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引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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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引路行为,确保施工安全、保障道路通行,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工程施工中的引路工作,包括临时交通标志设置、引导交通、交通事故处理等内容。

第三条引导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确保工程施工和交通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对引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保证引路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引路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协调配合,共同维护道路工程的施工秩序和交通秩序。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引路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道路工程的引路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设立引路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引路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引路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引路管理部门、引路管理人员和引路工作人员。

第十条引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引路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引路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第十一条引路管理人员负责对引路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引路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引路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引路工作,保障施工现场和交通通畅。

第三章引路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引路管理流程包括引路方案编制、引路设施设置、引路实施和引路监督检查等环节。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道路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引路方案,报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引路方案应包括引路设施的设置位置、数量和布置方式,引路人员的数量和分布,交通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引路方案设置引路设施,包括临时交通标志、信号灯、路障等。

第十七条引路工作人员应按照引路方案的要求进行引路工作,保持引路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果。

第十八条引路工作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违章行为及交通事故,确保施工现场和交通畅通。

第四章引路管理措施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引路管理制度,确保引路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引路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一、引言工程样板引路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方便施工单位为工程设备和材料输送而设置的临时道路。

为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引路的安全、高效和有序,制定本《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中的样板引路管理,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

三、管理要求1. 规划设计:在工程施工前,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样板引路的规划设计工作,包括引路的位置、长度、宽度等。

设计要充分考虑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尺寸要求,确保引路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2. 引路施工:引路施工由专业团队进行,施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具备相关操作技能。

施工前需清理现场,确保施工区域无杂物和障碍物。

3. 引路使用:引路完成后,施工单位需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宽度使用引路,并及时清理引路上的泥土、石块等杂物。

引路上严禁停放无关施工的车辆和设备。

4. 引路维护:引路维护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检查引路的平整度和稳定性,修复损坏的路段,确保引路的安全可靠。

5. 引路拆除: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引路,恢复原状。

拆除工作要注意保护周边环境,防止对道路、绿化等造成损坏。

四、安全措施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引路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防滑鞋,使用工具和设备时要戴好防护手套和眼镜。

2. 引路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引路的使用范围和施工单位名称,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3. 引路区域内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和乱倒垃圾,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施工现场无火灾和电触。

五、违规处罚1. 对违反引路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与其相关的工程合作。

六、附则1. 本制度施行后,施工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2. 具体工程项目中的引路管理事宜,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和落实。

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管理部门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样板引路管理。

三、管理要求1.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工程中需要进行样板引路的部位进行合理规划,并确定引路方案。

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样板引路方案,并在施工前报经相关部门审批。

3. 样板引路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引路标识、安全警示标识等。

4. 样板引路应保持畅通无阻,定期检查引路的完整性,并及时采取措施修复破损部分。

5. 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样板引路管理,并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6. 在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及时调整样板引路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 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因引路问题引起的纠纷或损失,并做好记录。

8.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样板引路档案,并保存至工程竣工。

四、管理流程1. 确定引路部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样板引路的部位。

2. 制定引路方案: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样板引路方案,包括引路标识设置、引路通道规划等。

3. 提交审批:施工单位将引路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调整。

4. 设置引路标识:施工单位按照引路方案设置明显的引路标识,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清晰明了的找到引路通道。

5. 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引路的完整性,及时修复破损部分,保持引路畅通无阻。

6. 培训工作人员:施工单位组织培训工作人员,使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并负责样板引路的管理工作。

7. 处理纠纷: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因引路问题引起的纠纷或损失,并做好记录。

8. 归档保存: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样板引路档案,并保存至工程竣工,以备查阅。

五、责任追究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停工整顿、追究责任等。

六、其他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公路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引路管理,提高公路施工效率和质量,促进公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项目的引路管理,包括项目前期勘测、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引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精细的原则,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项目顺利完成。

第四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引路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引路管理工作。

第二章引路管理的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部应设立引路管理专职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范围。

