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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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制度一、工作室的定位及目标1、定位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旨在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的先导区,优秀班主任的培育基地,德育教育创新的研究中心。

它承担着提升班主任专业素养,推动班主任团队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的重要任务。

2、目标(1)首先,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的挂牌负责人与核心成员需实现个人教育教学水平的显著提升,同时确保工作室的初步建成并发挥作用,为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包括:- 负责人及核心成员每年至少参与一次省级以上班主任专业培训或研讨会;- 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校级班主任工作坊;- 建立班主任工作案例库,收集和整理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并在全校范围内推广。

(2)建立并逐步完善一整套管理培育机制,该机制应涵盖班主任的选拔、培养、评价、激励和保障等方面,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的班主任队伍建设体系。

- 制定班主任选拔标准,明确班主任任职资格,规范选拔流程;- 设立班主任专业发展计划,包括新任班主任培训、在岗班主任提升培训等;- 建立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实施定期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设立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时间保障、经费支持等。

3、名班主任的专业化发展成效与辐射带动效应- 通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成长,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名班主任;- 发挥名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校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师培养1、对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的要求和期望-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致力于班主任工作;-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主动参与工作室的各项活动;-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取得过一定的成绩;- 愿意接受挑战,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实践和创新;- 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参与或承担相关课题研究。

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最新版】

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最新版】

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增强名师工作室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宗旨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成果为导向,以行动研究为基本模式,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由同一领域内的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共同组成,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成长共同体。

我校名师工作室的成立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并逐步将其打造成我校优秀教师的孵化器、教师队伍建设的助推器、我校教育教学成果提炼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加速器。

二、设置构成学校名师工作室包括市级名师工作室、区级名师工作室和校级名师工作室。

学校名师工作室分学科(或项目)名师工作室和班主任名师工作室两类。

每个校级名师工作室由1名主持人和1-5名成员组成。

三、职责任务每个工作室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主要以项目方式开展工作,各项活动围绕项目展开。

(一)规划总结主持人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个人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工作室成员现状指导工作室成员作出个人发展规划。

每学期初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培训内容及工作室的项目研究进度等。

每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并进行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

(二)学习交流1.每学期共读一本教育类书籍,并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

2.进行中国好老师平台学习,开展一次中国好老师学习交流或个人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班级管理反思心得分享会)。

(三)课题研究工作室工作周期内承担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四)示范引领1.主持人承担学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和学校校本培训任务。

2.主持人每学期执教一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班会或主题教育观摩课)或项目活动展示或举办一场校级或以上专题报告。

3.主持人每学期为成员打造一节精品课(专业项目)。

(五)固化成果工作室工作周期内在项目研究、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成果以教学实录、个案集(含教学设计、课件、微格教学评析)、论文、课题报告等形式呈现。

(六)档案管理建立工作室档案。

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共同完成每次活动的签到情况记录,对工作室各项材料的及时收集、归档、存档。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1.1 为加强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

1.3 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学校确定的、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由优秀教师自愿组建,开展教学研究与交流,带动教师专业成长的组织形式。

二、建设与认定2.1 学校应根据教师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学科发展需要等因素,确定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指标。

2.2 教师须提供个人教学成果和研究项目的申报材料,并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3 小学名师工作室的认定周期为三年,期满后继续评估,评估合格的可延续认定。

2.4 认定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3.1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导向,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交流。

3.2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以学科为基础,促进学科教育的研究与创新。

3.3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注重实践探究,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3.4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及时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开展教学研究成果的宣传与推广。

四、支持与保障4.1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备支持,满足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学研究需求。

4.2 学校应为小学名师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教学研究项目的开展。

4.3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保障小学名师工作室正常运行,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4 学校应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学习水平。

4.5 学校应加强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宣传与推广,树立典型示范作用,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考核与评估5.1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进行定期评估。

