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经学院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由总务处指导和监督的院级学生组织,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本委员会积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校园文化活动,致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以建设特色校园和公寓文化、维护良好公寓秩序和环境、维护公寓同学正当权益为主要目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经院相关部门批准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成员全部由本院学生组成。
本会由总务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宗旨:致力于实现我院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代表广大学生与院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营造良好的校园生活氛围。
第三条基本任务:(1)围绕学院的工作要求,按照总务部的工作安排,以服务和教育为中心,以公寓为基地,切实代表学生利益,服务学生,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做出贡献。
(二)维护学院的校纪、校规,倡导优秀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学院做好日常公寓管理工作。
(三)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公寓进行卫生检查,及时汇总检查数据并予以公布,并对不合格宿舍进行上报。
(四)定期进行宿舍走访,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动态,收集学生建议及意见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总务处进行反馈。
(五)负责推进学生公寓“6S”管理,开展文明公寓的评选以及健康有益的公寓文化活动。
(六)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对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吸烟、损坏公寓消防设施、私换寝室及床位、在公寓内的进行非法传销、经商、饲养动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总务处。
(七)以本院学生管理工作为基础,加强与其他高校及相关组织的沟通和交流。
(八)不断加强和完善自管会的自身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生骨干。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入会条件:凡我院在册、能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的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干,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学生委员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2.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办公室、部门和班级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1)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和助理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事务。
(3)部门:根据需要设立各类部门,如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事务。
(4)班级委员会:每一个班级设立委员会,负责班级事务,与学生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
三、选举与任期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
2. 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但可连任一次。
3. 部门负责人和班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和班级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与主席团成员一致。
四、职责与权力1. 学生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代表学生群体向学校提出建议和意见,维护学生权益。
(2)组织和协调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协助学校管理,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4)宣传学校精神,增强学生凝结力和归属感。
2. 学生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1)制定和修改学生委员会章程,并报学校批准。
(2)参预学校决策,对学校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协调和管理学生组织,监督学生活动的开展。
(4)与学校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需求。
五、工作方式1. 学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讨论重要事项并作出决策。
2. 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安排和协调各项工作。
3. 各部门和班级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讨论并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4. 学生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特定任务的执行。
六、经费管理1. 学生委员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和学生会费。
2. 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主席团负责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3.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定期向全体学生发布经费收支情况。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居住环境,加强学生的自治本领,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由宿舍内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构成的自律性组织。
本章程适用于全体学生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是维护宿舍内的安全、卫生,处理和协调宿舍内的管理问题,促进学生宿舍自治的发展。
第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二章组建与选举第五条每个学生宿舍自行组织成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
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组建应遵从自己乐意原则,任何学生都可以自己乐意加入或退出。
第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定期进行,选举方式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商讨确定。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主席由全体宿舍成员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常务委员由全体宿舍成员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条在学生自治委员会成立之初,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权责与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权对宿舍内的学习、生活、卫生等问题进行管理和调整。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责任维护宿舍内的安全和秩序,订立并执行宿舍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种管理职责,确保高效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在处理问题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全体宿舍成员的看法,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老师反映问题。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成员的管理本领和综合素养。
并定期组织宿舍成员的集体活动,增长宿舍内的凝集力和友情。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宿舍内的紧急情况,如火灾、意外损害等,确保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违规与惩罚第十八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应当对违反宿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
学生班级自治组织章程

学生班级自治组织章程一、宗旨与原则班级自治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建立一个民主、公正、和谐的班级管理机构,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班级内的成员良好发展。
我们秉持以下原则:1. 平等原则:每个班级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
2. 民主原则:班级内决策应采用民主的方式,充分尊重每个成员的参与和意见。
3. 公正原则:班级自治组织的运作要公正无私,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
4. 和谐原则:班级自治组织的目标是促进班级内的和谐氛围,并通过相互合作实现共同进步。
二、组织结构班级自治组织包括主席团、学习委员会、生活委员会和体育委员会。
1. 主席团:由班级主席、副班长和班级秘书组成。
他们负责班级相关的各项事务。
2. 学习委员会:由学习委员和助理学习委员组成。
他们协助班级主席完成学习相关的任务,组织学习活动和讨论。
3. 生活委员会:由生活委员和助理生活委员组成。
他们负责组织班级内的生活事务,如卫生、安全等。
4. 体育委员会:由体育委员和助理体育委员组成。
他们组织班级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选举与任期1. 主席团成员由全班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每学期选举一次。
2. 委员会成员由全班投票选举产生,每学年选举一次。
3. 主席团和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任满后可连任一次。
四、权责与职责1. 班级主席:主持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协调各委员会的工作,代表班级向学校提出和沟通相关事宜。
2. 副班长:协助班主任工作,监督班级纪律和学习效果。
3. 班级秘书:负责记录和传达会议纪要,协助班级主席安排各项事务。
4. 学习委员:组织学习小组,协助解答同学们的学习问题。
5. 助理学习委员:协助学习委员开展工作,替代其职责。
6. 生活委员:组织班级生活事务,维护班级卫生和安全。
7. 助理生活委员:协助生活委员开展工作,替代其职责。
8. 体育委员:组织体育活动,促进班级成员身心健康。
五、会议制度班级自治组织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

