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 侵犯财产罪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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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 注意“ ▪ 一、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 1、财产脱离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而为盗窃犯所
实际控制,犯罪即告既遂。
▪ 2、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二、盗窃罪的处罚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盗者窃公多私次财物盗50窃0 、入户 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元处至230年00元以以下上 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或徒者刑有,其 并他 处严 罚盗重 金元窃情;至公2私节数万财元的额物以5,特上000处别3巨年大以或上者1有0年其以盗元他窃至下特公10有私万别财元期严物以3上万 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武器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 岁的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 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9年1月11日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 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 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 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 不认为是犯罪。 (2)由于借贷或其他财产纠纷,而使用抢劫方 法夺取对方的财物,以抵债款或者作为抵押本人之 财物的,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只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方法不当,故一般不宜 定罪。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 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持枪抢劫
▪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 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 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侵犯财产罪-PPT

■对盗窃分子应当判处罚金得,应在 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得2倍以下,没有盗窃 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得,应在1000 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问:行为人把摩托车借给朋友骑,自己悄悄 地留了一把钥匙,又把它打开骑回来。以后 把它转卖掉了,如何处理?
问: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得,构成盗 窃罪还是商业秘密罪?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 得,应依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 1、客体不同 ① 前者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
体, ② 后者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
金融管理制度或合同行为得管理制度。
2、主体不尽相同。 ① 前者限于自然人主体;
② 后者有部分犯罪得主体包括单位, 如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使用进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盗窃机动车实施犯罪后送车回原处, 以其所实施得犯罪从重处罚,不另定盗窃 罪。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得,多次偷开 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得,以盗窃罪 定罪处罚;
(4)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 构成犯罪得,还构成其他罪得,应当以交通 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盗窃罪与盗窃机器设备及零部件而构成 得破坏生产经营罪?
(1)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得, 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因毁坏公私财物构成其 他罪得,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 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 得,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得,应当以盗窃 罪和构成得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例7:惯窃犯甲教唆某企业保管员乙在值
夜班时充当内线潜入仓库。甲盗得大批国
家财物,销赃后分了一小部分赃款给乙。
侵犯财产类犯罪课件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手段,一般不定抢劫罪,构成故 意伤害罪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 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定性,看是否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有使用暴力, 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 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 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 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2、概念及构成要件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压制反抗、
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1)客体: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人身权
• (2)客观方面: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 财物的行为
暴力 • 对被害人不法行使有形力,使其不能反抗,包括殴打、捆绑、伤
害、紧闭等行为,压制对方的反抗 • 对象:只能针对人实施,不包括对物,包括对财物的直接持有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入户抢劫的; •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客厅偷的若干物品及一把刀具,此时乙返回家看到甲手持刀具窜 出房门并慌忙躲避
• 主观目的——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 注意: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尚未取得财物被他人
刑法分论第六章.ppt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二、盗窃罪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 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 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一)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犯罪对象:
(2)应以是否侵犯了人身权利为标准。
(3)对于一般抢劫行为(以致人轻伤为限),应 以是否抢得了财物作为认定的标准,;但对于抢 劫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特别是造成了重伤、死亡 结果的),不管是否抢得了财物,均属于抢劫罪 的既遂。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
2.转化的抢劫罪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抢夺、诈骗罪,为窝 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 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 定即系对转化的抢劫罪的规定。
第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侵犯财产罪
一、抢劫罪
(一)抢劫罪的概念和特征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 胁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而且往往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亡,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 人身权利。犯罪对象是被抢的财物和被害人的人身。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管理人 或其他人员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立即抢走 财物或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 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对其人身进行强制,是抢 劫罪区别于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绑架罪的最根本的标 志。
