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积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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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总(免费版)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总(免费版)

公法律常识汇总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在自治权范围内依法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针对某一方面问题制定的性属于( 单行)。

2.的本质在于它是各种(力量)比照关系的集中表现。

3.我国??规定( 制度)是的根本制度。

4.我国??规定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详细情况由( 全国人民)以法律规定。

5.假设遇到不能进展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常务会以( 全体组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延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的任。

6.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进犯。

制止用任何对公民进展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7.一实在行精简的原那么实行( 工作责任制 )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进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

8.全国非经( 全国人民会议团)容许在全国人民闭会间非经全国人民常务会容许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讯。

9.根据我国??、副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补选;在补选以前由( 全国人民常务会长 )暂时代表职位。

10.( )有权批准自治州、、自治、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11.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设立审计。

地方各级审计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视权对(本级人民和上一级审计 )负责。

12.人民检察院是的(法律监视 )。

13.我国??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 私有财产 )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14.的武装力量属于( 人民 )。

它的任务是稳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建立事业努力为人民效劳。

15.根据我国??的规定( 自治区 )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16.自治州、自治的自治和单行报( 或者自治区的人民常务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常务会备案。

17.( 全国人民和全国人民常务会 )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会并且根据调查会的作出相应的。

18.民族自治地方的界限需要变动时由上级的有关部门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充分协商拟定报( )批准。

19.村民会议由本村( 18周岁以上的村民 )组成。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及答案精选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及答案精选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及答案精选 店铺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及答案精选”,希望⼴⼤考⽣们都能及时报考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并好好复习,通过考试!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及答案精选 1.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 )。

A.⼈民法院 B.⼈民检察院 C.监察机关 D.公安机关 2.⾏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 )。

A.⾏政主体 B.有权国家机关 C.⼈民检察院 D.⼈民法院 3.某县⾷品药品监管局认定张某销售假药,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1号决定)。

该局将决定书送达张某后发现有⽂字错误,遂予以撤销并作出处罚内容相同的决定(2号决定),但决定书上加盖了该局前⾝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印章。

张某不服提起⾏政诉讼,诉讼期间,该局撤销了2号决定书,作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3号决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2号决定与1号决定错误性质相同,属于⽂字错误 B.对同⼀⾏为给予三次处罚,既违反⼀事不再罚要求⼜构成反复⽆常 C.某县⾷品药品监管局撤销2号决定书、作出3号决定应在⼀审期间内进⾏ D.张某对3号决定不服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查3号决定 4.当⾏政⾏为违法时,下列选项中,除( )外,都拥有撤销权。

A. ⼈民法院 B.⼈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作出⾏政⾏为的机关 5.第⼀部《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是在何年、在什么会议上制定的?( ) A.1951年第⼀届政治协商会议 B.1953年第⼆届政治协商会议 C.1954年第⼀届全国⼈民代表⼤会 D.1957年第⼆届全国⼈民代表⼤会 下⾯是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B 解析: ⼈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使国家的检察权。

⼈民检察院由同级⼈民代表⼤会产⽣,向⼈民代表⼤会负责并报告⼯作。

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D 解析: 我国现⾏⾏政强制执⾏的实施,实⾏以⾏政机关申请⼈民法院实施为主,由⾏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独⽴实施为辅的制度。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8(含解析)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8(含解析)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我国《刑法》规定,只犯一个罪,被判有期徒刑时,其最长刑期只能是()。

在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但最长不能超过()。

A.15年15年20年B.10年10年15年C.10年15年25年D.15年18年20年2.关于知识产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不能随意转让。

B.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领域内发生法定效力。

C.知识产权如无设定期限,则永久有效。

D.企业的注册商标不属于其知识产权。

3.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置的批准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国家主席4.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具有身份证、军民证或护照B.年满20周岁,且无犯罪记录C.男性身高:170c 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D.具有良好的品行5.凡是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就是我国的公民,这属于(A.政治概念B.法律概念C.政治概念也是法律概念D.不是政治概念也不是法律概念答案与解析1.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由于法律的修改,本题没有答案。

2.答案:B解析: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C D选项错误。

知识产权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可以转让。

A选项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国务院可以受理省以下的区划建制。

公务员考试必备: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珍藏版)

公务员考试必备: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珍藏版)