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提高学生宿舍环境质量,发挥学生的自治能力,建立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学生宿舍内的住户自行选举产生,每个宿舍楼设立一名主任委员和若干委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三条:主任委员负责协调宿舍自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决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委员负责协助主任委员执行工作,参与委员会的议事决策。
第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2.组织并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3.开展学生宿舍的文化活动;4.协调解决学生宿舍内的纠纷;5.监督学生宿舍的环境卫生;6.提出改善学生宿舍设施的建议;7.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理。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学生宿舍内的住户自行选举产生。
第七条:每个学年末进行一次选举,选举产生下一学年的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
第八条: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任期为一学年,任期届满后可连续当选职务。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九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第十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决策项由全体委员讨论、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会议的议程由主任委员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与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有权根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住户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限制入住等。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住户,经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讨论后,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处理。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收入和支出明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需记录并备查。
第八章:章程修改第十六条: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章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需经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学校自管会管理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管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直接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自管会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和谐校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自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活动部、纪检部、生活部、文体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自管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奉献精神;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自管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1. 自管会成员由学生自愿报名,经选拔、考核后产生;2. 自管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自管会主任职责:1. 领导自管会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2.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 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4. 代表自管会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自管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归档等工作;2. 宣传部:负责自管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对外联络;3.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4. 纪检部:负责监督学校纪律,维护学生权益;5. 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解决学生实际问题;6. 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自管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工作计划。
第十条自管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学校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自管会成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精神,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自管会负责解释。
学生委员会章程

学生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服务,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形式1. 学生委员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法独立运作。
2. 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委员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体育部、生活服务部等。
三、职责与权力1. 学生委员会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参与学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2. 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学生委员会有权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权益。
4. 学生委员会有权利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四、选举与任期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 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3. 班级委员会成员由班级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
五、选举程序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学生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
2. 部门负责人的选举,由各部门成员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各部门负责人。
3. 班级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由班级学生代表参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班级委员会成员。
六、职责分工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学生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商。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各自部门的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3. 班级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班级内的学生活动,代表班级学生与学生委员会进行沟通和协商。
七、会议制度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学生委员会的重要事务。
2. 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部门工作进展和问题。
3. 班级委员会定期召开班级会议,讨论班级内的学生事务。
八、决策程序1.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决策由主席团成员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1、职师学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章程第一章学生自治委员会性质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是学生自发组建的组织,是为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我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与能力的一个组织,它是传达、宣传和执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前哨,它给予我院学生们一个更高的平台锻炼自己。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委员会在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以鲜明的政治立场、浓郁的学生气息、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院的安全维稳和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学生自治委员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全心全意为学院服务第三章学生自治委员会职能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维稳教育工作;第二条发挥学院各级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致力于学院各方面安全维稳,学院大数据维护;第三条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第四条团结全体同学,勤奋学习,尊师守纪,配合学院贯彻执行“能做·会教·善学”的办学理念,督查学院学生学习纪律,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第五条配合学院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生活环境,与其他年级相互学习、相互交往、增进友谊;第六条加强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平台,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章学生自治委员会组成第一条学生自治委员会成员由本年级各班级同学自由竞争、民主评选产生;第二条学生自治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技术部、权益部、外联部、纪检部、安全部;第三条学生自治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每年换届,具体视其表现情况而定;第四条学生自治委员会成员由学院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管理和指导。
第五章学生自治委员会干部素质要求第一条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心态,有为同学、学院奉献的精神;第二条对人对事公正、民主、正直、诚实、大公无私,受同学信任;第三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验;第四条虚心好学,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能起示范作用;第五条若自治委员会成员出现违纪现象(被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首先被撤销自治委员会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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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班学生自治自律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精神及目的:
XXX班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简称自治委。
是协助班主任建设良好的班级学习生活环境和秩序的学生自治管理组织。
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科任老师之间的和谐沟通,反应学生意见与要求。
自治委的成立就是为了通过“自主、自治、自律、自强自、尊、自理”做到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通过自治形成一个良好的班级生活环境,由以往的以师治生,以师治舍,转变为以生治生,以生治舍。
二、成员设置
1. 设顾问一名(由班主任担任),主席一名(由班主任物色成熟稳重,敢管敢干的学生或原班委会成员担任),轮值副主席一名(班长或副班长兼任),书记员一名(重要和得力干部担任),理事一名进行管理(重要和得力干部担任)。
2. 成员5名,由55人额班级每11人中产生一名,选举产生.
3. 班级自治自律委员会受学校领导集体指导,归口学校德育处学生会统一领导,受班主任直接指导.
三、工作纪律
1. 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要求
3. 保证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四、具体工作
1.高瞻远瞩,从比较高远的角度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思考班级管理问题。
提出科学管理办法,形成科学管理方案和修订管理制度。
指导各线班干部落实工作,并负责干部考核。
1. 自治会实行“集体决策,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的管理方法,各项班级管理工作由各成员商讨并形成,将决议结果交由当月轮值副主席(也即轮值班长)布置下去,执行到位。
并于每周周一自治会会议上向自治会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2. 将所有本班寝室长,宿管部成员纳入管理,每周天询问寝室长和宿管部成员检查寝室两情况,及时通报结果,由相应班级奖励和处罚部门给予奖优或罚劣. 3. 及时反映学生的建议和要求。
XX班学生自治自律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