D,甲实行抢劫后,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答案:ABCD
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元)逃跑, 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 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 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 案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2003年试卷二第32题)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二、盗窃罪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 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 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一)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或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犯罪对象:
(2)应以是否侵犯了人身权利为标准。
(3)对于一般抢劫行为(以致人轻伤为限),应 以是否抢得了财物作为认定的标准,;但对于抢 劫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特别是造成了重伤、死亡 结果的),不管是否抢得了财物,均属于抢劫罪 的既遂。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
2.转化的抢劫罪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抢夺、诈骗罪,为窝 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 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 定即系对转化的抢劫罪的规定。
第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侵犯财产罪
一、抢劫罪
(一)抢劫罪的概念和特征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 胁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 而且往往造成被害人的人身伤亡,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 人身权利。犯罪对象是被抢的财物和被害人的人身。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管理人 或其他人员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立即抢走 财物或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 实施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对其人身进行强制,是抢 劫罪区别于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绑架罪的最根本的标 志。
D,甲实行抢劫后,为了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答案:ABCD
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元)逃跑, 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 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 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 案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2003年试卷二第32题)
《侵犯财产罪》课件

1 加强安全措施
提高房屋、车辆和财物的 安全防范意识,使用有效 的安全设备。
2 建立监控系统
在公共场所和重要领域建 立监控摄像系统,增强防 范和取证能力。
3 加强法律宣传
加强对侵犯财产罪的宣传 教育,增强公众依法维护 自身权益的意识。
侵犯财产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盗窃罪 诈骗罪 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
结论和要点
通过本课件,我们了解了侵犯财产罪的定义、分类及要素,学习了常见案例和刑事责任和处罚。同时,探讨了 侵犯财产罪的预防和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侵犯财产罪的分类及要素
盗窃
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实施的犯罪行为。
抢劫
使用暴力或恐吓手段,抢夺他人财物。
诈骗
通过欺骗等手段,让他人将财物转移给自己。
敲诈勒索
威胁他人,索要财物或钱财。
常见的侵犯财产罪案例
白领犯罪
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内幕 交易等违法行为。
入室盗窃盗取财物。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欢迎参加《侵犯财产罪》PPT课件!在本课件中,我们将详细介绍侵犯财产罪 的定义、分类及要素,举例分析常见案例,讨论刑事责任和处罚,并探讨预 防和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侵犯财产罪的定义和介绍
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财产进行侵犯的行为。这种罪行在社会中十分普遍,对个人和社会 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欺诈或 非法活动。
侵犯财产罪的刑事责任和处罚
1
犯罪责任
侵犯财产罪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法定刑罚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3
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 财物,使被害人事实上将永久不可能再对失 去占有的财物重新占有。
其二,行为人以非法使用为目的,使所有人 暂时丧失对财物的占有,即擅自挪用,但并 非使所有人永久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可能。
其三,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其价值 全部或部分丧失,使所有人不可能再对财物 的原有价值实施占有、使用、收益的处分。
❖ 德国刑法中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一是法律的财产说,认为刑法中的财产就是民事法上的权利,
财产罪的本质是侵害民事法上的权利,处罚财产罪所要保护 的也正是这种权利。 二是经济的财产说,认为凡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 都可以成为财产罪的保护法益;如果没有经济价值,则即使 是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也不成其为财产,对这种权利的 侵害,不可能构成财产罪。 三是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认为除违法的利益外,由法秩 序保护的整体上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财产罪的保护 法益既有民事法上的权利因素,又有经济利益因素,要把两 者结合起来考虑。 其中,法律的财产说曾是德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学说,也曾 为判例长期采用。但如今,经济的财产说则既是理论上的通 说,同时也是判例所采取的基本主张。
9
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经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法律 的经济的财产说与中间说从本质上讲较为近似,其争论 的焦点归根结底便在于是扩大还是缩小或适当限制财产 罪的规制范围。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是主张缩小,经 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是力主扩大,而法律的、经济的财 产说与中间说则是予以折衷调和。
从二战后的司法实务来看,德国两国法院的判例都先后 从传统的法律的财产说或本权说,转向经济的财产说或 占有说,所以都有扩大财产罪规制范围之趋势,而日本 似乎更为激进。
被侵犯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 如果是无主物或已被原所有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物品,无论 在事实上是否还具有一定经济价值,都不成为本章犯罪的对 象。
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 财物,使被害人事实上将永久不可能再对失 去占有的财物重新占有。
其二,行为人以非法使用为目的,使所有人 暂时丧失对财物的占有,即擅自挪用,但并 非使所有人永久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可能。
其三,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其价值 全部或部分丧失,使所有人不可能再对财物 的原有价值实施占有、使用、收益的处分。
❖ 德国刑法中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一是法律的财产说,认为刑法中的财产就是民事法上的权利,
