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模式与托管人模式的区别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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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资产托管业务分析和托管模式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分析和托管模式

786.68
417.49 227.44 483.20 264.96 0.00 98.36 267.6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8.04
133.85 3.18 51.61 27.62 0.00 5.31 132.92 24.56 0.00 0.00 0.00 0.00 27.99 0.00 0.00
455.34
132.92 6.4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723.48
14789.72 3636.04 131.03 388.49 214.22 2446.01 1891.50 2727.02 40.78 35.76 113.71 17.81 174.68 4.54 0.00
259.21
126.31 481.84 775.41 615.01 204.08 2255.03 459.13 1356.99 11.52 1097.29 384.34 196.86 336.76 36.99 0.00
439.87
754.74 3945.39 3107.71 4460.09 1917.12 3345.85 3609.97 8209.25 509.61 2303.83 1098.36 1967.39 899.17 3060.47 0.00
30,000
私募证券投资
6,563 9,414 7,200 2,050 PE/VC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 8
1
2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分析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业务分析
3
4
合规分析
已有托管品种:

券商模式与托管人模式的区别

券商模式与托管人模式的区别

券商模式与托管人模式的区别本文章版权归属作者及墨菲金融,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曲佳讯、皮皮虾快跑曲佳讯,某保险公司资管中心从事估值清算工作在此再次感谢曲佳讯的投稿与建议前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中规定,结算参与机构只有3类。

证券公司、银行和其他。

因此,机构产品的结算模式主要分为两种,券商结算模式和托管人结算模式。

券商结算,证券公司在中登机构开设结算资金账户,客户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完成资金的结算交收。

托管人结算,一般指的是托管银行/券商结算,托管银行/券商以自身名义在中登机构开设的结算资金账户,并为其托管的产品进行资金的结算交收。

下面我们按照时间顺序简单介绍下俩者的区别运作流程托管人结算模式券商结算模式协议签订无需与券商签署《证券投资操作备忘录》。

《托管协议》中资金清算与交收一章中写明:投资于证券发生的场内交易的清算交收,由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因经手费证管费常由券商承担,交易所交易佣金商谈不易,费率较高,并且部分费用由券商承担,会有负佣金产生。

通常每季度或者更长时间付一次。

管理人会跟券商连同托管人签署一份《证券投资操作备忘录》(三方协议),由券商代理此产品组合在场内进行交易和资金交收。

备忘录中除了常规的法规条文外,需要注意佣金费率和计算方法以及券商对应的联系人等。

佣金为协商结果,不同产品的佣金均有不同,通常费率较低,但交易费用通常由产品一并承担。

合同中交易与清算交收一章:资产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委托财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与其签订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交易的清算交割以及结算,由资产管理人选择的证券营业部负责办理。

开户在托管行开立托管账户,资金的交收都通过托管户进行。

另外托管人会按中登要求开立备付金和保证金账户,用来防范交易风险。

交易所交易方面,需要由管理人自行去租用席位使用。

在券商开立资金账户,并与银行柜台,券商签订‘三方直连’,便于资金在券商资金账户和托管户之间划转。

托管,经销,代理的区别

托管,经销,代理的区别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你了解吗?】一、定义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3、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4、分销商: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出现分销的概念。

即分着来销。

5、零售商: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

所以6、加盟商:厂家与代理都可设立加盟商。

厂家一般都会在每个城市或者某个区域设立几个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个地区设立几个加盟商。

7、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两者相对应,说白了就是店铺,授权店既可以是经销商授权店、代理商授权店、授权加盟店,也可以是其他种类的授权店。

经销商授权店是经销商自己开的、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写经销商的店。

在自营店和加盟店问题上,企业通常以自营店连锁打造企业品牌形象,以加盟店连锁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连锁网络的控制力。

专卖店可以是自营专卖店、加盟专卖店、代理专卖店、经销专卖店等。

二、流程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三、小贴士◆现实中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

但经销商、分销商一定是经营多个牌。

◆现实中的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也可以是个休户。

◆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但其广义上又包括代理商、经销商,是很模糊的一个概念。

◆分销是一个销售概念,是一个中转站,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批发商、零售商、加盟店、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可以笼统的视作门店,没必要强制性的区分,没多大意义。