第六条引路管理部门应有负责人,对引路工作负责,并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第七条引路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八条引路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工程项目的引路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九条项目部领导应重视引路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及时解决引路中的问题和难点。

第十条项目部应建立引路管理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引路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章引路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引路管理工作应在项目启动阶段即开始,由引路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引路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勘测、设计、施工和验收四个阶段,各个阶段之间要有明确的协作和衔接。

第十三条勘测阶段,引路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勘测计划,选择合适的勘测方法和仪器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设计阶段,引路管理部门应参与设计审核,对线路设计进行评估和优化,确保施工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施工阶段,引路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引路方案,指导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引路,并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验收阶段,引路管理部门应参与工程的验收,对引路环节的质量和成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引路管理的质量控制第十七条引路管理的质量控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引路工作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八条引路管理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引路质量控制手册和流程,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的质量控制。

样板引路方案

样板引路方案

样板引路方案
1.1工程样板引路制度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鉴于当前建筑施工工人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不高的现状,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这一做法,进行可视化技术交底培训,使之成为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明确各工序质量标准,避免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我司将针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要点实施“2+2+1”的样板引路管理方案。

1.2施工工艺样板清单
组交底会议。

墙钢钢筋绑扎、模板支撑样板砌体、抹灰工程样板
楼梯、模板支撑样板外墙面装修样板
内墙面装修样板地下室外墙防水施工样板地面线槽安装样板屋面工程做法样板风管样板机电管线样板
钢筋连接、箍筋绑扎样品水电工程材料样品展示
工法样板施工完毕,各项目应及时组织工法样板验收工作,分公司质量管理人员参与验收。

工法样板验收合格后,各工序施工前,应组织相关作业班组进行交底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其进行实体样板施工。

实体样板施工完毕后,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培训,培训合格的相关人员方可上岗作业,进行大面积施工。

未完成样板设置,验收的主要施工内容不得展开相关施工作业。

样板引路管理制度范文

样板引路管理制度范文

样板引路管理制度范文样板引路管理制度一、引言引路是指在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由相关工作人员引导和指导游客进行游览的活动。

引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证游客的安全和旅游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旅游景区引路管理为例,详细介绍引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范围,包括制度依据、制度内容、制度执行等方面。

二、制度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引路管理有明确规定,为引路管理制度提供法律支持。

2.企业内部依据:景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也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引路管理制度,以确保景区引路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制度内容1.引路管理机构和人员:(1)指定引路管理机构和负责人,负责制定和修订引路管理制度,协调和监督引路活动的执行。

(2)明确引路人员的组成和责任,包括引路前的培训和考核要求等。

2.引路预约和安排:(1)游客可通过景区官方网站、电话、微信等渠道进行引路预约。

(2)引路预约部门应根据游客的需求和引路人员的数量合理安排引路活动,确保每批次引路的游客数量适宜。

3.引路门票和费用:(1)制定引路门票和费用的收费标准,包括引路服务的费用和相关的附加费用等。

(2)明确引路服务是否包含景区门票,以及如何核验游客的门票和引路身份。

4.引路行为规范:(1)要求引路人员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态,不能穿着不得体的服装。

(2)引路人员应主动提供各类资讯和信息,如景区介绍、注意事项等,以便游客更好地了解景区。

(3)引路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游客安全制度和规定,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

5.引路活动监督:(1)建立引路活动监督机制,包括对引路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巡视,确保引路服务的质量。

(2)设立游客投诉处理机构,接受游客对引路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四、制度执行1.培训和考核:(1)对引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引路知识、礼仪和沟通技巧等。

(2)设立考核制度,对引路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进行相关处理。

样板引路管理办法

样板引路管理办法

样板引路管理办法现将《公司样板引路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各分项工程施工的作业程序,提高施工水平,完善施工标准,争创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分项工程首次施工时,必须贯彻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高标准检查样板施工质量,推广执行标准化工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工程样板包括:材料样板、工序样板、样板套、装修样板间等。

