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结构调整及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在分析和总结《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原主尺度系列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系列标准中有关定义及要求,对船舶种类及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基于运输需求的变化和航道、通航设施条件的改善,对船型主尺度进行了补充。

目录

1.通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一般要求 (1)

1.4定义 (1)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

2.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3)

2.1范围 (3)

2.2主尺度系列 (3)

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 (4)

3.1范围 (4)

3.2主尺度系列 (4)

4.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 (5)

4.1范围 (5)

4.2主尺度系列 (5)

5.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6)

5.1范围 (6)

5.2主尺度系列 (6)

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 (7)

6.1范围 (7)

6.2主尺度系列 (7)

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 (8)

7.1范围 (8)

7.2主尺度系列 (8)

8。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普通客船 (9)

8.1范围 (9)

8.2主尺度系列 (9)

附录

条款简要说明 (10)

1.通则

1.1目的

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

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

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客滚船、滚装货船、普通客船(不包括高速客船)等客货运输

船舶标准船型,其它运输船舶可按照船舶类型、货品特性等参照本尺度系列执行。

1.2.2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按照主要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2.3 仅从事旅游运输的客船,其总长及总宽应充分考虑三峡枢纽升船机和船闸的集泊尺度,且与其它标准船型平面尺度有效匹配,以提高船闸运行效率。

1.3一般要求

1.3.1 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相应各船型分级选取船舶主尺度。

1.3.2 船舶平面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有关规定。

1.3.3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用户可对各型船舶对应的设计吃水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时应

结合吃水变化对船舶综合性能进行进一步评估,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

1.3.4 船舶设计航速应不低于18km/h,船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

流速。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5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尚应满足标准船型技术方案中有关强制性要求。

1.3.6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尚应符合主管部门及法规、规范等有关规定。

1.3.7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尚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有关规定。

1.4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符号:L OA 。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符号:B OA。

船宽—不包括船壳板在内的船体最大宽度,舷伸甲板宽度不计入。符号:B。

设计载货量—设计吃水下允许装载货物的重量,不含燃料、淡水、食物、船员、旅客等重量。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 本尺度系列生效之前按原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标准船型技术方案建造的船舶仍认定为标准船型。

1.5.4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及解释。

2.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2.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2.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1的要求。

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

3.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2的要求。

4.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

4.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本尺度系列驳船含普通驳船、分节驳船等。

与驳船组成船队的推(拖)船主尺度选择应使船队总长、总宽控制在船闸的集泊尺度范围内。

4.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3的要求。

5.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5.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

系列。

5.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4的要求。

量超过所推荐载箱量时,应符合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2.若实际装载货箱重量大于或小于13吨/TEU时,其载箱量会发生变化,此时亦应满足规范、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相

应要求。

3.若装载特种箱、非标箱时,其有关要求应予特殊考虑。

4.本系列船型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船宽要求。

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

6.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I型、Ⅱ型客滚船标准船型主尺度

系列。

6.2 主尺度系列

川江及三峡库区I型、Ⅱ型客滚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应分别符合表5-1及表5-1的要求。

生变化,但应符合主管部门及法规、规范等有关规定。

2.表中L OA不含跳板长度。

3.表5.1中,若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船宽要求;若两舷设有舷伸甲板,船舶应满足规定的

总长、总宽/船宽要求。70载车位船舶总宽B OA为16.2m; 80/110载车位船舶总宽B OA为19.2m。

4.表

5.2中,60-I 、60-Ⅱ、60-Ⅲ型客滚船主尺度仅适用于翻坝运输方式。

5.表5.2中,60-III型两舷设有舷伸甲板,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总宽/船宽要求.船舶总宽B OA为25.4m;

其它船型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船宽要求。

6.表5.2中,60-II型载车车位宽度为2.65m。60-III型载车车位宽度为2.75m。其它船型载车车位宽度为2.5m。

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

7.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6的要求。

300载车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 OA为16.2m;400载车位/600载车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 OA为17.2m;800载车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 OA为19.2m。

2. 表中船型载车位系按选定的标准车布置确定。用户可在载车处所内装载其他车型车辆,此时船舶载车

位会发生变化,但应符合主管部门及法规、规范等有关规定。

8。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普通客船

8.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包括三峡枢纽)的内河普通客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8.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7的要求。

2.本系列船型采用半圆型护舷材,船舶应满足规定的总长、总宽/船宽要求;

33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 OA为8.6 m;200/24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 OA为11.6 m;

