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篇)

商事制度改革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某公司XX部门的XX,负责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对我部门所进行的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自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主要工作进展如下:1. 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通过简化登记流程,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了商事登记的便捷性和效率。
同时,加强了信息管理和数据共享,避免了企业信息重复录入和查询困难的问题。
2. 规范企业注册及注销手续我们对企业注册及注销的相关手续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流程和文件管理体系。
通过提供清晰的办事流程和规范操作指南,确保了企业注册和注销的合规性和便捷性。
3.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行为,我们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了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整理,为其他部门提供信用参考依据。
同时,加强了企业信用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 组织领导不够到位在改革工作开展初期,我部门对于改革的组织领导存在一些不足,导致改革进展缓慢。
在后期改革推进中,我们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并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2. 员工培训和意识不足商事制度改革需要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但部分员工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改革事项的具体操作和要求不熟悉。
我们已经开展了一些培训工作,但仍需加大力度,提高员工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
3. 信息管理和共享有待进一步完善商事登记涉及众多企业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共享,目前我们在信息管理和共享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企业信息采集不完整、不准确,导致了信息查询困难和重复录入等问题。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共8页】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内容摘要】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一、市中区商事制度改革情况,xx市长调研商事制度改革时,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一)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三是推进简政放权,四是深化并联审批,五是放宽准入条件,(二)改革取得的成效,一是激发市场活力,二是优化产业结构,三是增速提效明显,四是促进就业创业,五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二、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问题,(一)部门职责必须厘清,(二)部门认识应该加强,(三)信用监管有待强化,(四)配套机制有待健全,目前,一些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改革共识没有形成,个别部门仍把部门利益摆在首要位置,观望、推诿、不作为现象仍在存在,对商事制度推行造成较大阻力,三、商事制度改革的思考。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xx 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区工商质监局结合实际,在放宽准入条件、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商事主体年检备案制、创新管理模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部门协作,经营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宽进严管”方面还需要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为此,区工商质监局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市中区商事制度改革情况XX市长调研商事制度改革时,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袁晓松副市长对落实改革举措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安排。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多次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将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整合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方向,将改革任务细化为“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两大类,制定了改革工作任务表,细化分工、明确实施时间、定期督查。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5篇材料)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5篇材料)第一篇: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商事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xx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xx年3月1日,xx区工商登记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标志着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协联络委组织有关政协委员和相关单位,在肖朝华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改革一线,走访基层群众,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事制度改革成效在历时3年的商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作为改革牵头单位的区工商分局,以“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为改革目标,以“放、管、服”为改革主线,有效组织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商事制度改革,为我区营造了更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简政放权,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一是登记改革成效明显。
我区基本完成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等改革,是重庆市首个实现“三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改革的区县。
二是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并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依托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全区实现了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模式,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商务活动中的推广应用,目前己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43张。
三是实现企业名称登记自查自择。
依托市局企业名称网上查询比对系统,提供名称禁限用、相同及相近的筛查提示服务,全区实现了企业名称自查自择。
四是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有效推进。
健全完善了普通注销登记制度与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补充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目前己办理简易注销市场主体71户。
商事制度改革 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其改革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提供决策参考。
一、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
问卷调查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收集有效问卷数千份。
访谈对象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家、律师等。
同时,还对国内外商事制度改革的文献资料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二、商事制度改革现状及成效1. 商事登记便利化:通过简化登记手续、缩短登记时间等措施,显著提高了商事登记的便利化程度。
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商事登记便利化表示满意。
2. 市场准入放宽: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新设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3. 监管方式创新: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领域法律法规缺失或滞后,导致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遇到诸多法律障碍。
2. 跨部门协同不足: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影响改革效果。
3. 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地区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满足企业和群众便捷办事的需求。
四、建议与展望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 加强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公平有序。
5. 培育市场主体自治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提高自身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展望未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我国将形成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调研报告商事制度

调研报告商事制度商事制度是指国家对商业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它是商业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调研报告将从商事登记制度、商事合同制度、商事纠纷解决制度、商事信用体系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对商事制度有更全面的了解。
首先,商事登记制度是商事制度的基础。
商事登记制度是指依法对企业和商业组织进行登记的制度。
在中国,商事登记实行的是统一的登记制度,即企业法人登记制度。
根据调研情况,商事登记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登记难、登记费用高等问题;其次,登记机关信息共享不畅,企业信息更新不及时等。
因此,需加强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提高登记效率和质量。
其次,商事合同制度是商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事合同制度是指商业主体之间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和规范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调研情况,商事合同的履约问题是目前主要的矛盾之一。
一方面,有些商业主体存在合同不履行、违约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商业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信息不对等等问题。
因此,需要完善商事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履约监管和约束机制,提高合同履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再次,商事纠纷解决制度是商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事纠纷解决制度是指解决商务纠纷的法律程序和机构。
