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最新-关于为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出具证明的暂行办法

安徽省最新-关于为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出具证明的暂行办法
安徽省最新-关于为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出具证明的暂行办法

关于为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出具证明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第24号令)、《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以及中注协《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协[2011]12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出具证明”是指省注协为注册会计师拟任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股东或合伙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出具的自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

第三条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最近3年的业务报告应当是申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的。

(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六)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七)年龄超过60周岁、考核通过的申请人,需接受专家组对其进行的综合、业务能力测试。

第四条申请人办理从事审计业务情况证明手续,必须由本人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到省注协办理,申请设立新所的合伙人须同时提交材料,省注协不受理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人应向省注协提交以下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证明表》(附件1)。

(二)申请人出具的近5年审计业务报告档案全部目录(附件2),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证明表》(附件1)中所填列项目的工作底稿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度2份,其中至少1份为审计报告,均须事务所加盖公章确认),并且最近3年的工作底稿应当是申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的。

(三)申请人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附件3)。

(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从事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的证明》(到外省申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5年内有外省执业经历的填报)(附

件4)。

(五)《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件5),申请人拟在本所担任合伙人或股东的可不填列此表。

(六)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七)申请人与原事务所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档案存放证明或退休文件原件,以及申请人近5年在原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和领取工资(近5年每年2个月的签字工资表)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申请人资格审查程序

(一)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规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审查省注协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利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执业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或者调阅业务报告和工作底稿,评价申请人是否具备担任合伙人或股东的职业道德和胜任能力。

(三)公示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审议通过后,省注协将申请人姓名、执业资格以及执业经历等情况在协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监督。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时间的,告知申请人需要延长审查的理由和时间。

(四)出证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省注协给予办理从事审计业务经历证明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省注协将对异议的内容进行调查处理。

(五)备案省注协应自出具证明之日起30日内将证明文件报送中注协备案。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有义务为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及提供证明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申请人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经调查核实,省注协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办理从事审计业务经历证明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12年月日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证明表

2.申请人近五年审计业务档案全部目录

3.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股东)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

记录证明

4.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从事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的证明

5. 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

附件1: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证明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原所在事务所是否为原所股

东或合伙人

填“是股东”、“是合伙

人”或“否”

是否办理完股权转让或退伙手续填“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或“办理

完退伙手续”,否则填“/”

在事务所

拟任职务

人事档案

存放单位

全科合格证号

或考核文号

注册时间

注册批准文号现个人

出资额

XX万元

注册会计师

执业证书号码

出资比例XX.X% 成为现事务所股东前3年内有无因执业行为

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最近连续5年注册会计师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情况

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填通过

或不通过)

(填通过或

不通过)

(填通过或

不通过)

(填通过或

不通过)

(填通过或

不通过)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简历

起止年月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任何职证明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

注:本表共两页,须正反面印制

续表

至申请日止的最近连续五年内

从事规定的审计业务主要项目目录(每年填2个项目,其中至少1份为审计报告)

序号项目名称执业事务所

项目报告

时间及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最近5年内从事审计业务出具报告项目总数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XXXX年XX个XX个XX个XX个XX个

个人声明及

签章

本人保证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准确,保证该所经批准成立并在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后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手续。

个人签名并盖章:

签名日期:年月日

省注协审核

意见

一、该同志最近连续五年内从事了《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

二、该同志己按规定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转所条件。

三、本证明一年内有效。

省注协公章

年月日

说明:从事规定的审计业务项目是指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的项目,并且最近3年的报告应当是申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的。

附件2:

申请人近五年审计业务档案全部目录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年度项目名称

出具报

告时间

报告文号签字注师

申请人签字:

注:①申请人应按照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时间顺序,填写近五年全部审计业务报告档案目录;②申请人应将本表送原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附件3: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合伙人(股东)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

不良执业记录序号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

证书编号

经审核,上述名合伙人(股东)情况属实。

经办人:负责人:(省注协盖章)年月日

注:本表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由申请人填写,省注协相关部门审核。

附件4: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从事

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的证明

姓名身份

证件号

考核

或考试

注册时间注册批

准文号

注师

编号

原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是否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5年(起止时间)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的数量

以上内容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填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注册会计师签字:

协会意见:

注册会计师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已办理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协会(章)

年月日

注:1、省级协会应抽查注册会计师从事相关审计业务、出具报告的情况。

2、如注册会计师存在跨省转所的,相关省级协会应对其在本行政区域最近五年执业期间的情况出具意见。

附件5:

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

姓名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上次转所时间及转出所名称

是否为原所股东(合伙人) 是否完成股权转让(退伙)手续

本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数是否通过本年度任职资格检查

是否交纳当年会费何时与转出所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何时与转入所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号

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何时从何单位离退休

转所申请:

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年月日

转出所意见(如不同意,请列明理由):

主任会计师签字:

(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转入所意见(如不同意,请列明理由):

主任会计师签字

(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

转出地注协意见:

(盖章)

年月日转入地注协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此表由转出所、转入所、转出地注协及转入地注协各留存一份;拟成为新设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可向申报新设事务所的财政部门提供一份。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保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应当交纳会费。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为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条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四条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二)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第五条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年度业务

收入为基础,按下列标准计算交纳单位会员会费:(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 (二)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本办法所称年度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的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应当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 第七条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应于

2020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标准版)

编号:TZ─74235 2020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 议范本(标准版) This contract applies to both parties to negotiate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and to perform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合伙人 第一节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职能机构 第六章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 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调查问卷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培训调查问卷 二、调查内容: 1、您喜欢的培训组织形式: 分层次培训();划片区集中培训();选派到国家会计学院学习();赴省外考察、交流()。 2、您喜欢的培训教学形式: 案例、实务教学();研讨、讲座、报告会();中注协、省外专家、学者来皖讲学()。 3、请简述去年您接受培训的感受: 4、以往参加培训的原因是: 执业需要自己主动提出的();执业机构指派的();迫于应付年检的( )。 5、培训教材的适用性如何: 好();一般();差()。 6、培训课程安排是否满足您的执业需求: 好();一般();差()。 7、授课教师的水平和技能(可具体到授课教师本人,提出自己

的意见): 好();一般();差()。 8、培训中运用现代化手段程度如何: 好();一般();差()。 9、您认为需要加强何种培训形式: 案例、实务教学();研讨、讲座、报告会();赴省外考察与交流();去国家会计学院研修();中注协、省外专家、学者来皖讲学();远程教育培训();划片集中培训()。 10、您目前在执业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有: 职业道德();执业环境();执业技能();执业风险()。 11、您认为在2004年应该继续加强以下哪些内容培训: 新会计准则();新审计准则();新资产评估准则(); 管理咨询知识();评估知识与实务();质量控制管理(); 事务所内部控制管理();项目风险管理与法律责任();审计基本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企业会计制度(); 新税制改革();基建审计实务();相关审计案例分析()。 12、您认为还需要增加哪些方面的培训 注:以上调查问卷,请各执业机构组织执业会员认真填写,以便我们的培训工作更具针对性。调查问卷请各执业机构于2004年2月8日前报省注协培训部。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20**年,省注协在财政厅领导和中注协的指导下,继续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在协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年初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为目标,深入贯彻“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协会八字宗旨,上下沟通,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20**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改善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使协会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年**省注协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大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活动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出发点。 20**年**注协党总支在厅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开展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同志全面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了各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党支部的工作经验。一年来,各事务所的党支部健全党员的组织和教育活动,并把先进同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许多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0**年省直所党总支在行业内发展了两名业务骨干加入到我们党内来,并有7人转为正式党员,全年新增党员23人。现在省直所党总支共有党员189人。 20**年又有2家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现共有17个党支部。 20**年协会党总支继续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

员。党总支在“七一”前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狄云龙等11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加强对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议的决定》的学习和体会,党总支20**年9月底组织了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及总支委员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实地进行学习考察。 二、继续围绕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国家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20**年**省注协继续紧扣诚信建设这一主线,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内涵和手段,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在20**年颁布的《**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基础上,我们根据中注协20**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中注协注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管理力度。一年来,**注协共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撤销注册,并对上述情况在诚信档案中进行了如实的记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鉴证作用日益增强,20**年5月,我们参照中注协的排名办法,排出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进行了公告。满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需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为重,做大做强。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书范本