350/46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 OA为13.2 m;500/670载客位船型的船舶总宽B OA为14.8 m。

附录

条款简要说明

1. 通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尺度系列主要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针对航行于川江及三峡库区内河主通道的主要运输船舶进行规定。

由于在长江中上游已设置LNG输送管道,沿江二、三级气库LPG运输亦改为陆路运输,LPG船仅在长江中下游运输;高速客船数量少且采用翻坝运输形式,故本尺度系列未纳入。

未纳入的其它运输船舶可按照船舶类型(如客船/干货船/液货船等)、货品特性等参照本尺度系列执行。

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舶等非运输船舶不属于实施对象。

1.2.2 多用途船舶应以装载主要货物类型为主选择相应主尺度。

1.2.3 仅从事旅游运输的客船,由于其布置个性化较强,数量有限,故未纳入本尺度系列。但基于提高船闸运行效率考虑,船舶主尺度设计应充分考虑三峡枢纽升船机和船闸的集泊尺度,且与其它标准船型平面尺度有效匹配。

1.3 一般要求

1.3.1 基于川江及三峡库区通航设施限制的考虑,本尺度系列在优秀船型基础上经进一步优化论证后推荐,且各类船型已形成分级系列,用户根据需求按相应船型的载货吨级/载箱量/载车位/载客位选取船舶相应主尺度。各船型之间/各货种之间/各等级之间的主尺度参数不能交叉使用。

1.3.2 基于对提高船舶综合性能及船闸运行效率考虑,标准船型平面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相关规定。其中,船舶总宽一般为船宽、舷侧顶列板厚度、护舷材厚(宽)度/或舷伸甲板宽度之和。对采用不同形式护舷材或舷伸甲板船舶,其总宽和(或)船宽在船型尺度系列中分别予以明确要求。

采用平板型护舷材船舶,兼作平板型护舷材的加厚舷侧顶列板厚度不超过4厘米,其对船闸运行效率不会造成影响,故不作考虑。船舶按尺度系列规定对船宽控制即可;采用半圆型护舷材及设有舷伸甲板船舶,考虑船舶综合性能及船闸尺度,其船舶总宽B OA及船宽B均应予以控制。

1.3.3 本尺度系列是在优秀船型基础上经进一步优化论证,推荐的设计吃水范围内船舶综合性能较好。允许用户对船舶设计吃水或型深进行适当调整。考虑到各季节、各航段航道水深不同,船闸控制吃水亦随库区调节水位的变化而变化,以及船舶吃水对船舶综合性能的影响等方面,故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并对其综合性能进行进一步评估、比较后确定。1.3.4 基于川江急流航段(J2航段)水文条件考虑,自航船舶设计航速应不低于18km/h;营运船队由于需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航段水文条件变化进行营运组织,但船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

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后配置主机功率。

1.3.5 本尺度系列是标准船型开发的技术基础。船舶技术方案是满足《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且对船舶主要经济技术条件进行规范的技术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船舶技术方案中有强制性要求的,川江及三峡库区标准船型还应当满足这些强制性要求。

1.3.7 针对船舶建造质量方面存在问题,对标准船型建造质量的控制提出明确的要求,以适应通航设施及航运安全要求。即应满足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B/T4000-2005及中小型船舶船体建造精度CB/T3195-1995的有关规定。其中,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或船长及船宽偏差范围为:±L/1000mm 及±B/1000mm。

1.4 定义

船宽:船舶设计中,船舶主尺度一般选用船宽,但船闸平面尺度控制为船舶总宽。其中,船宽与总宽之间的差异为兼作平板型护舷材的加厚舷侧顶列板厚度或者为半圆型护舷材宽度或者为舷伸甲板的宽度等,目前,一般货船均采用平板型护舷材。为兼顾船舶设计与船闸的要求,便于理解实施,增加船宽定义,并在各型船舶主尺度系列中分别予以注明,以使船舶总宽与设计中的船宽协调,使其定义更加严谨,操作性更强,并满足船闸的要求。

1.5 生效、适用及解释

条款旨在对本尺度系列进行有序管理,明确本尺度系列的生效及修改前后相关要求的适用性,以保持尺度系列的连续性、有效性。

2.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2.2 该船型已按各载货吨级分级形成系列(见表1),用户根据需求选取船舶相应主尺度.表列的载货量、主机功率、设计航速等均为设计吃水下的参考值。其它船型同上要求。