财产罪的本质是侵害民事法上的权利,处罚财产罪所要保护 的也正是这种权利。 二是经济的财产说,认为凡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 都可以成为财产罪的保护法益;如果没有经济价值,则即使 是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也不成其为财产,对这种权利的 侵害,不可能构成财产罪。 三是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认为除违法的利益外,由法秩 序保护的整体上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财产罪的保护 法益既有民事法上的权利因素,又有经济利益因素,要把两 者结合起来考虑。 其中,法律的财产说曾是德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学说,也曾 为判例长期采用。但如今,经济的财产说则既是理论上的通 说,同时也是判例所采取的基本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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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经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法律 的经济的财产说与中间说从本质上讲较为近似,其争论 的焦点归根结底便在于是扩大还是缩小或适当限制财产 罪的规制范围。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是主张缩小,经 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是力主扩大,而法律的、经济的财 产说与中间说则是予以折衷调和。
从二战后的司法实务来看,德国两国法院的判例都先后 从传统的法律的财产说或本权说,转向经济的财产说或 占有说,所以都有扩大财产罪规制范围之趋势,而日本 似乎更为激进。
被侵犯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 如果是无主物或已被原所有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物品,无论 在事实上是否还具有一定经济价值,都不成为本章犯罪的对 象。
《课件侵犯财产罪》课件

3 违法情节
涵盖了盗版、不当使用等侵权行为。
构成要件
1 非法行为
2 侵权行为
必须是无权或超出权限范围进行的侵犯行 为,而非正当使用。
必须存在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如转载、 复制、传播等。
3 经济利益
4 故意行为
犯罪行为必须导致个人或组织获得非法经 济利益。
犯罪者必须具有故意进行侵权行为的主观 意图。
2 民事责任
受害人有权向侵权者主张经济赔偿,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3 行政责任
相关部门可以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
如何预防课件侵犯财产罪
1 版权保护
作者应注册并保护PPT 的版权,以维护其合法 权益。
2 加密技术
使用加密技术对PPT进 行保护,防止被非法转 载或复制。
3 权限管理
案例分析:课件侵犯财产罪
案例一
公司员工将受保护的PPT销售 给竞争对手,导致知识产权被 侵犯。
案例二
学生在网络上非法下载盗版 PPT并用于商业用途,损害了 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
在线教育平台使用未经授权的 PPT进行教学,侵犯了知识产 权。
法律责任
1 刑事责任
犯罪者可能面临刑事起诉,包括拘留、罚款甚至入狱。
《课件侵犯财产罪》PPT 课件
本课件将介绍《课件侵犯财产罪》的定义、构成要件、案例分析以及法律责 任,以及如何预防和打击该罪行。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这一问题。
定义
1 犯罪行为
指通过侵犯他人PPT等资料的知识产权,以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2 知识产权
包括PPT的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可用于商业目的的知识财产权。
加强法律保护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涵盖了盗版、不当使用等侵权行为。
构成要件
1 非法行为
2 侵权行为
必须是无权或超出权限范围进行的侵犯行 为,而非正当使用。
必须存在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如转载、 复制、传播等。
3 经济利益
4 故意行为
犯罪行为必须导致个人或组织获得非法经 济利益。
犯罪者必须具有故意进行侵权行为的主观 意图。
2 民事责任
受害人有权向侵权者主张经济赔偿,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3 行政责任
相关部门可以对侵权者进行行政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
如何预防课件侵犯财产罪
1 版权保护
作者应注册并保护PPT 的版权,以维护其合法 权益。
2 加密技术
使用加密技术对PPT进 行保护,防止被非法转 载或复制。
3 权限管理
案例分析:课件侵犯财产罪
案例一
公司员工将受保护的PPT销售 给竞争对手,导致知识产权被 侵犯。
案例二
学生在网络上非法下载盗版 PPT并用于商业用途,损害了 原作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
在线教育平台使用未经授权的 PPT进行教学,侵犯了知识产 权。
法律责任
1 刑事责任
犯罪者可能面临刑事起诉,包括拘留、罚款甚至入狱。
《课件侵犯财产罪》PPT 课件
本课件将介绍《课件侵犯财产罪》的定义、构成要件、案例分析以及法律责 任,以及如何预防和打击该罪行。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这一问题。
定义
1 犯罪行为
指通过侵犯他人PPT等资料的知识产权,以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2 知识产权
包括PPT的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可用于商业目的的知识财产权。
加强法律保护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刑法分则课件6

本 章 各 罪
破 坏 生 产 经 营 罪
故 意 毁 坏 财 物 罪
敲 诈 勒 索 罪
挪 用 特 定 款 物 罪
挪 用 资 金 罪
职 务 侵 占 罪
侵 占 罪
聚 众 哄 抢 罪
抢 夺 罪
诈 骗 罪
盗 窃 罪
抢 劫 罪
第二节
一、抢劫罪
侵犯财产罪分述
1、2001年5月22日最高法 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 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 题的批复》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处罚。
四、抢夺罪
(一)概念和构成
(二)认定
(三)刑事责任
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
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最高法院“两抢意见”。
注意267条的觃定。
(一)概念和构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 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 私财物行为。
(4)根据刑法第289条的规定,在实行聚众
“打砸抢”行为过程中,毁坏公私财物的, 即使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首要分子也应 认定为抢劫罪。
(三)事后抢劫的认定 刑法第269条的规定。 3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2、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 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抢劫特定财物可能构成 其他罪。 抢劫是双重行为:目的 行为与方法行为。
4、主观方面除具有抢劫的故意外,还要求
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的认定 1、正确区分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2、相关罪的认定界限
(1)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2)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 (3)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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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为人先“入户”,将被害人引出后杀 害,然后再次入户取财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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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认定 “公共交通工具” 及其范围 (1)公共服务性(2)从事服务为客运(3) 正在运营中 3、如何理解 “持枪抢劫 ”(持假枪是否构 成加重犯) 4、如何理解 “多次抢劫”、“数额巨大”
五、抢劫罪的形态问题 (一)抢劫罪共同犯罪的处理 1、抢劫罪共同犯罪的构成 (1)主体为两个以上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抢劫罪司法认定中的罪与非罪的界 限
(一)如何理解及认定 “非法占有”
1、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
√
(1)不法所有说:强调利用或者处分。
(2)明知是公共的或他人的财物,而 意图把它非法转归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2020/12/11
3
