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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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委托检验活动,保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检验质量,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或个人依法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三、制度内容(一)委托内容和要求1.委托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允许含有任何不合法行为或请求。

2.委托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提交委托协议书及相应费用。

3.委托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规范,检验机构也应当在其实验室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范围内承接此项委托。

(二)委托协议的签订1.委托人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书,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委托内容、要求、时间、费用、责任等关键条款。

2.委托人应当确认协议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3.被委托人应当对协议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并在双方确认协议后进行签字盖章。

(三)委托检验的程序1.委托检验所需的资料和样品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交,并确保不会损坏或泄露。

2.被委托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及时向委托人反馈检验结果。

3.检验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委托检验过程中涉及到保密的信息应当妥善保管。

(四)委托检验结果的反馈1.被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协议中的约定期限,及时与委托人沟通检验结果。

2.检验结果应当准确明了,并包括检验意见和建议。

3.委托人应当对结果进行确认,并在接受后完成付款。

(五)违约责任1.如委托人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提交检验资料或样品,应当承担一切后果。

2.如被委托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或不符合委托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3.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委托协议的约定,如有争议应当通过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

四、制度保障1.委托检验过程中推行实名制度,所有涉及到的人员应当进行认证和资质审查。

2.检验报告应当保护检验结果和委托人信息的隐私,避免泄露和侵权。

3.本制度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一致。

五、制度实施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制度,规范委托检验活动的实施应当以相关法规为基础,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实施效果。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定义委托检验委托检验是指委托方将检验任务交给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过程,提供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由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的过程。

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是指经国家认证的检验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委托方提供检验服务的机构。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委托方式委托方可以采用书面委托、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委托。

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2.受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3.检验任务的具体内容、标准及要求;4.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5.执行时间、出具报告时间等相关时间节点。

检验资料委托方应当提供检验样品、检验标准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样品、标准、技术文件、生产过程的相关要求等。

检验标准检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检验过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标准检验规程进行检验,确保检验过程中无误。

检验费用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检验费用结算方式及时缴纳检验费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应当包括样品信息、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签发日期等信息,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技术保密检验机构应当严格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将检验资料、测试结果或相关技术情况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争议解决对于检验报告信息不符、检验结果不一致等争议问题,委托方与检验机构应当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按照法律和约定进行解决。

结语本文档制定的目的在于确保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据此规范委托方与检验机构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委托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委托检验记录的管理流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委托检验业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机构、实验室等。

三、管理责任1. 检验机构应设立委托检验部门,负责委托检验记录的管理工作。

2. 检验机构应设立委托检验记录管理人员,负责委托检验记录的归档、整理和保管工作。

3. 检验机构应设立委托检验员,负责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制定检验方案和填写检验记录。

四、委托检验记录的管理1.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包括委托检验申请、检验方案、检验过程记录、检验结果报告等内容。

2.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号,并建立档案,保存至少五年。

3.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每份记录的可追溯性。

4. 委托检验记录应当及时报送委托方,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五、制度执行1. 委托检验员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委托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对委托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检验机构应当建立相关的培训计划,提高委托检验员和记录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检验机构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停止委托检验等。

2. 对于证实违规的行为,检验机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即为委托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

委托产品检验的管理规定(三篇)

委托产品检验的管理规定(三篇)

委托产品检验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产品检验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委托产品检验的各类检验机构、委托人以及与委托产品检验相关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委托产品检验是指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依法将产品送交检验机构进行测试、分析、鉴定等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委托产品检验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第五条委托产品检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安全性、环境适应性、功能性等方面。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第七条委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如实提供检验所需的样品、资料和信息。

第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委托产品检验活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二章检验机构的条件和要求第九条从事委托产品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二)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能够独立完成检验工作;(三)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四)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检验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检验方法的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检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样品接收、检验记录等相关的管理体系,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验证性。

第十三条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提供检验结果,并确保不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检验机构应当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第三章委托人的义务和权益第十五条委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如实提供检验所需的样品、资料和信息。

第十六条委托人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有权要求检验机构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结果。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委托检验管理制度一、概述委托检验是指委托方将检验或测试项目交由专业检验机构或检验人员进行执行和完成的过程。

为了规范委托检验的管理,保障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二、委托检验的流程1. 委托方向专业检验机构提出检验需求,并签署委托检验合同。

