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意外事故赔偿包括残疾赔偿⾦、被扶养⼈⽣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医疗费、误⼯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补助费、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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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的赔偿标准《⼈⾝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导致的收⼈减少或者⽣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的定性。
新出台的《中华⼈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发⽣⼯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进⾏劳动能⼒鉴定。
劳动能⼒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级,最轻的为⼗级。
⽣活⾃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活完全不能⾃理、⽣活⼤部分不能⾃理和⽣活不能⾃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员的伤残程度评定⼀般应适⽤公安部发布的《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下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2)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75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5年。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一、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计算公式:1、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收入(天/月/年)×护理期限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四、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X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X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X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一(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一(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X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X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X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20年一(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X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X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X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X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一(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5篇模版)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5篇模版)第一篇: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及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条文理解1、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负有承担扶养义务的人,一类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二类是虽已成年,但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
在此,应注意对近亲属的理解,一般情况下,有法定扶养关系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之间、祖孙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形成法定的扶养关系。
2、在有数个抚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扶养子女的义务,在一方受到损害时,赔偿义务人只需承担该未成年子女扶养费的二分之一。
3、在有数个被扶养人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赔偿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篇: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赢了网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一、交通事故都赔偿哪些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热门城市:洞口县律师四会市律师邛崃市律师乐平市律师赫章县律师新宁县律师阳西县律师蒙城县律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车辆几乎成为了每个家庭的必需品,但随之而来的是频繁的交通事故,所以,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就成了大众的关注点,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2022年北京交通肇事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一、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五、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最新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在我国,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
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及扶养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的因素。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介绍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首先,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是计算生活费的重要依据。
基
本生活需求包括食品、衣物、住房、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会根据不同年龄段和健康状况有所不同,因此在计算生活费时需要综合考虑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
其次,扶养人的经济能力也是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重要因素。
扶养人的经济能力包括收入、财产、负担等方面的情况。
在确定被
扶养人生活费时,需要充分考虑扶养人的经济能力,避免给扶养人
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另外,当地的物价水平也会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产生影响。
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在计算生活费时需要根据当地
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除了以上几点外,还需要考虑被扶养人的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要特殊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支出等。
这些特殊情况也需要在计算生活费时进行适当考虑。
总的来说,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一个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过程。
需要根据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扶养人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合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也不给扶养人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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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
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
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
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
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
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则一律负担5年的扶养费。
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例如:赵某为某建筑公司运输队司机,27岁,未婚。
赵某从小父母双亡,与其兄相依为命,其兄结婚后几年因意外死亡,嫂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留下一个12岁的侄子无依无靠,与赵某生活在一起,形成了收养关系。
赵某在一次运输途中,因有人破坏道路,造成卡车变向翻下大桥,卡车在水中倒扣,赵某由于驾驶室内进水窒息而死。
后经有关部门调查,找出了对该起事故负责的责任人。
按照规定,赵某的侄子可获得扶养费。
其距离18周岁还有6年时间,因此其扶养年限为6年,赵某所在的地区为我国南部某低收人城市,赵某的侄子为城镇居民,按照事故责任人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表明,当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为1200元/年,这样,赵某的侄子可获得的被扶养人生活赔偿额为1200元/年×6年=7200元。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8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9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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