2、非法占有的认定——必须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 配而将财物事实上置于自己支配的状态时,才能确定 抢劫罪中的占有状态形成。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使用人、 保管人或者其他占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当场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其 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本法第17条规定,年
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
罪的主体。
2020/12பைடு நூலகம்11
2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 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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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要有共同的抢劫故意和非法占有目 的
(3)必须具备共同抢劫行为 2 、抢劫罪共同犯罪的量刑 注意对于抢劫中实行过限行为的处理,又要 同时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和作用的不同,注意区分主犯与从犯、协从 犯,正确地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抢劫罪的既遂、未遂
对于抢劫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 取得财物为标准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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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准抢劫罪的认定 (一)刑法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 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二)“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罪 1、凶器 2、“携带凶器抢夺”?——显性携带凶器
3、财物是否仅限于动产:盗窃罪的对象可以 为动产,也可以为不动产(秘密窃取并不以 使财务的地理位置发生移动为必要)
4、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违禁品、赃物
5、人体及器官可否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6、“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中的“非法”
程序意义上的非法(采取不当方式取回自己
2020/12/11 的财物)?
(三)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 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盗窃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 有非凡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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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罪司法认定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1、财物是否仅限于有经济价值之物
2、财物是否仅限于有体物:无体物可以成为 盗窃罪的对象(电信码号、电力、煤气、天 然气等)
5、采取暴力手段抢回自己写的欠条,或者强 行要求他人打欠条或借款的行为,如何认 定
6、夫妻一方指使或者伙同他人抢劫夫妻共同 财产的,如何认定
7、骗取他人欠条后又当场强行抢回借出的钱, 或者付款后伪装强盗进行抢劫的,如何认 定
8、抢劫所有权属于自己而由他人合法占有或 者行政部门依法扣押财物的,如何处理
(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 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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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一 抢劫罪概述
(一)抢劫罪的概念: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 为。
(二)抢劫罪的基本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 有权,又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二)如何认识 “公私财物” 的范围
1、赃物或者其他非法财产是否可以成为抢劫罪的对 象
2、抢劫违禁品是否构成抢劫罪 3、不动产是否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
(三)如何理解 “暴力、胁迫” 以及 “其他方法”
1、暴力
2、胁迫
3、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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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紧急避嫌而抢他人财物,后形成事后故意 的如何处理
七、处罚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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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一、盗窃罪概述
(一)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 权。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 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 行为
第二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刑法分则第五章共规定了12种具体的侵犯财产 罪。按照犯罪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 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 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6)其他用于公民日常生活的封闭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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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户外”,同样也构成“入户抢劫” 的四种情况
(1)行为人先在“户外”对被害人进行暴力 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入户”取财
(2)行为人利用谎言、骗局将被害人引出后, 进行暴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当着被 害人的面“入户”取财
(3)行为人“入户”将被害人引出后进行暴 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挟持被害人一 同到另外地点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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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双方存在债务,债权人强行抢回属于自己 的财物或等值的其他财物,如果该行为中所 使用的暴力、胁迫导致的后果没有达到故意 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的程度,该强取 财物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三、抢劫罪司法认定中本罪与他罪的界限
1、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与 认定
2、本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 3、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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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抢劫罪加重犯的认定
1、如何认定 “户”及其具体形式 (1)公民用于生活的自有私人住宅 (2)公民实际居住的公有住房、通过借用或 者租贷而实际用于生活的住宅
(3)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 渔船以及供生活之用的窑洞
(4)非营业实践的商住两用房 (5)建筑公司为建筑工人搭建的用于生活的 临时工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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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认定 “公共交通工具” 及其范围 (1)公共服务性(2)从事服务为客运(3) 正在运营中 3、如何理解 “持枪抢劫 ”(持假枪是否构 成加重犯) 4、如何理解 “多次抢劫”、“数额巨大”
五、抢劫罪的形态问题 (一)抢劫罪共同犯罪的处理 1、抢劫罪共同犯罪的构成 (1)主体为两个以上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抢劫罪司法认定中的罪与非罪的界 限
(一)如何理解及认定 “非法占有”
1、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
√
(1)不法所有说:强调利用或者处分。
