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代码及文档管理规范

源代码管理文档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源代码和开发文档安全,保证源代码的完整,明确源代码控制管理流程,特制定本源代码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接触源代码的各部门各岗位。所涉及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源代码直接控制管理部门为产品管理。原代码的内容为我单位万网工程建站的所有相关网站,模板,四川机构网网站代码以及数据库等。

第四条本办法管理重点在于控制管理源代码的完整性,不被非授权获取,不被非授权复制和传播。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源代码不仅限于公司开发人员自行编写实现功能的程序代码,而且还包括相应的开发设计文档及用于支撑整个系统运行所必须具备的第三方软件、控

件和其它支撑库等文件。

第二章源代码完整性保障

第六条所有软件的源代码文件及相应的开发设计文档均必须及时加入到指定的源代码服务器中的指定库中。

第三章源代码的授权访问

第七条源代码服务器对于共享的TFS库的访问建立操作系统级的,基于身份和口令的访问授权。

第八条在TFS库中设置用户,并为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适合工作的最小访问权限。要求连接TFS库时必须校验TFS中用户身份及其口令。在TFS库中要求区别对待不

同用户的可访问权、可读权、可写权。

第九条曾经涉及、触及源代码的计算机在转作它用,或者离开研发部门之前必须由网络管理人员全面清除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的源代码。如果不能确定,必须对计算机中

所有硬盘进行全面格式化后方可以转做它用或离开研发部门。

第四章源代码复制和传播

第十条源代码向研发部门以外复制必须获得总经理的书面授权。并必需记录复制人、批

准人、复制时间、复制目的、文件流向、文件版本或内容。

第十一条源代码以任何介质形式进行存储的备份,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对于这些介质地借阅,用于研发部内部使用的必须获得研发部经理的授权,对于用于研发部以

外使用的必须获得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第十二条源代码的借阅、复制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必需记录借阅人、批准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文件流向、文件版本或内容、归还时间。

第十三条任何纸质材料的借阅都必需记录借阅人、批准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文件流向、文件版本或内容、归还时间。

第十四条对于因合作需要,需要向外复制、传播、分发源代码的,不论是全部还是部分代码和资料,均必需和对方签订技术、源码的保密协定,明确对方应当承担的对

源码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所有已有的开发文档与当前的代码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新开发的项目和系统验收时必须与同相关的开发文档同时进行验收。

第五章开发文档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所有已有的开发文档与当前的代码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本规范执行日之后的所有项目的开发必须按开发的基本规则输出开发文档进行备案。

第十九条开发周期在1-3个月以内的项目开发文档保密时效为6个月,开发周期在3个月以上的为一年,保密时效计时为项目结束成功验收之后开始。

第二十条在项目开发中任何以不得未经授权向外发布、流传开发相当的任何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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