根据调研情况,商事纠纷解决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商事纠纷解决的程序复杂,审判周期长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商事纠纷解决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效率存在差异。
因此,需要完善商事纠纷解决制度,提高解决商务纠纷的效率和公正性。
最后,商事信用体系是商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事信用体系是指商业主体根据其经营行为和信用状况建立的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
根据调研情况,商事信用体系建设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有些商业主体存在失信行为,信用记录不良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商事信用评价机构的评估标准和方法有待进一步规范。
因此,需要加强商事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商业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行为水平。
综上所述,商事制度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自查报告概述商事制度改革是促进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涉及面广、内容复杂。
本文旨在对企业进行改革工作自查,以便更好地理解目前商事制度改革的现状及进展,并深入探讨改革的后续任务与重点。
自查内容一、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基本、最根本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运行起决定性作用。
合法、规范的公司章程能够确保公司运行合法、有序,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自查中,我们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及时修改更新,确保公司的“法制建设”健康发展。
二、公司门户网站建设无论是新设、改制的企业,还是已有企业,建设好自己的门户网站非常重要。
通过网站宣传企业实力和能力,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和人才。
自查中,我们对公司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审查和维护,确保其信息真实、准确、权威,反映我们企业的真实情况。
三、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企业文化建设涉及人文、道德和法律等多个方面,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
自查中,我们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相关探究,以整体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四、公司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企业内部最核心、最基础的管理工作,直接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自查中,我们对公司资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维护,确保公司资产记录准确无误,识别和排除不良资产,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谨慎。
五、合同管理合同是商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文书,对企业商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起到了关键作用。
自查中,我们对合同管理进行了全面审查和整改,重点加强对于合同的管理、监督、执行、审核等方面工作的完善,以预防和解决合同风险问题。
改革进展一、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支撑。
最近,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关于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立法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国的商事法治水平。
二、体制机制改革体制机制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正推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自主经营权利和自主责任。
商事制度改革成效研究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成效研究报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中国市场准入与监管史上的一次最重要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正成为中国从整体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一大突破口。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龙信数据研究中心、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对商事制度改革成效进行了专题研究。
研究发现,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税收等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 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
纵观中国商事制度的历史演变,从古代的征税到当下的商事制度改革,每一次变革都是紧随时代变化,趋时而变、适治而革。
商事制度改革也正是适应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适势而为。
市场主体入市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全国市场主体总量突破9200万户,比2013年年底6000万户增长了50%。
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全国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超过5300万户。
社会创业热情持续高涨,新登记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2016年新登记企业超过550万户,比2013年增长了一倍。
与改革前三年相比,改革后三年的新登记企业数量在增速上提高64.2个百分点。
企业纳税总额持续增长,就业人数持续增加。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国报送年报的企业纳税总额由2013年的9.66万亿元提升至2016年的13.65万亿元,增幅达41.30%。
同时,新登记企业成为社会就业的重要保障。
2016年新登记企业从业人数达1703.88万人,较2013年多为586.02万人提供了就业岗位。
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节约社会成本成效显著。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的营商环境。
一是营商便利度大幅提升。
2016年中国营商环境便利度全球排名跃升至第78位,提高了18个位次。
其中,开办企业的便利程度上升了31个位次,获得信贷便利程度上升了16个位次。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搭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成为这两个指标提升的重要支撑。
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2023-11-11contents •工作开展情况•改革推进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宣传推广情况•工作建议和展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目录01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包括制定改革方案、宣传推广、培训指导、监督检查等。
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改革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010203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包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等,提高社会公众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改革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通过实施改革工作,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便利了市场主体准入,提高了市场主体的活跃度和创造力。
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工作措施及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由于历史原因和技术手段的限制,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改革工作的推进效果。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政策效果的发挥。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改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导致推进效果不均衡。
02改革推进情况改革进展情况简化审批流程通过实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等措施,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施电子营业执照,方便企业快速、便捷地办理营业执照,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
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放宽企业名称核准限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01030203部门间协调不足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影响审批效率和协同监管。
改革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01部分地区改革进展缓慢部分地区受到地域、经济等因素影响,改革进展相对较慢,影响整体推进效果。
02技术支撑不足一些地区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和信息化手段,影响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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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XX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区工商质监局结合实际,在放宽准入条件、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商事主体年检备案制、创新管理模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部门协作,经营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宽进严管”方面还需要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为此,区工商质监局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市中区商事制度改革情况XX市长调研商事制度改革时,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袁晓松副市长对落实改革举措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安排。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多次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将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整合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绩。
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中区工商质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方向,将改革任务细化为“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两大类,制定了改革工作任务表,细化分工、明确实施时间、定期督查。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市中区“法律七进”活动,通过短信平台、网络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电话通知等方式,确保辖区内每位经营者知晓年报制度,应报尽报。
印发《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册3000份,发送“温馨提示”年报短信251户条,电话通知XX余户次。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134项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审批事项,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对8项行政许可项目,仅保留个体名称预先核准及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及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户外广告登记3项,合并3项。