(2)明知是公共的或他人的财物,而 意图把它非法转归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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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法占有的认定——必须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 配而将财物事实上置于自己支配的状态时,才能确定 抢劫罪中的占有状态形成。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使用人、 保管人或者其他占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当场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其 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本法第17条规定,年
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
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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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 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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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要有共同的抢劫故意和非法占有目 的
(3)必须具备共同抢劫行为 2 、抢劫罪共同犯罪的量刑 注意对于抢劫中实行过限行为的处理,又要 同时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 和作用的不同,注意区分主犯与从犯、协从 犯,正确地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抢劫罪的既遂、未遂
对于抢劫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实际 取得财物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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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准抢劫罪的认定 (一)刑法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 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二)“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罪 1、凶器 2、“携带凶器抢夺”?——显性携带凶器
3、财物是否仅限于动产:盗窃罪的对象可以 为动产,也可以为不动产(秘密窃取并不以 使财务的地理位置发生移动为必要)
4、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违禁品、赃物
5、人体及器官可否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6、“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中的“非法”
程序意义上的非法(采取不当方式取回自己
2020/12/11 的财物)?
(三)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 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盗窃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 有非凡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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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罪司法认定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1、财物是否仅限于有经济价值之物
2、财物是否仅限于有体物:无体物可以成为 盗窃罪的对象(电信码号、电力、煤气、天 然气等)
5、采取暴力手段抢回自己写的欠条,或者强 行要求他人打欠条或借款的行为,如何认 定
6、夫妻一方指使或者伙同他人抢劫夫妻共同 财产的,如何认定
7、骗取他人欠条后又当场强行抢回借出的钱, 或者付款后伪装强盗进行抢劫的,如何认 定
8、抢劫所有权属于自己而由他人合法占有或 者行政部门依法扣押财物的,如何处理
(三)以破坏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 罪、破坏生产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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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一 抢劫罪概述
(一)抢劫罪的概念: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 为。
(二)抢劫罪的基本犯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 有权,又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二)如何认识 “公私财物” 的范围
1、赃物或者其他非法财产是否可以成为抢劫罪的对 象
2、抢劫违禁品是否构成抢劫罪 3、不动产是否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
(三)如何理解 “暴力、胁迫” 以及 “其他方法”
1、暴力
2、胁迫
3、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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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紧急避嫌而抢他人财物,后形成事后故意 的如何处理
七、处罚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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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一、盗窃罪概述
(一)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 权。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
(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 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 行为
第二十八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一、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特征
二、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刑法分则第五章共规定了12种具体的侵犯财产 罪。按照犯罪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 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 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二)以挪用为目的的犯罪,包括挪用资金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6)其他用于公民日常生活的封闭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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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户外”,同样也构成“入户抢劫” 的四种情况
(1)行为人先在“户外”对被害人进行暴力 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入户”取财
(2)行为人利用谎言、骗局将被害人引出后, 进行暴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当着被 害人的面“入户”取财
(3)行为人“入户”将被害人引出后进行暴 力强制,使之不能反抗,然后挟持被害人一 同到另外地点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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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双方存在债务,债权人强行抢回属于自己 的财物或等值的其他财物,如果该行为中所 使用的暴力、胁迫导致的后果没有达到故意 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的程度,该强取 财物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三、抢劫罪司法认定中本罪与他罪的界限
1、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与 认定
2、本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 3、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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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抢劫罪加重犯的认定
1、如何认定 “户”及其具体形式 (1)公民用于生活的自有私人住宅 (2)公民实际居住的公有住房、通过借用或 者租贷而实际用于生活的住宅
(3)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 渔船以及供生活之用的窑洞
(4)非营业实践的商住两用房 (5)建筑公司为建筑工人搭建的用于生活的 临时工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