第五条材料样板:是指设计单位为明确设计效果,或满足特定使用功能而指定的材料,同时也包括我单位明确技术标准后加工进场的非实体材料。

第六条工序样板:指工序的最终成活样式,能够反映该工序的质量标准的工具。

第七条样板套:目的在于:一、以直观形象展示工程装修效果,从而加快和建设单位工程装修做法的确定,为项目确定施工资源提供直观的参考等;二、明确各工序、各专业作业顺序和质量标准,避免返工,窝工和其他经济损失。

该项工作开展与工程装修做法、施工资源、供应单位等的确定与否无直接必然关系,项目部应在准备装修前尽快组织安排做一套完整样板,以实现样板套的目的。

第八条装修样板间:是指确定各种装修材料后,明确施工工艺标准,达到竣工交验结果的最终成活标准。

样板间是项目质量控制的依据和资源确定的重要参考指标。

第三章样板涵盖范围第九条材料样板范围:包括各种实体和非实体材料,尤其是与业主协商确定的封样材料,必须设置样板。

第十条土建工序样板施工范围:地下防水施工(垫层、防水、保护层、桩头等)、主体结构施工(钢筋、模板、混凝土、后浇带、止水带等)、屋面施工、二次结构施工、抹灰及腻子施工、卫生间防水施工、楼地面施工、室外散水、台阶、坡道施工、公共部分装修施工(包括楼梯)。

第十一条水暖、电气工序样板施工范围:结构内套管安装、水暖井内管道及附件装、卫生间给排水管道施工、采暖工程施工、室外管网施工、设备安装、接地装置施工、防雷引下线敷设、屋顶避雷网敷设、电气结构内预留预埋、后砌墙配管稳盒、管内布线、桥架安装、电力电缆敷设、开关插座、灯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配电室施工。

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

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样板引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样板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样板的引路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应遵循政策法规,遵循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四条引路管理要注重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要求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夸大。

第五条引路管理应当强化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本制度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执行,由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七条对于本制度未能覆盖的情况,工程项目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引路管理的应用第八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应当做到精细化管理,要求有专人进行管理和指导,并定期召开引路会议。

第九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应当将工程样板引路过程记录在案,留存相关资料。

第十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应当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引路工作要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应当要求工程样板的引路过程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引路工作考核制度,对引路工作进行评价,对合格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三章引路工作的具体程序第十三条工程样板引路工作的具体程序包括:引路前准备工作、引路实施、引路记录和总结。

第十四条引路前准备工作包括对引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对工程样板进行检查,对引路过程需要的材料进行准备。

第十五条引路实施工作包括对引路人员的安排,对引路过程的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引路记录工作包括对引路过程的记录,对引路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归纳。

第十七条引路总结工作包括对引路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引路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四章引路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的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样板引路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条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时,质量管理部门有权立即停止工程样板引路工作,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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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序质量,统一工序操作管理规程,全面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要求,为全面实施“样板引路、创优全覆盖”和《质量样板与标准化图册》及《房建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化手册》,特制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样板引路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样板引路管理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工作要求和实施流程,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样板引路管理模式,促进公司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和创优全覆盖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三条《样板引路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他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应遵循的有关要求:(一)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要求在原材料、半成品加工,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建筑节能工程、绿色施工等分部工程和关键环节推行。

(二)所有的专业分包单位(含半成品制作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样板制作,项目(经理)部组织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工序施工;施工样板不能满足规范验收要求,分包队伍无条件退场。

(三)劳务分包单位的样板制作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策划和要求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公司分管质量的副经理是样板引路策划实施工作的主管领导,公司工程部是样板引路工作的考核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样板引路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工程部负责样板引路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公司经营部是项目(经理)部样板引路工作发生费用的核算部门。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样板引路工作在项目(经理)部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签发样板引路工作策划书,负责组织样板引路工作的实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引路工作的策划,审核和批准样板作业指导书。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策划书、样板制作技术指导文件,负责样板引路工作的实施、工序样板资料的收集整理等;负责收集专业分包单位样板引路策划书、样板工序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负责工序展示样板的管理。

