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卫生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预案,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2. 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以及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等。
三、预防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质量意识,强化责任意识。
2. 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事故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4.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5.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序。
6. 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认识,减少医患纠纷。
7.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四、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 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家属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报告。
2. 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鉴定。
3. 根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4. 对患者进行赔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5.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预案1. 遇到重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全力救治患者。
2. 医疗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3. 加强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汇报事故情况,争取支持。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
2. 本预案由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全院各部门、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确保医疗安全。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三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一、概述在医院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潜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例如医疗事故、突发疾病暴发、自然灾害等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医院需要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将针对医疗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医疗风险防范1.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
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应具备相关的医学、法律等知识和经验。
2.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医院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同时,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不合格的医务人员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强化医疗设施和设备管理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同时,医院应建立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院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4.建立医疗过程的标准操作规程医院应建立医疗过程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医疗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数据管理体系,包括规范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共享等环节。
同时,医院应采取措施对医疗数据进行保密和隐私保护,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三、应急处理预案1.建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提高。
2.建立灾害事件的应急预警体系医院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灾害事件的应急预警体系。
医院应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确保及时获取灾害事件的最新资讯,并根据情况调整应急处理方案。
3.建立医疗物资和供应链管理系统医院应建立医疗物资和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和提供所需的医疗物资和设备。
门诊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目的为保障门诊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门诊部所有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门诊医疗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2. 医疗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预案。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防范措施1.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2)对新入职医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医疗安全知识。
2.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1)医护人员必须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活动,确保诊疗过程的规范性。
(2)对特殊患者、病情复杂患者,应充分评估风险,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
3. 加强医患沟通(1)医护人员应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需求,尊重患者意愿。
(2)对医患矛盾,应耐心解释,及时化解,避免纠纷发生。
4. 严格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对过期、失效、变质药品,及时清理,不得使用。
5. 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1)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损坏、故障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
6. 优化就诊流程(1)简化就诊流程,缩短患者等待时间。
(2)加强导诊服务,引导患者有序就诊。
7.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应急处理1. 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处理。
2. 对受伤患者进行现场救治,必要时转送至相关科室。
3. 对受伤患者及家属进行安抚,做好解释工作。
4. 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六、监督与考核1. 医疗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门诊医疗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内容如下:
一、医院医疗事故防范部分:
医院医疗事故是造成医院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受到威胁的重要问题。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医院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和操作规范化。
同时,医院应完善医疗设备的维护检修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此外,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医院医疗事故处理部分:
一旦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对于事故责任人员,医院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处理过程中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于受害患者和医护人员,医院应积极与他们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心理和经济负担。
同时,医院应对医疗事故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以上是关于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医院相关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升预案的有效性。
愿医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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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医疗安全防范预案1. 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2. 对于重大抢救,医务科和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
3. 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 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 严禁推诿病人。
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6. 未具备执业资格的见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7. 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三、加强对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1. 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 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 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 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 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 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 有发生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 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四、医疗事故的预防1. 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2.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3.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五、医疗事故的处理1. 医疗事故的报告(1)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3)医务科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院长报告。
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医疗机构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体系,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2. 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正常运营。
3. 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防范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2. 医院各科室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安全防范(1)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物资安全防范(1)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行严格管理,设置专门储存场所,并定期检查。
(2)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管理,确保质量合格,储存环境适宜。
3. 消防安全防范(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4. 交通安全防范(1)加强医院内部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行驶。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驾驶意识。
(3)加强医院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家属和工作人员出行安全。
5. 医疗事故防范(1)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控制。
(2)加强医疗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应急处置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轻损失。
3.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4.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模版(五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模版标题: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模板一、概述医疗机构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面临着各种可能的风险和突发事件。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保护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全员培训和演练,以确保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减少事故损失。
二、医疗风险防范预案1. 预防医疗安全风险1.1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2 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1.3 贯彻执行医疗操作规范,遵循标准化诊疗流程;1.4 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1.5 加强医疗用品和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1.6 做好医患沟通工作,提高患者满意度。
2. 预防院内感染风险2.1 制定院感防控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2.2 加强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和感染控制知识培训;2.3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2.4 定期对医疗设施和供应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2.5 减少院内感染的传播途径,如明确患者隔离措施等;2.6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医疗应急处理预案1. 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1.1 建立医疗应急响应制度,明确应急响应部门和责任;1.2 设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获取信息和组织应急处理;1.3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预警等级;1.4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2.1 事故现场的救援与处理2.1.1 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2.1.2 配备必要的救援工具和装备;2.1.3 指定责任人做好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2.1.4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2.2 伤员的救治与转院2.2.1 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伤员的救治工作;2.2.2 根据伤情轻重及时转院或接受进一步治疗;2.2.3 做好伤员家属的安抚和沟通工作。