5.2 考核评估应从教师的教学成果、研究项目的质量和团队合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是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突出,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旨在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规范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以下办法:一、名师工作室的建设1. 名师工作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充分调动优秀教师参与工作室建设的积极性;兼顾学科和类型的平衡,确保各个学科和不同类型的名师工作室均能发展;合理分布在不同学校,覆盖不同地区。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经过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示,合格者得到命名与资金支持。

3.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确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考核评价制度。

二、名师工作室的管理1. 名师工作室应设立负责人,担负工作室管理和组织工作,负责工作室规划、目标设定、工作总结等。

2. 名师工作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讨论教学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3. 名师工作室应与学校建立联系,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

4. 名师工作室应积极申报教科研项目,组织教研活动,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5. 名师工作室应进行定期的工作总结和评估,发挥评估结果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名师工作室的资金支持和保障1. 名师工作室应享受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组织活动、购买教学资源、开展研讨等。

2.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享受相应的教学岗位职称晋升和薪资待遇。

3.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得到相应的表彰和荣誉,提高名师工作室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小学内设置的教研与培训基地,旨在集聚优秀教师资源,推动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制度,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由学校负责,按照学校的教研工作需要进行布置。

第五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教师创新教育教学,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第六条学校应当为小学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教育教学资源,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第二章建设和运行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研工作计划,确定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定位、规模和人数。

第八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由学校教务处牵头负责建设和管理,设置专职负责人。

第九条小学名师工作室设主任教师,由学校校长和教务处共同评定,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续任。

第十条小学名师工作室主任教师负责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指导教师发展等工作。

第十一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教研组,由不同专业教师组成,负责指导教研活动和提供教育教学指导。

第十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开展教研、培训等活动,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并不定期向学校和教育局提交教研成果。

第十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规划,为学校提供专业支持和意见。

第十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对特长教师进行挖掘、培养和选拔,为学校引进、培养优秀教师提供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小学名师工作室开展评估与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应当制定小学名师工作室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工作室的权责和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研、培训等活动方案。

第十八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一、引言小学名师工作室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旨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小学名师工作室,提高工作室的运行效益和成果转化能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作室建设1. 择优选材根据教师的职业发展规划和个人特长,选择适合担任工作室主持人的优秀教师。

主持人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带领团队进行科研和教学改革。

2. 团队建设小学名师工作室应由主持人带领专业团队组成,成员应包括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和新进教师等。

通过团队建设,实现教师间的互相学习和交流,共同推动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3. 工作室目标明确工作室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力求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科研究能力。

工作室应制定年度计划和目标,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团队成员按计划执行。

三、工作室管理1. 组织机构工作室应设立领导小组,由主持人担任组长,团队成员担任委员。

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室的各项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监督和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2. 工作计划每年初确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工作计划应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求和团队成员的专业发展需求,确保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得到落实。

3. 工作评估定期对工作室的运行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

评估内容应包括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工作成果和成果转化情况等,以及工作室的影响和贡献。

4. 学科研究工作室鼓励团队成员开展学科研究,组织教学研讨和课题研究活动。

通过学科研究,提升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四、成果转化1. 教材编写工作室鼓励团队成员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工作,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共享。

通过教材编写,将团队成员的优秀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理念转化为实际教学内容。

2. 教学示范工作室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教学示范,展示优秀教学案例和教学方法。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师工作室是学校为激励优秀教师创新教育教学工作而设立的高水平教研团队,旨在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和管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重点是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学科带头人引领等方面。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宗旨是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校的不断发展。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成立、撤销和管理,由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负责。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的建立第六条建立名师工作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业绩等。

第七条候选人的推荐应经过学校自愿申报、分科评审、公示等程序,并获得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的批准。

第八条候选人入选名师工作室后,需签订工作室合同,就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评估机制等进行书面约定。

第三章名师工作室的管理第九条名师工作室设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主要议事事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教研课题确定和工作重点等。

第十一条名师工作室每学期组织开展多次教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研究报告等。

第十二条名师工作室对成员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研成果、学科带头人引领等。

第十三条名师工作室对成员教师实行师徒制度,由资深教师担任师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辅导。

