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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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廉网”反馈回访制度

为了及时准确的解决处理群众咨询、反映和投诉的有关问题,让群众得到合理满意的结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群众咨询、网络沟通,群众不动、部门联动的咨询答复机制。即:群众不出村、不出户,充分利用”阳光农廉网”“QQ”视频远程对话,使群众得到满意的答复。

二、坚持谁接待、谁回复,谁联系、谁回复。坚决杜绝接而不理、记而不答复、答复不满意的现象。

三、下级部门能回复的,不交上一级部门回复,村级能回复的不交乡镇回复,乡镇能回复的不交县直“阳光农廉网”成员单位回复。严防推诿扯皮、严禁矛盾激化。

四、面谈回复、视频回复、电话回复等要及时、准确。当时能答复的,不得后拖;本人能答复的,不得交由他人;本部门能答复的,不得交由其它部门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群众对答复不满意或者群众要求约谈者,直接转入约谈程序,约谈时间不超过一周。一般问题当日答复,疑难问题一周内答复,重大问题要报请联席会议解决。

五、接受群众咨询要严格登记并出具回执,网络内所有的沟通、联系,尤其是问题及回复的移交,要认真登记并办理移交手续。

六、县“阳光农廉网”监控中心对乡镇和涉农部门受理群众咨询答复反馈情况要定期抽查回访,每季度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回访。

七、对违反以上规定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甚至造成严重影响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群众举报反映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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