全面清理含有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纪要,有效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
四是深化并联审批。
按照“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窗口材料的受理、材料传递、并联审批启动、审查、限时办结、统一发照以及优先办理、提示催办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并联审批网络系统的办件提示信号,严格实行并联审批事项优先办理、限时办结;严格执行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协调、监督,对在并联审批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窗口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请政务服务中心会商协调解决,加大对并联审批办理情况的效能跟踪,确保并联审批高效运行。
五是放宽准入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了原注册资本最低限制;除国务院规定的27类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外,其他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不能按章程规定期限出资,也可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
同时按照《乐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备案实施意见》,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
改革取得的成效一是激发市场活力。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一年来,辖区内市场活力、发展动力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数量大幅上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目前,辖区内有各类市场主体达7811户,自改革以来,新登记注册企业1339户,同比增长30.22%,新增注册资金62499.6万元,同比增长23.2%。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
改革以来,全区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达11.30%,第三产业企业占所有企业比重提高到了83.96%。
改革对新兴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新登记信息传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3户,新登记文化、体育和娱乐类企业7户,新登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户。
三是增速提效明显。
在原来各类企业注册登记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完成压缩为5个工作日完成的基础上,再次将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结,即办件当场办结,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速30%。
在审批流程中,明确了各审批项目的环节、流程、办理时限、具体承办人员。
四是促进就业创业。
改革促进了创业就业观念的转变,提高了人们对个体私营经济在促进就业中作用的认识,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
新增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五是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运行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效扩大了社会监督。
自XX年10月1日,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已完成信息联络员备案企业476户,完成年报公示企业445户,年报率96.86%;组织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9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不断完善。
二、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问题部门职责必须厘清。
不论是企业信息公示,还是市场监管,都需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如果市场监管部门之间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不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就不能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严管的目的就难以实现。
工商部门登记的需要凭后置审批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通过登记平台向相关审批部门推送,由其认领并实施监管,增强监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第六条第二项“对涉及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业,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部门为该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的规定,加强对无证经营的查处取缔力度。
防止有照无证情况的出现,形成责任明确、信息共享、部门配合、共同监管的良好格局。
部门认识应该加强。
有些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只是工商职能部门一家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部门干部没有引起重视,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措施上未能及时跟进,主动学习不够,影响了全区的改革推动进程;有的部门具体经办同志在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心”系统时,有畏难情绪,认为行政审批流程更加繁琐了,工作量增加了;甚至有的部门认为只要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出了问题应该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忽略了自己在对市场主体依法实施监管的责任。
信用监管有待强化。
商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放宽准入、激发活力,同时又要大力强化监管,净化市场,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宽进严管”是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在市场主体“宽进”后落实“严管”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宽进严管”的具体体现,是商事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现成的制度可以照搬。
目前,仅仅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信用信息公示,这项工作,工商部门单打独斗是不够的,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协同参与,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全面深度整合工商、其他市场监管部门以及银行、税务、公安、海关、法院等部门信息数据,共同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全市各部门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和应用,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局面。
配套机制有待健全目前,一些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改革共识没有形成,个别部门仍把部门利益摆在首要位置,观望、推诿、不作为现象仍在存在,对商事制度推行造成较大阻力。
我区失信企业惩戒机制急待建立,否则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制约无法得到体现,企业失信成本低,不足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为此,需要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配套机制,并将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纳入政府效能督查项目,作为职能部门当年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商事制度改革的思考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宽进”和“严管”作为两个关键性环节,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目前“宽进”逐步实现,“严管”尚待完善的情况下,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管理进一步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
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
深入推进登记窗口工作流程、防控、形象、管理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对外发布,并进行动态管理。
提高政府部门协作化水平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形式更加复杂,需要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协作化的监管。
对包括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审批许可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内的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予以明确。
各政府部门在具体监管中,按照法定职责切实履职,并将相关信用信息予以公示。
同时,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职来说,商事制度改革,并非只涉及登记注册部门,更需要发挥整体职能作用来监管市场主体的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形成监管执法合理。
完善主体信用共享化机制做好“宽进”后的“严管”工作,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是一个前提。
充分使用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信息公示、社会公众信息查询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应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所掌握的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为基础,各部门将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监管信息等在系统公示。
二是市场主体将股东的出资情况、各种资质许可情况在该系统公示,年报信息也将通过该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报送,并在该系统上公示。
通过信息公示,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享信息,使市场主体违法信息及时曝光,各部门对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共同采取信用约束措施,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约束机制,加大失信者失信成本,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发挥各类组织社会化作用社会化监管是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保障。
要发挥行业组织和验资机构、公正机构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道德建设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即可引导企业自觉进行诚信经营,又可服务市场交易相对人,也可为政府部门监管提供依据。
要发挥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在监管实践中,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是监管执法的重要信息来源。
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整合监管资源,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真正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协同共治的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