2. 专业检验机构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样品、标准和检验要求进行检验或测试。

3. 专业检验人员进行实验或检验工作,收集数据并检验报告。

4. 委托方收到检验报告后,进行结果评估和决策。

三、委托方的权责1. 准确提供样品、标准和检验要求。

2. 缴纳相应的检验费用。

3. 遵守专业检验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4. 对检验结果进行认可,并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决策。

四、专业检验机构的权责1.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样品、标准和检验要求进行检验或测试。

2. 确保检验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严格保护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4. 提供准确、及时的检验报告。

五、检验报告的内容和要求1. 检验报告应包括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样品描述、检验结果、结论和签发日期等内容。

2. 检验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检验结果。

3. 检验报告应具备可追溯性,包括检验方法、仪器设备和实验流程等的详细记录。

六、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1. 委托方有义务保护专业检验机构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2. 专业检验机构应加强信息管理,确保委托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七、争议解决机制1. 委托方和专业检验机构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双方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途径。

八、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委托方和专业检验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委托检验过程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同时废止之前的任何关于委托检验的管理制度。

以上文档为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的草案,经委托方和专业检验机构双方确认后正式生效。

通用范文(正式版)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通用范文(正式版)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1.引言委托检验是指委托检验机构(简称“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对产品、设备或工程项目等进行检验的一种方式。

为了保证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靠性,制定了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委托检验的工作范围和要求,规范受托方的操作流程,保证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委托检验的服务质量。

2.委托检验的范围委托检验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几个方面:2.1 产品检验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委托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安全性、符合性等方面的评估。

2.2 工程项目检验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委托对其参与的工程项目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合规性、工程设计符合性等方面的评估。

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委托对其所购买的设备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设备质量、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评估。

3.委托检验的流程委托检验的流程包括委托方需求确认、委托方与受托方签署合同、检验准备、现场检验、检验结果报告、证书颁发等环节。

3.1 委托方需求确认受托方接到委托后,首先与委托方进行需求确认。

确认包括检验对象、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3.2 合同签署双方确认需求后,签署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合同中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基本信息、委托检验内容、费用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3 检验准备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组织检验人员、准备检验设备和工具,制定检验计划,并与委托方确认相关事宜。

受托方根据检验计划,到达现场进行实际的检验工作。

期间,受托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检验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5 检验结果报告检验完成后,受托方将检验结果整理成报告。

报告中包括检验对象的详细信息、检验过程的描述、检验结果的评估等内容。

报告需由受托方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

3.6 证书颁发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委托方的要求,受托方将颁发相应的检验证书。

证书中包含具体的检验结果和有效期等信息。

4.委托检验的质量保证为了保证委托检验的质量,受托方需遵守几个方面的要求:4.1 人员要求受托方的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涉及特殊场所和特殊对象的检验,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证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1. 简介委托检验管理制度是指为满足各方需求,明确委托检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规范了委托检验的流程、责任和权限,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信任和合作的发展。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委托检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领域:•产品质量检验•材料分析检验•环境监测检验•工程验收检验•产品认证检验3. 委托流程委托检验的流程主要包括步骤:1.申请委托:委托方向检验机构提出委托申请,明确检验的目的、要求和时间等信息。

2.签订合同:委托方和检验机构签订检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样品送检:委托方按照检验机构的要求,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填写相应的样品送检单。

4.检验过程:检验机构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5.报告发布: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检验报告并寄送给委托方。

6.结果确认:委托方收到检验报告后,对结果进行确认,并与检验机构沟通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4. 质量控制为了确保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验机构需要加强质量控制。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标准操作程序、检验设备的校准和维护等。

•严格遵守相关的检验标准和规范。

•开展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认可评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提供技术培训和持续教育,确保检验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委托方也应对检验机构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例如通过评估报告准确性和稳定性,定期进行机构评估和备案等。

5. 意见反馈与争议解决在委托检验过程中,双方可能存在意见分歧和争议。

为了保障合法权益和维护双方的信任关系,措施可供参考:•设立意见反馈机制,委托方可向检验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检验机构应及时回应并给予处理。

•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妥善解决,双方可以协商选择第三方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和回应客户投诉,保障合作关系的稳定。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1. 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委托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双方权益的制度。

所有涉及委托检验的工作均按照本制度执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委托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备、材料等的委托检验。

