存储或传输保密文件时,应当选择加密功能并设置强密码,确保文件安全。
4. 信息安全管理4.1 公司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密文件的分类、处理和存储规则,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4.2 公司应配备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保密文件的管理工作,发现和解决安全风险。
5. 违规处理5.1 若员工违反本规定,泄露或外泄保密文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内部纪律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5.2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追究泄密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采取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尽力防止保密文件被非法获取或使用。
6. 附则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均应遵守。
6.2 公司保留对本规定的解释和修改权,并将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以上是《保密文件及移动存储设备保密管理规定》的内容。
请注意,本文档旨在作为一般指导方针,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适用。
若需要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设备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保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1、移动存储介质包括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与非涉密移动存储
介质(主要指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 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2、公司的移动存储设备要统一进行编号,建立台账。
由保密办统一管理。
对存有涉密信息的外部存储介质,应与涉密文件一样对待,按照涉密载体管理办法管理。
个人需要使用存储介质时,需履行登记手续,当日借用当日归还。
不准拷贝、处理和工作无关的内容。
3、新购移动存储等设备,要先进行保密标识和登记,同时进行安全检查和查杀病毒处理,再发放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存放在有密码的文件柜中。
4、如使用移动设备转移存储保密数据,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删除保密数据。
5、非本单位的移动存储设备一律不得和涉密计算机连接。
6、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存放在有密码的文件柜中,严禁给外人使用,不得带出办公场所。
7、对已损坏的光盘、软盘、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随意丢弃,应交负责人员统一处理。
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管理规定

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便携式计算机是指可以携带、便于操作的个人计算机,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
第三条存储等介质是指用于存储和传输数据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硬盘、U盘、SD卡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管理本单位提供的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的人员。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五条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的人员应合法、合理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利用其泄露、篡改、破坏本单位的信息和数据。
第六条所有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应经过登记备案,并在登记备案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使用本单位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八条离岗或离开本单位办公场所时,应按规定将便携式计算机关机,存储等介质从计算机中取出或关闭数据传输功能。
第九条不得将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借予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设置。
第十条在使用本单位提供的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私自修复或更换设备。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到集中管理和统一配置。
第十二条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应使用最新的安全防护软件,及时更新补丁,保障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对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及存储等介质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本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可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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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存储设备保密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公司移动存储设备保密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公司秘密的安全,针对当前移动存储设备在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是指用于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等存储设备。
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实行登记管理。
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涉密信息系统和非涉密信息系统间交叉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使用含有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三、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只能在本公司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高密级的存储设备不得在的密级系统中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使用。
四、移动存储设备在接入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之前,要查杀病毒、木马等恶意代码;鼓励采用密码技术等对移动存储设备中的信息进行保护。
五、严禁将涉密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工作人员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设备和电子设备
带入核心和重要涉密场所。
六、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存放到保密设备里。
七、各部门领取移动存储设备须填写《移动存储设备领用表》,信息部每个月对分发给有关部门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发现丢失的要及时查处。
工作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所保管、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全部退回。
八、需要归档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归档。
九、涉密移动存储设备的销毁,由网络信息部和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送到总经办集中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十、违反本规定泄露公司机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行政或者经济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2月14日
附:《移动存储设备领用表》
编号领用物品名称
及配置说明
用途领用签字领用日期归还签字归还日期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