6.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

6.2表5-1、表5-2所列载车位是名义载车位。Ⅱ型客滚船载车位系选取平面尺度为长10.3m、宽2.5m三轴载货汽车作为标准车型布置确定;I型客滚船载车位系选取平面尺度为长4.8m、宽1.85m 小轿车作为标准车型布置确定。船舶在营运中,装载车辆车型/型号是不同的、随机的,用户在载车处所内装载其它车型车辆时,船舶载车数量会发生变化,但应符合法规、规范及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

表中60-I、60-Ⅱ、60-Ⅲ型载货汽车滚装船主尺度是基于翻坝运输方式确定的,故平面尺度较宽,其船舶尺度并不适用于通过船闸。

7.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汽车运输船)

7.2 表6所列载车位是名义载车位。滚装货船载车位系选取平面尺度为长4.8 m×宽1.80m小轿车作为标准车型布置确定。

各种散货船船型比较

干散货船,或简称散货船,一般用来散装运输谷物、煤、矿砂、盐、水泥等大宗干散货物的船舶,干散货船的货种单一,不需要包装成捆、成包、成箱的装载运输,不怕挤压,便于装卸,所以都是单甲板船。总载重量在500吨以上的,一般不装起货设备。由于谷物、煤和矿砂等的积载因数(每吨货物所占的体积)相差很大,所要求的货舱容积的大小、船体的结构、布置和设备等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一般习惯上仅把装载粮食、煤等货物积载因数相近的船舶,称为散装货船, 装载积载因数较小的矿砂等货物的船舶,称为矿砂船。用于粮食、煤、矿砂等大宗散货的船通常分为如下几个级别。 (1)总载重量DW为1000吨级以上,称为好望角型船。 (2)总载重量DW为600吨级,通常称为巴拿马型。这是一种巴拿马运河所容许通过的最大船型。船长要小于245米,船宽不大于 32.2米,最大的容许吃水为 12.04米。 (3)总载重量DW为35000吨级-400吨级,称为轻便型散货船。吃水较浅,世界上各港口基本都可以停靠。 (4)总载重量DW为200吨级一27000吨级,称为小型散货船。可驶人美国五大湖泊的最大船型。最大船长不超过 222.5米,最大船宽小于 23.1米,最大吃水要小于 7.925米。用于运输矿砂的船,由于载重量越大,运输成本越低,目前,矿砂船最小的总载重量为57000吨;最大的为2600吨;大多数为12000吨-1500吨左右。由于船型高大,在高潮时岸上的起货设备的高度往往不够高。因此,这种矿砂船在装卸货的同时,利用压载水的多少来调节船舶吃水高低。 灵便型散货船(Handysize bulk carrier):

指载重量在2-5万吨左右的散货船,其中超过4万吨的船舶又被称为大灵便型散货船(Handymax bulk carrier)。众所周知,干散货是海运的大宗货物,这些吨位相对较小的船舶具有较强的对航道、运河及港口的适应性,载重吨量适中,且多配有起卸货设备,营运方便灵活,因而被称之为“灵便型”。 巴拿马型散货船(Panamax bulk carrier): 顾名思义,该型船是指在满载情况下可以通过巴拿马运河的最大型散货船,即主要满足船舶总长不超过 247.32米,型宽不超过 32.3米的运河通航有关规定。根据需要,调整船舶的尺度、船型及结构来改变载重量,该型船载重量一般在6-7.5万吨之间。 好望角型散货船(Capesize bulk carrier): 指载重量在15万吨左右的散货船,该船型以运输铁矿石为主,由于尺度限制不可能通过巴拿马运河和苏伊士运河,需绕行好望角和合恩角,台湾省称之为“海岬”型。由于近年苏伊士运河当局已放宽通过运河船舶的吃水限制,该型船多可满载通过该运河。 大湖型散货船(Lake bulk carrier): 是指经由圣劳伦斯水道航行于美国、加拿大交界处五大湖区的散货船,以承运煤炭、铁矿石和粮食为主。该型船尺度上要满足圣劳伦斯水道通航要求,船舶总长不超过222.50米,型宽不超过23.16米,且桥楼任何部分不得伸出船体外,吃水不得超过各大水域最大允许吃水,桅杆顶端距水面高度不得超过35.66米,该型船一般在3万吨左右,大多配有起卸货设备 一、Handy Size 船 35,000 ~ 50,000 DWT级 港口或者运河等没有特别的限制可以自由往来的大小所以被叫做Handy 相对小的港船只xx时本身安装卸载装备