第四章名师工作室的权益和义务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成员享有优先参加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等的权益。

第十五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按照工作室合同的约定,全力完成工作目标和计划,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对自己的教学成果进行分享和交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做出贡献。

第十七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为。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一、概述名师工作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研究平台,用于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名师工作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室成立1.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应符合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2.候选工作室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

3.工作室成立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三、工作室组织1.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校领导或优秀教师担任,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2.工作室成员根据专业领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小组内的教学研究和交流。

四、工作室职责1.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2.创新教育教学方法,设计优质课程。

3.推广先进教育理念,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4.组织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5.参与学校教学评估,提供教学咨询服务。

五、工作室管理1.工作室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室成员的学术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探索、课程设计等。

2.工作室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组织工作室成员分享教学经验并进行探讨。

3.工作室成员应每月提交一次教研计划,详细说明该月计划开展的教学研究工作。

4.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工作室评估1.学校每学年对工作室进行综合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工作室的组织建设情况、教学研究成果、课程设计质量等。

2.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作室续建、奖励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3.工作室成员应配合学校组织的评估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数据。

七、工作室奖励1.学校将根据工作室的绩效和贡献,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以鼓励工作室成员努力工作。

2.奖励内容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八、工作室退出1.如果工作室在两年内没有取得明显的教学研究成果,或者工作室成员无法履行工作室职责,学校有权决定退出该工作室。

2.工作室成员也可以主动申请退出,但需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学校审核批准。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名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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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
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构建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完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促进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专业的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师资建设实际,经学校党委校长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轮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

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的“三高”教师队伍的建设思路,以提升教师“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实施能力、工程实践能力、教科研能力”的“四项专业能力”为目标,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形成长效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名师工作室由专业(学科)带头人及同一专业的骨干教师共同组成,是集教学、科研、培训、产品研发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体。

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专业(学科)为基础,以先进的课改理念为指导,宗旨是促进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打造一支水平较高、成果丰硕、区域内影响较大的名师团队。

三、工作要求
1.名师工作室要制订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成员培养计划与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形式、研究专题、培养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2.名师工作室实行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依托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加强教育教学实践与课改理论研究,要关注专业(学科)发展与企业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研究和解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新方法,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引领专业建设发展。

3.名师工作室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帮助成员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成
员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成长,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学识素养、开阔教育视野和较高研究水平、在本市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4.名师工作室要及时进行成果展示和转化,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具有实践性、可操作性、可复制的研究成果,及时对外展示专业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培训、讲座、示范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形成示范辐射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形成教学特色。

5.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要带领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信息化大赛、创意论坛、文明风采大赛等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秀的成果。

四、工作室建设程序
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即名师)和工作室成员组成。

(一)主持人条件
1.在县、市、省直至全国本专业(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校级或以上骨干教师及专业(学科)带头人。

2.热爱职教事业,师德高尚,教学成果数量多、层次高,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领军人物。

3.工作热情高,奉献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二)成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程实践等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注重用信息化推动教学的现代化。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每学年初接受骨干教师及专业(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建立申请,在确认资格与审核相关材料后审批,及时向全校公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要求等。

2.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向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提交入室申请,经主持人确认同意后,送学校审核批准备案。

(四)签订协议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学校签订《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协议书》,明确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考核与保障措施等,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团队协议书》,明确研究项目、分工及成员专业目标等,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五)挂牌运行
学校以主持人命名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并挂牌,工作室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名师工作室”一般为期二年。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包括办公条件、科研条件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名师工作室正常开展工作。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总额:
学校为每个工作室的建立与运行划拨工作经费5000元。

2.经费用途:
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家授课、企业调研、观摩考察、产品研发等,学校每年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3.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要有计划,要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支出,学校每年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六、考核与奖励
1.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对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估工作。

2.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二年为一个工作周期。

学校将制定考核方案,对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工作过程及工作成果进行考核与评估。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
制,合格以上继续设置;考核优秀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教务处、科研处备案,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5.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在培训、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职称晋升、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等方面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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