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案例分析.
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及启示

第四局部 供给商违法违规质疑投诉案
案例十五 案例十六 案例十七 案例十八 案例十九
可惜!痛惜! 心软的代价 罚还是不罚 真假合同 “告〞出一个中标来
案例十五:家具
可惜!痛惜! 对一起家具采购案的思考
案情 分析 一、关于对行政处分的考虑。 二、关于对行政处分的把握。 启示
依法采购。 公平竞争。 老实信用。 依法妥善处理。
案例十六:助听器
没带样品,投标人苦苦恳求评委给予投标时机;最终落标,却状告评 委让本无投标资格的供给商投标-助听器
心软的代价 案情 分析 该案例存在两个争议点,一是供给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带样品是否可
以参加投标?二是该投标供给商是否符合提出质疑、投诉的条件? 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二、该投标供给商权益未受到损害,是否符合提出质疑投诉的条件? 启示 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标准操作。包括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
及各方当事人,招标文件制定、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现场组织、结果 公示、合同签订、履约监管、档案保管、质疑及投诉受理、审查、调查、 处理、送达等。
案例十七
供给商提供的虚假材料并不影响评标结果
罚还是不罚?
案情 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当供给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不影评标结果 时,是否应当处理?如何处理? 关键要看问题的性质。即主要看供给商行为的性质是否违法, 而不是数量多少、对评标结果有无影响、影响有多大。
一、供给商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依据缺乏。 三、潜在供给商是否可以提起质疑和投诉要根据情况。 四、采购文件涵盖的内容比招标文件宽泛。 启示:必须依法采购 处理问题必须依法有据〔法律依据、相关证据〕,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结论合法。 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必须合法、合理。 遇到疑难问题多论证,寻找法律依据。 加强协调与沟通,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妥善处理。
分析政府采购年度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与经验:实践启示与借鉴

分析政府采购年度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与经验:实践启示与借鉴标题:分析政府采购年度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与经验:实践启示与借鉴引言: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支出的重要方式,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2023年这样一个关键时刻,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过去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与经验,为未来采购工作提供实践启示与借鉴。
本文将通过案例研究的方式,结合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探讨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案例研究1. 公平竞争原则的贯彻落实典型案例:某地政府采购项目中,通过开展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以及强化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权,保证了竞争的公平性和供应商的选择自由。
实践启示:加强采购程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2. 透明度和信息公开的提升典型案例:某地政府建立了完善的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将采购项目信息全面公开,便利供应商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与参与。
实践启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为社会各方提供了解机会,形成监督机制与群众监督合力。
3. 强化质量管理和履约意识典型案例:某项目在合同签订后,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与履约体系,通过严格把控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提高了采购项目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实践启示: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履约能力评估,建立健全的业绩考核机制,提高采购项目的执行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经验总结1. 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合理完善的制度体系是保证工作效率和公正性的基础。
只有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下,政府采购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2.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具备一支专业、高素质的队伍来推进。
需要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政府采购法规、了解市场动态、掌握谈判技巧的专业人才,以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3. 注重社会参与和监督政府采购涉及到公共利益,必须注重社会各方的参与和监督。
采购事件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事件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该市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包括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等。
2019年3月,交易中心在组织一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违规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事件经过1. 招标文件发布2019年2月,交易中心发布了一项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内容为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报价。
2. 投标人质疑在招标文件发布后,部分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
他们认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投标报价等存在不公平竞争的情况。
投标人要求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交易中心未予理睬。
3. 投标人投诉2019年3月,部分投标人向某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交易中心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投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不公开、不透明;技术参数设定不合理,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参与竞争;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等。
4. 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对交易中心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以下违规行为:(1)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设定不合理,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参与竞争;(3)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评标专家不具备相应资质。
5.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纪检监察部门对交易中心进行了严肃处理:(1)责令交易中心撤销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重新组织招标;(2)对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警告处分;(3)对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的评标专家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中心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未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违反了该法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公开招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时间发布。
政府采购案例分析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在询价中询 价小组应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的价格,同时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 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而本案例不仅让供应商‚二次报价‛,且违背‚ 低价成交‛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最后确 定成交供应商。此做法更像是竞争性谈判采购, 说明了采购中心在操作行为上的不规范与不合法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 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 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 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 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请问:该采购中心的采购做法是否规范、合法?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公开招标 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其 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 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本案例由于时间问题,且‚该批货物规格、标准统一,且 现货货源充足‛,因此选择询价方式应该是正确的。 但关键是,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而没有采用,有没有 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审批?本案例该方式只是得到采 购中心领导的内部审批。因此,在没有得到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就直接进行询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购的行为明显是一种 违法采购行为,根据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采购中心 应收到相应的处理。