公务员考试必备: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珍藏版)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参考法条: 《广告法》第三十七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7什么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未经全体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8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9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整幢楼的以下公用面积可以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②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③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参考法规: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0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1面积变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2面积误差比的公式是什么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参考法规: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4买房一般要交哪些税(1) 印花税.(2)契税.(3)证件印花税.参考法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5买房一般要交哪些费(1)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2)公共维修基金.(3)综合地价款.(4)证件工本费.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6买车库交契税吗购房者随同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可以减半征收契税,按照 1.5%的税率征税;购房者随同非普通住宅(如别墅)购买的车库,不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依然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7继承和接受遗赠而取得的房产要交契税吗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8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的条件一般有哪些(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19申请个人商业贷款一般要交哪些费用(1) 律师审查费.(2)公证费.(3)产权登记费.(4)保险费.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1哪些财产不能抵押不能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2哪些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3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个人住房款变更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4什么样的房子要评估商品房,二手房和担保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房屋.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5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6什么是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所谓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是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贷款担保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购房人可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贷款,无须再到管理中心,银行跑两套手续,交两笔手续费.这样,贷款时间,尤其是组合贷款的时间,可能由以前的几个月节省到只需几天.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则由政府住房基金提供的利息返还给商业银行,最后的贴息实惠仍落在贷款人身上.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7申请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截至申请日为止,申请人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当前为正常的缴存状态.(2)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3)夫妻双方只能申请一笔住房贷款贴息.(4)同时满足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8什么是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单位停止实物分房后,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采用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即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的具体数额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29住房补贴随人走吗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应将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调入单位住房补贴账户.单位因职工停薪,离职,调动工作等各种原因中断为其交存住房补贴,在未复薪,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由于新的工作单位未建立住房补贴时,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结余本息应暂时封存在原单位住房补贴账户下.住房补贴资金封存期间仍按规定计息.此外,单位和职工持有效证件可以查询本单位或个人住房补贴账户有关信息.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0什么是一表一表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1什么是两书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2收房时还查看哪些文件《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物业管理公约》.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吗2002年7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开发商必须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2002年7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以室内环境检测合格为交付条件的,开发商也要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4开发商什么时候算交房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物业管理公约》.当购房者认为房屋符合约定,并且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以后,开发商就完成了房屋的交付.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不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来承担.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5何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经有关机构检测后,确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6房屋损毁,灭失谁来赔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前,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开发商承担.在房子交付使用以后,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购房者签了《房屋验收交接单》以后,房屋就算是交付使用了;购房者没有正当理由不接收房子的,视为开发商已经交付.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7"不交费就不给钥匙"合法吗有些购房者在收房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领钥匙之前还要交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否则就不给办理入住手续.购房者要清楚,有些费用不是由开发商来收取的.①契税:契税是在办理房屋交易时由购房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如果购房者没有委托开发商代办,开发商就不能代为收取.②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一般由开发商代收,但是开发商把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③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8办理了入住手续,房子就是你的了吗不是.只有经过登记以后,取得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而且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39"乡产权房"能买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开发商如果没有对土地的性质进行转换,不能用于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乡一级政府无权颁发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一旦购买了这种房屋,不但无法取得国家发放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不能买卖,而且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障.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0一般什么时间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也可以自己办理.如果购买的是现房,购房者应该在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购房者应该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抵押,买卖吗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如果从事了上述的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作抵押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双方因此诉至法院,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以前能够提供房产证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抵押还是有效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2什么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条件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3预购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吗可以.预购人在经济适用房竣工前可以转让其预购的经济适用房,但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并持审核证明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4原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还以再买吗对于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后,由北京市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出具不高于经济适用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可凭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审核手续.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5哪些公房不能上市交易(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公房.(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公房.(3)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公房.(4)有所有权纠纷的公房.(5)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公房.(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公房.(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公房.参考法条:《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五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6已购公房上市价格由谁定已购公有住房进入市场的买卖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进行核实.申报的买卖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并按照评估的价格计算应当缴纳的税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评估价格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复核,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参考法条:《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7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何处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如果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您应该到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县,就要在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办理.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8夫妻一方可以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吗如果承租人在房产证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该房屋是共有房屋,这个时候一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租房,因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妻子不同意出租,承租人就不能租住该房屋了.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49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吗如果房东得到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检查房产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如果看到房产证上说明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须在看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租房.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50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有房屋租赁的法律基础;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也不能出租;另外,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如果经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的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同样不能出租.此外,还有需要注意的问题,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安全造成威胁.对于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房屋继承人应当按《继承法》的规定,办妥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后,方可出租该私有房屋.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51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么办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但这个时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赁的时候知道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百三十三条.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52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十八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十八