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经销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分析和托管模式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分析和托管模式

法律名称
法律内容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选择股票资产托管人,应当选择符合《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规定条件的商业银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
第四条 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是指符合本指引托管人条件、根据托管协议履行托管职
责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
为基金产品投资人提供安 全保障
为资产管理人提供服务并 监督其投资行为
2021/1/2
4
2013资产托管市场规模
2013,资产托管市场总规模规模35万亿
1,653.25 1,494.92 6,164.54
55,833.17
47,637.27
8,664.36
60,654.10
29,372.56 11,044.82
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
R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第四条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应当委托具 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负责资产托 管业务,委托境内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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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托管的合规文件梳理
0.00 174.68 34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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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56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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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6
一、 背景介绍 二、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分析 三、 券商资产托管结算模式介绍 四、 海通的托管营运实践简介
2021/1/2
7
券商资产托管业务——2013年市场规模
市场规模巨大 其中未统计进来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计划有望脱离通道进入证券公司托管 领域

券商资管业务体系介绍

券商资管业务体系介绍

Alpha套利
定义: 首先,构建 具有超额收益旳现 货组合,这是Alpha 旳主要起源;在期 货交易层面,卖空 合适旳股指期货合 约,构建市场中性 组合,力求使市场 风险敞口降至零, 从而对冲Beta,套 取Alpha收益。
Alpha与Beta定义
• 当代投资组合理论以为,证券投资旳额外收益率能够看做两部分之和。第一部分是和整个市场无 关旳,叫Alpha;第二部分是整个市场旳平均收益率乘以一种Beta系数。Beta能够称为这个投资 组合旳系统风险。
➢ 融资方、证券企业、托管行签订《股票质押协议》,由中登企业办理股票质押手续 ➢ 融资方、证券企业、托管行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一、股权质押融资
(2)构造模式
重要要素及条款
➢ 警戒线设定
根据目前质押标旳近来旳20日及60日平均成交量,考虑到流动性及其他综合风险原因 ,警戒线区间一般设置为融资额(本金加利息)旳120%(平仓价)~130%(预警价)
100万以上
专题资产管理 以专题计划为 载体,募集资 金,投资于拟 定旳基础资产 (是国内ABS 旳一种方式) 具有能够预测 旳、稳定旳现 金流旳股权、 债权、收益权 等
按照基础资产 4 情况拟定
业务类型
经过集合理财产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题资产管理计划为客户提供适合本身需求旳投资 策略,并根据客户旳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情况拟定或调整投资品种和百分比。 同步,经过 定向通道大力发展金融同业业务,打通银行,信托以及私募投融资业务。
券商资管业务体系简介
1
券商资管新规解读分析 (主要修改点)
序号 类别

审批流程
2 产品形态
3 小集合旳 定义
原规则
正式颁布

投行和托管业务基本知识要点

投行和托管业务基本知识要点

第一部分债务融资工具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概述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1)管理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是债务融资工具的主管部门,管理方式为注册制管理,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提交必要的材料,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就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目前注册有效期期均为2年,发行人可在2年有效期内注册额度可分期分次发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

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2)发行人目前发行主体要求为境内非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公路局或者医院等)和金融企业则不允许进入该市场;此外,那些国外注册,但主要的生产经营实体仍放在国内的企业则可以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如国内企业在香港和国外上市的,外资品牌类似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等外资企业也可以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3)发行规模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如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进行审计,则可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如发行人已经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或者可分离交易债的,需要从中予以扣除,剩余额度为可注册的额度。

目前对于中央企业以及中央企业下属主要子公司(净资产占中央企业超过50%的子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计算额度时可互不占额度。

如未来发行私募债券产品,则可突破净资产的40%限制。

(4)发行期限目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灵活,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能超过1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原则上可根据企业自身的资金需求设计发行期限和相应的发行条款。

什么是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

什么是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

什么是公募基金券商结算模式?热点追踪2019年2月,证监会下发《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的试点工作已经正式转为常规,要求新设立公募基金新产品应采用券商结算模式,并且鼓励老基金新产品采用该模式。

同时,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机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各类产品都适用通知要求。

