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案例范文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法排除以下非法取得的证据:1. [证据名称1](证据编号:[编号])2. [证据名称2](证据编号:[编号])3. [证据名称3](证据编号:[编号])……一、事实与理由1. 证据来源违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在本案中,[具体描述非法取证行为,如: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殴打、威胁,强迫其作出供述等]。
2. 证据取得过程违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本案中,侦查人员采取的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 证据与案件事实不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证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在本案中,非法取得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不符,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具体如下:(1)[证据名称1]:[具体描述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不符之处,如:侦查人员提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与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存在矛盾之处。
](2)[证据名称2]:[具体描述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不符之处,如:侦查人员提取的物证与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存在矛盾之处。
](3)[证据名称3]:[具体描述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不符之处,如:侦查人员提取的鉴定意见与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存在矛盾之处。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均属于非法取得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
二、证据材料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2. 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的相关证据材料;3. 证据与案件事实不符的相关证据材料;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三、请求事项1. 依法排除上述非法取得的证据;2. 对相关侦查人员依法予以追责;3. 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尊敬的法官:您好!在此,本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就本案中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向您提交申请书。
鉴于该证据对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和公正性,特恳请您予以审查和排除。
一、案件基本情况(以下简要介绍案件涉及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具体细节将在开庭审理时详细阐述。
)本案涉及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纠纷。
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
然而,在案件侦查和审判过程中,部分证据存在严重瑕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非法证据的具体情况和理由1. 证据收集程序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收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
然而,在本案中,部分证据的收集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例如,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时,未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其权利和义务,且询问过程中存在威胁、引诱等不正当手段。
此类证据收集程序的合法性存在严重疑问。
2. 证据真实性存疑在本案中,部分证据的真实性令人质疑。
例如,侦查机关提供的受伤程度鉴定意见,未能提供充分的鉴定依据和过程,且鉴定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部分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且证人证言的收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可能导致证言失真。
3. 证据关联性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应当具有关联性。
然而,在本案中,部分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不足。
例如,侦查机关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通讯记录,未能充分证明其与案件之间的关联。
此类证据的关联性存疑,可能导致案件事实认定不清。
三、排除非法证据的必要性1. 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任务。
排除非法证据,有助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司法公正。
2. 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非法证据的存在可能导致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
排除非法证据,有助于还原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排非申请书范文

排非申请书范文尊敬的[受理机关名称]:您好!我叫[你的名字],今天怀着一肚子的委屈和无奈来写这个排非(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事情是这样的,在[具体案件名称]这个案子里,我感觉有些证据就像是突然冒出来的“怪东西”,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
就好比在一场赛跑比赛里,突然有人拿出一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秒表记录,还说这个记录就是我的成绩,可我都没见过这个秒表正常工作过,这不是瞎搞嘛!我要说那个[指出具体的非法证据,比如某份口供]。
这份口供可太有问题了。
当时我被[描述被非法取证的情景,如被连续审讯好多小时不让休息,或者被威胁等],我都快被折腾懵了,那些人就一直逼着我按照他们的意思说,我当时就想,我要是不顺着说,是不是就永远别想从那个小屋子里出去了。
我就像个被摆弄的木偶一样,这种情况下得出来的口供,那能是真实反映情况的吗?这就好比有人拿着枪指着厨师,让厨师按照他说的菜谱做菜,那做出来的菜肯定不是厨师真心想做的呀。
还有那个[另一个非法证据],获取的方式就更离谱了。
我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来的,感觉就像是从魔法口袋里掏出来的一样。
既没有合法的手续,也没有合理的解释。
这就像是有人突然在法庭上拿出一颗宝石,说这是从我的口袋里找到的,但他又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他是怎么从我的口袋里拿到的,这不是欺负人嘛。
这些非法证据就像一颗颗老鼠屎,坏了整个案件这锅粥。
它们如果还留在这个案子里,那我就太冤了。
我就像一个被冤枉的小绵羊,被这些不合理的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
所以,我恳请您一定要好好审查这个事情,把这些非法证据都排除掉,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让真相能大白于天下。
此致。
敬礼!申请人:[你的名字] [申请日期]。
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范本

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请求事项:排除下列非法证据:(一)被告人XXX在20XX年XX月XX日被侦查机关讯问的供述;(二)侦查机关在20XX年XX月XX日搜查被告人XXX家中所取得的物品。
事实与理由:被告人XXX涉嫌XX罪一案,已由侦查机关向贵院提起公诉。
作为被告人XXX的辩护人,本人认为被告人XXX在20XX年XX月XX日被侦查机关讯问的供述以及侦查机关在20XX年XX月XX日搜查被告人XXX家中所取得的物品,均不能作为本案判决的依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一、被告人供述的排除理由及相关线索、材料被告人XXX在20XX年XX月XX日被侦查机关讯问的供述,是在侦查人员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的情况下取得的。
具体而言,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采用了长时间的连续审讯、不让被告人休息、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被告人作出供述。
此外,侦查人员还在讯问过程中,隐瞒了XXX的同案犯XXX已经供述的事实,使得被告人XXX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自相矛盾的供述。
相关线索、材料如下:1. 被告人XXX的体检报告显示,在20XX年XX月XX日讯问结束后,被告人XXX身体有多处受伤,且出现意识模糊等症状,与长时间连续审讯、疲劳审讯的情况相符。
2. 同案犯XXX的供述笔录显示,其已在20XX年XX月XX日向侦查机关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与侦查机关在20XX年XX月XX日讯问被告人XXX的时间相吻合。
二、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线索、材料以及法律规定,被告人XXX在20XX年XX月XX日被侦查机关讯问的供述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案例模板(1)