(二)质检站负责工序样板的监督和验证,样板工序报验需要提供“工序(材料)样板验收表”。

(三)物资设备部负责工程材料样板的策划、编制、实施、复检和管理工作,负责和工程技术部一起检查专业分包单位材料样板的展示、资料验证等。

物资设备部对各种原材料复检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建立材料样板台账;供应商对其供应原材料合格证的真实性、材料质量负责。

工程技术部对工程材料的使用管理负责,质量部门对材料样板制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经营部负责查验工序合格证明材料后,核定工序量单。

(五)办公室负责样板工序检验批验收资料的收集。

(六)专业分包单位的样板检查和验收工作由工程技术部组织,质检站、物资设备部、经营部和办公室参加,工程技术部组织制定专业分包单位样板检查验收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和样板资料管理要求。

进入施工现场的专业分包单位作业前必须上报样板作业指导书,工程技术部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八条项目(经理)部成立后一个月内,将“质量样板引路策划方案”包括施工图纸与材料用料计划等报公司工程部,一周内经工程部、经营部、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财务部完成审核,项目(经理)部按审核通过的策划方案组织实施。

第九条质量样板引路施工费用确定(一)在工程实体以外单独设立的质量样板展示区,分包单位实施后,按分包队与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中已有子项套取单价,项目(经理)部经营部审核计量定价;对分包合同中没有规定价格的子项,由项目(经理)部经营部定价,分包单位实施后,项目(经理)部据实办理合同外签证计量。

(二)在工程实体内进行的工序样板施工,为工程实物量的一部分,不予重复计量计价。

涉及质量样板画册中有些工序做法要求不含在公司某些项目价格体系标准范围内的(如:钢筋工程定位柱箍、梁板分离等)工程分包招标时另行列综合单价清单。

第十条工序样板实施流程。

见劳务分包工序样板实施流程;专业分包工序样板实施流程。

第十一条样板策划1.样板引路策划书包含样板工序清单、材料样板清单、工作流程、实施步骤,管理要求和处罚细则等内容;2.工序样板作业指导书包含工序样板技术质量要求、样板规格、制作地点、实施单位、验收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二条工序样板的设置和拆除: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工序样板可以设置在实体建筑物上,如:结构的一层柱子或剪力墙的钢筋、模板、混凝土、预埋件、砌体、构造柱、抹灰、涂料、埋管开槽、预埋接线盒、穿墙埋管、楼梯结构施工缝留设等。

不能在工程实体上进行样板展示的,可在现场空地设置工序样板展示区。

样板的拆除和覆盖需要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的签字,工程技术部留档备案后才能实施样板拆除。

第十三条样板的设置区域1.可以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设置在第一层或施工主要通道区域的结构上,尽量在一个单元内,涵盖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阶段(个别分项除外)的分项工程样板。

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定该单元的主体样板失效后,可以着手实施装饰装修阶段的样板操作,该单元即成为装饰装修阶段的分项工程样板;2.所有的工序样板必须挂牌标识。

标牌按照集团公司标识统一管理规定制作。

有些工序样板,如施工缝、伸缩缝、防水构造、穿墙管、止水带、模板、钢筋绑扎、管道的连接接头等可以制作小型样板墙进行陈列展示。

实体工序样板的展示必须保留照片和影像资料。

第十四条工序样板的选定1.各单位承建的建筑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分部分项划分要求进行工序样板制作和展示。

在工程中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实施样板制作展示,合格后方能在工程实体中实施应用。

2.冶金工程可以参照选取样板工序予以实施。

市政工程依据其分部分项的划分选定工序样板段;钢结构工程按照其工艺评定、作业指导书严格实施样板段验收流程。

第十五条成品保护措施样板:对于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及工序产品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样板,如钢筋直螺纹丝扣保护,结构预留的插筋、螺栓及预留孔洞保护,混凝土结构实体等产品保护措施;工序产品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将保护设施一并移交给下道工序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材料样板: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材料样板陈列间(板)”。