背景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作为公募基金的托管行一直作为结算参与人为托管产品办理结算业务,但无法承担交收责任。

为弥补托管行结算模式的制度缺陷,公募基金采用券商结算模式试点于2017年底启动,提出推动托管资格和结算资格审批分离,逐步将托管行结算模式变更为券商结算模式。

试点一年以来,效果平稳,积累了一定经验,为优化交易监管,引导长线增量资金参与市场交易,证监会决定将相关工作转入常规。

两种结算模式主要区别公募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两种结算模式:托管行结算模式和券商结算模式主要有以下区别:托管行结算模式下,公募基金管理人租用券商交易单元、使用券商在交易所的席位参与交易,交易指令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托管与结算都是由托管银行来承担。

券商结算模式下,公募基金管理人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交易指令由基金公司首先传至券商系统,对产品的交易行为实时验资验券,并承担起对公募基金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职责,随后交易指令才从券商端到达交易所。

这种模式下,券商不再是只承担“通道”的角色,不仅交易需要经过券商,托管与结算都由券商来承担。

积极影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我国公募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份额占据了绝大多数,证券公司托管公募基金份额与托管费收入仅占市场总规模的1%左右。

推广券商结算模式,虽然短期内不会改变公募托管市场的总体格局,但从长期上将提高券商公募托管业务的竞争优势,或将为券商公募托管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有望带动券商经纪业务和托管业务的发展,推动券商打造交易、结算、托管、投研、代销一站式的机构主经纪商服务。