编号:YB-HT-2677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书 Model agreement of partnership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书范本 说明:本协议书适用于约束协议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日后双方的 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当事人分别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批准注册时间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c.p.a. partnership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设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第九条本协议的当事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为切实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执业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7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及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到行业公开谴责的情况通报如下。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以此为鉴,遵循执业准则,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理念,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一、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 在抽查的5个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且未作任何披露;多数科目余额无审定表、无清单,抽查的少量凭证未能反映与审计科目的关系,未见必要的审计程序记录;存货无计价测试;对数额巨大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未见任何复核性测试等相关程序;业务约定书约定内容与实际审计目的不一致;对费用增幅与销售增幅异常未作原因分析;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巨大,未见相关审计程序,但却发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巨额资本公积增减情况未见相关审计程序,

也未作披露等等。 同时,抽查的五个审计项目中有四个项目的收费低于行业竞价底限,其中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331万元,仅收审计费3千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分析程序”、“审计报告”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决议:对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对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二、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江信康、林晓嵘 在抽查的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多数科目期末余额函证不到位;短期借款占负债比例较大,但未见相关合同等有关取证记录;新增在建工程未见相关施工合同、也未见抽查相关手续、依据等记录;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审定表空白,无存货盘点记录;被审计单位系外商投资企业,却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未予揭示;工作底稿中未见对关联方销售作相应检查的记录等。 同时,被抽查的审计报告普遍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无事务所公章、无法人代表章、无签约日期;被抽查的审计底稿中无复核人员的签名及日期的记录;不作审计说明及审计结论的现象。

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协议实用版

YF-ED-J365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协议实 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协议实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具体内容

均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作范围 甲方在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公司及招商客户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提供服务,乙方具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 二、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事务: 1、为甲方招商客户提供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公司注册、变更服务。 2、为甲方招商客户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包括: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税务申报、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承办委托

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律监管建设,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一)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与省财政厅企业处共同组织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近3年评估报告质量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等。被检查的评估机构有5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 37xxxx,自查面和重点检查面均达到10xxxx,实地检查共抽查了资产评估报告229 份。 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大多数评估机构能做到按照执业规范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在资质和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资质方面主要表现在人员不足、兼职等问题;执业质量方面,普遍存在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不够规范,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操作程序存在缺陷;执业环境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如压价竞争、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不当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商省财政厅企业处,对xxxx评估机构给予行业通报 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罚;对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通报批评;对3xxxx评估机构予以限期整改、谈话提醒等相应的行业自律性惩罚;上报中评协撤消xxxx注 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格和批准xxxx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为非执业会员。另有xxxx 评估机构承认其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已主动申请撤销资产评估资格。(二)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中注协统一部署,协会开展了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整个检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自查阶段、实地检查阶段和总结处理等四个阶段。有4XXXX会计师事务所被列入检查对象,检查面为27.2xxxx,其中新批准成立2xxxx。检查内容包括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实地检查抽查了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共617份,抽查比例为10.4xxxx。 通过行业自律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行业风险意识,促进了执业机构规范执业。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 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 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的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咨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 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共149页word资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9年修订版) 江苏兴光会计师事务所 JiangSu XingGua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二〇一一年二月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9]21号):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19]4号)文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等35项准则同时废止。 现将新修订的38项准则和财会[2019]4号文发布,未被财会[2019]21号文废止的13项准则汇编成册,仍按准则编号顺序排列。其中新修订的38项准则标题以宋体表示,财会[2019]4号文中未被废止的13项准则标题以楷体表示,以示区别。 编者

目录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 (1)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1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2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3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3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4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4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4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 号——函证 (4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 (5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5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6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 (6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6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7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7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7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7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7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8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8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8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8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 (8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9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9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99)

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

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日前,中注协印发了《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自2008年2月1日起试行。 指南遵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结合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特点,总结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经验,对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提供指导。指南分为12章、共68条,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一是对注册会计师作为管理人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梳理;二是对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业务中应遵循的主要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对注册会计师承办管理人业务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具体化。 指南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业务质量;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相关业务,深入贯彻落实行业做大做强战略;推动管理人制度规范化发展,保护各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法定管理人主体。依据该法授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12