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2015年)

目录 一、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结构图 (1) (一)标准体系结构图 (1) (二)标准类别及说明 (3) 二、综合交通运输标准明细表 (5) (一)基础标准100 (5) 101术语与符号 (5) 102分类与编码 (6) (二)运输服务标准200 (7) 201客运服务 (7) 202货运服务 (8) 203邮政业服务 (10) (三)工程设施标准300 (10) 301综合客运枢纽工程设施 (10) 302综合货运枢纽工程设施 (11) 303复合通道(路线与桥隧)工程设施 (12) 304交叉设施工程设施 (13) (四)安全应急标准400 (14) 401客运安全应急 (14) 402货运安全应急 (14) (五)信息化标准500 (16) 501通用 (16) 502客运服务信息化 (20) 503货运服务信息化 (21) 504邮政业服务信息化 (23) (六)统计评价标准600 (25) 601统计 (25) 1

602评价 (26) (七)运输装备和产品标准700 (27) 701载运工具 (27) 702装载单元 (29) 703换装、换乘设备 (33) 704邮政业运输装备和产品 (34) (八)相关标准900 (35) 三、标准统计表 (41) 四、编制说明 (44) (一)编制依据 (44) (二)编制目标 (44) (三)编制原则 (45) (四)体系构成 (45) (五)其他 (46) 2

一、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结构图(一)标准体系结构图 1

图1 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结构图 2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

关于发布《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中“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修订内容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47号 日期:2007-01-11 为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规范大型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推动港口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我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进行了修订,修订成果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局部修订(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度部分)中“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同时废止。本次修订内容与《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的保留部分配套使用。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解释。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 设计船型尺度(m) 船舶吨级 DWT(t)总长L型宽B型深H满载吃水T 载箱量(TEU) 1000(1000~2500)9015.4 6.8 4.8≤200 3000(2501~4500)10617.68.7 5.8201~350 5000(4501~7500)12119.29.2 6.9351~700

10000(7501~12500)14122.611.38.3701~1050 20000(12501~27500)18327.614.410.51051~1900 30000(27501~45000)24132.319.012.01901~3500 50000(45001~65000)29332.321.813.03501~5650 70000(65001~85000)30040.324.314.05651~6630 100000(85001~115000)34645.624.814.56631~9500 120000(115001~135000)36745.627.215.09501~11000 150********.430.216.511001~12500 注:1、DWT系指船舶载重量(t),TEU系指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 2、集装箱码头设计标准以船舶吨级(DWT)对应的设计船型尺度为控制标准,其载箱量为参考值。 3、150000t集装箱船的船型尺度和载箱量为实船资料(实船载重吨为157515t),供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前言 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目录

1.通则 1.1 目的 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 一般要求 1.3.1 1.2条涉及之船型,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1.3.2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和型深进行适当调整,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的限制。船舶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对船高的限制。 1.3.3 本尺度系列中主机功率范围是按单船深静水航速不低于11km/h、船队不低于8km/h推荐,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船东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配置。 1.3.4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机关对京杭运河航道和船舶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京杭运河技术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1.3.5对于“主尺度系列”未覆盖的特殊船型尺度,应按程序上报交通部批准。 1.4 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符号:L OA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符号:B OA 设计载货量——设计吃水下,允许装载货物的重量,不含燃料、淡水、食物、船员、旅客等重量。 2.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2.1 范围 本主尺度系列规定了航经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2.2 主尺度系列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京杭运河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93—9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T93—94) 港口机械通用电气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Detecting method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general electric device for port crane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装卸机械电气设备检测的项目以及检测方法与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装卸机械电气设备,进口港口装卸机械电气设备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998低压电器试验方法 GB1032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试验方法 GB1311直流电动机试验方法 GB1497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2682电工成套装置中指示灯与按钮的颜色 GB3797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4720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4942·1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10233电气传动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11022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起重机电气装置篇 JB4315起重机电控设备 JT2012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其检测方法 JT5017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中国船级社 3测量仪器仪表的基本要求 3.1 应采用不低于0.5级精度的测量仪器、仪表(兆欧表、功率因数表及直流电桥不低于1.0级)、 3.2 仪器、仪表的选用应使所测量值在30%~95%仪器、仪表量程范围内. 3.3 测量仪器、仪表须有计量管理机构鉴定的证书,并且在有效使用期内方可使用. 4测量环境条件 4.1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米.