案例5
某省级单位委托采购网络系统,采购预算300万元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度,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未在 招标公告中载明,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仅列明了 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名称。此外招标文件还列入了 简单评分分值:系统完善性20分、系统优越性10分、投 标报价30分、售后服务15分、其他25分。而在开标后评 委会使用的评分标准中‚其他部分‛却注明:在满足其 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包含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 ),本省供应商可加5分,在省级单位有过成功案例的省 内供应商可以再加5分。
《政府采购案例分析》课件

01 某市计划建设一条高速公路,需要采购大量建筑 材料,如水泥、沥青、钢材等。
02 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过 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03 采购背景还包括对环保和可持续性的考虑,要求 供应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采购过程
01
政府发布招标文件,明确采购需求、质量要求、供货
时间等细节。
02
信息全面
案例应包含完整的采购过程、参与方信息、合同细节等关键信息。
数据支持
有具体的数据和事实支持,增强案例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03
案例一:某市政府办公用品采购
采购背景
某市政府为了提高办公效率,计划采 购一批新的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 印机、复印机等。
市政府经过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以选择质量可靠、 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某市的空气质 量和水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 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07
案例分析总结
案例共性分析
采购流程规范
各个案例中政府采购流程均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确保了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竞争性谈判
多数案例采用了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吸引多家供应商 参与,提高了采购效率和选择性。
技术更新换代
随着轨道交通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设备、新技术的引入能够提升地 铁运营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率。
财政状况良好
政府财政状况稳定,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地铁建设项目的投资。
采购过程
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 供应商参与竞标。
A 制定采购计划
明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采购计 划,包括采购设备种类、数量、技
供应商按照招标要求提交报价和相关证明材料,参与
采购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一起市政道路改造项目的招标工作。
该项目涉及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
然而,在招标过程中,交易中心存在违规操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1. 违规操作情况(1)未公开招标文件。
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交易中心未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公开,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信息。
(2)限制投标人资格。
交易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如要求投标人具备某项特殊资质,实际投标人数大幅减少。
(3)泄露招标信息。
在招标过程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泄露招标信息,导致部分投标人获得了不正当竞争优势。
2. 案件进展(1)2019年6月,某市审计局对交易中心进行审计,发现违规操作情况。
(2)2019年7月,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被责令整改,并公开道歉。
(3)2019年8月,某市监察委员会对交易中心负责人进行调查,发现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
(4)2019年9月,某市监察委员会对交易中心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依法进行处分。
三、案例分析1. 违法事实本案中,交易中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公开招标文件。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设置限制性条件,限制投标人资格。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泄露招标信息。
2. 案件定性本案中,交易中心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案件启示(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交易中心作为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应加强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2)规范招标投标程序。
交易中心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标投标程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煤炭政府采购案例分析

煤炭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山东省沂水县煤炭政府采购管理已实施了三年,三年共采购(取暖)煤炭2.3万吨,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基本做法县直预算单位取暖用煤虽只有8000吨/冬,但是,煤炭采购涉及单位多、竞争激烈、影响较大,另一方面,煤炭采购时间较集中、产地品种稳定、监管难度小、管理成本低,所以,煤炭被纳入全县第一批政府采购试点品目。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在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专门的《煤炭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999年10月份,全县对1999-2000年冬季取暖用煤进行了政府招标采购,之后,又顺利完成了2000-2001与2001-2002年冬季取暖用煤的政府采购工作,煤炭政府采购单位也由最初的46个单位扩大到县直所有预算单位。
1.合理确定数量,加强预算管理。
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办”)按照单位锅炉吨位、供暖面积和全县规定的供暖时间(90天)核定单位用煤数量限额;用煤单位在规定限额以内根据财力(或支出预算)等实际情况向政府采购办申报用煤数量计划;用煤数量计划经政府采购办审查批准,供煤炭供应商在参加招标时参考,并作为用煤单位与供煤单位签订供煤协议和供煤的依据,未经政府采购办批准,不得擅自调增(可以调减);擅自超出计划供煤的,货款一律由供煤单位负担。
2.统一采购价格,分散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办首先对煤炭公司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邀请招标单位;其次,按照煤炭产地、品种、质量等指标进行分类,制定标书;第三,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统一价格,并公证;最后,由用煤单位与中标的煤炭公司分别签订供煤协议(合同):送煤时间、批量批次由用煤单位和煤炭公司协商确定。
3.明确职责分工,严格交接手续。
在煤炭供应、交接过程中,用煤单位、供煤单位一律使用政府采购办印制的“沂水县煤炭政府采购专用凭证”。
一是供煤单位必须详细记载煤炭产地、品种、质量、数量、车辆牌照,并由发货人、过磅人、司机在凭证上签证。
采购事件的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采购市场日益壮大。
然而,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一些不法行为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采购事件为例,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情况。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市某区政府公开招标采购一批办公用品。
在招标过程中,某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投标成功。
然而,甲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导致政府采购项目无法按期完成。
为此,该区政府向甲企业发出履行合同通知书,但甲企业仍然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该区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企业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法规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核心法律,对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程序、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案中,甲企业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1)第四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第五十条: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本案中,甲企业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1)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的基本法律,对起诉、受理、审判、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本案中,该区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企业履行合同,符合以下法律规定:(1)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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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广义上说,合同章是公章的一种,在民法中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形式上却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怎么办?