日制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申请进入管理人名册、承接业务、报酬及责任等事项。 为推动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中注协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及司法部门立法研究;二是组织《企业破产法》及管理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三是印发通知,请各地方协会高度重视事务所介入管理人业务工作,积极与当地法院就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管理人名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组织好培训和宣传工作。 下一步,中注协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有关管理人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行业对管理人制度的认识;二是继续组织好管理人理论与实务的培训工作,帮助注册会计师尽快掌握管理人制度及其操作实务;三是组织做好指南的培训工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管理人业务,履行管理人职责提供 技术支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 件 相关业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会协[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投资合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合伙人 第一节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职能机构 第六章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 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xx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共[]人。其中[]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最新)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合同范本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的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最新】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最新】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律监管建设,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一)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与省财政厅企业处共同组织开展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近3年评估报告质量及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等.被检查的评估机构有5____,注册资产评估师37____,自查面和重点检查面均达到10____,实地检查共抽查了资产评估报告_9份. 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出大多数评估机构能做到按照执业规范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在资质和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资质方面主要表现在人员不足.兼职等问题;执业质量方面,普遍存在报告基本内容和格式不够规范,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操作程序存在缺陷;执业环境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忽视,如压价竞争.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不当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商省财政厅企业处,对____评估机构给予行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罚;对____注册资产评估师予以行业通报批评;对3____评估机构予以限期整改.谈话提醒等相应的行业自律性惩罚;上报中评协撤消____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格和批准____注册资产评估师转为非执业会员.另有____评估机构承认其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已主动申请撤销资产评估资格. (二)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中注协统一部署,协会开展了_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整个检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自查阶段.实地检查阶段和总结处理等四个阶段.有4____会计师事务所被列入检查对象,检查面为27.2____,其中新批准成立2____.检查内容包括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实地检查抽查了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共6_份,抽查比例为10.4____. 通过行业自律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行业风险意识,促进了执业机构规范执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三级复核流于形式,档案管理.审计报告格式不够规范;部分报告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重要会计报表项目和重要会计事项结论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对重大事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会计帅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白行填写或根据白身情况选择填写。“()”是说明性注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白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 (注: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 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安徽省最新-关于为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出具证明的暂行办法

关于为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出具证明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第24号令)、《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以及中注协《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协[2011]12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出具证明”是指省注协为注册会计师拟任新设会计师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股东或合伙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出具的自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 第三条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四)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最近3年的业务报告应当是申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的。 (五)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六)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七)年龄超过60周岁、考核通过的申请人,需接受专家组对其进行的综合、业务能力测试。 第四条申请人办理从事审计业务情况证明手续,必须由本人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到省注协办理,申请设立新所的合伙人须同时提交材料,省注协不受理委托他人代办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人应向省注协提交以下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证明表》(附件1)。 (二)申请人出具的近5年审计业务报告档案全部目录(附件2),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情况证明表》(附件1)中所填列项目的工作底稿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度2份,其中至少1份为审计报告,均须事务所加盖公章确认),并且最近3年的工作底稿应当是申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的。 (三)申请人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附件3)。 (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从事审计业务及转所情况的证明》(到外省申报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5年内有外省执业经历的填报)(附

注册会计师协会

其次毕业生就业难予学科结构和培养模式不尽合理也有一定的关系,像是很多经济、金融、市场营销等专业的毕业生找工作就显得颇为吃力,很大部分人只有改行。每年对在册会计从业人员年检只是走形式,未严格审核和检查会计继续教育情况、格证书登记注册情况、持证人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纪律情况。但在事务所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因为人手的问题,对于一个审计项目,你必须从头跟到尾,包括和送审单位的沟通等等,能充分锻炼能力。 基层会计从业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简单的会计处理还能应付,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就容易滋长财务类的违法行为,为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财务运转和正常运营带来困扰。大学生就业面临着很多障碍,如专业学历条件苛刻、户籍档案壁垒、就业歧视等,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年代,缺乏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各尽所需”,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关的审查,更为甚者,,在执行审计,,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在今天的新环境下,会计工作的发展取得了很多成绩:首先,会计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这是会计工作能够发展好的基础,在今天的环境下,经济市场的复杂程度增加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持,自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会计工作,这为会计工作的顺利开人才是会计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在当前的环境下,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加上企业的增加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了会计专业,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会计人才,为会计工作做好这就可以更好的规范会计工作,为会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同时,法规对于责任者的确定也能有效的保护会计工作从业人员。许多客户希望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能够提供其他服务,如管理咨询服务。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

附件1: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当事人分别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批准注册时间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 ]C.P.A. Partnership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1范本中括号([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设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第九条本协议的当事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各类专业资格人员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较高执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四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 [(一)审计等鉴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企业财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拍卖、转让,企业收购/合并、出售、联营,企业清算,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企业租赁等情形中的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三)税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税务代理;税收咨询和筹划;税收审计。 (四)基建预决算审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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