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利嘉集团黄河龙城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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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包头市2007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包头市2007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包头市2007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8•【字号】包府办发[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包头市2007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包府办发〔2007〕24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济委员会制定的《包头市2007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八日包头市2007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包头市经济委员会 2007年2月)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包头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围绕壮大钢铁、铝业、装备制造、电力、煤化工、稀土六大特色产业,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项目落实,全力做好2007年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和带动,优化工业结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园区为载体,按照产业发展的方向,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山北地区开发、新型工业基地建设和“西聚东扩、北开南联”等事关全市长远发展战略,加快大企业技改配套、优势特色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的引进,促进产业升级、产业多元和产业延伸,提升工业化水平,做大工业经济。

二、目标任务按照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宏观调控的要求,加大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投资力度,增强发展后劲,夯实工业发展基础。

2007年力争完成全部工业项目投资500亿元,增长37%,其中136个5000万元以上工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列入自治区的20个工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1亿元。

按照总体目标任务及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申报项目实际,突出六大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和非资源型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确定2007年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当年全部工业项目投资和工业重点项目投资目标任务(见附表一)。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08•【字号】包府办发〔2019〕39号•【施行日期】2019.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城建重点项目拟安排76项,总投资128.8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48.1亿元,当年政府出资29.5亿元。

主要投向为道路、管廊、地下管网、内涝整治、海绵城市、绿化、亮化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新建改造和维护整修,具体如下:——按建设性质划分1.续建44项,总投资76.7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31.5亿元,当年政府出资15.6亿元。

2.新建(改造)32项,总投资52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16.6亿元,当年政府出资13.9亿元。

——按实施主体划分市住建局组织和指导实施38项,总投资93.5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31.4亿元,当年政府出资19.3亿元。

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8项,总投资11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6.6亿元,当年政府出资5.1亿元。

新区办组织实施28项,总投资13.5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6.7亿元,当年政府出资5.1亿元。

市北梁棚改领导小组组织实施2项,总投资10.8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3.4亿元,当年政府出资0元。

均已列入北梁棚改可研投资收尾项目和企业债券投资项目。

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实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包府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2021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5日包头市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及孟凡利书记各项批示要求,在编制完成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五年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围绕全市各界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结合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城市建设管理2021年重点工作实施计划。

一、主要任务2021年,重点围绕市政管网、道路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人居环境、环卫设施和精细管理等方面实施“六工程两片区一行动”,计划安排城建项目九大类、123项,估算总投资126.6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9.56亿元。

——按建设性质划分:续建项目79项,估算总投资87.9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2.38亿元;新建项目44项,估算总投资38.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7.18亿元。

——按投资类别划分:政府投资54项,估算总投资56.51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1.59亿元;社会投资69项,估算总投资70.1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7.97亿元。

——按实施主体划分:一是市本级组织实施项目93个,估算总投资74.68亿元,其中:市住建局实施项目45个,估算总投资46.32亿元;新区办实施项目36个,估算总投资22.97亿元;北梁棚改办实施项目12个,估算总投资5.39亿元。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包府办发〔2017〕147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14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6日包头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动我市空间规划领域制度创新,不断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有效解决我市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为指导,围绕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要求,立足于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乡空间功能布局,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审批管理等方面相互协调、有机衔接,建立统一的空间治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多规合一”,划定全市管控边界,统筹各类空间规划,建立共享工作信息平台,逐步整合部门职能职权,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最终消除各类规划差异,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实现空间规划“一张蓝图”。

三、工作内容(一)梳理整合现状数据。

充分收集基础资料,梳理各类规划的编制情况,补充完善各类规划的空间数据,统一坐标,协助信息平台建立现有空间规划数据库。

(二)制定发展战略目标。

分析全市空间规划现状特征和存在问题,科学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三)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以生态文明发展要求为指导,科学分析我市各类自然生态要素,完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多规合一”的空间划定奠定基础。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包府办发〔2015〕229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包府办发〔2015〕229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包府办发〔2015〕229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建设发展规划(2015年-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8日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建设发展规划(2015年-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5421”战略定位,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创业就业工程实施,不断提升创业园孵化基地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规划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园孵化基地在培育创业主体、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培育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制定本规划。