2.3 事故的善后处理与总结2.3.1 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2.3.2 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保护伤员和患者权益;2.3.3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修订预案。
门诊医疗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确保门诊医疗安全,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院门诊部所有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及患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门诊医疗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门诊医疗安全防范工作。
2. 设立门诊医疗安全防范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门诊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门诊医疗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门诊医疗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严格执行门诊诊疗常规,规范诊疗流程。
(2)加强医护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3)完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完整。
2. 加强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医疗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易发生故障的设备,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及时维修。
3. 加强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药品储存、领用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变质。
4. 加强医患沟通(1)提高医护人员沟通能力,耐心倾听患者诉求。
(2)及时解答患者疑问,消除患者顾虑。
(3)尊重患者意愿,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 加强安全管理(1)加强门诊区域安全管理,防止患者意外伤害。
(2)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加强门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门诊区域。
五、应急处理1. 门诊医疗事故、差错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组织抢救,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立即向医院领导报告,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4)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2. 对门诊医疗事故、差错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
六、培训和演练1. 定期开展门诊医疗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2. 定期组织门诊医疗安全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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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防范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有效的处理医疗事故,依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第五条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
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各科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
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病历书写规范》、《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
第七条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军区药材主渠道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
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药剂科应当认真做好麻醉药品使用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药品临床科研管理工作。
各科室不得要求患方于医院外购买药品,不得输注患方自带药品。
第八条相关科室应当做好放射性同位素、放射装置及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和处理工作,严格遵法律法规及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第九条器材科和采购中心要严把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等医疗用品的准入和质量关,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医疗器材标准管理办法》的医疗仪器和卫生材料坚决不能购进。
各科室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医院审批同意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和药品。
第十条医院后勤保障部门应当认真做好各临床科室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供电、供水;把好承包病房膳食的供应质量关。
第十一条医院各职能部门包括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中心等应当对所聘用人员、轮转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进修人员等实行准入管理制度,加强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控制科应当做好医院感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各科室应当做好污染物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第十三条门诊部及急诊中心应当认真抓好医院窗口服务工作,保证专家按时出诊,严格按专业诊病及收治病人。
第十四条医疗质量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要素,全体医务人员要不断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医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程质量控制和持续质量改进,实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和医务人员个人三级管理体系。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专家组成,院长任主任,是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长、相关职能部门都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为:(一)教育各级医务人员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质量意识,努力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二)审校医院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医疗、护理质量评审标准和奖惩制度。
(三)管理及控制各科室诊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以期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对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应及时进行讨论和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每季度全院通报一次。
(五)对医院有关质量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进行讨论并形成初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六)定期组织专家检查各科医疗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处方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情况,医护人员技术操作规范等,定期进行三基知识考核。
(七)定期检查考核全院医务人员对《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病历书写规范》、《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掌握程度。
(八)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分析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设想。
第十五条医务处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下设医患沟通办公室,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的职责为:(一)具体负责监控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工作。
(二)督促各科室实施全程医疗质量控制。
(三)每月召开医疗质量例会,收集科室主任和病历检查专家组和用药检查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解决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每月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医疗质量问题,进行持续监控,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并向院长及分管副院长汇报。
(五)每月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终末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向相关科室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每季度向医院提交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并和劳务费挂钩。
(七)定期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总住院医师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小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分别负责科室各项医疗质量监控和管理。
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职责为:(一)结合本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和修改本科医疗事故预防措施和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科《全程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劳务费发放挂钩。
(三)每月组织科室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
(四)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医疗质量例会,反映问题并收集与本科有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全程质量控制中要自我管理,特别要遵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人报告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等,以确保医疗质量控制方案的实施,积极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三)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水平;(四)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及医疗费用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书写病历资料,不得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医务处医患沟通办公室的职责为:(一)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考试和轮训的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意识;(二)督促和协助各科室主动与患者沟通,积极主动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通过各种形式建立起良好的医患互动关系;(三)受理投诉,包括医疗投诉、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四)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公布投诉地点、投诉电话;(五)实行“首诉负责制”。
对投诉人予以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
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六)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一般投诉事项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对于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七)指导、协助门诊和科室对医疗纠纷争议的处理;包括沟通和解、申请事故鉴定和诉讼;(八)及时总结通报医院医疗差错整改经验教训,制定医疗安全工作计划;(九)监督和检查门诊及科室医疗差错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十)审批医疗文书的复印和封存。
第十九条预防保健科及相关科室应当认真做好传染病的监控工作,加强对传染病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传染源进行处理,避免在院内引起传染病流行。
第二十条各临床科室使用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须由医院输血科统一配送,检验科和临床各科室应当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和成分输血应当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十一条全院各科室及各级医疗人员要不断强化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把抓医疗安全纳入日常工作中,签订《科室医疗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临床科室可与入院病人签订《医患关系合约》;抓好重点病人、重点岗位、易发人群、节假日及下班时间的医疗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种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现象;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和我院服务承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务、政治处等部门定期督查。
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执业规则,认真履行自己权利与义务。
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急危患者的急救处置,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注意保护患者权益,改善医患关系。
在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认真执行接受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病人必须履行签名手续的规定。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医务人员外出会诊应经医务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外出会诊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各科应当每月召开住院病人工休座谈会,充分和患者或家属沟通,及时发现和消除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隐患;每月总结科室安全情况,设立医疗争议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医务处、护理部定期检查。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规范》和《病案管理规定》,对病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
认真做好门急诊病历及住院在架病历管理工作。
病历的复印和封存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医疗争议的处理第二十八条医疗纠纷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程序进行。
医疗争议的处理严格按照本预案进行。
具体处理方法如下:(一)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患沟通办公室或医疗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常设机构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