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产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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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及31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护理假及待遇汇总

全国及31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护理假及待遇汇总
产假期间按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四十二条
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男方护理假
可以获得延长护理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按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四卜二条
全国及
地区
种类
天数
具体规定
假期待遇
依据
1国家
婚假
1至3天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在批准的婚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产假
98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育儿假
210天/人
三周岁以卜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子女护理假
»20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在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护理假。
未明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
(2022)第三十五条
17
河南
婚假
21天
28天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卜七条
16
山东
婚假
3天
产假
158天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

关于休婚假、产假的规定

关于休婚假、产假的规定

关于休婚假、产假等问题的规定
为完善公司的休假规定,明确员工的休假权利与义务,惠利更多的员工,依据国家《婚姻法》和《XX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员工带薪休婚假、产假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
凡是入厂3个月以上,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个人的客观情况,可以向公司提前申请以下带薪休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对于不在本市地结婚的员工,可视路程远近给予2天带薪路程假,合计5天。

2.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正常分娩的女员工可享受158天带薪产假.
3.员工申请的带薪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带薪节假日。

二.操作流程和要求:
1.休婚假的职工必须提前一周,按照请假签字审核程序,同时附带个人休婚假申请书进行申请;回厂后,必须向公司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否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2.休产假的女职工必须提前一月,按照请假签字审核程序,同时附带个人休假申请书进行申请;回厂后,必须向公司提交医院出生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否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三.休假补助:
1.对休婚假的员工在婚假内按照其正常出勤时间予以核算工资。

如超出婚假规定天数以上的时间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2.对休产假的女员工,除生育保险报销外,公司按照其休假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予以补发3个月工资,不包含各类补贴、奖金等。

如超出产假定天数以上的时间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婚假《计划生育条例》婚假规定第三十二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实行晚婚(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指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性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产假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丧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但享有丧假人员的范围和天数,未见相应的明确规定,所以只能参照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的规定执行。

干货|____年新产假规定,赶紧get起来!隆安律所上海分所劳动法实务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____年产假到底有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婚假、产假、丧假的规定

婚假、产假、丧假的规定

1—3天(企业酌情考虑) 延长女方产假三 十天,给予男方 护理假十天
晚育
女方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已年满24周 岁,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以后怀孕、 生育第一个孩子
节育手术
凭相关医师证明享受有薪假
注:上述假期内工资支付参照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不含加班费
1、女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顺产生育的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7307元;难 产生育的,为8807元。 2、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时可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流 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3、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按照第二项的 补贴标准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2012-5-15
婚假、产假、丧假的规定
正常 婚假 晚婚(初婚) 正常 产假 难产 多胞胎 4个月内 流产假 4个月以上 丧假 42天 凭医事证明 配偶、子女、父母 、岳父母、公婆 3天 13天 延长婚假10天 98天 113天 +15天/人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天 男满22周岁 女满20周岁 男满25周岁 女满23周岁 产前15天 凭医事证明 每多生育一胎 增加15天 凭医事证明

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

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

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一、产假(一)工资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期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婚假《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三、带薪病假《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日工资按照劳动者月工资额除以国家规定的月平均工作天数确定;小时工资以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确定,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参考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怎么算?项目患病6个月以内(病假工资)患病6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6≤某8某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婚假和产假管理制度

婚假和产假管理制度

婚假和产假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提升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生活幸福感,订立本婚假和产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三、婚假管理1. 婚假的定义婚假是员工因结婚而享受的休假,用于照料婚礼事宜和新婚生活。

2. 休假天数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婚假的休假天数如下:—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但不满3年的员工,享有3天婚假。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但不满10年的员工,享有7天婚假。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享有15天婚假。

3. 提交申请和审核员工在享受婚假前需提前3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婚假申请,并供应结婚证明料子。

所属部门主管需在接到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

四、产假管理1. 产假的定义产假是女性员工因生育孩子而享受的休假,用于照料孩子和恢复身体健康。

2. 休假天数依据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女性员工享有产假的休假天数如下:—孕期满28详细产假前15日的,享有15天的产假。

—孕期满15天到28周的,享有98天的产假。

—孕期不满15天的,享有112天的产假。

—经医院诊断出多胞胎的,每加添1个胎儿,加添15天产假。

3. 产假计算方法产假的计算以实际生育日期为准,假如实际生育日期比预产期提前,则提前生育日不计算在产假内。

4. 提交申请和审核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前需提前30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产假申请,并供应医院相关证明料子。

所属部门主管需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

5.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

•公司将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供应相应的社保和公积金代缴服务。

6. 产假结束后复职女性员工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依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复职,如选择复职,则应提前15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复职申请,并由主管进行审核。

公司将为复职员工供应适合的工作岗位,其中包含培训和岗位调整等。

五、违规处理假如员工在享受婚假或产假时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将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扣除相应的工资、延长休假时间、扣除年假等。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一、婚假是3天还是15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可享有3天法定婚假。

较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法定婚假为3天,具体规定如下: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

通常都按较长3天计算。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1.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

2.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4、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5、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

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婚假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国家法律和基本人情,让员工在结婚后三天有三天的婚假。

2023年各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

2023年各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

2023年各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2023年各地最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2023年各地最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是怎样你的?以下是pincai我细心整理的相关内容,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2023年各地最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关于各地婚假、产假、陪产假一览表:省份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北京市10天128天-7个月15天上海市10天128天10天天津市128天7天山东省3天158天7天浙江省3天128天15天安徽省10天158天10天(异地20天)江西省3天158天15天福建省15天158天-180天广东省其他市3天128天15天深圳市3天143天(含晚育15天) 15天广西省3天148天25天湖北省3天128天15天山西省30天158天15天3天158天20天辽宁省10天158天15天宁夏回族自治区3天158天25天备注:上述表中的产假天数均不含因难产增加的天数。

放眼望去,产假天数远远超过原《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中的98天。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等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在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等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依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敏捷大胆的调整,依据新条例的规定,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嘉奖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而且男职工还享有15天的陪产假。

看到这样的规定,一些女性伴侣高呼幸福。

是幸福来的太突然,还是幸福的背后是泪水?还是女性伴侣享受幸福的同时,企业在悄悄的流泪?那就让让时间考验这一切。

另外一大亮点是,多地增加了陪产假或护理假,不少计生条例中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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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国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30条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第三款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

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在产后使用。

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期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

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字[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经予42天产假。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

如果婴儿身体特殊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第八条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二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

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一对夫妇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
第6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足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第7条女职工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安排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

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的,哺乳期可以延长1个月至2个月。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
陪产假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难产10天
新规定可能还未执行
1、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1月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并就此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主要有以下的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2、
3、另外的两条重大改变是: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
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第七条第二款);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产假。

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
4、
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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