**徇私枉法、受贿案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初查、侦查阶段的认罪供述,系通过威胁、引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取得,无法保证其供述的真实性,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申请排除段炼在此期间所写的有罪自述材料和有罪供述。
有罪自书材料包括:***。
有罪供述包括**具体理由如下:一、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实施了威胁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威胁”主要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用威逼胁迫的手段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供述。
经查阅卷宗,被告人**在讯问笔录中多次提到...由此可见,本案中,**的有罪供述就是在其本人受到侦查机关威胁的情形下作出的。
二、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实施了引诱行为根据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于引诱方法,主要是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许诺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处理。
根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通过引诱方式.....正是在侦查机关的引诱之下,**在2017年1月21日等讯问过程中都作了有罪供述。
三、侦查机关非法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根据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司法实践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主要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或者在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后仍非法羁押犯罪嫌疑人等。
排非申请书范文

排非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受理部门]:
您好!
我叫[你的名字],今天写这个排非申请书,就像是要把我遭遇的那些糟心事好好地倒一倒,让正义的阳光照进来。
事情是这样的,在[案件名称或相关事件]这个事儿里,我发现有些证据的取得就像是偷偷摸摸的小老鼠干坏事一样,不正当极了。
我就像一个被蒙在鼓里的受害者,突然被一些莫名其妙的所谓“证据”给缠上了。
就拿[具体的证据名称或者事情举例]来说吧,那过程就很可疑。
感觉就像是有人在黑灯瞎火的夜里,没有按照正规的途径,而是走了一些歪门邪道才拿到手的。
这可不行啊,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嘛。
这样得来的证据怎么能拿来给我定罪或者用来做什么不利于我的判断呢?这就好比拿了一个从别人口袋里偷来的东西,还大言不惭地说这是合法拥有的一样滑稽。
我觉得这种不正当取得的证据就像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整个事件应该是在公平、公正、合法的环境下进行判断的,而不是靠这些歪瓜裂枣的证据。
所以,我恳请您一定要好好审查这个事情,把这些不正当的证据给排除掉。
再次恳请您受理我的排非申请,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
申请人:[你的名字]
[申请日期]。
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案例模板(1)

**徇私枉法、受贿案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初查、侦查阶段的认罪供述,系通过威胁、引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取得,无法保证其供述的真实性,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申请排除段炼在此期间所写的有罪自述材料和有罪供述。
有罪自书材料包括:***。
有罪供述包括**具体理由如下:一、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实施了威胁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威胁”主要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用威逼胁迫的手段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供述。
经查阅卷宗,被告人**在讯问笔录中多次提到...由此可见,本案中,**的有罪供述就是在其本人受到侦查机关威胁的情形下作出的。
二、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实施了引诱行为根据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于引诱方法,主要是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许诺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处理。
根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通过引诱方式.....正是在侦查机关的引诱之下,**在2017年1月21日等讯问过程中都作了有罪供述。
三、侦查机关非法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根据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司法实践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主要包括违反法定程序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或者在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后仍非法羁押犯罪嫌疑人等。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3篇

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3篇第一篇: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3篇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一: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请求事项:排除下列非法证据:(一)被告人翟××20xx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二)含有翟××唾液的烟蒂。
事实与理由:翟××涉嫌抢劫一案,××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你院提起公诉,作为被告人翟××的辩护人,申请人认为翟××20xx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含有翟××唾液的烟蒂不能作为本案判决的依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一、被告人供述的排除理由及相关线索、材料被告人翟××因涉嫌抢劫于20xx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至4月16日之前,侦查人员对翟××进行数次讯问,翟××并未承认自己抢劫了被害人瞿××。
20xx年4月15日,侦查员武××、沈××以指认现场为名,将翟××从××县看守所提出,带至××县公安局刑警队审讯室,在没有录音录像的情况下对翟××进行审讯。
翟××不承认自己实施了抢劫,武××、沈××和另外两名侦查人员轮番上阵,用警棍电击、老虎钳夹手指、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方法对翟××进行刑讯逼供,同时还恐吓翟××:一时不供述“抢劫”经过,一时不送回看守所。
由此可见,翟××20xx年4月16日14时37分至17时23分的供述是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的结果,侦查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严禁刑讯逼供”、“侦查人员讯问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的规定,翟××的此份供述属于侦查人员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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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
**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在初查、侦查阶段的认罪供述,系通过威胁、引诱、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取得,无法保证其供述的真实性,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申请排除段炼在此期间所写的有罪自述材料和有罪供述。
有罪自书材料包括:***。
有罪供述包括**
具体理由如下:
一、侦查机关对被告人**实施了威胁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威胁”主要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用威逼胁迫的手段迫使其违背意愿作出供述。
经查阅卷宗,被告人**在讯问笔录中多次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