一、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发展现状(一)政策环境得到优化。

我市将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列入“包头市创业就业工程”中的六大建设项目。

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推动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体现了扶持创业、助推就业的战略导向。

在《包头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关于落实创业园孵化基地补贴政策的通知》中,明确了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扶持和监管政策,特别是资金支持力度居自治区各盟市前列。

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建设对培育创业主体、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培育、以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已愈加显现并形成积极社会影响。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25•【字号】包府办发[2014]230号•【施行日期】2014.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市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230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市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9月25日包头市市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市区施工围挡设置和管理,维护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和稀土高新区范围内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围挡,是指实施建设工程,为保持施工现场安全有序和环境卫生整洁所设置的非永久性隔离构筑物、设施。

施工围挡按照工程类别分为三种类型:(一)房屋建筑类施工围挡,包括房屋建筑新建、改建、扩建、拆迁等工程设置的施工围挡。

(二)市政工程类施工围挡,包括道路开挖、管线铺设、绿地游园广场建设等工程设置的施工围挡。

(三)沿街临时装修类施工围挡,包括建筑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设置的施工围挡。

第四条围挡设置与管理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施工围挡的设置管理,并对违规设置围挡行为进行查处。

市公安、国土、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房管等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围挡设置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城市容貌标准》编制《包头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图集》,明确各类围挡设置的样式、标准,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示。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90个重大前期策划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90个重大前期策划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90个重大前期策划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7]20号【发布部门】包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1.25【实施日期】2017.01.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90个重大前期策划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20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重大前期策划项目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立“五个一”工作责任制我市重大前期策划项目实行“五个一”工作责任制,即每个项目均确定一名旗县区(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整体推进,一名旗县区对口责任人负责具体联络,一名市对口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协调接洽,一名市发改委对口业务处室责任人负责跟踪服务,一名项目单位责任人负责具体项目经办。

各责任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环节责任人,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二、制定推进方案,做好项目推进五级责任人组成专项工作组,形成“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

各项目责任地区和部门要尽快制定项目推进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倒排时间,尽快组织实施,争取年内50个以上重大前期策划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对接服务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重大前期策划项目前期工作上来,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主动对接落实,协调跟踪推动。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要求,畅通项目审批通道,简化办事手续,提高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监控调度,开展督促检查各责任地区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大前期策划项目的监控,按月进行分析调度,及时掌握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项目推进情况。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7]78号【发布部门】包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4.17【实施日期】2017.04.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78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7日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营造整洁靓丽的市容环境,实现全市市容管理全面提档升级,依据《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以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设置要求,坚持“设置规范、安全牢固、整洁美观”的原则,将施工围挡设置管理工作作为城市市容提档升级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集中整治,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市容市貌。

二、工作目标按照设置规范、安全牢固、整洁美观的整治目标,强化源头控制,确保依法依规设置各类施工围挡,依法查处违规设置行为;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施工围挡设置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消除残破、污损围挡,将施工围挡营造成为城市的靓丽风景。

三、组织领导为全面推动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设置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建中副市长副组长:马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旭亮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成员:廉冬昆区副区长李少强青山区副区长张磊东河区副区长李晓陆九原区副区长王树文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葛强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旭东市规划局局长吕惠斌市城建委主任王建强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马力市水务集团总经理刘志强市热力总公司总经理王勇市地铁集团董事长唐旭文中国移动包头分公司总经理乜文丰中国联通包头分公司总经理王巍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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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利嘉集团黄河龙城重大项目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4]100号
【发布部门】包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18
【实施日期】2014.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利嘉集团黄河龙城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100号 2014年04月18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利嘉集团黄河龙城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任福(副市长)
副组长:尚云(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划局局长)
杨泽繁(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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