解读资金存管和托管

解读资金存管和托管

互联网金融资金存管和托管的问题1 资金存管和托管的区别是什么资金存管和托管间的区别在于是否有监管行为.根据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中第十四条“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中所提,“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2016年9月银监会高层提及的P2P十大监管原则中,第五条为“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已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旅行安全保管客户资金、办理资金清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披露资金保管及使用信息等职责,为客户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提升信用的资产托管业务.资金存管和托管之间区别在于托管方是否有监管行为,即是否对项目资金真实性走向进行核实,包括要核实借款人信息借款合同的真实性,也跟踪监管资金进入借款人账户后的具体流向.现在所谈的资金存管包括:①借贷双方的投资人与借款人均在平台合作的银行开立个人账户;②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指令进行资金划转,实现投资人与借款人之间点对点直接流动资金,从而实现平台的手和客户的资金分隔开来.原来的第三方支付托管,实现的也是这部分功能,并没有对项目真实性等进行审核.相比较之下,银行即使只做资金存管,也比第三方支付托管安全级别高,这也是为什么监管更倾向于让银行来对P2P资金进行存管甚至托管.2为什么监管只提存管而非托管第一,真正做托管有难度.一是体现在对P2P借款人和项目真实性的判断上,就目前国内的征信体质来看,这明显不太现实.银行自身的贷款业务对于最终的资金用途也无法进行持续跟踪,银行可以确认并做到的是借款人本身真实存在,并严格审查借款人一系列的相关资料,信用信息,固定资产抵押来降低坏账风险.但如果要他们肩负审核P2P借款人的责任,他们的意愿更低,因为P2P很常见的几类借款人,都是银行不愿意搭理的.二是体现在银行要实现托管的系统技术建设上.要实现P2P资金托管,银行必须专门重新打造一套系统,所付出得时间和金钱、精力成本都是很高的.第二,银行做托管态度严谨.银行若真的进行托管,需要负担的责任很大,同时还得搭上自家的声誉,付出和收入很难成正比,之前有声音提出,央妈改动一字是为了给银行留下撇清责任的后路,也为后续实践操作预留足够的解释空间.3银行资金存管有哪些参与机构其实不必纠结到底是资金存管还是资金托管,在实际操作中,资金存管是“官方标配”,资金托管是顶配,就看各家P2P平台和银行谈的是哪种程度的配置.投资人需要看清楚银行和平台之间签订的协议到底包括哪些,而非揪着概念不放.银行提供的配置大致可以分为强监管、弱监管两种类型.强监管是对资金、项目全流程的跟踪,弱监管就只负责资金存管,但不跟踪交易流程.根据这两种模式,又可以分为资金账户体系+支付、银行资金账户体系+第三方支付两种模式,前者银行补单提供资金账户,而且要监管平台的每个项目及资金流向,后者则由银行提供账户,而支付环节则由第三方支付完成.案例分析:目前已经开展资金存管、托管业务的银行中,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均属于第一类,属于托管模式,而建行、中信银行则属于第二类.例如,民生银行在于P2P平台合作时就规定,用户在平台注册后,要跳转接入民生银行页面,才能完成充值、投资、资金划转等流程.如果通过其跨行转账系统完成资金流动,也要进行类似操作.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同样如此.在开展此类业务时,平台须在广发银行开设交易资金、风险备用金托管账户嗯哼服务费账户,投资者的资金,将进入平台在广发银行的资金托管账户中.招商银行则是先为平台设立一个大账户,并在大账户下面设二级账户,投资人和融资方的资金都在二级账户里面出入,平台无法动用资金.而通过银行+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可避免出局风险.目前,建行、中信银行均采用这一模式.根据公开信息,中信银行上述业务,由易宝支付提供支付通道服务,懒猫金服负责对接、平台接入,中信银行按监管要求进行资金存管.建行与信而富的合作,则是前者在建行开设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委托建行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存管.4 银行托管和第三方支付托管哪个更安全第三方支付托管,是支付公司提供的一套账户解决体系.用户的钱不进入商户,而是在支付公司的虚拟账户里保管,然后按照用户的指令做制定方向的划转,一般是提供给互联网金融平台,解决互联网金融容易形成资金池的问题.现在的新支付方法出来后受到很大限制,支付公司的账户年支付额不能超出20万,推动支付公司和银行联合存管.目前,国内除了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支付公司家喻户晓外,几乎没有人能说出第三家支付公司的名字.所以托管如果是银行的话,在心理上肯定会让投资人觉得更踏实,所以银行托管的公信力要高于第三方支付公司.一般来讲,银行托管无需投资人、借款人额外注册托管账户,投资人投标和借款人还款的操作跟资金池模式下一模一样,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则需要用户额外注册一个支付公司的托管账号,需要设置登陆密码和支付密码,在提现、投标等涉及资金操作的时候需要验证账户的支付密码,这点来说,对用户体验不好.另一方面,银行托管的资金转移是通过人工完成的,所以不存在掉单现象,而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所有操作都是通过接口完成,网络不好,可能偶尔会出现掉单现象.比如托管账户内资金显示充值成功了,而后台却显示充值未完成,这就需要用户联系平台客服进行补单,掉单对用户体验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在用户体验上,银行托管相比支付公司要好些.5 银行托管和第三方支付托管的操作流程是什么银行托管下,托管账户内的资金仍然放在平台公司的银行账户内,这个账户的资金转移,是根据平台的指令,一般是电子档的转账扫描件完成,银行只负责扫描件的真实性,不负责文档制定收款人的业务真实性.这个模式下,投资人是看不到自己的资金流向到了何处,换句话说,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投资人A在平台上把钱投资给了借款人B,但平台有可能发指令给银行将资金汇给了C.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下,资金转账是由投资人本人发起,投资人在支付公司注册的托管账户的后台投资人也可以看到借款人的准确信息,平台只起到了一个转账审核作用审核满标通过或者流标退回而不能改变资金流向.银行托管下,投资人的投资人信息流与资金流无法匹配,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下的投资人的投标信息流与资金流是完全匹配的.信息流匹配资金流能最大限度减少平台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信息流匹配资金流上,明显要比银行托管有优势.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采取哪种资金模式,都不负责资金来源方和接收方的业务真实性和资金往来的合法性.所以,对于平台跑路的问题,我们也不能苛求托管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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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模式与托管人模式的区别
本文章版权归属作者及墨菲金融,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曲佳讯、皮皮虾快跑曲佳讯,某保险公司资管中心从事估值清算工作在此再次感谢曲佳讯的投稿与建议
前言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中规定,结算参与机构只有3类。

证券公司、银行和其他。

因此,机构产品的结算模式主要分为两种,券商结算模式和托管人结算模式。

券商结算,证券公司在中登机构开设结算资金账户,客户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完成资金的结算交收。