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标准是指综合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邮政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为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协调衔接和共同使用的标准,涵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邮政等交叉领域。 各运输方式单独使用和单一服务所涉及的标准应与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配套。 第四条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有关政策制度、发 展规划、标准体系和计划; (三)组织制定、修订、实施交通运输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四)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五条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原则,促进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 第六条鼓励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将我国具有技术优势的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将适用于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间的转化运用。鼓励将有推广价值的中国标准翻译成外文版标准,推进其在国际上的应用。 第七条积极配合国家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和资源共享,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积极推动在交通运输国防建设中采用民用标准,并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交通运输部建立交通运输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成立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统筹协调衔接 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研究审议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 管委会设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管委会审定的重大政策和部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知识学习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是航运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在京杭运河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京杭运河南、北段航运条件的差异,并根据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满足需要的最少档次、各航道等级船型协调性、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和交通行业标准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种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制定。制定中充分考虑了已有的研发成果。 本尺度系列的制定及实施,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及解释。

1.通则 (4) 1.1目的 (4) 1.2适用范围 (4) 1.3一般要求 (4) 1.4定义 (4) 2.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5) 2.1 范围 (5) 2.2 主尺度系列 (5) 3.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油船 (7) 3.1 范围 (7) 3.2 主尺度系列 (7) 4.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队) (8) 4.1 范围 (8) 4.2 顶推船队主尺度系列 (8) 4.3 拖带船队主尺度系列 (9) 5.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11) 5.1 范围 (11) 5.2 主尺度系列 (11) 6.附录一 (12) 7.附录二 (12)

1.通则 1.1 目的 为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京杭运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2 适用范围 1.2.1 本尺度系列适用于航行京杭运河的内河干散货船、油船、顶推船(队)、拖带船(队)和集装箱船等标准船型。 1.2.2 对于多用途船舶,其主要尺度可参照主要货种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 一般要求 1.3.1 1.2条涉及之船型,其平面尺度应符合本尺度系列规定的总长、总宽的要求。 1.3.2船东可在满足现行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针对市场需求和航道特点,对船舶设计吃水和型深进行适当调整,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的限制。船舶设计应充分考虑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对船高的限制。 1.3.3 本尺度系列中主机功率范围是按单船深静水航速不低于11km/h、船队不低于8km/h推荐,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船东可根据实际自行优化配置。 1.3.4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机关对京杭运河航道和船舶的有关管理规定及京杭运河技术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1.3.5对于“主尺度系列”未覆盖的特殊船型尺度,应按程序上报交通部批准。 1.4 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 符号:L OA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符号:B OA 设计载货量——设计吃水下,允许装载货物的重量,不含燃料、淡水、食物、船员、旅客等重量。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 理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6年7月26日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评价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一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行政许可权限围的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省际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

关)。 第四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领域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六个专业类型和其他类型(未列入前六种类型,但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或许可经营)。 道路运输专业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等类别;水路运输专业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类别;港口营运专业类型含港口客运、港口普通货物营运、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类别;城市客运专业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和出租汽车营运等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等类别;收费公路运营专业类型含高速公路运营、隧道运营和桥梁运营等类别。 第五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旅客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营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高速公路、隧道和桥梁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不设三级,二级为最低等级。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价指南,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发布。 第六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应坚持“政

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2019年)

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2019年) 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xx年) 目录 目录I 一.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结构图1 二.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明细表7100 基础通用7101 术语及符号7102 分类与代码7103 数据元与元数据10104 通用规则14200 基础设施15201 硬件设备15202 网络与通信19300 数据资源24301 数据表示24302 数据采集26303 数据交换26304 数据管理33400 信息应用34401 技术要求34402 测试维护52500 网络安全54501 安全技术54502 安全管理54503 网络信任55504 安全服务55600工程规范56601 工程建设56602 工程管理59603 工程运维59 三.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统计表61 四.编制说明62 (一)编制目的。62 (二)编制依据。62 (三)编制原则。63 (四)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范围界定。64 (五)标准体系构成。64 (六)其他65 II