合同章与公章的纠结
案情 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盖单位公章,而中标人盖的却是合同章。 但在资格审查时未发现。在评审中又发现,其密封的投标文件中有一份“授权委托书”。 问题:认定中标无效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企业合同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此外,还涉及 一个采购活动的组织问题,资格审查可否由公证处进行? 一、认定中标无效法律依据不足。 二、企业合同章具有法律效力,但还要看招标文件如何规定。 三、资格审查不应由公证部门承担。 启示 操作要规范,资格审查要仔细。
案例四
是采纳专家两次复审得出的意见,还是采信投诉人提供的专业书籍
抑制器-技术指标是否实质性响应谁说了算
案情 分析 本案所涉及的采购项目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项目。投诉的焦点在于,中标产品是否有抑 制器、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那么,财政部门该如何认定投标文件 的技术指标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提供的专业书籍能否作为有效证据采信? 一、技术指标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当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认定。 二、专业书籍仅代表学术观点,不能作为认定的标准,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采信。 三、国家七部委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可参考。
政府采购案例分析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吴小明
内容提要
通过对三十个真实案例的分析和点评,剖析质疑投诉案发生的成 因,分享启发,提出建议。
第一部分 针对评标环节的质疑投诉
案例一 疏忽的代价:少一个环节多一场官司 案例二 画蛇添足-多加一句话引来的麻烦 案例三 五分钟-允许迟到供应商投标引发的麻烦
案例四 抑制器-技术指标是否实质性响应谁说了算
案例二
画蛇添足-多加一句话引来的麻烦
案情 分析 本案涉及3个问题:一是答疑与澄清有何区别?二是供应商现场签字同意是否具有法律效 力?三是此案是否应作废标处理? (一)答疑与澄清有本质区别。 (二)供应商现场签字不具法律效力。 (三)本案应作废标处理。 启示 尽量写实,避免画蛇添足,节外生枝。
案例三
案例七
20天之差
如何认定投标文件存在重大负偏离?
案情 分析 本案的焦点是,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应当如何认定?何种情形下可以废标并暂 停采购活动? 一、投标文件是否存应重大负偏离应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认定。 二、本案不符合法定的废标情形。 三、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期间可视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由一起视频系统投标案例引发的思考
案情 分析 本案存在以下几个需要分析和厘清的问题:一是根据现有证据,能否认定供应商违法? 二是这种情形是否可以作废标处理?三是能否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四是可否取消供应商中标 资格?五是取消第一中标人资格后,是否可以直接由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 第一、根据现有证据,违法性质不能认定。 第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废标情形,废标理由不充分。 第三,不能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第四,取消中标人资格依据也不充分。 第五,根据本案的特定情形,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能直接由得分排名第二的供 应商中标。 启示: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 加强宣传。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 依法采购。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要依照法律,合理合法的可以满足,不合理不合法的 不能迁就。 注意方法。有理有据,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还要注意保护自己。
仅五分钟之差,供应商失去了投标资格;仅一念之差,代理机构遭遇了质疑
允许迟到供应商投标引发的麻烦
案情 分析 本案涉及四个问题,一是能否允许迟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二是供应商的现场签字同意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三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废标?四是该项采购活动可否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一)迟到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现场签字同意没有法律效力 (三)出现四种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四)该项采购活动依法还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 启示 一定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范操临时取消,由此引发了一场长达一年多的行政诉讼。 十分钟-疏忽的代价
少一个环节多一场官司
案情 分析 本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标现场演示软件环节是否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二是在缺乏 证据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否认定一个证书涵盖另一个证书的功能? (一)评标现场演示软件环节是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二)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能认定一个证书包含另一个证书。 本案因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缺少一个10分钟的现场演示环节从而引发 质疑、投诉、行政复议,并诉讼到市中院、省高院。虽最终胜诉,但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 力,历时一年多。 启示 《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是法定的,一旦改变,将会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基本原则,同时也难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部分 针对供应商投标环节的质疑投诉
案例五 视频系统-标书内容粘贴错误该如何处理 案例六 补交的检测报告-电池冲放电指标 案例七 20天之差-如何认定投标文件存在重大负偏离
案例八 合同章与公章的纠结
案例九 无据的投诉-本地企业中标是否地方保护 案例十 错失的质疑权-供应商该如何维权
案例五
标书内容粘贴错误该如何处理
案例六
一个项目引来两份质疑,投标人按自己的理解递交的技术说明是否与检测报告具有同等 效力-电池冲放电指标
补交的检测报告
案情 分析 此案的焦点问题是,投标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之后补测是否有效?投标 人按自己的理解递交的技术说明是否与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一、投标人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在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材料无效。 二、补交的检测报告无效。投标时尚未取得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实质性检测报告,成交 之后再去补测,无效;即使投标时已经取得了检测报告,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按要求提 供,同样无效。 三、投标人按自己的理解递交技术说明不能等同于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