凡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装饰效果、节能、环境保护的工程材料和产品必须进行样本展示,物资设备部负责材料样板陈列间(板)的管理。

1.“材料样板陈列间(板)”材料样板必须放置在专用的“材料样板陈列间(板)”,尽量设置在离建筑物或主要交通要道较近,室内的陈列柜架要求整洁干净、透明、标签明确、标准规整、排列有序;2.资料要求建立材料样板台账和代表批量。

所有的材料样板必须附有证明资料(复印件),主要包括进场合格证、复检报告、进场时间和代表批量,每种材料或半成品应有标识牌;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可以用塑封或袋装展示;对不同批次的合格证和复试检验报告,需要及时更新,增加相应的复印件及新增样品;3.质检标准各种材料的验收标准为设计图纸的要求、国家现行的材料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4.验收陈列在样板间的所有材料样本必须由物资设备部采集、更新,建账和管理。

质检部门定期抽查材料样板的资料和质量(特殊材料除外)。

质量部门及监理、甲方可进入查看各种证明文件及样品展示情况包括样品的质量,并核验实际施工的材料(含各种焊件等试件,下同)质量是否与样板间材料的质量要求相符。

如有异议,提出具体的建议、整改、撤换等要求;5.材料变更及留存事宜各种陈列在样板间中的材料,如有变更(如厂家更换,相应的产品质量也会不同),必须展示新的材料样板,旧的材料样板入库管理,不得丢失,以方便材料比对和资料留存。

直至工程结束后,其材料样板才能自然失效,不得重复使用。

原则上新开工工程,材料样板另行制作;6.半成品或对外委托加工的构件半成品或对外委托加工的构件比照材料样板或工序样板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实施。

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或项目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明确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

未建立上述工作要求的项目,按照本细则追究项目经理的管理责任。

第十七条工序样板验收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部、质检站、物资设备部、经营部等部门联合统一验收。

验收时劳务分包作业班组必须提交自检记录,验收合格填写“工序(材料)样板验收表”,并留存相关的图片。

第十八条经营部门审核工程量之前应核查分包单位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和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的样板实施策划书或工作计划,明确项目经理部各岗位、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样板引路工作流程。

样板引路其他工作要求执行《质量样板与标准化图册》中质量样板引路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本细则主要应对风险为:工程质量管理不规范,造成工序质量下降,出现质量问题,产生质量返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公司工程部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的建筑工程样板引路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填写“样板引路考核评分标准”表,留存检查记录。

第二十一条公司技术质量部在每年例行的工程质量巡查时,对样板引路工作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84分~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子公司年度质量工作考核。

第五章奖惩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年对样板引路工作考评在85分以上、没有工程质量投诉的单位或项目管理团队实施表彰。

根据年度考评结果评选样板引路优秀单位、优秀项目管理团队和优秀项目经理,并奖励优秀集体1~3万元,奖励优秀项目经理5000元~1万元。

第二十三条根据样板引路年度考核结果,对考评为合格的单位,要求其进一步完善样板引路工作,不予奖励和处罚;对考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制定样板工作实施策划和工作时间表,并给予处罚1万元;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追加处罚2万元;对未实施样板引路工作的单位,给予2万元处罚,要求其制定样板引路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并限期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追加处罚4万元。

第二十四条样板引路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但若在后续检查中发现样板引路工作执行不力、实施走形式、实体质量与样板要求不一致等现象的单位,给予处罚2万元。

第二十五条对未实施样板引路工作的项目经理处罚3000元,对项目副经理、技术总工各处罚2000元;对在样板引路工作中出现执行不力、策划不周、职责不落实、样板实施走形式、实体质量与样板要求不一致等现象的单位项目经理处罚2000元,施工副经理、技术总工各处罚1000元。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程部对年度样板引路优秀单位、优秀项目经理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若发现一起业主或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投诉的,对该单位处以奖励金额的3~5倍罚款,并对该工程承建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工程、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分管领导处以2000元罚款,对工程、质量部门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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