一.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结构图注:标准体系类别说明100 基础通用标准分类号标准类别标准类别内容说明100 基础通用在综合交通运输.公路.水路信息化(表中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具有广泛适用范围的基础性或特定领域的通用条款的标准。主要包括:术语.符号.分类.代码.数据元.元数据.规则等。 101 术语及符号交通运输信息化及其应用涉及的相关术语类及符号类标准。 102 分类与代码交通运输信息化及其应用涉及的分类标准.代码标准。 103 数据元与元数据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的数据元与元数据标准。 104 通用规则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普遍适用的规范.规则等技术要求。 200 基础设施标准分类号标准类别标准类别内容说明200 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的硬件设备.有线(无线)通信.卫星通信技术类标准。主要包括:硬件设备.网络与通信技术标准。 201 硬件设备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的硬件设备类标准。主要包括:电子收费.IC卡类.卫星定位类.监测信息采集类.基础设施装备类.移动终端类.物联传感设备等技术标准。 202 网络与通信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的网络与通信技术类标准。主要包括:电子收费专用短程通信类.高速公路监控设施通信

船型设计尺度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局部修订(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 度部分) 附录A设计船型尺度 A.0.1杂货船、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货物滚装船、汽车滚装船、客货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化学品船、液化气(LPG或LNG)船、客船和渡船的设计 船型尺度可分别按表A.0.1-1~表A.0.1-12确定。 杂货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1 船舶吨级DWT(t) 设计船型尺度(m) 总长L型宽B型深H满载吃水T 1000(1000~1500)8512.37.0 4.3 2000(1501~2500)8613.57.0 4.9 3000(2501~4500)10816.07.8 5.9 5000(4501~7500)12418.410.37.4 1万(7501~11500)14622.013.18.7 15000(11501~16500)15723.313.69.6 2万(16501~22000)16625.214.110.1 3万(22001~35000)19227.615.511.0 4万(35001~55000)20032.219.012.3注:①DWT系指船舶载重量(t); ②多用途码头设计船型尺度可按相应吨级的杂货船设计船型尺度选取。 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2 船舶吨级DWT(t) 设计船型尺度(m) 总长L型宽B型深H满载吃水T 2000(1501~2500)7814.3 6.2 5.0 3000(2501~4500)9616.67.8 5.8 5000(4501~7500)11518.89.07.0 1万(7501~12500)13520.511.48.5 15000(12501~17500)15023.012.59.1 2万(17501~22500)16425.013.59.8 35000(22501~45000)19030.415.811.2 5万(45001~65000)22332.317.912.8 7万(65001~85000)22832.319.614.2 10万(85001~105000)25043.020.314.5 12万(105001~135000)26643.023.516.7 15万(135001~175000)28945.024.317.9 20万(175001~225000)31250.025.518.5

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规范

GB7258—20×× 代替 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afety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operating on roads

GB 7258—20×× 目录 前言 ················································································································ VI 引言 ··············································································································· X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3.1机动车POWER-DRIVEN VEHICLE (3) 3.2汽车MOTOR VEHICLE (3) 3.2.1 载客汽车passenger vehicle (3) 3.2.1.1 乘用车passenger car (3) 3.2.1.2 旅居车motor caravan (3) 3.2.1.3 客车bus (3) 3.2.1.3.1 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bus without standing passenger area (3) 3.2.1.3.1.1 公路客车interurban bus (3) 3.2.1.3.1.2 旅游客车touring bus (3) 3.2.1.3.1.3 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public bus without standing passenger area (4) 3.2.1.3.1.4 专用客车special bus (4) 3.2.1.3.2 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bus with standing passenger area (4) 3.2.1.4 校车school bus (4) 3.2.1.4.1 幼儿校车school bus for infants (4) 3.2.1.4.2 小学生校车school bus for primary student (4) 3.2.1.4.3 中小学生校车school bus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student (4) 3.2.1.4.4 专用校车special school bus (4) 3.2.2 载货汽车goods vehicle (4) 3.2.2.1 半挂牵引车semi-trailer towing vehicle (4) 3.2.2.2 低速汽车low-speed vehicle (4) 3.2.2.2.1 三轮汽车tri-wheel vehicle (4) 3.2.2.2.2 低速货车low-speed goods vehicle (5) 3.2.3 专项作业车special motor vehicle (5) 3.2.4 气体燃料汽车gaseous fuel vehicle (5) 3.2.5 两用燃料汽车bi-fuel vehicle (5) 3.2.6 双燃料汽车dual-fuel vehicle (5) 3.2.7 纯电动汽车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5) 3.2.8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5) 3.2.9 燃料电池汽车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5) 3.2.10 教练车training vehicle (5) 3.2.11 残疾人专用汽车vehicle for handicapped driving (5) 3.3挂车TRAILER (5) 3.3.1 牵引杆挂车draw-bar trailer (6) I