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anhui/)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十八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刑法也是常考考点,但是大多数考生对刑法可谓望而却步。

中公教育团队针对刑法的知识点,总结归纳出易考考点,并对刑法中的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

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4、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

具体适用时,要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以及外交斗争的需要。

一般的掌握标准是:罪行较轻、不宜判处有期徒刑,而又需要驱逐出境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对于罪行严重,应判处有期徒刑的,必要时也可以附加判处驱逐出境。

单独判处驱逐出境的,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

微信:ahsydw
更多详情: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新浪微博:安徽中公事业部。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总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总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自治权范围内,依法根据当地民族的特点,针对某一方面问题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 单行条例 )。

2.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各种( 政治力量 )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3.我国《宪法》规定,( 社会主义制度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4.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5.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 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7.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 工作责任制 ),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9.根据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暂时代表主席职位。

10.( 国务院 )有权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11.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负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 法律监督机关 )。

13.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 私有财产 )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 人民 )。

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1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 自治区主席 )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第一节法理学一、法的渊源1.宪法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

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下列关于法律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A.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B.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C.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D. 法律是宗教信仰的产物答案:D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A. 首长负责制B. 民主集中制C. 议会制D. 联邦制答案:B3. 下列哪项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A. 罚金B. 拘役C. 有期徒刑D. 剥夺政治权利答案:C4. 下列关于犯罪主体,说法正确的是()A. 犯罪主体必须是成年人B. 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C. 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D. 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答案:D5. 下列哪项属于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行政原则B. 公平竞争原则C. 公平合理原则D. 诚实守信原则答案:A6. 下列关于合同法,说法错误的是()A.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C. 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D. 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答案:C7. 下列关于婚姻法,说法正确的是()A. 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B. 禁止近亲结婚C. 婚姻关系可以强制解除D. 离婚必须经过双方同意答案:A8. 下列关于劳动法,说法错误的是()A. 劳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B.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C.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D.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答案:D9. 下列关于环境保护法,说法正确的是()A. 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B. 企业可以任意排放污染物C. 个人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D. 环境保护部门无权对企业进行检查答案:A10. 下列关于诉讼法,说法错误的是()A. 民事诉讼实行地域管辖B. 刑事诉讼实行级别管辖C. 行政诉讼实行专门管辖D.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答案:C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11.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018国考常识模块:必背的100个法律知识点

2018国考常识模块:必背的100个法律知识点第一篇:2018国考常识模块:必背的100个法律知识点2018国考常识模块:必背的100个法律知识点1.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 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权利义务性。

3. 法的作用可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

社会作用一方面,法的社会作用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4. 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5. 法的效力层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6. 法律制裁以惩罚为主要形式,主要包括:(1)民事制裁。

(2)行政制裁。

(3)刑事制裁。

(4)违宪制裁。

7. 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确认和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8. 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母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9. 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

11.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

13.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也是我国的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14.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15. 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汇总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大全、汇总行测常识提高是在于积累的,备考公务员的考生平时要多看法律知识,多花时间复习,以下就由店铺为你提供公务员法律常识帮助你练习提分。

公务员法律常识一、民法概述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具体体现:(1)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2)社会关系属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其含义包括:A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B 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同一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C 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公务员法律常识二、民事法律关系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为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特征为:(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所组成,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变更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也就不再是原来的民事法律关系了。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国家通过法律确认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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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积累(18)
资料来源: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
(1)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本案中,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

(2)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

以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

对此,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以后,乙酒厂才推出其酒瓶形状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的产品。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的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管制。

因为管制是对犯罪人不予以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依靠人民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管制对犯罪人不予以关押,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也依靠群众的监督,因此,管制更能体现帮助罪犯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减少再次犯罪的机率。

(4)假冒他人专利属于侵害专利权行为。

因为《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下述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

2、先用权人的利用。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5)中组部、国家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
交流方式属于挂职锻炼。

因为根据《公务员法》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本题中中央机关干部到下级政府机关中交流任职,属于挂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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