3. 委托检验的程序3.1 委托检验申请申请方需书面提交委托检验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样品、技术要求、测试标准等资料。

申请方应在申请中明确监督检验的要求和检验结果的用途。

3.2 委托检验合同双方达成委托检验协议后,应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益、检验费用、时间安排等内容。

3.3 检验执行3.3.1 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委托检验申请书和检验合同的要求,进行检验工作。

3.3.2 检验过程应记录真实、准确,并保证检验结果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3.3.3 检验过程中,检验机构应确保样品不受损坏,且样品来源真实可靠。

3.4 检验报告3.4.1 检验机构应及时编制检验报告,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申请方发送。

3.4.2 检验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样品的检验结果,应包括检验项目、方法、结果、等内容。

3.4.3 检验报告应加盖检验机构的检验章,并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

4. 委托检验的责任和义务4.1 申请方的责任和义务4.1.1 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资料和样品。

4.1.2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检验费用。

4.1.3 根据检验报告合理使用检验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4.2 检验机构的责任和义务4.2.1 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工作。

4.2.2 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3 保障样品的安全、保密和知识产权。

5. 争议解决本制度适用于委托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6. 其他事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委托检验方所有,并在需要时可以进行适当的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委托检验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委托检验工作,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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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立委托检验的管理制度,使委托检验管理规范化。

范围:适用于委托检验的管理。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部长、质量检验科科长。

内容:
1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的暂时规定》、《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

2 职责
质量管理部质检科负责委托检验的提出和具体实施工作,质量管理部部长负责委托检验的批准,包括委托品种和项目的确认和受托方资质的审查,此外,质检科长还应熟悉委托检验产品的检验标准,正确判定检验结果并进行记录归档。

3 委托检验范围
本公司需要进行委托检验的情形有:
3.1 动物试验(菌、疫苗制品、血液制品的动物试验除外);
3.2 对进厂原辅料、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中,缺少使用频次较少的检验仪器设备(核磁共振、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等)而无法完成的项目;
3.3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检验中,缺少使用频次较少的检验仪器设备(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而无法完成的项目。

4 委托检验流程
4.1 委托检验的申请
质检科长在安排检验任务时,发现有本公司不能检验的项目且符合3项的规定的情况,应提出委托检验的申请。

4.2 委托检验申请的审批
质量管理部部长对申请进行审批,确认委托检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进行批准。

4.3 受托方资质筛选
质检科科长进行受托方的筛选,确认委托检验受托方应为下列单位之一:4..3.1 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并通过国家(省)计量认证的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机构。

4.3.2 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并经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机构。

4.3.3 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并通过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

4.4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检验条件、技术水平、检验人员情况、检验仪器校正、实验室认可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保证符合的要求。

形成评估报告
4.5 签订委托检验协议
完成对受托方资质认可和评估,在与受托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为确保委托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委托检验协议应规定以下内容:4.5.1 应当详细规定委托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4.5.2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 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4.5.3应当明确规定委托方可以对受托方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

4.5.4 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注册的有关要求。

4.5.5应当明确受托方有义务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4.5.6 委托检验的费用及费用结算方式。

4.5.7 委托检验的时效。

4.5.8 委托检验报告形式要求。

4.5.9 样品的取样方式。

4.5.10 委托检验执行的检测标准
5 委托检验的备案
5.1 签订合同的同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必须互相审核资质,并保留相关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和能力范围证书等。

5.2 委托方应在委托检验合同签订后10日内报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备案,跨省委托检验应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备案资料包括:5.2.1 委托检验备案表一份;(在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5.2.2 委托检验合同复印件(加盖委托方公章);
5.2.3 受托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能力范围证书复印件(加盖受托方公章)。

5.3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企业的委托检验的备案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跨市的委托检验,委托方所在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备案情况通报受托方所在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将一份委托检验备案寄回企业,备案结束。

6 委托检验的实施
质检科长按照合同要求将样品和检验标准提供给受托方,并随时与受托方保持联系,确保检验过程和结果符合要求。

7 委托检验报告的保存
委托方在收到委托检验报告之后,应核对检验报告有无错漏,是否符合委托检验协议和本公司要求,核查无误后,将检验报告复印一份留档,原件附于检验记录,归档保存。

8 附件
委托检验协议
9 相关记录
委托检验备案表
委托检验申请
委托检验受托方评估
10 变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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