2020新版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系统观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的系统观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系统观 随着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继而在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中,对各行业已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作出比较一致的规定;同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提出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的要求,要求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到更加系统化的层次;及至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明确指出“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作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从企业层面,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甚而达到“企业达标”,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人、机、物、环境处于良好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状态,让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能力得到综合提升的效果;道路运输企业按照“风险分析—制度完善—过程控制—绩效改进”程序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最终目的就是达到驾驶员(以及乘车人、行人等交通参与者)、车辆、路况(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和社会综合环境处于有利于安全运行的状态并能够随着社会进步而不断改进,而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能力亦随之得到综合提升。 当然在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考虑本行业的特点,依据相关标准来实现标准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早已开始进行,比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有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评级系统(《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等),是道路运输企业“行业达标”的参考依

船型设计尺度及参数

附录A 设计船型尺度及其他参数 A.0.1杂货船、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货物滚装船、汽车滚装船、客货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化学品船、液化气(LPG或LNG)船、客船和渡船的设计船型尺度可分别按表A.0.1-1~表A.0.1-12确定。 杂货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1 注:①DWT系指船舶载重量(t); ②多用途码头设计船型尺度可按相应吨级的杂货船设计船型尺度选取。 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2

注:350000t散货船的船型尺度为实船资料(实船载重吨为364767t),供参照使用。

油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3 注:450000t油船的船型尺度为实船资料(实船载重吨为441893t),供参照使用。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4

注:①DWT系指船舶载重量(t),TEU系指2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 ②集装箱码头设计标准以船舶吨级(DWT)对应的设计船型尺度为控制标准,其载箱量为参考值; ③200000吨级集装箱船的吨级范围上限暂为200000t,船型尺度为实船资料(实船载重吨为 200000t,载箱量为18000TEU)。 货物滚装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5 注:50000t货物滚装船的船型尺度为实船资料(实船载重吨为53498t),供参照使用。 汽车滚装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6 注:①GT系指船舶总吨,即2.83m3船舶容积为1总吨; ②载车数按普通轿车计算。 客货滚装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7

注:70000GT客货滚装船的船型尺度为实船资料(实船为75027GT),供参照使用。 散装水泥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8 化学品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9 注:100000t化学品船的船型尺度为实船资料(实船载重吨为105830t),供参照使用。 液化气(LPG或LNG)船设计船型尺度表A.0.1-10

《川江及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版)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2018年修订版) 前言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地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结构调整及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地要求,在分析和总结《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实践经验地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原主尺度系列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系列标准中有关定义及要求,对船舶种类及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基于运输需求地变化和航道、通航设施条件地改善,对船型主尺度进行了补充.

目录 1.通则1 1.1目地1 1.2适用范围1 1.3一般要求1 1.4定义1 1.5生效、适用及解释2 2.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3 2.1范围3 2.2主尺度系列3 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4 3.1范围4 3.2主尺度系列4 4.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5 4.1范围5 4.2主尺度系列5 5.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6 5.1范围6 5.2主尺度系列6 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7 6.1范围7 6.2主尺度系列7 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8 7.1范围8 7.2主尺度系列8 8.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普通客船9 8.1范围9 8.2主尺度系列9 附录 条款简要说明10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2年第69号)

附件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1通则 (2) 1.1目的 (2) 1.2适用范围 (2) 1.3一般要求 (2) 1.4定义 (3)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3) 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 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 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 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 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1.1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长江水系通过枢纽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通过船闸、升船机的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长江水系通过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通航建筑物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通航建筑物、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2018交通运输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交通运输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交通运输类专业包括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等专业,培养掌握交通运输规划、运营与安全保障等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交通运输领域某个专门方向较深人的知识与技能,能在交通运输领域从事交通运输系统规划、建设、安全高效运行、经营与管理、应急救援与指挥等相关工作的人才,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交通运输类专业是一个系统理论和实践并重且多学科交叉的专业。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一系列前沿交叉学科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这种交叉与融合的趋势逐渐淡化了各传统专业学科间的界限,促使交通运输类专业越来越多地站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层面形成系统连贯的学科思维。 交通运输在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和先决条件,在整个社会机制中起着纽带作用,是衔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方面联系交往的手段。交通运输是现代社会的生存基础和文明标志,是现代工业的先驱和国民经济的先行部门,是调节社会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同时在促进社会分工、大工业发展和规模经济的形成,巩固国家的政治统一和加强国防建设,扩大国际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代交通运输方式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五种基本方式。 交通运输类专业主干学科为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其二级学科包括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相关学科还包括数学、力学、经济学、管理学、系统科学、法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与交通运输类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包括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物流工程、物流管理、包装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安全工程、交通管理工程、交通管理、海事管理等。 交通运输类专业特点之一是其系统复杂性,且涉及众多交叉学科;特点之二是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在本专业类人才培养过程中因办学历史和特色优势,基本上是按某一运输方式或专业方向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 2适用专业范围 2.1 专业类代码 交通运输类(0818) 2.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交通运输(081801) 交通工程(081802) 航海技术(081803K) 轮机工程(081804K) 飞行技术(081805K)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081806T) 救助与打捞工程(081807T)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081808TK)