托管人结算,一般指的是托管银行/券商结算,托管银行/券商以自身名义在中登机构开设的结算资金账户,并为其托管的产品进行资金的结算交收。

下面我们按照时间顺序简单介绍下俩者的区别运作流程托管人结算模式券商结算模式协议签订无需与券商签署《证券投资操作备忘录》。

《托管协议》中资金清算与交收一章中写明:投资于证券发生的场内交易的清算交收,由托管人负责根据相关登记结算公司的结算规则办理。

,因经手费证管费常由券商承担,交易所交易佣金商谈不易,费率较高,并且部分费用由券商承担,会有负佣金产生。

通常每季度或者更长时间付一次。

管理人会跟券商连同托管人签署一份《证券投资操作备忘
录》(三方协议),由券商代理此产品组合在场内进行交易和资金交收。

备忘录中除了常规的法规条文外,需要注意佣金费率和计算方法以及券商对应的联系人等。

佣金为协商结果,不同产品的佣金均有不同,通常费率较低,但交易费用通常由产品一并承担。

合同中交易与清算交收一章:资产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委托财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与其签订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交易的清算交割以及结算,由资产管理人选择的证券营业部负责办理。

开户
在托管行开立托管账户,资金的交收都通过托管户进行。

另外托管人会按中登要求开立备付金和保证金账户,用来防范交易风险。

交易所交易方面,需要由管理人自行去租用席位使用。

在券商开立资金账户,并与银行柜台,券商签订‘三方直连’,便于资金在券商资金账户和托管户之间划转。

由于在券商开户,因此直接使用券商自己开设好的席位。

建账做账系统设置为托管模式。

新增结算备付金、最低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应付佣金,T 1证券清算款等科目。

做账系统设置为券商模式。

新增存出保证金科目,清算结转设置成T 0 数据中登直接发送数据文件。

无对账单,数据文件比较全但是很杂。

券商会在每日闭市接收到中登结算
数据后,分拣拆分后发送至接收人深证通或者指定的邮箱。

券商会制作纸质对账单或电子账单,通过邮箱、传真或者深证通形式发送。

资金交收T 1净额担保交收。

便于频繁的进行场外交易以及大额的场内交易。

正因如此,需要严格控制头寸,避免T 1日透支。

券商资金账户余额在日间交易中实时增加扣除,交易费用及佣金也同时支付,类似于‘散户’。

但当日卖出获得资金当日无法从资金账户中划回。

进行场外交易需要人工将资金从资金账户划回托管户后才可进行。

估值频率根据产品的不同既有T 0做账也有T 1做账。

时效要求较严格。

由于数据和对账单均为券商提供,时效上难以满足T 0要求,所以普遍T 1做账。

对账频率较低。

结息和调整托管户普遍按0.72%计息,备付金和保证金账户按1.62%计息。

结息日为每季度末20日,次日计入到其账户中。

根据中登的要求,最低备付金和保证金账户每月第二个工作日会进行金额调整。

当月应缴纳额度可以通过计算得出。

此三个账户的资金变动都可通过托管行清算调节表查询券商资金账户按0.35%计息,每季度末20日前后结息到资金账户中,因此季末20日前后及时关注对账单是否有结息。

(券商不同计息周期略有不同)日常交易以及账务处理买入股票为例:借:股票成本交易费用贷:T 1证券清算款T 1日:借:T 1证券清算款贷:结算备付金借:结算备付金贷:银行存款买入股票为例:借:股票成本交易费用贷:
证券清算款应付佣金借:证券清算款贷:存出保证金银证转账:券商模式独有:托管户转入资金账户借:存出保证金贷:银行存款资金账户转入托管户借:银行存款贷:存出保证金清算待持仓全部变现后,可在月底前向托管行申请调回保证金,可在下月初保证金调整时调回。

备付金也可能由于额度的计算调整,不能及时调回。

包括结息也不及时,可能需要等到季末结息日。

因此想要把账户清算干净,耗费时间。

持仓全部变现后,资金账户可以进行销户,销户同时可将结息一并调回托管户。

可向托管银行申请结息销户,待托管户结息后,即可划转全部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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