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O一六年一月 前言 “十三五”是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交通运输发展必须坚持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要求,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高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标准化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技术性基础工作,是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在服务、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统筹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标准化水平,制定本规划。规划编制以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为指导,依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按照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明确了“十三五”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管理

制度机制建设、强制性标准制修订、推荐性标准制修订、标准国际化、标准实施、计量体系建设、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八个方面主要任务,指导“十三五”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 目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发展基础 (1) (二)形势要求 (3) 二、总体思路 (4)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原则 (4) (三)发展目标 (5) 三、重点任务 (8) (一)管理制度机制建设 (8) (二)强制性标准制修订 (8) (三)推荐性标准制修订 (10) (四)标准国际化 (16) (五)标准实施 (16) (六)计量体系建设 (17)

交通行业标准

交通行业标准 《营运客车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二○○九年二月

一、任务来源 根据交通部交科教发“交科教发[2007]397号”文《关于下达2007年交通标准化计划的通知》,制订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轮胎保险装置技术要求”(标准名称现改为“营运客车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技术要求”),标准制订工作由佛山市南海区骏达经济实业有限公司、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中通客车、厦门金龙客车等单位承担。项目编号为JT2007-05。 二、标准制订的目的、意义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5亿辆,全国汽车驾驶人超过1亿人。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48万公里,高速公路达4.54万公里。据公安部统计:近几年每年年道路交通事故夺去八、九万人生命。我国仍然是世界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国家之一。交通事故中因驾驶员超速行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全年事故总数的43.2%。而在高速公路上因汽车爆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约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原因的30-40%以上(据统计数字,在广州至深圳的高速公路上因爆胎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该路段事故总数的43%)。当车辆行驶至160km/h发生爆胎,发生车毁人亡事故机率几符是接近100%。因此,如何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避免因汽车轮胎爆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别是防范由此引发的大客车群死群伤事故),成为大家共同关心的课题。 针对保证汽车轮胎爆胎后能够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一定的距离,先

后有各式相关的产品问世。主要包括:一是通过轮胎自身设有的密封层以及轮胎内部装有的可以流动的软体胶对轮胎的刺孔进行封补,阻止轮胎充气内压下降,从而可维持车辆正常行驶状态;还有就是通过轮胎自身或特殊的轮辋或者在轮辋上增加各种不同材料、不同结构的应支承包证轮胎在爆胎或者轮胎没气状态下的行驶一定的距离,保证车辆能够在轮胎爆胎后停放到安全地带,从而保证人员的安全。由于各类产品功能各异,其能保障爆胎时车辆行驶安全的效能相差甚远,还有的产品是鱼目混珠、良莨不齐,所以通过制定标准来规范该类产品的性能,保证安装的轮胎保险装置能够真正的起到保护车上成员安全的作用。 具体产品实例:该装置选用特种材料,注成圆形的内环和两个半圆形的外环。采用连接机构把外环连接成圆环,使内、外环方便地安装在无内胎轮胎的轮辋上。汽车在正常行驶时该轮胎与一般轮胎无异,一旦轮胎瘪气或爆胎,该装置的外环外表面与轮胎内表面发生接触,替代了紧箍在轮辋上的胎圈内侧与轮胎内表面的直接接触,大大降低了轮胎和轮辋相互牵扯的阻力,使轮辋所受的阻力限制在驾驶员的可控制力之内。同时,由于保险装置的作用,轮胎爆胎前后的静半径变化量小,使得爆胎处的车身下沉量小。由于保险装置的内、外环相对可以转动,轮胎在轮辋的牵动下,外环可绕内环转动,使胎面能随轮辋的转速需要,不断往后滑移,使得车轮的滚动阻力变化较小,增强了行驶的可操作性。(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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